111111111111111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正文

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30720—0018  文  号  文政发〔2023〕18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07-2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文山州“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山州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

为进一步优化全州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增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水平,根据国家“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云南省“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山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文山州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等文件,结合我州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州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健康文山建设,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提升工程、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重大项目,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改善。

截至2020年底,全州有医疗卫生机构1397个(含村卫生室),其中综合医院44个、中医医院7个、专科医院19个(眼科医院2个、妇产科医院3个、儿童医院1个、精神病医院6个、传染病医院1个、骨科医院3个、其他专科医院3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8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2个、门诊部3个、诊所212个、卫生所(医务室)1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9个、妇幼保健院9个、急救中心(站)2个、采供血机构1个、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机构9个,其他医疗卫生机构2个(其中医学在职培训机构1个)。医院中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8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5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1家。卫生人员2.3594万人,床位2.2188万张。每千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33张、执业(助理)医师1.78人、注册护士3.25人,每万人口拥有全科医生2.28人、专业公共卫生人员9.2人。

全州8县(市)均建有1所二级综合医院,118个乡镇(街道)均建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部分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外,829个行政村均建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全州8县(市)人民医院已完成提质达标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州人民医院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已通过省级评审,砚山、马关、丘北和广南县中医医院实施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创建通过省级提质达标验收。建成胸痛中心9个、卒中中心8个、创伤中心10个、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9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9个。建成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58个,州级重点专科31个,优质护理病区277个,州级质量控制中心11个,慢病管理中心63个,心脑血管救治站36个,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实现全覆盖、73%的村卫生室能开展中医药服务。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由2016年的21.63/10万、12.6‰、9.18‰下降至2020年的15.89/10万、6.74‰、4.56‰,实现较大幅度下降,接近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传染病发病率较“十二五”末明显下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各类疫情平稳可控。全州已连续18年无鼠疫、22年无霍乱疫情发生,保持登革热疫情零发生,提前实现国家消除疟疾的指标;西畴、麻栗坡、广南、富宁4个县已达到国家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指标,实现麻风病防治工作“零”的突破。艾滋病防治取得实效,2020年全州顺利实现艾滋病防治“3个90%”和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目标,持续保持无输血传播状态。2019年10月,在文山首次举办中越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合作交流会,州卫生健康委与越南河江省卫生厅签订中越边境地区传染病联防联控工作合作协议,疾病防控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初步建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为国守门、为国担责的要求,牢牢守住了不外传和不发生规模性疫情的底线。

全州人均预期寿命从72.55岁提高到74.25岁,与全国、全省的差距逐步缩小。2020年,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病、消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传染病等是我州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

(二)机遇与挑战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大决策,将维护人民健康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成健康中国的宏伟目标。党的二十大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强盛的重要标志。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卫生健康在“两个一百年”历史进程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云南省正处在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关键阶段。云南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云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决定》,提出科学谋划发展总体思路,鲜明提出,三年上台阶、八年大发展、十五年大跨越的“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确保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州位于云南省东南边陲,随着我州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对卫生健康服务供给的可及性、便捷性、舒适性和质量的要求加速升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将进一步激发,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创造了更广阔的空间。大数据技术及运用、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卫生健康服务与管理提供了科技支撑。

当前,我州跨境和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及应急处置、边境地区卫生健康服务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多变,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能力迫在眉睫。面对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服务需求的大幅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和疾病谱变化,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民健康的任务更加艰巨。我州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均、整合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基层能力相对薄弱与资源闲置并存。“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各类卫生健康机构间的协作机制尚不健全,人员、技术、设备、数据和信息互通共享水平不高,医防融合不充分,中西医互补协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建设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服务体系从规模数量增长型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型、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高水平的卫生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系统整合。统筹区域、城乡资源配置,统筹预防、治疗、康复与健康促进,坚持中西医并重,提高整体效能。结合人口结构和分布、疾病谱等因素,分类制定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

需求导向,提质扩能。立足边疆、民族、山区实际,以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扩大资源供给,优化结构布局,提升配置效率。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缩小区域、城乡、人群之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夯实基层基础。

