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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21213—0202  文  号  文政办发〔2022〕202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12-1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文山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总 则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和勘查开发保护水平,加快文山州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文山州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的指导性文件,是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规划》做好衔接。《规划》是省级规划与县(市)级规划的纽带,也是县(市)级规划编制的重要遵循。《规划》落实省级规划的目标任务,结合地方特色和工作重点,突出统筹对本级审批发证矿种的勘查、开发与保护进行详细部署和安排,并对辖区县(市)级规划进行指导和提出约束指标。

《规划》适用范围为文山州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现状与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文山州战胜特殊困难和严峻挑战,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综合实力大步提升、意义非凡的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综合经济实力、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和民族团结示范、改革开放、社会民生事业、边疆综合治理能力等方面均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全州矿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经济社会概况与矿业发展现状

(一)自然地理概况

文山州位于云南省东南部,地理坐标:东经103°35ˊ—106°12ˊ,北纬22°40ˊ—24°48ˊ,东西最大横距255千米,南北最大纵距190千米,国土面积31456平方千米。辖1市7县,2020年常住人口350.3万人,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回、傣、布依、蒙古、白族、仡佬11种民族。北、西与曲靖市、红河州相连,东与广西百色市邻接,南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接壤,拥有国境线438千米,距省会昆明330千米。境内江河分属红河、珠江两大水系,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最高海拔2991米(文山市薄竹山),最低海拔107米(麻栗坡县天保国家级口岸),相对高差2884米。地貌以高原山地为主,间有高原盆地,山区和半山区占97%,岩溶面积占53.4%,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降水充沛,年温差小,日温差大,立体气候明显,多为亚热带气候。

(二)经济社会和矿业发展简况

全州围绕铝土矿、锌、铟、锰、钨、金、锑、锡、钛、饰面石材、脉石英等优势及重要矿产的矿业勘查开发格局已基本形成。202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85.1亿元,同比增长5.4%,高于全国3.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4个百分点,增速排全省第五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1.3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396.8亿元,增长6.3%;第三产业增加值547亿元,增长4.5%。全年实现全部工业增加值229.4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规模以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增长6.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101.3%。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460.3亿元,全年矿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实现294.2亿元。随着铝及高端铝型材全产业链等重点优势产业的发展壮大,推动了文山千亿级绿色低碳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基地、全球影响力绿色工业基地、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和“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的打造。

(三)矿产资源概况和主要特点

矿产资源概况。文山州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资源潜力大,是云南省矿产资源最具找矿前景的地区之一,也是云南省矿产种类相对较多的地区之一。全州共发现铝土矿、锌、铟、锰、钨、金、锑、锡、钛、饰面石材、脉石英等矿产66种,占全国已发现矿产173种的38.2%,占云南省已发现矿产157种的42%。有矿产地(矿区)1264个,其中,上表矿区277个,按单矿种(考虑共伴生矿产)统计有492处,涉及矿种45种,能源矿产17处、金属矿产381处、非金属矿产93处、宝玉石矿产1处。

矿产资源主要特点。文山州矿产资源总量大、配套程度高、共伴生矿多、综合利用潜力大、经济价值高、矿床类型多样,大中型矿床相对集中。其中,铝土矿在全州8县(市)均有分布,探明资源量在全省占比近80%;锰主要集中在砚山斗南—文山老乌一带;锌、铟、钨、锡集中分布于马关都龙—麻栗坡南秧田地区,在云南省具资源特色和相对优势;金、锑则主要产于西畴、广南—富宁地区;钛主要分布在广南砂斗—富宁里达、新华等地区;饰面石材在文山州广泛分布,主要以石灰岩大理石和花岗石为主;脉石英集中分布在麻栗坡老君山、马关南捞一带。

优势和重要矿产。综合考虑已查明矿产资源量情况、产业基础及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等因素,确定文山州优势和重要矿产为:铝土矿、锌、铟、锰、钨、金、锑、锡、钛、饰面石材、脉石英等11个矿种。

(四)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

基础地质调查。全州1:100万、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区域地球化学调查、水文地质调查、水系沉积物测量,1:100万、1:50万、1:20万重力测量,1:100万遥感地质解译,1:50万矿山地质调查与评估,均全面完成;1:10万高精度航空磁测完成29000平方千米,占州国土面积的92.2%;1:5万区域地质调查完成37个图幅,州域内面积13151.9平方千米,占州国土面积的41.8%;1:5万地质矿产调查完成21个图幅,州域内8417平方千米,占州国土面积的26.8%。

探矿权现状。截至2020年底,全州共有探矿权357个。其中,能源矿产11个,黑色金属矿产101个,有色金属矿产144个,贵金属矿产99个,非金属矿产2个;普查40个,详查126个,勘探(精查)191个;第一类矿产281个,第二类矿产76个。

