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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30306—0024  文  号  文政办发〔2023〕24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3-06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84号)文件,加快推进全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林草产业发展质量为核心,坚持融合发展、全产业链发展、创新发展和绿色发展,大力发展林草资源经济,加快构建开放型、创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绿色化的文山特色林草产业体系,不断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和优质林草生态产品日益增长的需要,为实现“3815”战略目标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州林草综合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一二三产业比例调整到45∶34∶21。力争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个以上,省级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个以上。力争建设林草产品加工示范园(基地)3个以上,确保产业集群和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水平显著提升。

(三)发展格局。按照“1+3+8”的产业发展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建立若干产业集群,着力构建“林下三七+3大林产业(油茶、八角、蒜头果)+8个特色产业(木材加工、核桃、澳洲坚果、林果、林菜、林下药材、油桐、森林康养)+4个100万亩示范基地(木本油料、香辛料、用材林、碳汇林)+150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的林草产业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林下三七产业。在保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山三七的市场、产业集群和品牌优势,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推动林下三七种植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高端化发展。到2025年,实现林下三七种植面积1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林下三七种植示范基地1000亩;实现农业产量40吨,综合产值占文山三七产业综合产值的比重逐步提高,达到0.5亿元。

(二)油茶产业。抢抓国家扶持油茶产业发展机遇,坚持良种良法,推动油茶种植基地建设,不断扩大油茶种植规模。通过更新改造、品种改造、抚育改造等方式推进油茶低产林分类改造,不断提高油茶产量质量。到2025年,新植油茶面积69.7万亩,改造和提质增效油茶面积54.3万亩,全州油茶保存面积达100万亩以上,年产油茶鲜果25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达24亿元。

(三)八角产业。统筹国家和省级各项造林投资政策,扩大八角种植基地面积,加大八角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力度。到2025年,全州新植八角面积10万亩,实施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50万亩,力争全州八角保存面积达100万亩以上,年产八角鲜果27.6万吨以上,综合产值达49.16亿元。

(四)蒜头果产业。以广南、富宁县为核心,开展蒜头果种源保护、科学研究、种植基地等建设,加快蒜头果产业发展,做优做特蒜头果产业。到2025年,力争蒜头果种植面积达10万亩,其中0.5万亩进入初果期,综合产值达2.9亿元。

(五)木材加工产业。依托国家储备林、“双重”工程等项目,推进以杉木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建设,并充分利用好现有50万亩桉树资源,不断做大做强木材加工产业。到2025年,新建用材林基地30万亩,全州用材林基地面积达250万亩以上,木材加工产业综合产值达34亿元。

(六)核桃产业。实施核桃补植补造、提质增效、低效林改造等,巩固核桃基地建设成果,不断挖掘核桃精深加工和销售渠道,逐步提高核桃产业综合效益。到2025年,完成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任务35万亩,核桃产业综合产值达10.1亿元。

(七)澳洲坚果产业。坚持“适地适树适法”原则,完善澳洲坚果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逐步扩大澳洲坚果种植基地,推进澳洲坚果产业稳步发展。到2025年,新发展澳洲坚果基地11万亩,澳洲坚果产业综合产值达1.2亿元。

(八)林果产业。依托文山独特的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优势,采取组建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等方式大力发展李子、桔子、芒果等经济林果,打造文山林果品牌。到2025年,新发展林果基地10万亩,林果总面积达70万亩,林果产业综合产值达32.1亿元。

(九)林菜产业。积极探索采摘、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以香椿为主的林菜产业。到2025年,新种植以香椿为主的林菜5万亩,林菜产业综合产值达4亿元。

(十)林下药材产业。通过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引进企业、组建合作社等,大力推广道地品种、规范种植、野生抚育、仿生栽培技术,扩大以草果、砂仁、山豆根、黄精等为主的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到2025年,新植林下药材面积10万亩,林下药材面积达50万亩以上,综合产值达18.5亿元。

(十一)油桐产业。依托油桐产业专家工作站,积极开展种质创新以及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研发,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市场”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开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式经营,不断壮大油桐产业。到2025年,新发展油桐基地6万亩,油桐产业综合产值达1.2亿元。

(十二)森林康养产业。科学利用森林生态环境、景观资源、食品药材和文化资源,积极探索森林康养与医疗、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大力兴办保健养生、康复疗养、体育、健康养老等森林康养服务,加快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育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3个以上,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8个以上,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12个以上,中国森林康养人家18个以上。