医防协同,平急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医防协同长效机制。立足平时需求和保障重大疫情防控需要,提高平急结合和快速转换能力,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投入保障、管理监督等责任,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卫生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改革创新,强化支撑。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财政、医保、人力资源等政策的系统集成,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相适应,城乡统筹、功能互补、区域协同、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区域卫生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公立医院进一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层普遍具备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表1文山州“十四五”区域卫生指标及目标

领域

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9.2

9.8

预期性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

100

预期性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门诊、哨点)的比例

%

90

预期性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6.33

7.2

预期性

其中:州办及以上公立医院床位数

0.79

1.9

预期性

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3.3

3.8

预期性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1.78

2.58

预期性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3.25

3.63

预期性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

0.21

0.45

预期性

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2.28

3.18

预期性

医护比

1:1.83

1:1.2

预期性

床人(卫生人员)比

1:1.06

1:1.6

预期性

中医药服务

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

0.26

0.47

预期性

设置治未病科的二级及以上中医类医院的比例

%

95

预期性

设置中医药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比例

%

100

100

预期性

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

0.59

0.85

预期性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0.63

4.5

预期性

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

%

70

预期性

健康水平

人均预期寿命

74.25

77

预期性

三、区域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优化全州医疗卫生资源,统筹规划、均衡布局,提高跨区域服务和保障能力;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

(一)机构

全州医疗卫生资源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体,以老年人、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健康照护新型服务机构为补充,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

1.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非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按举办层级分为州办医院、县市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

州办医院主要向州域内居民提供综合性医疗服务,承担州域内危重症、疑难病临床诊治,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医学教学、人才培养和科研任务,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

县(市)办医院是政府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是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的主体。主要向县域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康复医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危重症转诊,并承担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以及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的医疗处置和紧急救援、医疗支援等任务。

非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鼓励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或短缺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入医共体。

州、县(市)两级根据本行政区域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要求,合理设置相应层级医疗机构。引导有条件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向高水平、高技术含量和品牌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到2025年,基本建成“规模有适度、学科有特色、管理精细化、运营有效率、医院有文化、发展有活力”的州级临床医疗中心、州级精神疾病诊疗中心和州级院前急救调度指挥中心,形成“城乡统筹、功能互补、区域协同、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公立医院逐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等,发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作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主要承担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等任务。其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承担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和任务,做好双向转诊和下转病人康复服务,开展慢病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重点做好门诊、导诊、签约服务和健康管理,以及疾病防控、健康教育等相关公共卫生工作。每个乡镇办好1所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职能的机构,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开展区域业务规划、科研培训、信息管理、技术支撑及对下级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考核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血站、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院前急救、采供血、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科学设置州、县(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理设置妇幼保健机构。完善州、县(市)、乡三级院前急救网络。在州政府所在地设置1个中心血站,每个县(市)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州、县(市)根据需要设置专科疾病防治机构。

4.其他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

(二)床位

1.适度控制床位规模。合理配置州、县(市)两级公立医院床位总体规模,适度调整高水平高质量公立医院床位配置,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在资源相对薄弱区域规范设置分院区。结合基层床位使用率合理确定床位数量和结构。到2025年,全州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的预期性指标为7.2张(其中:医院床位数6张,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4.2张(其中:中医类医院0.85张),非公立医院1.8张。

2.优化床位结构。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肿瘤、儿科、康复、精神、老年病等薄弱专业倾斜。结合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医比、医护比、床人(卫生人员)比等指标,合理增加床位。

3.提高床位使用质量。鼓励医疗机构打破以科室为单位的资源管理方式,对全院床位实行统筹调配。公立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高于9天,不再新增床位。推动三级医院更加突出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逐步压缩一、二级手术占比,提高预约转诊比例和日间手术比例,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

表2州及各县(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发展目标

地区

2020年每千人口床位数

2025年每千人口床位数

文山州

6.33

7.20

文山市

9.69

10.44

砚山县

6.89

7.70

西畴县

4.58

6.06

麻栗坡县

4.65

6.47

马关县

5.46

6.81

丘北县

5.12

6.13

广南县

5.67

6.35

富宁县

5.75

6.45

(三)人力

1.适应疾病谱变化和扩大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引导医护人员合理配置。重点提高执业(助理)医师增速,逐步提高注册护士及全科医生增速。