采矿权现状。截止2020年底,全州共有采矿权560个。其中,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采矿权253个,第三类矿产采矿权307个。第一类和第二类矿产采矿权按开采矿种分:煤炭8个、铁18个、锰26个、钛4个、钛铁砂矿12个、铜16个、铅12个、锌18个、锡9个、钨10个、镍4个、铝土矿5个、锑3个、金25个、银2个、铌钽1个、脉石英37个、磷1个、长石1个、沸石1个、水泥用灰岩8个、水泥配料用粘土1个、水泥用页岩1个、陶瓷用砂岩1个、方解石4个、电石用灰岩1个、饰面用石料(大理石)3个、饰面用花岗岩3个、饰面用灰岩4个、玻璃用石英岩1个、建筑用白云岩1个、建筑用玄武岩1个、高岭土4个、膨润土2个、矿泉水5个;按开采规模分:大型矿山10个、中型矿山20个、小型和小型以下矿山223个。

矿山“三率”水平。2020年,全州对14个矿山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进行抽样调查。其中,铝土矿3个、金3个,煤炭、锰、锌锡银铟多金属、钨、锑、水泥用灰岩、饰面用花岗岩、铁各1个。煤炭开采回采率97%,锰开采回采率85.5%、选矿回收率83.37%,铝土矿开采回采率95-98%、选矿回收率95%、综合利用率87%,锌锡银铟多金属矿开采回采率98.1%、选矿回收率92.48%,金开采回采率90-95%、选矿回收率75.24-95%,钨开采回采率86.36%、选矿回收率88.17%,锑开采回采率96.54%、选矿回收率85.24%,水泥用灰岩开采回采率96.8%,饰面用花岗岩开采回采率95%,铁开采回采率85%、选矿回收率83.69%。

绿色矿山建设。截止2020年底,马关县铜街、曼家寨矿区、麻栗坡县南温河乡南秧田钨矿、砚山县坝心石灰岩矿3个矿山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其中,马关县铜街曼家寨矿区采用先进技术,大幅提高了铟、镉、镓等伴生稀有金属的回收率;麻栗坡县南温河乡南秧田钨矿选矿工作通过技改优化,有效提高了选矿回收率;砚山县坝心石灰岩矿在资源开发过程中,通过科学有序的开采,大幅提高了矿区生态环境、开采方式、资源高效利用、信息数字化管理等水平。

二、上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

(一)基础地质工作程度逐步提高

基础地质工作有序推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得到提升。“十三五”期间,完成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面积2491.4平方千米,覆盖率由33.9%提高至41.8%;完成1:5万地质矿产调查工作面积1781.6平方千米,覆盖率由21%提高至26.8%。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矿产勘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十三五”期间,新发现和评价了富宁那歪钛铁砂矿区(大型)、文山歪山头铝土矿(中型)、马关县八梅锡锌铅矿深部(870米)以下(中型)、西畴县嘎机铅锌多金属矿(中型)、西畴县香坪山矿区锑铅锌铜矿(中型)、富宁平法钛铁矿砂矿(中型)、富宁县那沙钛铁砂矿(中型)、富宁县农能铁钛多金属矿(中型)、富宁东瓜林钛铁砂矿(中型)、砚山老人庆-西畴大卡锑矿区锑矿(中型)等1个大型矿床和9个中型矿床,地质找矿取得较大突破,新增了铝土矿、铅、锌、金、锑、钛、铜、镍、玛瑙等一批矿产地,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勘查开发利用布局与结构不断优化

上轮矿产资源规划对禁止、限制区的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效果明显,基本完成了限制勘查区、禁止开采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有所提高,矿业秩序综合治理、构建矿业产业集群得到加强,非法违规采矿、破坏浪费矿产资源得到遏制,资源利用方式转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四)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效果明显

截至2020年底,全州采矿权560个,较2015年减少134个,减少19.3%。全州大中型矿山64个,较2015年增加27个,比例提高到11.4%,矿山规模结构不断优化,矿业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马关县铜街、曼家寨矿区、砚山县坝心石灰岩矿、麻栗坡县南温河乡南秧田钨矿3个矿山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积极推进了文山市古木、姑娘寨2个绿色砂石产业示范区建设。

(五)矿山地质环境得到进一步加强

生态环境状况、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得到进一步改善。“十三五”时期,全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1171公顷,投入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资金共2047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0569万元、地方财政投入4132.8万元、矿山企业自筹5777.1万元。完成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填埋场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马关县大丫口108.7万吨历史遗留砷安全处置、富宁县清华洞水库流域历史遗留锑矿综合整治建设工程,对砚山斗南锰矿、麻栗坡县南秧田钨矿、富宁县普阳煤矿和西畴县、丘北县、马关县等各企业所在矿山进行了治理恢复工作。