(十三)其他产业。开展全州林业碳汇资源调查,开发和培育碳汇林100万亩。加大乡土树种培育推广力度,以木兰科为主的观赏苗木总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不断加快苗木产业化进程。充分发挥森林立体效应,大力发展林下养殖,林下养殖示范基地达20个。开展草原改良和种草养畜试点,建成种草养畜示范基地10个。

三、发展路径

(一)强化良种培育,不断提高林草产业良种化水平。到2025年,建设三七种质资源圃2个、油茶采种基地2个、油茶采穗圃1个、油茶苗圃2个、八角苗木培育基地1个、澳洲坚果育苗基地1个、林果苗木繁育基地1个、香椿育苗基地1个、林下药材苗木培育基地3个、油桐种质资源收集和育苗基地1个,建设保障性苗圃8个以上,持续加大马关国家级杉木种子园建设力度,为全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项目投入,不断提高林草产业规模化水平。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加大林草产业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争取力度,采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建设国家储备林150万亩。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不断扩大林草产业基地、加工、流通规模。

(三)强化市场主体,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市场化水平。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扶持现有企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支持发展一批林草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新型林草生态产业经营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林草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和销售平台,形成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四)强化集群发展,不断提高林草产业产业化水平。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农民创业创新基地和孵化平台,规划建设一批林草产品加工示范园(基地)。完善配套交通、水电、燃气、网络、环保等基础设施,引导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积极引导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包装、检验检测、原料交易、支付结算等关联产业入驻园区配套发展,支持冷链物流、包装、工业设计、品牌营销企业与林草产品加工企业建立产业联盟。推进食品加工、林药产业、精细化工、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深化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建立智慧林草产品加工示范园(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力争建设广南县油茶加工示范园(基地),建设1个八角加工示范园(基地)、2个蒜头果示范园(基地)、1个以上木材加工园(基地)、1个以上林下药材加工示范园(基地)。

(五)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林草产业科技化水平。加强与省林草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适时组建林草产业综合研发机构,联合申报科技创新团队。加大企业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结合干部规划家乡、万名人才兴万村、科技下乡等活动,加大基层林草科技人才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专家和林草专业户。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支持林草产品加工示范园(基地)和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积极开展研究,解决蒜头果油市场准入难题。

(六)强化质量品牌,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品牌化水平。加强政企、事企合作,加快建立健全林草产业育苗、造林、低效林改造、病虫害防治、种子采收与处理、产品质量、仓储物流、包装标识等标准化体系。加快林草产品大数据建设,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努力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质量检测全覆盖。鼓励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管理能力,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富宁八角”“马关草果”“麻栗坡草果”地标申请用标,争创著名商标及名牌产品。依托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建林草产业发展联盟,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搭建统一服务平台,统一提供生产管理技术和市场服务,推动生产和产品标准统一、区域品牌统一、包装标识统一,以整体形象对外宣传推广,提高联盟成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鼓励企业开展森林生态标志认证认定,着力打造区域特色林草生态产业品牌。指导符合条件的产品及时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或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支持有关主体申请、注册集体商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级成立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重点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制定出台全州林草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和配套扶持政策,分年度组织认定。各县(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二)加强资源保护。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加快文山树木园建设步伐,高标准建设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科普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以县为单位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

(三)加强政策扶持。全力争取中央、省级项目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积极扶持油茶、八角、蒜头果等林草产业品种改良、收储贴息、冷链仓储、初加工机械一体化、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纳规企业给予扶持。探索建立国资平台托底收储补助政策。扩大林草贷款贴息规模,将营造林、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探索林草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加大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按照《云南省绿色食品加工业龙头企业投资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南》,对企业新增符合支持范围的资产性投资,积极争取省级奖补:投资金额5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人民币,按照5%给予一次性奖补;投资金额10亿元人民币(含)以上,按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新创建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补,对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平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1〕2号)争取省级给予支持。

(四)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宣传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发挥直播平台作用,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运用京东云南森林生态产品馆、善融商务林特产品馆等平台宣传展示文山林草产品品牌,配合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经济林节庆活动。

(五)加强考核问效。把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任务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建立工作进度季度调度机制,州级牵头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推进和林草综合产值完成情况报州林草局,由州林草局汇总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附件:任务清单

任务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分年度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重点任务