2.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员、1名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服务人口、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数的25%。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均配备至少1名公共卫生医师。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根据需要配备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检验、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专业技术人员。

3.完善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人员岗位。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院可适当增加人员配置。依据国家规定和标准,加强医疗机构感控人员配备。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配备。

4.强化短缺人才供给。增加公共卫生类执业(助理)医师比例,加强精神、康复、全科、重症、急诊、麻醉、口腔、儿科、新生儿科、儿童保健科、产科、影像、病理、老年医学、职业健康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州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精神科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4名、8.68名。

5.强化资金保障和鼓励能力提升。县级及以上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按医疗服务收入5%—10%的比例安排人才和科研发展保障经费,采取人才专项资金补助与用人单位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医学类硕士、博士研究生。各县(市)、各用人单位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实际增加补助金额。鼓励在职医务人员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医学类硕士、博士学历学位。

表3各县(市)主要卫生人力资源指标发展目标

地区

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

每千人注册护士

每万人全科医师

每万人专业公共卫生人员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文山州

1.78

2.58

3.25

3.63

2.28

3.18

9.2

9.8

文山市

3.45

4.20

5.63

5.93

3.29

4.16

20.07

20.78

砚山县

1.91

2.70

3.24

3.60

2.37

3.27

6.80

7.44

西畴县

1.30

2.13

2.37

2.79

2.31

3.22

8.74

9.36

麻栗坡县

1.19

2.01

2.02

2.44

2.30

3.20

6.24

6.91

马关县

1.66

2.47

2.73

3.13

2.70

3.60

8.19

8.83

丘北县

1.29

2.11

2.61

3.01

1.60

2.53

6.56

7.23

广南县

1.21

2.03

2.68

3.08

2.11

3.02

6.04

6.71

富宁县

1.35

2.17

3.03

3.42

1.31

2.25

4.85

5.58

(四)设备

1.医用设备配置。坚持资源共享、阶梯配置,以州为单位,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落实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制。

2.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检验(补齐州、县市疾控机构实验室国家A类标准设备)、大型救治、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加强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移动手术室、负压救护车等设备配置。

(五)技术

1.促进医疗技术发展应用。严格执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质量控制与管理。提升医疗技术应用能力,推动技术创新转化。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不断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在保障患者安全的基础上,鼓励开展具备专科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前沿技术项目,大力支持传统内镜治疗、宫腹腔镜治疗、介入治疗、穿刺治疗、局部微创治疗和改良外科手术方式在内的微创技术发展,逐步实现内镜和介入诊疗技术县域全覆盖。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思路,加强临床诊疗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

根据我州居民疾病谱和患者异地就医情况,统筹考虑专科建设基础和人口发展趋势,聚焦大病不出州。全力争取国家和省临床重点专科,区域医疗中心、分中心等建设项目,实施州级高水平医疗机构提质扩容建设,降低患者州域外转率。推动州人民医院运行机制、管理体制改革,建成州级区域医疗中心。以州中医医院为龙头,打造州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

以州属医院和县(市)级医院为基础,以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为主线,以提高医疗技术服务能力为重点,从专科规模、医疗技术、诊疗模式、管理方法等不同角度加强普惠建设,全面提升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儿科、麻醉、精神疾病等人民群众就医需求较大的核心专科能力。根据本地疾病谱和临床专科能力基本情况,重点加强传染病、消化系统疾病、外科创伤性疾病、康复等相关专科能力建设。加强眼科、老年病科、临床营养科等薄弱专科建设,健全覆盖居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专科服务体系。

2.强化学科协作。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慢性病等,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学、药学、康复医学、精神病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探索心脏中心、神经中心、肿瘤中心等综合学科发展模式,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鼓励医疗机构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转诊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

(六)信息与数据

依托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全州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为枢纽,以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形成全州卫生健康信息“一张网”,实现卫生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充分释放大数据支持卫生健康服务与行业治理潜能,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等共享互认。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强健康数据管理与应用。推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加快推动智慧医疗建设,让群众健康服务更加信息化、便捷化。加快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妇幼健康、职业健康、残疾人康复等信息系统整合。推动公共卫生、采供血、医疗服务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病毒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加强网络安全建设,不断完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到2025年,全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预约诊疗、远程诊疗、临床路径管理、处方点评等服务内容。