(六)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深化

出台了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深化矿产资源同一矿种同级管理、推进净采矿权出让、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等重要举措,严格贯彻落实了矿业权出让与生态保护红线、矿产资源规划、各类保护区等管控要求,健全了矿产资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矿产资源管理能力与水平。

第二节 主要问题

一、矿产资源找矿难度增加

基础地质研究和科技创新对重要成矿区带深部勘查引导不足,1:5万区域地质调查面积覆盖率41.8%(全省62.7%),1:5万区域矿产调查面积覆盖率仅为26.8%(全省28.4%),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总体上偏低,由企事业单位等各科研主体推动的科技创新,未能在各矿业权主体间得到推广应用。资金投入总体不足,矿产资源勘查滞后,实际投入工作量少,主要矿床勘查程度较高,但其周边和深部工作程度较低。矿产勘查面临向隐伏矿、深部矿转移与延伸,找矿难度加大。

二、矿产资源对重要产业持续发展支撑不足

文山州规模矿业企业有锰、金、有色和稀有稀散金属采选冶业,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全产业链重塑有色金属产业新优势,实现“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定位具资源优势。其中,锰、金、锑等金属经多年开发利用,资源量明显下降;铝、锌、铟等有色和稀有稀散矿产随着产业链的延伸,氧化铝、铟锭、锌精矿、锌锭的产品产量逐年增长,特别是铝土矿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量静态保障程度不足,现有矿山产量不能满足产业持续发展的需求,需省内调节或向国内外购入,矿产资源对产业持续发展支撑不足,供需形势较为严峻。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结构不够合理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集中于原矿采掘、选冶阶段,受投入资金、技术等限制,对低品位矿、伴生有益元素、废渣废石的综合利用水平不高,产业链基本停留在低端金属冶炼产品上,未延伸到型材等深加工领域,在资源节约和资源增效上需进一步提升。重要成矿区带多被不同矿业权分割,资源优势未向生产优势集中,矿山基数大,资源规模开发与集约化程度不高;小型及小型以下矿山数量占比大,大中型矿山数量占比仅达11.4%,低于全省12%的平均水平,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矿业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迫切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积累时间长,历史欠账多,资金紧缺仍然是制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足的主要因素,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存在科技支撑不够、模式单一等问题,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需进一步协调,在矿业转型与绿色发展方面,与实现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

五、资源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矿产资源管理改革配套政策措施需进一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要求。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矛盾突出、民生诉求多元等问题亟待破解。

第三节 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文山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及云南省发展战略,与全国全省同步启动建设现代化国家的新起点,是全州借势而上、奋起直追和缩小与全国全省差距的黄金期,是全州夯实发展基础,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攻坚期,是全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实施乡村振兴,展现民族团结示范成果的关键期,是持续深化改革开放,提升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期,更是全州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好步、乘势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的时期,对文山州矿业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持续增大

未来5-10年,文山州将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对铝土矿、锌、锰矿石、金、锑、锡、钛、饰面石材、脉石英、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页岩等矿产资源需求仍维持在高位。

二、矿产资源量需进一步提升

文山州矿产资源丰富、种类齐全、资源量大,但大多数矿产人均量水平低,大宗金属矿产消费供不应求,重要矿产资源供需面临需求总量大且消费结构不合理、矿产资源供应难以满足现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矿业投资意愿不强、矿业权市场活力不足,市场融资难度持续增加,加大了地勘行业在项目运行、生产经营、供给与需求等方面的压力。

三、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目前,钛、镍、银、脉石英等矿产静态保障年限小于10年,保障程度低,铝土矿、锑、钨静态保障年限在10-20年,保障程度相对较低,可持续发展保障不足。特别是铝土矿、钨、锑、脉石英需求量较大,从保障年限看已呈资源供应不足之势,应结合新一轮矿产找矿行动部署,大力加强找矿工作。

四、矿产勘查方向方式发生转变

地质找矿由以传统固体矿产为主向清洁能源、战略性矿产和重要非金属矿产转变。基础地质调查工作总体滞后,大中比例尺区域地质矿产远景调查工作程度偏低,矿产资源勘查资金投入总体不足。矿产勘查向隐伏矿、深部矿、新类型矿、新用途矿拓展。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由以境内为主向境内境外并举转变。勘查方式由传统的地质勘查向绿色勘查转变。

五、绿色发展对矿业开发提出更高要求

为有效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应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保护、勘查与开发利用全过程,引导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提升矿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已成为文山州建设生态文明、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提升矿业整体形象,以及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平台和抓手。

第二章 指导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围绕把文山打造成为世界一流“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的定位,以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主题,以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升矿业开发水平,全面提高利用效率,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给,推动矿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为文山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地质找矿,保障能源资源供应

