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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21107-0051  文  号  文政发〔2022〕51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11-07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文山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34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州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统筹解决养老、托育问题,结合文山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我州先后出台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山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文山州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初步构建了养老和托育服务、保障、环境三大要素相统一的工作格局。

1.养老发展基础。全州共建有养老机构81个,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1个(老年公寓2所、社会福利院9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个、农村敬老院68所,养老机构覆盖率78%,居全省中上水平。2022年,全州共有养老床位1032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1.2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数3401张,占养老床位数的32.9%(占已营运养老床位数的67%)。全州养老机构投入运营床位5205张,入住老年人口数1376人,入住率26.4%。全州建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等老年服务场所、设施共800余个,老年大学9所,老年学校159个,老年医院(科)11所(个)。

2.托育发展基础。全州共有托育服务机构68家,其中:公立机构4家,民办机构64家,共有托位3473个,每千人口托位数0.9个。在托婴幼儿2056人,入托率1.58%。

(二)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文山州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发展基础优势明显,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明确文山发展定位——努力把文山建成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将是文山快速发展机遇期。全州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既面临良好的发展环境,又面临艰巨的建设任务。根据“七普”数据,2020年文山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48.76万人,占总人口的13.92%,0—3岁婴幼儿21.41万人,占总人口的6.11%,与“六普”数据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了3.37个百分点,0—3岁人口的比重增加了0.85个百分点。通过对文山州第五、六、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分析,结合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对文山州“十四五”期末60岁以上老年人口和0—3岁婴幼儿人口进行测算,至“十四五”期末,文山州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预计达62.83万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预计达47.53万人、0—3岁婴幼儿预计达23.63万人,将分别增加14.07万人、2.49万人和2.22万人,分别占总人口(预测356.67万人)比例的17.61%、13.33%和6.63%。由此可看出,“十四五”期间,老年人口占比将进一步增大,婴幼儿人口稳定增长。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养老托育服务的刚性需求将不断增加,需求缺口较大,养老、托育需求与落后的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方面,对标国家标准,2022年全州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21.2张,距国家要求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2020年全州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0.63个,与国家(1.8个)相比低1.17个。“十四五”期间,养老、托育服务需在增加设施供给上积极发力。“十四五”期末,要完成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的目标任务,全州养老床位数需达到17850张,还需新增7700张;要完成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的目标任务,全州托位需达到16300个,需新增托位12583个以上。另一方面,养老服务水平较低、资源分布不均衡、管理粗放、设施陈旧,导致养老床位空置率高达69%;现有托位以市场化供给为主(民营占比94%),收费高、托不起,导致现有托位仍空余1417个。“十四五”期间,养老、托育服务需在提升质量和普惠型服务方面下功夫。第三方面,是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产业发展尚不成熟,特别是面向老年人和婴幼儿特定需求的产品较为欠缺。全州托育服务刚刚起步,托育机构建设滞后,托育机构供给资源不足,尤其是具有指导、咨询服务的公办托育机构还处于空白状态,指导和协调全州托育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能力欠缺。

二、发展目标

(三)整体目标

坚持建机制、强基础、补短板与提升服务质量协调推进,着力破解养老、托育服务发展障碍,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我州统筹养老、托育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增加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支持市场化投资运营,推动全州养老、托育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均衡布局,促进幼有所育、老有所养向幼有善育、老有颐养转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到2025年,在养老方面:以文山市作为发展核心、砚山和丘北协同推进,其他县协调稳步推进的养老产业发展布局基本形成,保基本、促普惠、个性化的养老事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养老机构床位数增至17850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的55%以上,社会化运营的养老机构占比70%。托育方面:以文山市为核心、各县县城为重点、各社区乡(镇)多点支撑的托育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文山市建成至少2个具有指导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其他7县各建成不少于1个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新增托位12583个以上,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普惠型托位数占比达60%。