四、加快构建公共卫生体系

加强以州、县(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防治结合、医防协同。

(一)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1.聚焦职责定位,提升核心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级部署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核心能力。推进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重点提升实验室检测检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形势研判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全州3个边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实验室核心能力提升至州级标准。实施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麻风病早期实验室诊断建设项目,提升早期确诊能力。

2.推进医防协同,提升防控效率。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等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的科室,纳入属地传染病、慢性病等防治网络和健康教育促进网络管理。将公共卫生指标考核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院、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

以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麻风病、艾滋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管理为突破口,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探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智能健康管理设备,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升基层防治结合能力。

推进全州艾滋病抗病毒治疗体系建设,依托州、县(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机构,推动抗病毒治疗服务向乡镇延伸,促进医疗、医药、医保联动,做好艾滋病防治用药保障,提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机会性感染的诊治能力。

专栏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能力提升工程

1.实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疾病控制中心整体迁建项目,确保县级国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如期建成投入使用。

2.加强州、县(市)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马关、富宁、麻栗坡3个边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实验室核心能力提升至州级标准。

3.建设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麻风病早期实验室诊断项目,提升早期确诊能力。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到2025年,每个县(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至少有2—3名具有较高水平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的骨干人才。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计划:持续完善实验室检测网络,增强各级基本预防控制机构监测、检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1.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哨点,以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为支撑,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实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完善州、县(市)、乡、村四级信息报告网络。力争与周边国家共同建立传染病监测联合工作站或实验室。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机制。

2.提高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建强州、县(市)卫生应急队伍,州级组建不少于50人,县(市)级不少于30人的核心卫生应急队伍。在省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下,健全州、县(市)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强化相互衔接,开展定期演练,确保高效运行。建立跨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和应急响应机制。

(三)完善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1.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完善州、县(市)、乡三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加强传染病医院建设,提升传染病综合救治能力和对新发、再发传染病的诊断处置能力。到2023年底,文山州传染病医院和广南县传染病医院规范运营,其他县(市)依托公立综合医院,规划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病区,并按要求设置负压病房(病区)和重症监护病房。稳定皮防专业机构,建设文山州麻风病重症救治和畸残矫治中心。

2.建设文山州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州人民医院建设1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基地作为全州疑难危重传染病诊治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和重大疫情救治远程会诊中心,承担全州危重症患者集中救治任务,在重大疫情发生时快速反应,有效提升危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死亡率。

3.强化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加强紧急医学救援机构和紧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州、县(市)、乡镇三级救援体系,实现水陆空立体化、中西医结合。加快推进州120急救中心建设,将挂靠在文山州人民医院的州120急救中心独立运行,把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纳入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完善院前急救信息指挥系统,建立和完善110、120、119警医对接联动救治机制,统筹全州院前急救资源,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反应快捷、运行高效、覆盖城乡的州、县(市)、乡三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体系,满足群众紧急救援服务和卫生应急需求。以县域为单位,根据县域人口的300%估算人口基数,每3万人口至少配置1辆救护车(含车载医疗设备),其中至少40%为负压救护车。文山州内统筹布局建设紧急医学救援站点。推进航空和水上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强化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

专栏2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提升工程

1.传染病救治和重症医学能力提升计划∶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10%—15%设置重症监护病床,传染病医院按照医院编制床位的5%—10%设置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县级医院按照编制床位的2%—5%设置可转换的重症监护病床。

2.卫生应急队伍培养计划∶加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分级分类组建覆盖形势研判、流行病学调查等领域的卫生应急队伍。

五、加速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

建设以州办医院为龙头,县(市)办医院为骨干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推动州、县(市)办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全州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一)建设医疗服务高地

1.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居民就医需求等,合理布局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积极争取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和分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申报建设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分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补齐薄弱专科短板,建成州级心血管病、呼吸、肿瘤区域医疗中心,带动我州整体医疗水平快速提升,降低省际州域外就诊率,努力使危急重症、疑难病症基本在州域内得到解决。

