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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20928-0162  文  号  文政办发〔2022〕162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9-28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一是及时编制事项清单。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梳理本地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编制2022年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于2022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并公布。二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动态管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按照程序报审后进行动态调整,不得违规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基本要素内容,上级清单作出动态调整的,下级清单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相应调整。三是加强有关清单衔接。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的协同联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目录要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二、严格实施行政许可

一是依照清单实施许可。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布后,要积极配合省级部门,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二是统一规范事项管理。州、县级清单公布实施后,州、县(市)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部门将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于2022年底前汇集至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在有关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更新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内容一致。三是清理整治变相许可。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之外,有关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认定为变相许可,各级各部门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时,同步开展变相许可自查自纠,一经发现,要及时通过停止实施、调整实施方式、完善设定依据等予以纠正。

三、强化行政许可事项监管

一是明确监管重点。要根据清单内事项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要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将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二是明确监管责任。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确定监管主体。三是完善监管规则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求开展监管工作,根据行使层级组织制定并公布监管规则和标准。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对本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统筹指导州、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州级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州驻文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与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及时交互共享,对行政许可全流程开展“智慧监督”,稳妥有序推动做好线上线下办理工作,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附件: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政策解读

  
附件【1.文山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 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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