(四)具体指标

到2025年,力争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新增养老床位7700张,其中:2022年新增1500张,2023年新增2500张,2024年新增2500张,2025年新增1200张;力争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以上,新增托位12583个,其中:2022年新增3377个,2023年新增3906个,2024年新增3000个,2025年新增2300个。八县(市)按照人口实际,对标州级床位、托位目标任务明确新增床位、托位数,文山市、砚山县、广南县要按高于全州平均水平的目标统筹谋划,为全州养老、托育提质扩容作出示范、带动表率。

文山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指标体系表

序号

主要指标

文山州2020年基础值

2025年文山州目标值

备注

养老方面

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9.2

100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7

97以上

3

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28

≥60

4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62

68

5

各地新建区域、新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100

100

6

养老床位总量(张)

10144

17850

7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

20.3

≥35

8

每千名老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人)

0.5

1.5

9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

42

≥55

10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52

78

11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60

稳定在65以上

12

人均预期寿命(岁)

74.62

76

13

财政(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

58

≥55

14

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活力发展社区)占比

0

持续增加

15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

65

90

16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100

17

居家适老化改造户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万户)

0

0.15

18

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占比(%)

41.3

50

19

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家)

0

9

20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

100

100

21

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占比(%)

21

60

22

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人)

300

明显增长

23

敬老月活动覆盖面(%)

100

100

托育方面

1

新生儿访视覆盖率(%)

94

94

2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3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3

93

4

消防安全防护覆盖率(%)

34.15

100

5

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覆盖率(%)

60

90

6

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数(个)

0

100

7

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数(个)

0

9

8

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66

4.5

9

普惠性托位占比(%)

0

≥60

10

社区托育覆盖率(%)

0

≥50

11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100

12

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

2.54

15

三、重点任务

(五)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1.政府兜牢养老、托育底线。一是按保基本兜底线的工作要求,完成八县(市)敬老院、养老院、光荣院、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设施提质扩容改造。对全州独居、孤寡、空巢、留守、重残、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群体,增加护理型床位,提高集中供养率,提升护理质量,结合农村养老实际,全面实施居家养老适老化工程改造,提升保基本能力建设。2025年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二是增加婴幼儿照护兜底服务设施,积极推进文山州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文山、砚山、西畴、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和富宁等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筹建工作,提高托育服务兜底基础工程设施配置,对失能、失智、事实无人照料等婴幼儿应收尽收。重点实施三大工程,即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提质扩容工程,新建、改造一批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在全州新建一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场所。〔牵头单位:州民政局;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卫生健康委、州残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2.政府和社会联动,不断增加普惠性服务有效供给。一是发挥公办养老、托育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以州县老年公寓、妇幼保健院、幼儿园、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中心为抓手,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普惠性便民养老、托育服务中心,在积极提供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的同时,开展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管理咨询、家庭照护指导等服务。积极推进文山州智慧养老综合服务系统平台、文山州普惠化养老产业发展平台、文山州普惠化托育服务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文山州托育发展人才培养服务平台等重大平台的建设,促进机构连营连运、信息共享,推进政府管理智慧化、企业发展数字化和信息化工作。二是从机制、用地、税收、资金、人才、环境、场地、保险、医保等方面集中发力,建立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重大要素保障清单,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瞄准城乡中低收入群体刚性需求,深入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方案》,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服务设施和带护理型全托床位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批老年大学等养老服务机构;新建8个普惠旅居养老服务设施。深入实施《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探索文山州托育服务指导中心1+N个托育园发展试点和文山州医育融合型发展试点等方式,积极引导学前教育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月子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等资源改扩建,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不断增加托位供给。三是建立完善政府指导的保本微利普惠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增加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运行可持续的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从源头上解决“高端买不起、低端不愿买”等问题。〔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推动个性化养老、托育服务发展。一是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全州康养资源的开发利用,以旅居型、医养结合型为重点,以县(市)为中心,形成带动性强、产业链长、各具特色的养老、托育服务产业集群。二是以广南县石斛康养基地、广南县坝美世外桃源养生谷、普者黑国际老年康体养生度假中心、密纳湖国际康养基地建设为契机,积极引入市场主体发展酒店式养老公寓、生态养老园、旅居养老谷等,发展组团养老、候鸟养老、养生养老等个性化、高端化养老服务。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三是围绕构建城市“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和农村“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就近开展上门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集“日托、全托、助餐、医养康养”等为一体的区域性养老服务综合体;鼓励企业和办公场所集中的工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等结合实际探索建设托育机构,提供日托、临时托等各类个性化托育服务。〔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1.补齐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短板。一是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小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到2025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100%。已建成小区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采取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并同步开展消防设施改造。二是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并通过验收,或经消防安全检查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三是加快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推进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室)建设,在城乡社区逐步推广老年人日托、短托和社区配餐等照顾服务。2025年底,八县(市)建设1所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托育服务中心,全州乡镇(街道)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全州各社区和行政村、中心村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网点。四是以文山市、砚山县为依托,开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示范行动,加大城市街区、道路、社区及学校、医疗机构、公园等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的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强化对儿童校外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工作力度。五是推进党群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拓展服务功能,提供助老、助幼服务。〔牵头单位: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委老干部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托育服务水平。一是建立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餐饮递送、服务缴费等服务。二是统筹社区范围内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者服务组织和服务型企业,推进形成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培训支持、精神慰藉等多层次的服务供给。三是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视寻访制度,为高龄、空巢、独居、农村留守等老年人提供关爱服务。建立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制度,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明确登记管理、人员资质、服务规模、监督管理等制度规范。鼓励开展互助式服务。四是积极推动居家上门服务提供的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衔接。婴幼儿居家照护采取入户指导、组织亲子活动、开办家庭课堂、编印照护手册、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照护服务等方式,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五是鼓励以商业综合体嵌入、社区办点、家庭“邻托”、上门服务等模式开展托育服务。〔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妇联、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促进医养康养结合