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实现找矿突破,增加资源量和储备,保障能源资源供给,稳定矿产资源产业链和供应链。充分运用矿业权管理政策引导,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充分发挥地勘财政资金对矿产勘查引导作用,改善矿业环境,促进矿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矿业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实现,强化资源绿色勘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促进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三、坚持空间管控,优化矿业开发布局

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衔接区域“三线一单”“三区三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构建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新格局,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坚持技术创新,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创新,推动先进开发利用技术、管理经验、信息化技术等方面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五、坚持对外交流,扩大矿业国际合作

充分发挥文山“承接东西、贯通南北、通江达海”的独特区位优势,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重要支点为契机,全面参与“一带一路”,主动服务和融入“大循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长江经济带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等发展战略,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和“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扩大与南亚、东南亚周边国家及国内在矿业领域的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

第三节 规划目标

一、2025年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可持续保障能力逐步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区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一)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逐步提高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重要成矿区带、重点项目建设区开展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提高3-5%。重要成矿区带开展1:5万矿产地质调查,基本覆盖重要找矿远景区。积极配合开展区域重力测量、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等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程度。

(二)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加强

结合云南省新一轮找矿行动,优选成矿有利区带,布局重点勘查区,合理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新发现和评价一批大中型矿产地,矿产勘查取得新成效。锌、铟、钨、锡、钛、饰面石材、脉石英等重要优势矿产资源量保持稳定增长;铝土矿、金、锑、锰等矿产勘查成果力争取得重大突破。

(三)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新提升

建设能源资源基地,落实国家规划矿区,布局重点开采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严格新建矿山准入,推动区内优势资源规模开发、集约利用。压缩小型及以下矿山数量,进一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采矿权总数在202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矿山“三率”水平进一步提升。合理调控铝土矿、锌、锰、金、锑、锡、钛、饰面石材、脉石英等矿产开采总量,重点对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钨实行开采总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下达指标开采。

(四)绿色矿业取得新成效

推进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高矿山智能化建设水平。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恢复和综合治理工作,全州在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

(五)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持续深化

持续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健全竞争出让更加全面、有偿使用更加完善、事权划分更加合理、监管服务更加到位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

二、2035年展望

到2035年,资源保障能力切实增强,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形成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发展新格局。

第三章 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的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矿产勘查开发布局。根据文山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产业功能定位、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结合矿产资源赋特点、勘查开发水平等因素,推动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一、基础地质调查和矿产调查评价

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在文山州行政区内开展的基础地质、矿产调查、古生物化石及重要地质遗迹调查和地下水资源评价等工作,准确掌握全州矿产资源家底。落实上级规划部署的滇东南文山地区铝土矿调查评价,新增铝土矿资源量,为全省、全州绿色低碳水电铝产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勘查方向

以绿色勘查为方向,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把绿色勘查与和谐勘查贯穿于地质勘查的全过程,降低矿产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矿产资源地质潜力、开发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影响“三位一体”综合调查评价。按照突出优势及重要矿产、兼顾其他矿产的原则,重点勘查铝土矿、锌、锰、钨、金、锑、锡、钛、饰面石材、脉石英等矿种,兼顾铜、铅、镍、钴、铍、宝玉石、地热等矿种的勘查。

三、开发利用方向

根据国家、云南省产业政策及文山州矿产资源实际,鼓励开采铝土矿、铜、铅、锌、锰、锑、锡、金、银、铁、钛、镍、饰面石材、脉石英、地热等矿种。限制开采高硫、高灰、高砷、高氟煤炭、湿地泥炭以及砂金、砂铁等。禁止开采可耕地砖瓦用粘土。禁止开采新的原生汞矿,不再新建汞矿山,逐步停止汞矿开采。

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一、加强“三区三线”矿产资源开发管控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文山州资源优势,调整空间结构,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强度。衔接区域“三线一单”“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围绕“一核两带三圈”的生产力布局,坚持国土空间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生产力空间布局相适应,以不破坏生态环境为前提,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管控采矿活动,统筹推进全州生态保护治理与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湿地、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级各类保护区内的矿业权退出工作,持续推进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二、优化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格局

加强优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全产业链重塑有色金属产业新优势,打造世界一流“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做强做精硅、饰面石材、稀贵金属等产业。合理利用地热资源,为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和打好“绿色能源牌”提供资源保障。

文山—砚山地区:区内以铝土矿、铅、锌、锰、钨、锡等矿产为重点,推进资源规模开发,拉长产业链,为建设金属冶炼加工、绿色铝产业为重点的区域性资源精深加工基地和绿色铝创新产业基地提供资源保障。

