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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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文山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云南省教育现代化2035》《“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以“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为基础,根据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和形势,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主要工作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发展重要部署的举措,是未来五年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是制定年度计划、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依据。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抓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抓项目补短板、抓普及促普惠、抓均衡促公平,教育事业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发展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州8个县(市)全部成立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形成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工作格局。抓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1004个党支部完成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命名为“五星级”党支部37个、“四星级”党支部143个、“三星级”党支部824个。持续推进“文山红烛·育人先锋”创建,选树学校党建品牌,启动实施“智慧党建”,举办文山州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和文山州中小学校长理想信念教育示范培训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党群共建,抓好群团和统一战线工作。 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在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主题育人上促进学校思政工作落实,制定《文山州加强中小学思政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实施意见》《文山州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促进全州学校新时期思政工作深入开展。把州情、“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融入学校思政工作,组织全州各中小学校积极开展系统学习、广泛讨论、专题研究、课程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队伍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形成“一校一抓手、一校一特色”的学校思政工作氛围。 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创新形成“五步四比”法做到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底数清、依法依规控辍保学做到劝得回、强化普职融合解决劝返复学后留得住、构建预警机制做到早预防早干预等经验和做法,基本解决控辍保学历史问题。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构建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体系,累计下达各类学生资助专项资金40.6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1万人次,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 2.教育普及工作实现历史性跨越 学前教育。全州幼儿园从523所增加到1066所,2017年实现幼儿园乡镇全覆盖,2020年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无公办幼儿园的乡(镇、街道)从48个减少到20个,无幼儿园的行政村(社区)从521个减少到250个,全州5年共增加学位5.27万个,在园(班)幼儿从10.95万人增加到15.82万人,年均增幅达8.35%,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从56.04%提高到87.68%,顺利完成国家提出85%的规划目标。学前教育普惠性和优质资源得到充实,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从151所增加到902所,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幼儿占比从46.93%提高到88.04%,已建成一级幼儿园27所,二级幼儿园277所、三级幼儿园321所,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义务教育。全州义务教育学校从1453所优化到1221所(含教学点),在校学生54.93万人,比2015年增加6.87万人。8县(市)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2020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96%,初中毛入学率达到102.95%。控辍保学力度持续加大,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72.51%提高到98.71%,全州8个县(市)全部入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累计新增学位16.9万个,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56人及以上“大班额”从2015年2237个(小学1086个、初中1151个)减少到747个(小学492个、初中255个)。 高中阶段教育。全州高中阶段教育入学机会显著增加,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4.96%,比2015年提高26.7个百分点。新建文山市一中城南校区等22所普通高中学校,增加学位7.5万个,在校学生从48574人增加到78584人,年均增幅达到10%;引进长水教育集团、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等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州职教园区改革发展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有序推进,各县(市)职中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实施州职教园区二期项目建设,西畴县职中、丘北县职中、富宁县职中迁建投入使用,全州中职在校生人数达5.6万人,比2015年增加2.4万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高等教育。推进文山学院机构改革,二级学院由13个调整合并为9个,建立“保重、扬优、汰劣”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设以三七为主的“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专业群”、以矿冶化工为代表的“新工科专业群”、文化旅游专业群、教师教育专业群四大专业集群,应用型示范院校建设取得实效。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升,在校生规模逐年扩大。成立文山职业技术学院和文山技师学院“两院筹建处”,推进“两院”筹建工作有序开展。全州高等教育共开设专业217个,在校学生达到17406人。 特殊教育。全州有特殊教育学校7所,在校学生1598人,比2015年增加901人。基本形成聋、盲教育以州为主,培智教育以县为主的特殊教育体系,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从91.83%提高到98.63%,残疾儿童入学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专门教育。新建成全省唯一一所地级专门教育学校——文山州第五中学。办学以来,学校共收容矫治学生459人,通过行为矫治、转化教育,学习期满按期离校259人,教育、矫治转化率99.23%。 民族教育。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大力推进民族教育持续发展。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组织云南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申报。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切实保障民族教育特色教学设备、教材与教学资源等配备,营造良好的民族教育发展环境。全州有基础教育少数民族在校生5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67%。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校5所、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校470所,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开展面达100%。 民办教育。民办学校健康发展,民办学校从387所增加到612所,在校生从74977人增加到102212人,在校生比例从10.92%增加到11.86%。公民办同等政策有效落实,民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取得成效,引进优质民办普通高中迈出重大步伐,民办学校在普及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老年教育。老年教育从城区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辐射,初步形成了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城乡教育网络。2020年全州有老干部活动中心9个,可容纳活动人数7100余人。州、县(市)依托老干部活动中心相继创办老年大学9所,县级老年大学分校4所,乡镇老年大学3所,村级老年教育学习点4个,共聘请教师140余人,开设118个专业186个教学班,招收在校学员7930人,占全州54.9万老年人口的1.58%。 