(一)

林下三七产业

1

到2025年,实现林下三七种植面积1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林下三七种植示范基地1000亩;实现农业产量40吨,综合产值占文山三七产业产值的比重逐步提高,达到0.5亿元。

力争实现林下三七种植1000亩,示范基地240亩。

力争实现林下三七种植3000亩,示范基地300亩,开始收获示范基地的产品。

力争实现林下三七种植6000亩,示范基地500亩,农业产量比和产值逐步提高。

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

州林草局、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

油茶产业

2

新植油茶69.7万亩。其中,文山市0.1万亩、砚山县4.5万亩、西畴县1万亩、麻栗坡县0.35万亩、马关县0.05万亩、丘北县9万亩、广南县27.7万亩、富宁县27万亩。

完成新种植面积17万亩;其中文山市0.1万亩、砚山县1.5万亩、西畴县0.3万亩、麻栗坡县0.15万亩、马关县0.05万亩、丘北县0.9万亩、广南县5万亩、富宁县9万亩。

完成新种植面积25万亩,其中砚山县1万亩、西畴县0.3万亩、麻栗坡县0.1万亩、丘北县3.6万亩、广南县11万亩、富宁县9万亩。

完成新种植面积27.76万亩;其中砚山县2万亩、西畴县0.4万亩、麻栗坡县0.1万亩、丘北县4.5万亩、广南县11.7万亩、富宁县9万亩。

州林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3

油茶改造和提质增效面积54.3万亩。其中,文山市0.01万亩、砚山县1.6万亩、西畴县0.5万亩、麻栗坡县0.20万亩、马关县0.06万亩、丘北县1万亩、广南县27.33万亩、富宁县23.6万亩。

完成油茶改造和提质增效面积19.6万亩。其中文山市0.01万亩、砚山县0.5万亩、西畴县0.5万亩、麻栗坡县0.20万亩、马关县0.06万亩、丘北县0.1万亩、广南县9.03万亩、富宁县9.2万亩。

完成油茶改造和提质增效面积17.2万亩。其中砚山县0.5万亩、丘北县0.4万亩、广南县9万亩、富宁县7.3万亩。

完成油茶改造和提质增效面积17.5万亩。其中砚山县0.6万亩、丘北县0.5万亩、广南县9.3万亩、富宁县7.1万亩。

州林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

八角产业

4

全州新植八角面积10万亩。其中,文山市1万亩、砚山县0.5万亩、广南县3.5万亩、富宁县5万亩。

新植八角面积1.8万亩。其中,文山市0.2万亩、砚山县0.1万亩、广南县0.5万亩、富宁县1万亩。

新植八角面积3.5万亩。其中,文山市0.3万亩、砚山县0.2万亩、广南县1万亩、富宁县2万亩。

新植八角面积4.7万亩。其中,文山市0.5万亩、砚山县0.2万亩、广南县2万亩、富宁县2万亩。

州林草局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5

实施八角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50万亩。其中,文山市1万亩、西畴县3万亩、麻栗坡县1万亩、马关县1万亩、广南县4万亩、富宁县40万亩。

实施八角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12.6万亩。其中,文山市0.2万亩、西畴县1万亩、麻栗坡县0.2万亩、马关县0.2万亩、广南县1万亩、富宁县10万亩。

实施八角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17.9万亩。其中,文山市0.3万亩、西畴县1万亩、麻栗坡县0.3万亩、马关县0.3万亩、广南县1万亩、富宁县15万亩。

实施八角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19.5万亩。其中,文山市0.5万亩、西畴县1万亩、麻栗坡县0.5万亩、马关县0.5万亩、广南县2万亩、富宁县15万亩。

州林草局

州科技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四)

蒜头果产业

6

蒜头果种植面积达10万亩。其中,广南县5万亩、富宁县5万亩。

蒜头果新种植面积2万亩。其中,广南县1万亩、富宁县1万亩。

蒜头果新种植面积4万亩。其中,广南县2万亩、富宁县2万亩。

蒜头果新种植面积4万亩。其中,广南县2万亩、富宁县2万亩。

州林草局

广南县人民政府、富宁县人民政府

(五)