西畴地区:以铝土矿、铅、锌、铜、锑、金、饰面石材等矿产为主。加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助推锑化工材料、饰面石材产业的发展,推进整合嘎机、红石岩、荒田、干沙坡、小锡板等多金属矿业开发,为打造莲花塘-嘎机铅锌有色金属资源基地和西畴石材加工贸易基地提供资源保障。

马关—麻栗坡地区:区内钨、锡、铅、锌、铟、铜、镍、脉石英、绿柱石(祖母绿)、高岭土等矿产已具一定开发规模,矿产资源丰富、资源量大、经济价值高。其中钨、铟资源量居云南省前列,铜、镍、锡、锌资源量居文山州前列,发挥作用优势,打造成锡钨多金属资源开发区,为开发钨材料、锡材料、锌材料等金属基复合材料,拓展以铟为基材的新型材料提供资源保障。加大高岭土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促进新型不定型耐火材料、碳化硅纤维、功能陶瓷等新材料产品的发展。提升利用环老君山脉石英集中产出区的资源优势,为打造面向东南亚的绿色硅产业基地和沿边开放门户提供资源保障,促进云南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的发展。

丘北地区:区内以锰、饰面石材、金、地热、铝土矿等矿产资源为主,加大饰面石材、锰、金、地热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大力发展饰面石材、地热产业,为打造东南亚南亚石板材、装饰石材加工中心和贸易集散地提供资源保障。扩大对锰矿的勘查投入,争取在深部找矿上有突破,为文山锰产业发展提供后续资源保障。

广南—富宁地区:区内金、锑矿产资源量大,经济价值高,充分利用金、锑、钛、铁、煤炭、铜、镍、铝土矿、磷、水晶等资源优势,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助力文山州稀贵金属产业、绿色铝材一体化产业和能源、化工产业基地的建设。加大勘查投入,争取在深部找矿取得新的突破,为文山发展金锑产业和附加值高的锑、钛金属基复合材料,拓展金等稀贵金属为基材的新型材料提供资源保障。

三、重点区域和结构调整

(一)保障金属矿产资源有效供给

在资源条件好、环境承载力强、配套设施齐全、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不断优化开发布局,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水平,稳定矿产资源开采量,提高供给水平,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适度扩大铝土矿开发规模。扩大铝土矿产开采规模,为开发铝材金属基复合材料和构建“阳极炭素—电解铝—铝精深加工—铝应用—再生铝”全产业循环链,打造“中国绿色铝谷”核心区和绿色铝产业基地提供持续资源保障。

稳定锰钛铜铅锌锡矿供给。积极推进锌、锡、铟、锑、钨、铜、镍等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着力打造绿色制造体系。为发展附加值高的锰、锌、锡、锑、钨、钛等金属基复合材料和新型功能材料,开发锰基材料、锡材、钛材料等金属基复合材料提供资源支撑。锰矿以文山老乌、砚山斗南等大中型生产基地为主,稳定开采能力。以马关铜街、曼家寨和麻栗坡杨万等大中型铜矿为生产基地,稳定铜矿资源供给。不再新建年产矿石量30万吨以下的铜矿。钛矿以富宁牛场、那坡等地区为重点。以马关铜街曼家寨、西畴红石岩等铅锌矿为主,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持续推进低品位铅锌矿的利用,进一步提高铅锌矿中镓、铟等产品回收率,为拓展铟、金等稀贵金属为基材的新型材料提供资源保障。稳定马关都龙锡矿资源开采能力,加强难选冶锡矿资源综合利用。

严格控制钨矿开发利用强度。以麻栗坡南秧田钨矿为重点,开采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下达指标内,统筹资源整合,稳定资源供应,着力延伸钨产业链,加强钨二次资源、低品位钨矿石综合利用回收水平,提高钨矿附加值,为发展白钨精矿→APT→蓝钨→钨粉→碳化钨粉→硬质合金的钨产业链提供资源保障。不再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项目(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

(二)推进能源矿产开发利用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清洁能源矿产开发,大力推进绿色开采和清洁利用,做大做强清洁能源资源,加快安全高效清洁能源矿产供应体系建设,统筹平衡能源供需、时空布局、品种开发利用,增强能源服务保障和产业发展的主动性,打好“绿色能源牌”,建设绿色能源州,助推把文山建成全省主要清洁能源消纳基地、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示范基地和风光水储一体化的新能源示范基地。

推动煤炭资源高效利用。重点以富宁普阳、丘北水米冲煤矿为主,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改造工程,促进煤炭安全高效、清洁利用。

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充分利用地热资源丰富、可采量大的优势,引导文山、砚山、丘北、广南等地区地热资源合理配置,带动旅游、康养产业发展,助力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创新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模式,提高地热能利用比重。