3.教育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教育投入持续增长。教育总支出从2015年的72.61亿元增长到2020年119.92亿元,年均增加10.56%。五年累计投入基本建设资金近300亿元,征用教学用地、新建改扩建校舍、配置教学仪器设备。全州学校占地面积从2015年的1635.68万平方米增加到2335.57万平方米,校舍面积从496.06万平方米增加到952.44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从6.23亿元增加到14.9亿元。学校布局更趋合理,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师资队伍不断壮大。抢抓“特岗计划”和公费师范生计划等重要机遇,多途径引进人才,教职工从4.45万人增加到5.9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从4.07万人增加到5.44万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从31人增加到64人,高级教师从3253人增加到11715人。教师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学历层次普遍提高,本科学历教师比重稳步增加,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中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从54%提高到63%,培养认定“七乡教学名师”199名、州级“学科带头人”200名、“骨干教师”400名,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 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完成教育城域网组网,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实现宽带网络、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信息化教学环境基本形成;“文山智慧教育云平台”数字教育资源实现与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和数据交换;富宁县入选中央电化教育馆在线教育应用创新项目区域。积极推进网络线上教学,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以多种形式积极推进网络直播课和线上教学,累计在332所学校开展在线教育,覆盖6383个班级、235000余名学生,日课时量达到13300余节/时。 教育科研得到加强。以学科为单位,以州县教研员、云南省教学名师和“七乡教学名师”等为基干,组建“学科中心教研组”教研体系。推进国家新课标、新课程改革,强化学科核心素养落实,加强教师队伍学科业务能力培训。实行中小学教学质量统一监测,开展义务教育非毕业班学业水平测试和高中三年级基础诊断性测试,精准研判教育教学状况。“十三五”期间,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立项8项,居全省州市前列,省级基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获奖7项,位居州市第一,州级课题立项641项,结题349项,教育科研课题引领教学的导向得到强化。 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制定实施《文山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十条要求》和《文山州推进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涉及校园和师生案件查办、法治宣传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行动等系列工作,落实日巡查、周排查、每月一次大检查要求,全面提升校园安全保障能力。聘请专职安保人员2075人,兼职安保人员739人,安装学校监控59327个,完成县城学校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并接入公安网络,创建“平安校园”990所。严格落实“五个到位”“四个强化”疫情防控要求,全面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平稳有序。 表1 “十三五”主要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二)短板弱项 “十三五”时期,文山教育发展较快,但对标国家、省的发展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热切期盼,教育发展短板弱项明显,困难问题突出。一是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仍需加强。部分县(市)和学校党的建设弱化,协同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课一体化建设力度不够,“三全育人”机制尚未完善,科学育人观、人才观还没有牢固树立。二是教育投入仍需加大。教育发展主要依靠国家和省级投入,“十三五”时期教育基本建设欠债70.9亿元,有限的地方财政投入难以支撑教育实现快速发展。三是资源配置仍需优化。教育资源总量还不充足,资源分布不均衡,“城镇挤、农村弱”问题突出。全州还有20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无公办中心幼儿园,250个行政村无幼儿园,1066所幼儿园中只有公办幼儿园477所。四是教师队伍建设仍需提质。全州现有教师编制数、配备额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学前教育教师紧缺。少数教师政治立场不够坚定,奉献精神有所弱化,师德和专业素养不高,教书育人使命不强。有的学校管理者不会管理、不敢管理、不想管理,办学理念、管理水平、育人质量与教育现代化的要求差距较大。五是教育教学质量仍需提升。学业水平监测结果明显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2020年全州高考成绩一本上线率仅为8.11%,二本上线率为30.72%,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较大。职业教育办学层次不高,中职教育缺乏吸引力,招生难问题仍然存在,人才服务发展能力较弱。 (三)形势分析 1.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党的十九大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系统回答了关于教育现代化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进行全面部署,向全党全国全社会发出了加快教育现代化的动员令,为新时代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教育大会召开后,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连续出台了教育改革发展系列重要文件,特别是《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明确未来教育改革发展的思路、目标、任务和路径。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社会主义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历史判断,擘画“十四五”及2035年发展蓝图,标志着推进教育现代化进入建设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2.发展环境更加优越。随着党和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重大决策部署,我国进入一个更高层次、健康平稳的发展阶段,政治环境更加清明,经济发展更加稳健,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教育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教育投入总量持续增加,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年均增速保持在13%以上,占GDP比例在2012年如期实现4%的目标以来,已持续七年保持在4%以上,为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学前和高中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教育保障体系已基本完善,教育保障水平更加有力,中初等教育已进入快速发展轨道。同时,省州经济主要指标保持高速度增长,2020年全省GDP增幅居全国各省市区首位,文山州GDP总量首次突破千亿大关,将为教育发展提供更充分保障。 3.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87.68%;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全面建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升到98.71%;高中阶段教育规模不断扩大,体系结构趋于合理,普及水平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4.68%;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突破,职业教育学生就业率逐年提升;高等教育实现新跨越,中高衔接、联合办学取得新成效。民族教育、老年教育、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协调发展,民办教育向规范化迈进。 表2 教育普及巩固水平对比情况