木材加工产业

7

新建杉木基地30万亩。其中,马关县10万亩、广南县10万亩、富宁县10万亩。

新建杉木基地6万亩。其中,马关县2万亩、广南县2万亩、富宁县2万亩。

新建杉木基地12万亩。其中,马关县4万亩、广南县4万亩、富宁县4万亩。

新建杉木基地12万亩。其中,马关县4万亩、广南县4万亩、富宁县4万亩。

州林草局

相关县人民政府

(六)

核桃产业

8

完成全州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任务35万亩。其中,文山市3万亩、砚山县10万亩、西畴县13万亩、麻栗坡县1万亩、马关县3万亩、丘北县3万亩、广南县1万亩、富宁县1万亩。

完成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10.5万亩。其中,文山市1万亩、砚山县3万亩、西畴县3万亩、麻栗坡县0.5万亩、马关县1万亩、丘北县1万亩、广南县0.5万亩、富宁县0.5万亩。

完成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12.5万亩。其中,文山市1万亩、砚山县3万亩、西畴县5万亩、麻栗坡县0.5万亩、马关县1万亩、丘北县1万亩、广南县0.5万亩、富宁县0.5万亩。

完成核桃提质增效和低效林改造12万亩。其中,文山市1万亩、砚山县4万亩、西畴县5万亩、马关县1万亩、丘北县1万亩。

州林草局

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

澳洲坚果产业

9

发展澳洲坚果基地11万亩。其中,西畴县3万亩、麻栗坡县8万亩。

发展澳洲坚果基地3万亩。其中,西畴县1万亩、麻栗坡县2万亩。

发展澳洲坚果基地4万亩。其中,西畴县1万亩、麻栗坡县3万亩。

发展澳洲坚果基地4万亩。其中,西畴县1万亩、麻栗坡县3万亩。

州林草局

相关县人民政府

(八)

林果产业

10

发展李子、桔子、芒果等林果基地10万亩。其中,文山市6万亩、砚山县1万亩、富宁县3万亩。

发展林果基地2万亩。其中,文山市1万亩、富宁县1万亩。

发展林果基地3.5万亩。其中,文山市2万亩、砚山县0.5万亩、富宁县1万亩。

发展林果基地4.5万亩。其中,文山市3万亩、砚山县0.5万亩、富宁县1万亩。

州农业农村局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九)

林菜产业

11

新种植香椿5万亩(砚山县)。

新种植香椿1万亩。

新种植香椿2万亩。

新种植香椿2万亩。

州林草局

砚山县人民政府

(十)

林下药材产业

12

发展以草果、砂仁、山豆根、石斛、黄精等为主的林下药材基地10万亩。其中,文山市0.5万亩、西畴县0.5万亩、麻栗坡县1万亩、马关县6万亩、广南县1万亩、富宁县1万亩。

发展林下药材基地2.8万亩。其中,文山市0.1万亩、西畴县0.1万亩、麻栗坡县0.2万亩、马关县2万亩、广南县0.2万亩、富宁县0.2万亩。

发展林下药材基地3.3万亩。其中,文山市0.2万亩、西畴县0.2万亩、麻栗坡县0.3万亩、马关县2万亩、广南县0.3万亩、富宁县0.3万亩。

发展林下药材基地3.3万亩。其中,文山市0.2万亩、西畴县0.2万亩、麻栗坡县0.3万亩、马关县2万亩、广南县0.3万亩、富宁县0.3万亩。

州林草局

州农业农村局、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

油桐产业

13

发展油桐基地6万亩(丘北县)。

发展油桐基地1万亩(丘北县)。

发展油桐基地2万亩(丘北县)。

发展油桐基地3万亩(丘北县)。

州林草局

丘北县人民政府

(十二)

森林康养产业

14

培育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3个(西畴县、马关县、广南县)

组织申报马关县为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争取获得认定。

组织申报西畴县为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争取获得认定。

组织申报广南县为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县,争取获得认定。

州林草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15

申报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8个以上(每个县市1个)。

组织申报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2个,其中丘北县1个、马关县1个。

组织申报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3个,其中西畴县1个、麻栗坡县1个、广南县1个。

组织申报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3个,其中文山市1个、砚山县1个、富宁县1个。

州林草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6

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12个以上。其中,文山市1个、砚山县1个、西畴县2个、麻栗坡县1个、马关县1个、丘北县2个、广南县2个、富宁县2个。

组织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2个。其中,西畴县1个、马关县1个。

组织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5个。其中,文山市1个、砚山县1个、丘北县1个、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组织申报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基地5个。其中,西畴县1个、麻栗坡县1个、丘北县1个、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州林草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7