2.加快推进州级医院能力提升。以州域死亡率、外转率较高的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损伤和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病、消化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生殖系统、传染病等疾病为重点,加强特色专科、平台专科、薄弱专科建设,明显缩小重点病种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的差距,提升建设肿瘤、血液病等多发病诊治专科建设达省级诊治水平,提升区域就诊能力,降低省际州域外就诊率。

(二)加快提升州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支持引导文山州外优质医疗资源向文山输出,支持州属医院与高水平医学院校合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打造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中心,明显缩小重点病种诊疗水平与省会城市的差距。发挥州级医院在城市医疗集团中的牵头作用,统筹负责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集团内各医院加强协作,形成特色鲜明、专业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的发展格局,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推动文山州人民医院分设改革,把分设后的文山州第一人民医院打造成为医疗技术精湛、医疗质量过硬、医疗服务高效、医院管理精细、满意度较高的高水平公立医院,充分发挥医院在全州医疗卫生领域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与省内外知名三级甲等医院建立对口协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持续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5年,文山州第一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推荐标准。

推进文山州精神病医院独立设置运行,打造高水平的文山州精神疾病诊疗中心。配齐配强医院人员和设施设备,打造成以重性精神病救治为主,兼顾所在片区基本医疗服务的大专科小综合医院,创建达到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

依托文山州人民医院对州传染病医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建成全州感染性疾病临床诊疗中心,平急结合,做好传染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服务,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加快实施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绩效考评,提升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化水平和医院运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盘活各院区医疗资源,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临床科研和教学基地建设,提高疑难重症救治能力。

(三)巩固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全州8县(市)人民医院已纳入国家“千县工程”及云南省“百县工程”,继续强化县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县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推进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依托县级医院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和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支持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人民医院晋级三级医院。支持马关、富宁、麻栗坡边三县县级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提升文山州省际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降低省际县域外就诊率。

(四)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推动部分服务人口多、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在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础上,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引导一般乡镇卫生院做好急诊急救和常见病日常诊疗服务,重点打造1—2个优质特色科室,拓展提升服务功能。加快拓展康复、儿科、口腔等专科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就近就医服务和多元健康服务需求。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能力。支持条件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

专栏3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积极争取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和分中心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公立医院申报建设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分中心、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2.专科联盟建设计划:发挥州级医院专科优势,开展儿科、妇科、产科、精神科、麻醉科等专科联盟建设。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综合考虑服务人口规模因素,分级分类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加强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到2025年,全州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并至少建成1个符合自身功能定位的特色科室,40%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基层慢性病管理中心实现全覆盖;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五)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规范并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同质化水平。鼓励社会办医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加入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网络。将社会办医院依法统筹纳入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

六、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以州、县中医医院为龙头,综合医院、妇幼保健、皮防等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融合疾病诊疗、预防保健和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坚持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推进州中医医院良性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的通知》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和发展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砚山县、广南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启动第二轮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创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建优建强国家和省、州中医重点专科,实施省级中医特色专科、省级中医临床医学中心州级分中心、省级区域中医(康复)诊疗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广应用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提升骨伤、肛肠、康复、心病、肺病、妇科、儿科、心血管科等特色专科服务能力。加强“未病先防、既病防变、愈后防复”的中医治未病宣传和能力建设。加强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

(三)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加强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皮肤病防治机构中医药工作,持续完善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加强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协同研究。州皮肤病防治所推动中西医结合治疗皮肤病,探索应用中医药治疗麻风病。

(四)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

推动三级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发热门诊,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肺病科等薄弱科室和重症监护室建设。健全中医药融入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应急处置机制,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储备,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落实国家中医药预防和治疗方案。

专栏4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1.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达标创建∶争取不少于2家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

2.三级中医医院创建∶砚山县、广南县中医医院创建三级中医医院。

3.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建设不少于15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

4.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实现“中医馆”全覆盖,100%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村卫生室能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七、完善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围绕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过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加快完善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职业健康、精神卫生、血液供应保障服务体系,补齐健康教育、康复医疗、老年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等领域短板,建立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标准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全面提高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

(一)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供给体系,开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扶持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强化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婴幼儿早期发展知识普及率、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接受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率达到90%以上。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2025年,全州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8县(市)各建成不少于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二)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1.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支撑,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2025年,州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标准;8县(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等级标准。