(三)加强稀有稀散矿产开发

强化对共伴生稀有稀散矿产资源的综合评价与开发利用,实现有用组分回收利用。加强铝土矿、锡、铅、锌、钨、铜、镍等矿床中镓、铟、镉、铍、铌、钽、钴等稀有、稀散矿产元素综合利用。

(四)加强重要非金属矿产开发利用

加强建材等非金属矿产供应。促进硅石矿绿色开采、规模发展,为云南水电硅材一体化产业、全硅产业链发展提供原料保障。加大石材、高岭土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以开采天然装饰石材、建筑用石材、高岭土、冶金辅助原料和化工辅助原料等非金属矿产为重点,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推进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利用,为文山州发展碳化硅新型不定型耐火材料、碳化硅纤维、功能陶瓷等新材料产品提供资源保障。

第三节 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在文山州行政区内划定的各类分区及区块,引导要素聚集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增储上产,科学布局和合理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推动资源规模开发与集约利用,确保资源稳定供给,加快全州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布局

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划定的能源资源基地、国家规划矿区。

(一)能源资源基地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政策和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规范基地内矿业开发秩序,加大对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义务。持续开展矿山深部及外围接替资源勘查,延长矿山服务年限。鼓励通过市场手段,采取资源整合等方式,大力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引导和支持各类生产要素、下游产业向基地聚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二)国家规划矿区

优先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严格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相关要求,原则上区内新建矿山设计规模应达到中型以上。加大区内重点矿山深部及外围找矿力度,增加紧缺矿种和战略性矿种资源量,实现找矿突破,形成保障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供给的接续区。

二、勘查开采工作布局

结合文山州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经济技术条件和管理实际需要,规划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

(一)重点勘查区

充分发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引导作用,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的勘查机制。积极推进绿色勘查,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应用,降低矿产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结合工作程度,合理部署探矿权,引导矿业权人加大地质勘查工作力度,探增资源量,实现找矿突破。

(二)重点开采区

进一步规范区内矿业开发秩序,严格执行新建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严禁“大矿小开”,统筹安排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引领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高效利用和绿色开发,提高重要矿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

坚持“开发与保护齐抓”和“集中开采,规模经营”的原则,为促进资源规模集约开发,合理利用资源,规划集中开采区。区内实行统一规划,必须规模化、集约化开采。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矿山生态环境评估工作协同机制,严格控制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标准,合理配置资源,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实行开发与保护并举,边开采边治理,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任务安排落到实处,促进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资源集约开发、高效利用。

三、资源合理配置

(一)勘查规划区块

国家规划矿区内的规划矿种的勘查规划区块在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定,州级规划落实;其他情形的勘查规划区块在州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定。

财政出资的项目成果,应及时纳入规划,形成勘查规划区块,一个勘查规划区块一个主体,拟投放探矿权应与勘查规划区块的规划矿种保持一致。

(二)开采规划区块

国家规划矿区内的规划矿种的开采规划区块在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定,州级规划落实;第三类矿产开采规划区块在县(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定,除此以外其他矿种开采规划区块在州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划定。

财政出资勘查的项目成果,应及时纳入规划,地质勘查工作程度已经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可划定开采规划区块。一个开采规划区块一个主体,拟投放采矿权应与开采规划区块的规划矿种保持一致。

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积极推进资源高效利用,严格准入管理,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推动资源规模开发与集约利用。

第一节 合理确定开发强度

一、推进煤炭高质量发展

推进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煤炭产业布局。推进节约集约化发展,提升煤炭企业规模,推进煤炭产业绿色发展,生产原煤实现应选尽选,矿井工作面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8%。加快智能矿山建设,建成智能化示范煤矿。

二、加强非煤矿山管控

提高矿山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标准,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开采规模。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逐步优化非煤矿山布局,鼓励大型建筑材料用矿产开采基地建设,提升非煤矿山资源保障能力。到2025年底,在巩固和深化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文山州非煤矿山总量控制、动态管理、依法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三、推进砂石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进一步优化砂石资源规划布局,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划定集中开采区。鼓励砂石资源开发整合,引导砂石矿山企业做大做强,促进砂石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绿色化开采。统筹资源禀赋、市场需求、运输半径、绿色环保等因素,积极推进“净矿”出让,有序投放第三类矿产采矿权。支持建设大型绿色砂石生产基地,发展和推广应用机制砂石、积极有序投放机制砂石采矿权,鼓励采矿权人依法回收利用废石尾矿,增加砂石供给。

国家及省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确需新增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的,应统筹规划采矿权设置,在符合联勘联审条件的前提下,不受采矿权指标限制,由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规定以竞争性方式出让,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建设单位恢复治理,县级人民政府验收后予以关闭。已有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采矿权,原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枯竭且无扩大矿区范围条件的,一律不得再延续,不得以任何名义无证开采。