1.推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一是探索开展医养结合试点。依托文山州三七、蒜头果等生物资源和苗心康、郑保骨伤科等特色民族医药资源,以州中医医院为主要载体,扎实推动文山州中医药康养医疗中心和中医特色重点专科建设,加快推进州中医医院医养结合基础设施综合发展项目建设,探索出成熟运作模式后在全州范围内推广运用。二是发展养中有医、医中有养模式。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务室、护理站并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生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点多点执业。提升老年人医养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全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加强老年病科建设、增设老年病床。引导有一定条件的文山、砚山、西畴、广南及富宁依托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发展医养结合发展中心,增加普惠性医养结合床位供给。鼓励民营医院自建或与养老机构合作,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集养老、医疗、康复和临终关怀为一体的康养机构。探索乡镇卫生院、农村敬老院一体化建设、运行,实现农村敬老院能养老、可看病;探索村卫生室与农村互助幸福院开展协议服务、委托管理等基层医养结合发展模式。三是推广医养签约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签约服务,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爱服务。至2025年,建成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9家、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占比达60%以上、敬老院与医疗机构实现100%的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民政局、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推进医疗资源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专业行业优势,落实行业牵头带头作用,以州妇幼保健院托育中心建设项目为试点,推动各县(市)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开展托育服务,打造一批标准规范的示范性医育型普惠托育机构,实现托育机构、家庭与医疗卫生机构有效对接,共同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相关医护人员兼任托育机构健康管理员,并为托育机构婴幼儿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单位: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人民医院、州中医医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积极发展老年大学,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1.加强老年教育。加大老年人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提升州老年大学和各县(市)老年大学办学水平。健全老年学校办学网络,到2025年,5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在有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开办老年大学教学网点。积极融入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学习网点向边远地区、农村延伸。支持鼓励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推动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办学。积极推进老年教育从“覆盖各级”向“覆盖各类老年人群”拓展,推进老年教育融入敬老院、养老院、护理院、康养中心等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存在感和幸福感。〔牵头单位:州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州委老干部局、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成就理念,支持“五老”人员参与基层民主监督、基层组织建设、民事纠纷调解、普法教育和移风易俗等社会服务活动,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攻关、服务“三农”等方面献计出力。依法保障大龄劳动者就业权利,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支持老年人参与强边固防、治安维护、交通疏导、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力所能及的劳动。〔牵头单位:州民政局;配合单位:州委老干部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积极繁荣老年文化。加强老年文化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老年人传承坡芽歌书、农民版画、纸马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支持公共和民办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的公益推广。广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化活动,培育老年文化活动品牌。〔牵头单位:州民政局;配合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老干部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促进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用品市场