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18个以上。其中,文山市2个、砚山县4个、西畴县2个、麻栗坡县2个、马关县2个、丘北县2个、广南县2个、富宁县2个。

组织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3个以上。其中,砚山县2个、马关县1个。

组织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8个以上。文山市1个、砚山县1个、西畴县1个、麻栗坡县1个、马关县1个、丘北县1个、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组织申报中国森林康养人家7个以上。文山市1个、砚山县1个、西畴县1个、麻栗坡县1个、丘北县1个、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州林草局

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

其他产业

18

开发和培育碳汇林100万亩。

开展林业碳汇资源调查,全面摸清全州林业碳汇资源情况。

确定开发模式,组织开展林业碳汇监测计量等工作。

组织向国家环保部申报CCER指标,完成100万亩碳汇林开发和培育任务。

州林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19

建设以木兰科为主的观赏苗木总面积达到2万亩。其中,文山市0.5万亩、砚山县0.3万亩、西畴县0.1万亩、麻栗坡县0.1万亩、马关县0.3万亩、丘北县0.2万亩、广南县0.3万亩、富宁县0.2万亩。

建设观赏苗木0.5万亩。其中,文山市0.1万亩、砚山县0.1万亩、马关县0.1万亩、丘北县0.1万亩、广南县0.1万亩。

建设观赏苗木0.7万亩。其中,文山市0.2万亩、砚山县0.1万亩、麻栗坡县0.1万亩、马关县0.1万亩、广南县0.1万亩、富宁县0.1万亩。

建设观赏苗木0.8万亩。其中,文山市0.2万亩、砚山县0.1万亩、西畴县0.1万亩、马关县0.1万亩、丘北县0.1万亩、广南县0.1万亩、富宁县0.1万亩。

州林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0

充分发挥森林立体效应,大力发展林下养殖,林下养殖示范基地达20个。

发展林下养殖示范基地达4个。其中文山市1个、西畴县1个、马关县、广南县1个。

发展林下养殖示范基地达8个。其中文山市1个、砚山县1个、西畴县1个、麻栗坡县1个、马关县1个、丘北县1个、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发展林下养殖示范基地达8个。其中文山市1个、砚山县1个、西畴县1个、麻栗坡县1个、马关县1个、丘北县1个、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州林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21

开展草原改良和种草养畜试点,建成种草养畜示范基地10个。

建成种草养畜示范基地2个。其中广南县、丘北县1个。

建成种草养畜示范基地3个。其中文山市1个、砚山县1个、富宁县1个。

建成种草养畜示范基地5个。文山市1个、砚山县1个、丘北县1个、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州林草局

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发展路径

(一)

强化种苗培育,不断提高林草产业良种化水平

22

建设三七种质资源圃2个。

建设林下三七种质资源圃1个。

建设林下三七种质资源圃1个。

稳步扩大林下三七种质资源圃规模。

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

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23

建设油茶采种基地2个、油茶采穗圃1个、油茶苗圃2个。

建设油茶采穗圃1个(富宁县)、油茶苗圃2个(广南县、富宁县各1个)。

建设油茶采种基地1个(广南县)。

建设油茶采种基地1个(富宁县)。

州林草局

广南县人民政府、富宁县人民政府

24

建设八角苗木培育基地1个。

建成投入使用。

稳步开展八角苗木生产。

稳步开展八角苗木生产。

州林草局

富宁县人民政府

25

建设澳洲坚果育苗基地1个。

建成投入使用。

稳步开展澳洲坚果苗木生产。

稳步开展澳洲坚果苗木生产。

州林草局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

26

建设林果苗木繁育基地1个。

建成投入使用。

稳步开展林果苗木生产。

稳步开展林果苗木生产。

州林草局

富宁县人民政府

27

建设香椿育苗基地1个。

建成投入使用。

稳步开展香椿苗木生产。

稳步开展香椿苗木生产。

州林草局

砚山县人民政府

28

建设林下药材苗木培育基地3个。

建成投入使用。

稳步开展林下药材苗木生产。

稳步开展林下药材苗木生产。

州林草局

马关县人民政府、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富宁县人民政府

29

建设油桐种质资源收集和育苗基地1个。

建成投入使用。

继续扩大油桐种质资源收集基地面积,稳步开展油桐苗木生产。

继续扩大油桐种质资源收集基地面积,稳步开展油桐苗木生产。

州林草局

丘北县人民政府

30

建设保障性苗圃8个以上。

建成保障性苗圃6个(文山市、砚山县、马关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各1个)。

建成保障性苗圃1个(西畴县)