2.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产科、儿科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州、县(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建设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完善和提高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的救治能力。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文山州至少建有1个产前诊断机构,各县(市)普遍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中的网底作用。

4.完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强化妇女儿童医院和儿科、新生儿科建设。建设1所州级妇女儿童医院,在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综合医院设立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建设儿童重症病房。鼓励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提升儿童疾病诊治工作能力。夯实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点)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加强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机构管理,推进和规范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到2025年,全州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87名、床位达到2.5张。加强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建设。

(三)强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加强老年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居家护理等居家医疗服务,其中基层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州、县(市)要大力实施老年健康服务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建设。到2025年,文山州至少设置1所二级以上康复医院,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文山市、砚山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西畴县、麻栗坡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每个县(市)建成1个护理院(站);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2.深化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支持医疗资源丰富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严格依法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和功能定位,加强其慢性病诊疗、康复、护理能力建设,积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立长期稳定的协作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医养结合服务,扩大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到2025年,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实现100%签约服务;各县(市)分别打造1个以上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2个以上基层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3.建立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建立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护理院(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具备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为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管理,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3%。

(四)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逐步建立州、县(市)两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提升全州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等支撑能力。

通过自主建设或共建“联合体”等形式,依托云南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和研究基地,逐步建立符合我州主要行业特点的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持平台。

依托综合医院,构建州、县(市)两级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并向重点乡镇(街道)延伸。依托具备条件的州、县(市)级综合医院(综合医院职业病专科),开展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工作。支持相关专业机构参与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职业病防治监督员。

(五)健全健康教育体系

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动员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卫生健康行业学(协)会等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六)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以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精神科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干预、治疗和康复服务。

1.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打造高水平的文山州精神疾病诊疗中心,组建文山州第二人民医院,打造成以重性精神病救治为主,兼顾所在片区基本医疗服务的大专科小综合医院,创建达到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鼓励精神专科医院组建或参与建设专科联盟。鼓励符合条件的精神科医师全职或者兼职开办精神专科诊所。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立精神(心理)科门诊,提高基层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健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在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资源薄弱地区举办非营利性精神病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2.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依托省心理卫生中心和州精神病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科成立公共卫生应急心理救援中心,建立州、县(市)两级突发公共事件心理救援队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基层综治中心,规范设置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室(站),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支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咨询、辅导机构,承担心理健康服务。

(七)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健全以综合医院康复科、康复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三级医院康复科和三级康复医院等机构重点为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并承担区域内康复医疗技术、科研教学、学科建设、科室管理、人才培养、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任务。二级医院康复科、二级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鼓励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

支持医疗资源富集地区的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改建为康复医院。加强面向老年的康复医疗服务供给,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具备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求设置或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等加强合作,提高康复水平。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医疗中心。加强康复医学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州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和康复治疗师分别达到8名和12名。

(八)优化采供血服务体系

构建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采供血服务体系。加强血站基础设施、设备及血液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文山州采供血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化。完成州中心血站整体迁建并投入使用。到2025年,血站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各县(市)合理布局建设固定及流动采血点,适当增加边境县和偏远地区采血点和储血点设置。

专栏5重点人群健康服务体系提质工程

1.托育服务补短板计划∶到2025年,文山州建立1个符合当地实际的0—3岁婴幼儿照护实训基地(指导中心),每个县(市)建立1所区域综合托育中心。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线上托育服务家庭覆盖率达到40%。

2.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州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标准达到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要求,8县(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要求。州内至少建成1个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机构,并设置1个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中心和1个新生儿听力障碍诊断中心。

3.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各县(市)分别打造1个以上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2个以上基层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努力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县;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0%;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达到95%。

4.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和75%的二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

5.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到2025年,打造高水平的文山州精神疾病诊疗中心。组建文山州第二人民医院(文山州精神病医院),打造成以重性精神病救治为主,兼顾所在片区基本医疗服务的大专科小综合医院,创建达到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标准。力争全州所有县(市)均设有能提供全天候服务的精神卫生门诊或住院机构,重点加强老年、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以及严重精神障碍、康复、进食障碍、睡眠、物质依赖、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等特殊领域的亚专科建设与发展。