1.大力推进旅养结合。实施“养老托育服务+”行动,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与先进制造、健康养生、文化旅游、健康餐饮、教育体育、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融合发展。依托普者黑、坝美等旅游资源和三七、蒜头果等生物资源优势,强化对州内旅居康养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开拓旅游养老托育市场,全力构建“候鸟旅居”养老托育新产业。支持健康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链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托育服务产业集群。支持养老服务产业聚集区、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基地和养老康复辅具产业园等养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把文山州建设为面向全省、服务西南、国内知名的旅居养生养老基地。〔牵头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积极引进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等产品运用,推广环境监控、老年人监护、防走失定位等智能辅助产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在养老、托育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州内有条件的机构开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积极引进养老托育服务品牌、专业人才、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鼓励州外投资者在文山设立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及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总部。畅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服务渠道,加快培育一批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业发展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老年人疾病创新药物研发,加快以三七、蒜头果等道地中药材为原料的新产品开发。〔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要素

(十)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州委书记、州长任组长的文山州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确定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要事项和重要举措,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养老发展组、托育发展组,既统筹推进又分工明确,协调推进文山州养老、托育服务发展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

(十一)统筹整体推进。加强统筹谋划,抓紧落实《文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目标和任务,落实《文山州“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专项规划》《文山州“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研究出台《文山州“十四五”托育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养老、托育事业健康发展。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实现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牵头单位:州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根据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稳定的养老、托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将兜底性养老、托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加强部门信息直通共享,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激励机制,实现“补床头”与“补人头”相衔接、补助标准与机构等级评定相衔接、机构服务补贴与居家服务补贴相衔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养老托育重大项目建设,为“一老一小”领域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融资配套服务。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托育事业,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等多元结合的投入机制。将55%以上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州财政局;配合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专业人才培养。合理核定兜底性养老、托育机构人员编制,辅以公益性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人员力量,保障正常运行。将养老、托育服务人员纳入州、县两级技能培训、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培训计划,建立线上+线下的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平台,定期开展职后培训,对从业人员开展全方位的培训指导服务。定期举办养老、托育职业技能大赛,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技能服务水平。完善优化我州各类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强化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学科建设。鼓励州内院校与州外具有相关专业优势的院校开展合作,为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

(十四)创新支持政策。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土地、规划、财税、融资、价格、人才等支持性“政策包”,保障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措施,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完善养老、托育机构备案工作指南,制定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一窗办理”,一次性告知审批事项及流程、受理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时限等内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支持社会养老托育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全面加强放开养老托育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和托育服务、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积极研究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等政策措施的出台,指导和支持养老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政务服务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规范监管。加强各类养老、托育机构和居家养老组织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养老、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示,考核评价结果与政府补贴、奖惩实施等挂钩,有效引导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的准入、退出。〔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营造友好环境。强化正确舆论导向,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加大养老、托育宣传力度,宣传国家、省、州在养老服务领域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支持政策、管理条例、规范流程等相关内容,引导家庭发挥好在居家养老育幼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

1.重大项目清单

2.重大政策清单

3.重大要素清单

4.重大平台清单

5.重大改革清单

6.重大试点清单

图文解读:文山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http://www.ynws.gov.cn/info/3109/305450.htm

  
附件【文政发〔2022〕51号附件1-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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