建成保障性苗圃1个(麻栗坡县)

州林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31

持续加大马关国家级杉木种子园建设力度。

投资规模50万元以上。

投资规模50万元以上。

投资规模50万元以上。

州林草局

马关县人民政府

(二)

强化项目投入,不断提高林草产业规模化水平

32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加大林草产业项目资金投入力度。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3

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面积150万亩。其中,砚山县10.5万亩、西畴县4.5万亩、麻栗坡县10.5万亩、马关县19.5万亩、丘北县25.5万亩、广南县49.5万亩、富宁县30万亩。

完成前期工作,实施国家储备林10万亩。

实施国家储备林60万亩。

实施国家储备林80万亩。

州发展改革委

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

强化市场主体,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市场化水平

34

培育2-3家林下三七生产龙头企业。

引进龙头企业开展林下三七种植,利用龙头企业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发展好林下三七种植。

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林下三七种植规模逐步扩大,比上年有较大的提升。

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使龙头企业成为林下三七种植的主导力量,种植面积500亩以上的企业数达到3家以上。

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

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5

对现有2个油茶加工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合理培育发展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型加工企业。

广南县指导天云植物公司解决厂房建设用地,富宁县指导汉室恒泰公司解决扩建用地。

天云植物公司完成升级改造。

汉室恒泰公司完成升级改造。

州林草局

广南县人民政府、富宁县人民政府

36

八角初级加工企业达3个,对1个八角加工企业进行改造升级,培育或引进1至3个有实力的企业对我州八角进行精深加工。

建成八角初级加工企业达1个(富宁县),开始对润嘉药业进行改造升级,培育扶持富宁众木林农公司“八角种植加工一体化”项目建设,力促早日投产达产。

建成八角初级加工企业达1个(富宁县)。开展招商引资,争取引进企业开展八角精深加工。

建成八角初级加工企业达1个,润嘉药业进行升级改造完成,富宁众木林农公司纳规,新引进1户企业开展精深加工。

州林草局

州投资促进局、富宁县人民政府

37

规范和新组建八角农民专业合作社3以上,建设八角技术服务专业队伍1支以上。

西畴县、广南县、富宁县各建成1个以上八角合作社。富宁县组建1支以上八角专业化队伍。

西畴县、广南县、富宁县各建成州级以上八角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西畴县、广南县、富宁县各建成省级以上八角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州林草局

西畴县人民政府、广南县人民政府、富宁县县人民政府

38

加快对已引进的2家蒜头果企业的建设(广南县1家、富宁县1家),尽快进行生产线建设,早日实现研发产品在本地加工。

加快云南贝木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南县)、云南昆医万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富宁县)的建设工作。

继续推进云南贝木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南县)、云南昆医万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富宁县)的建设工作。

云南贝木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南县)、云南昆医万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富宁县)按协议,在本地实现加工生产。

州林草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南县人民政府、富宁县人民政府

39

对现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和改造提升。

各县(市)启动现有木材加工企业的规范和改造提升。

各县(市)现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和改造提升全面完成。

继续巩固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和改造提升成果。

州林草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8县(市)人民政府

40

引进一批木材加工企业落户建设,不断延伸木材加工产业链。

各县(市)全面摸清木材资源底数,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各县(市)新引进1家以上木材加工企业落户建设。

各县(市)培育规以上木材加工企业1户以上。

州林草局

州投资促进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8县(市)人民政府

41

建设一批核桃加工企业(合作社)。

各县(市)各建成1个以上核桃合作社。

砚山县和西畴县各建成1个以上核桃加工企业。

砚山县和西畴县各建成州级以上核桃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州林草局

州投资促进局、8县(市)人民政府

42

组建澳洲坚果合作社,提高澳洲坚果种植、加工组织化程度。引进澳洲坚果加工企业,提高澳洲坚果加工能力。

西畴县和麻栗坡县各建成1个以上坚果合作社。

西畴县和麻栗坡县各建成1个以上坚果加工企业。

西畴县和麻栗坡县各建成州级以上坚果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州林草局

州投资促进局、西畴县人民政府、麻栗坡县人民政府

43

引进林果企业、组建林果合作社。

文山市、砚山县、富宁县各建成1个以上林果合作社。

文山市、砚山县、富宁县各建成1个以上林果企业(含种植、加工、流通)。

文山市、砚山县、富宁县各建成州级以上林果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州农业农村局

州投资促进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44

组建香椿合作社,提高香椿种植、加工组织化程度。引进香椿加工企业,提高香椿加工能力。

砚山县建成1个以上香椿合作社。

砚山县建成1个香椿加工企业,建成州级以上香椿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砚山县建成省级以上香椿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州林草局