八、强化支撑体系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强化公立医院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优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健全以健康为中心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综合绩效评价制度,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临床医技科室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推行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的“三培养”机制。

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加大医保、医疗、医药改革联动力度。稳妥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中医类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等的价格政策和医保支付政策。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推行以DIP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适应医疗服务发展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和结算管理机制。

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完善集中带量采购配套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并优先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建立健全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各级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加快全州药学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同质化”。健全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健全州、县(市)两级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体系。加强药品使用监测体系建设,药品使用监测应用范围基本覆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并延伸到80%以上的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机制,到2023年,实现二级医疗机构考核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覆盖率达50%以上并逐年提高。

(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全面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文山州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大人才引进和招聘力度,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职称评审机制。推进公共卫生医师准入制度,推行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制度,探索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推进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培训试点。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统筹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加强基层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持续开展基层人员学历提升教育。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加强中医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技术骨干、中医护理、中药人员、中医师带徒等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实现乡村医生中医药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全覆盖。

(三)强化科学研究与创新

结合国际发展前沿,根据全州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发展趋势,支持多学科交叉融合,在影响我州健康水平的重大疾病防治、毒品戒治、高原皮肤病、老年医学、跨境公共卫生问题、生态文明建设与健康等领域开拓创新。

完善医学研究科研基地布局,聚焦解决主要健康问题,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合作,加强复合型创新团队建设。加强跨机构、跨部门、跨学科合作,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体系。

九、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政府责任,把制定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健康文山建设任务要求。依据省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结合文山州实际,州人民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规划州办及以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将床位配置标准细化到县(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并及时衔接州级有关部门。

(二)加强部门协同

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体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实施。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据区域卫生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并落实基本建设投入;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布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用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调整规划;医疗保障部门要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区域卫生规划实施。

(三)加强投入保障

建立稳定的区域卫生建设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各级财政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业务经费等根据人员标准、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纳入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财政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储备长效投入机制,并纳入政府经常性预算安排。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责任,落实对中医类医院和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全面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探索通过机构运营补贴、家庭托育补贴、政府采购等方式,加强财政对托育服务的发展支持。

(四)动员社会参与

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制度,强化和明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村(居)委会推进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学校按照规定设置保健科(卫生室),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落实入学新生体检和师生重点疾病筛查等工作。用人单位做好职工疾病预防控制有关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城乡社区联动机制,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加强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保障,健全各级爱国卫生工作网络,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明确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健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五)加强监测评估

卫生健康部门要牵头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效率监测评价机制,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动态评价,按期开展规划中期和终期评估,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文山州“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主要任务分工

附件

文山州“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主要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1

优化总体布局和资源配置

机构

州卫生健康委

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医保局

床位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医保局

人力

州卫生健康委

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医保局、

设备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

技术

州卫生健康委、

州科技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

信息与数据

州卫生健康委

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外办、州医保局

2

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州委编办、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医保局

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医保局

完善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医保局

3

加速推进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建设医疗服务高地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外办、州乡村振兴局、州医保局

加快提升州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州卫生健康委

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医保局

巩固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乡村振兴局

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乡村振兴局

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

4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医保局

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医保局

提升中医药疫病防治能力

州卫生健康委

州委宣传部、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外办、州广电局

5

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医保局、州总工会、州妇联

优化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总工会、州妇联、州税务、州消防救援支队

强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委宣传部、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州总工会、

健全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医保局

健全健康教育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医保局、州总工会、州妇联、州残联

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医保局、州总工会、州妇联、州残联

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医保局、州总工会、州妇联、州残联

优化采供血服务体系

州卫生健康委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乡村振兴局

6

强化支撑体系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各级政府

各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

州委组织部、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

强化科学研究与创新

州卫生健康委、州科技局

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商务局

7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

各级卫生与健康工作相关行政部门

加强部门协同

各级政府

各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机构编制、医疗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等部门

加强投入保障

各级政府

各级卫生与健康工作相关行政部门

动员社会参与

各级政府

各级卫生与健康工作相关行政部门

加强监督评估

各级政府

各级卫生与健康工作相关行政部门

图文解读:文山州“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http://www.ynws.gov.cn/info/3109/311399.htm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