第二节 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一、调整开发利用结构

(一)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严格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不再新建扩建钨金属储量小于1万吨、年开采规模小于30万吨矿石量的项目(现有钨矿山的深部和边部资源开采扩建项目除外)。不再新建3万吨/年以下露天铁矿、10万吨/年以下地下铁矿。不再新建年产矿石量30万吨以下的铜矿。不再新建日处理岩金矿石300吨以下的露天采选项目、100吨以下的地下采选项目。不再新建露天磷矿山。”等准入要求。新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开采最低规模,切实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

专栏1 文山州部分矿种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表

序号

矿产名称

单位/年

大型

中型

小型

1

煤炭(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原煤万吨

120/400

45/100

30/30

2

铁(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100/200

30/60

10/30

3

矿石万吨

10

5

3

4

矿石万吨

100

30

3

5

矿石万吨

100

30

10

6

矿石万吨

100

30

10

7

矿石万吨

100

30

5

8

矿石万吨

100

30

6

9

铝土矿

矿石万吨

100

30

10

10

矿石万吨

100

30

3

11

矿石万吨

100

30

3

12

金(岩金)(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15/15

6/9

3/-

13

磷(地下开采/露天开采)

矿石万吨

100/100

50/50

10/15

14

重晶石

矿石万吨

10

5

3

15

水泥用灰岩

矿石万吨

100

50

30

16

建筑石料用灰岩

矿石万吨

100

50

20

17

建筑用砂

矿石万吨

100

50

5

18

玻璃用石英岩

矿石万吨

30

10

5

19

高岭土

矿石万吨

10

5

3

20

石膏

矿石万吨

30

20

5

21

滑石

矿石万吨

10

8

3

22

膨润土

矿石万吨

10

5

3

23

建筑用玄武岩

万立方米

10

5

1.5

24

饰面用灰岩

矿石万吨

100

50

5

25

饰面用花岗岩

万立方米

10

5

0.5

26

饰面用石料(大理石)

万立方米

10

5

0.5

27

砖瓦用页岩

矿石万吨

30

6

0.6

注:产业政策准入门槛高于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的,以产业政策为准。

(二)调整矿山规模结构

按照矿区(床)资源量规模与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调整矿山开采规模结构。严禁“大矿小开”“一矿多开”。通过市场等手段,调整矿山规模结构,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

二、推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

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节约和高效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增强矿业发展可持续性。到2025年,文山州矿山企业开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明显提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

(一)煤炭资源高效利用

发展高精度煤炭洗选加工,实现煤炭深度提质和分质分级,提高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逐步实现“分质分级、能化结合、集成联产”的新型煤炭利用方式。建立政策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机制,构建清洁、高效、低碳、安全、可持续的现代煤炭清洁利用体系。稳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煤矸石、粉煤灰、煤系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

(二)有色金属与贵金属资源高效利用

采用高新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废石排放率、强化共伴生元素的综合回收。注重研究低品位矿和难选矿石的选矿技术工艺;推广异步混合浮选、电化学控制浮选等高效提取技术。应用先进技术实现节能环保和循环利用,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绿色铝产业;加大锌、锡产业的整合力度;着力延伸铟产业链;做强锑产业精深加工;加快镍矿开发;统筹资源整合和钨产业链发展态势,延伸钨下游产业链,提升钨高端产品附加值,实现钨产业跨越式发展;提高低品位金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三)黑色金属资源高效利用

进一步推广充填采矿法、地下大间距无底柱分段开采工艺、自然崩落采矿法等采矿适用技术。针对中低品位铁矿、低品位锰矿及难选呆滞资源,加大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力度。发展高纯电解锰,积极推动文山铝工业与锰工业的融合,加快发展铝锰合金;加快铁合金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并实施技改扩容,使州内铁合金生产工艺装备全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四)重要非金属资源高效利用

按照总量做大、结构调优、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要求,以“提升优化传统建材产业、发展新型高端建材、延伸发展绿色环保建材”为主题,大力发展现代利废新型建材,推动建筑建材向耐久性建筑材料、环保型建筑材料、细微化生态建筑材料、智能化建筑材料等新型材料转型。开展水泥生产原料替代,推动新型低碳水泥替代传统水泥;促进硅全产业链发展,延伸发展新型高端、绿色环保建材。

第三节 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一、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一)规范财政出资地质勘查

坚持财政出资地质勘查的基础性、公益性和引导性定位,推动地质找矿与矿业权管理协调配合,中央或地方财政出资勘查项目,不再新设置探矿权,凭项目任务书开展地质勘查工作。已设探矿权的,完成勘查工作后,勘查成果公开竞争出让,促进地勘基金项目成果转化,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实现财政资金良性循环。

(二)引导和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

全面实施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控制探矿权协议出让,探矿权投放须做到规划控制,有序投放。建立完善地质找矿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金在矿产勘查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