州投资促进局、砚山县人民政府

45

组建林下药材合作社,提高林下药材种植、加工组织化程度。引进林下药材加工企业,提高林下药材加工能力。

各县(市)各建成1个以上林下药材合作社。

麻栗坡县、马关县、广南县、富宁县各建成1个以上林下药材企业(含种植、加工、流通)。

马关县建成1个以上规以上林下药材企业。麻栗坡县、马关县、广南县、富宁县各建成州级以上林下药材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州林草局

州投资促进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46

组建油桐合作社,提高油桐种植、加工组织化程度。对现有油桐加工企业进行改造升级,引进油桐加工企业,提高油桐加工能力。

文山市、丘北县各建成1个以上油桐合作社。

文山市建成1个油桐加工企业,丘北县组织双龙油脂公司进行改造升级。

丘北县双龙油脂公司纳规,丘北县建成州级以上油桐合作社示范社1个以上。

州林草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山市人民政府、丘北县人民政府

47

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林草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其中,文山市建设1个以林下三七交易为主的林产品交易市场、1个以苗木、花卉为主的苗木花卉交易市场。马关县建设以木材和林下药材交易为主的林产品交易市场。广南县建设1个以油茶为主的林产品交易市场。富宁县建设1个以八角为主的林产品交易市场。

文山市以林下三七交易为主的林产品交易市场和苗木花卉交易市场全面建成。

马关县以木材和林下药材交易为主的林产品交易市场和富宁县以八角为主的林产品交易市场全面建成。

广南县以油茶为主的林产品交易市场全面建成。

州商务局

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

强化集群发展,不断提高林草产业产业化水平

48

建设广南县油茶加工示范园(基地)。

筹划建设油茶加工示范园(基地)。

全力帮助东昌公司渡过难关,东昌公司逐步恢复茶油生产。

建成广南县油茶加工示范园(基地)。

州林草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南县人民政府

49

建设富宁县八角加工示范园(基地)。

筹划建设八角加工示范园(基地)。

稳步推进八角加工示范园(基地)建设。

建成富宁县八角加工示范园(基地)。

州林草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富宁县人民政府

50

力争建设2个蒜头果示范园(基地)(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开始建设2个蒜头果示范园(基地)(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继续建设2个蒜头果示范园(基地)(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

完成2个蒜头果示范园(基地)(广南县1个、富宁县1个)的建设工作。

州林草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广南县人民政府、富宁县人民政府

51

建设马关县木材加工示范园(基地)。

启动马关县木材加工示范园(基地)建设。

扩大马关县木材加工示范园(基地)规模。

全面建成马关县木材加工示范园(基地)。

州林草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马关县人民政府

52

建设马关县林下药材加工示范园(基地)。

启动马关县林下药材加工示范园(基地)建设。

扩大马关县林下药材加工示范园(基地)规模。

全面建成马关县林下药材加工示范园(基地)。

州林草局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投资促进局、马关县人民政府

(五)

强化科技支撑,不断提高林草产业科技化水平

53

加强与省林草科学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适时组建林草产业综合研发机构,联合申报科技创新团队。

完成省林草科学院文山分院组建工作。

开始申报林草科技创新团队。

成功申报林草科技创新团队。

州林草局、州科技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54

结合干部规划家乡、万名人才兴万村、科技下乡等活动,加大基层林草科技人才培训力度,着力培养一批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和林草专业户。

培训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和林草专业户100人次以上。

培训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和林草专业户100人次以上。

培训林草科技人才、乡土人才和林草专业户100人次以上。

州林草局、州科技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55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支持林草产品加工示范园(基地)和企业设立技术研发中心。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州科技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56

积极开展研究,解决蒜头果油市场准入难题。

配合云南贝木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好《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蒜头果油》的相关工作,尽快按要求开展3—6岁的食用人群和两种蒜头果油加工工艺的研究。