(三)深化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

按照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要求,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储量新分类标准及相关规定,科学确定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分级。缩减矿产资源储量政府直接评审备案范围,按照同一矿种同级管理的要求调整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权限。取消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事项,将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结果作为统计依据。

(四)摸清矿产资源家底

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更新机制,做好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围绕国家紧缺战略性矿产,实施新一轮找矿行动。综合运用多元信息圈定找矿远景区和找矿靶区,科学评价矿产资源潜力,全面掌握矿产资源家底。

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一)严格矿业权出让源头管控

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及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各级各类保护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政策。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科学调控、合理布局矿业权。

(二)稳步推进“净矿”出让

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对砂石土等直接出让的采矿权试点开展“净矿”出让,开展必要的联合踏勘,做好与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采矿权“净矿”出让前要建立出让项目库,确保出让项目符合管控要求和产业政策,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为矿业权人开展勘查开采工作提供便利。

(三)健全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体系

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政府抽查、失信惩戒的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做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通过动态巡查、卫星遥感监测等工作手段,强化对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行为的执法监察,促进矿产资源安全领域生产持续稳定。

(四)实施矿产资源差别化管理

实施矿种差别化、区域差别化管理。对紧缺矿产,实施鼓励性勘查开发政策。对优势矿产,合理调控开发利用总量。对产能过剩类矿产,严格控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原则上禁止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对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内战略性矿产矿业权实施差别化管理,保障资源稳定供应。

第五章 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第一节 绿色矿山建设

一、大力倡导绿色矿业发展

落实国家、省相关行业绿色矿山评价指标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勘查,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新建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快生产矿山改造升级,逐步达标,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用地、用矿、财税、金融等激励政策,分类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坚持矿业发展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立足文山州国民经济发展需求与矿产开发利用现状,结合资源禀赋条件,统筹矿业发展空间布局,促进矿业发展与区域经济、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促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二)坚持矿业绿色发展,坚持科技创新

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综合勘查与开发,着力转变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创新资源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的产业发展新模式和矿业经济增长的新途径,提高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水平,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形成有利于绿色矿业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

(三)坚持完善标准,严格资源勘查开发准入

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健全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体系,完善配套激励政策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明确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绿色矿山考核指标体系,争取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整体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二、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一)分类指导,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新立采矿权出让过程中,应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开发方式、资源利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相关要求及违约责任,推动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推动矿山升级改造,逐步建成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大中型矿山企业按照绿色行业标准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二)突出重点,建设绿色矿山

为加快全州绿色矿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家、省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全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高效利用、矿地和谐的发展道路。

(三)生态优先,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勘查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矿产资源勘查源头抓起,树立绿色环保勘查理念,严格落实勘查施工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进一步发展和推广航空物探、遥感等新技术和新方法,严格执行绿色勘查标准和规范,健全绿色勘查技术标准体系,适度调整或替代对地表环境影响大的槽探等勘查手段,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积极推进绿色砂石产业示范区建设

积极推进绿色砂石产业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砂石产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资源合理利用和先进技术装备应用的展示区、生态保护和矿地和谐的模范区、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先行区。

第二节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新建、生产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措施,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

一、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

严格矿山准入条件,新建和生产矿山要明确预防地质环境、土地和生态损毁措施,严格落实矿区生态保护责任。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结合矿山生产实际,组织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相关工作,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接受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

二、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

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积极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储备,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新机制。用好用活国家激励政策,充分调动政府平台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修复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体系。参与建立省、州、县联动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动态监测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章 规划保障措施

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从健全规划实施制度、严格规划审查制度、建立规划评估调整制度和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管理,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第一节 健全规划实施制度

矿产资源规划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生态环境、能源、林草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健全和完善文山州矿产资源规划管理实施相关制度措施,全面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规划实施成效纳入矿产资源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节 严格规划审查制度

切实发挥矿产资源规划指导和管控作用,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相关行业规划,在规划目标、重要指标、重点布局、重点项目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要与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规划明确禁止勘查开采的矿种,不得新设矿业权,对共生、伴生矿等情况需要综合回收利用禁止矿种的,应严格论证。对限制勘查开采矿种,要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开采准入条件等有关要求。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得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第三节 完善规划评估调整机制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本级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规划目标实现程度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面临的形势。完善矿产资源规划调整机制,调整或修改已批准的规划必须经过规定程序。规划调整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征求其他部门意见。

第四节 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强化各级规划衔接协调,参与建立矿产资源规划要素统一数据库,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衔接,加强数据可视化分析和深度挖掘,动态跟踪评估各级规划编制、审批、实施、调整等进程。

图文解读:文山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http://www.ynws.gov.cn/info/3109/3053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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