形成3—6岁的食用人群报告和两种蒜头果油加工工艺,上报省级评审争取获批,解决蒜头果油市场准入难题。

加大蒜头果油等蒜头果产业的研发、加工力度。

州林草局

广南县人民政府

(六)

强化质量品牌,不断提高林草产业品牌化水平

57

加强政企、事企合作,加快建立健全林草产业育苗、造林、低效林改造、病虫害防治、种子采收与处理、产品质量、仓储物流、包装标识等标准化体系。

启动油茶、八角、蒜头果、油桐育苗、造林、低效林改造、病虫害防治、种子采收与处理、产品质量、仓储物流、包装标识等标准制定工作。

继续推进油茶、八角、蒜头果、油桐育苗、造林、低效林改造、病虫害防治、种子采收与处理、产品质量、仓储物流、包装标识等标准制定工作。

全面建立油茶、八角、蒜头果、油桐育苗、造林、低效林改造、病虫害防治、种子采收与处理、产品质量、仓储物流、包装标识等标准化体系。

州林草局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8

加快林草产品大数据建设步伐,强化林草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安全保障,努力实现林草产品全过程数字化控制。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59

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努力实现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质量检测全覆盖。

启动林下三七、八角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林下三七、八角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基本建成林下三七、八角质量检测体系。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州林草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60

鼓励支持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管理能力,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力度,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富宁八角”“马关草果”“麻栗坡草果”地标申请用标,争创著名商标及名牌产品。

每个县(市)启动2项以上林草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

每个县(市)获批2项以上林草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

每个县(市)获批2项以上林草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

州林草

州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61

依托相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建林草产业发展联盟。

启动成立八角产业发展联盟。

成立八角产业发展联盟。

充分发挥八角产业发展联盟作用,提高八角产业组织化程度。

州林草局

富宁县人民政府

62

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鼓励企业开展森林生态标志认证认定。

各县(市)启动1项以上森林生态标志认证认定工作。

各县(市)获批1项以上森林生态标志认证认定。

各县(市)获批1项以上森林生态标志认证认定。

州林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63

林下三七绿色认证、有机认证基地规模逐年增加。

参与建设林下三七示范基地的5家企业全部启动有机认证工作。

5个林下三七示范基地完成有机认证,鼓励新建设的基地启动有机认证工作,确保有机认证的数量有所增加。

鼓励新建基地启动有机认证,上年度启动认证的基地通过认证。不断扩大有机认证的林下三七基地的比例。

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

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64

州级成立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分重点产业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组。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65

制定出台全州林草产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认定办法和配套扶持政策,分年度组织认定。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66

各县(市)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林草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研究调度,推动重要政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各县(市)出台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持续推进规划、方案的落实。

持续推进规划、方案的落实。

州林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

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管理

67

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面提升重要生态区域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68

加快文山树木园建设步伐,高标准建设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的科普教育实践示范基地。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文山市人民政府

69

以县为单位制定林草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合理确定适宜发展的林草产业类别、规模及利用强度。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各县(市)人民政府

70

支持依法依规在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严禁在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发展林下种养,严禁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擅自改变林地性质或毁坏林木。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

加强政策扶持

71

优化州、县(市)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扶持油茶、八角、蒜头果产业品种改良、收储贴息、冷链仓储、初加工机械一体化、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纳规企业给予扶持。探索建立国资平台托底收储补助政策。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财政局

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72

扩大林草贷款贴息规模,将营造林、收储加工林草产品等贷款纳入财政贴息范围。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财政局

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73

鼓励金融机构拓展服务,扩大林权抵押等贷款规模。开发林草全周期信贷产品,探索林草业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和生态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财政局(金融办)

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74

严格执行用地保障、税费减免、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生产用电等优惠政策。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税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

加强宣传引导

75

采取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等宣传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76

发挥直播平台作用,线上线下融合多渠道拓展国内外市场。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商务局

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77

积极运用京东云南森林生态产品馆、善融商务林特产品馆等平台宣传展示文山林草产品品牌,配合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经济林节庆活动。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

加强考核问效

78

把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任务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州林长办)

各县(市)人民政府

79

建立工作进度季度调度机制,州级牵头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于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一季度工作推进和林草综合产值完成情况报州林草局,由州林草局汇总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州林草局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图文解读:文山州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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