二、发展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进教育现代化为主线,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升质量为核心,以补齐短板弱项为抓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更高水平普及、更高质量发展,提速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政治使命,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把政治建设、制度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贯穿全过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着力解决好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推进“三全育人”,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相结合,建立健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增强学生文明素养、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全面发展。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建立教育达标评价体系和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充分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 5.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牢固树立抓教育就是抓发展、谋教育就是谋未来的理念,在组织领导、发展规划、资源保障上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把教育投入作为重点投入,不断使教育同党和社会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综合实力和经济地位相匹配。 6.坚持打造边疆教育特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办学过程,学校办学体现时代特征。结合边疆教育实际,把讲好文山故事、“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强边固防教育纳入学校发展内涵,全力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力争办好每一所学校,形成边疆教育特色品牌。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普及、更高质量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主要教育发展指标进入全省中上行列,教育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显著提升,为2035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2.具体目标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科学保教体系,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完成水平和学生学业质量进入全省中上行列。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共享机制更加健全,受教育机会、过程、结果更加公平。 高中教育普及提升。高中阶段普及水平显著提高,课程改革和育人方式改革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有效创新,逐步形成多样化、有特色的高中阶段教育格局。 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新体系,专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深化,培养大批技术技能人才。 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建成4所高等教育学校,学科结构和专业设置更加合理,内涵建设、分类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3—5个专业跻身省内一流专业。人才培养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开放水平明显提高。 劳动年龄人口素质显著提高。构建全社会共同建设、共同参与、共同分享成果的教育发展新格局,保障每个人平等受教育权利,促进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显著提高。 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相互融通,形成渠道更加畅通、方式更加灵活、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更加便利的终身学习体系,保障全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学习者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由选择学习方式,将学习融入生活。 表3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四五”主要指标
三、发展任务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骨干教师专题培训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多层次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培训体系,学深悟透精神实质,深入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握精髓,抓住根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全局。坚持学用结合,将学习贯彻工作与推进教育现代化结合起来,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深入分析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需求新期待,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阶段性特征,不断深化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认识,不断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中小学教育,丰富中小学教学形式,通过课上课下、校内校外等多种途径,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和实践活动,让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感认同,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从“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等方面全面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的重大意义、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觉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州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要求,树立新发展理念,拉高标杆,寻求突破,提速教育事业发展,增强教育内生动力和竞争力,实现教育总体水平争先进位。 2.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坚持党政“一把手”抓教育。州、县(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双组长”制,党委专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每年研究教育工作不少于2次,成员单位定期报告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把落实教育责任、提升教育质量纳入县(市)党委书记年度述职内容。对教育目标考核排名末位的县(市),州委第一年约谈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考核排名末位的,对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处理或问责。 健全党建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高举旗帜跟党走·立德树人兴边疆”强边固防学校党建长廊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学校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行将党支部建在年级、学科、教研组等有效做法,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全面提升中小学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树立“互联网+党建”思维,扎实推进“智慧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丰富党建工作的时代内涵。持续开展“文山红烛·育人先锋”“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抓好学校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指导培训力度,改进提升教育培训的手段和效果。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建与教育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使党建工作始终成为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活力。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1.完善立德树人工作机制 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建立完善立德树人工作机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选优配齐思政教育工作人员,造就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思政课教师队伍。着力增强中小学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优行动,持续推进思路、机制、教材、师资、教法、环境创优,打造一批示范学校。强化课程育人效果,将德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改进德育方式方法,开展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德育活动。扎实推进“中小学德育星级评定”工作,形成系统的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提高全州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 2.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推进学校思政课程建设,开齐上好思政课,开发以“老山精神”和新时代“西畴精神”为主题的地方课程,推动地方课程进课堂,提高思政课质量。加强思政工作队伍建设,抓实思政教师队伍培训工作。加快思政教育评价激励体系建设,建立评优激励机制,增强思政工作者的荣誉感和幸福感。 3.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加强党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全面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树立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加强品德修养,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坚持不懈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广大师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增长知识见识,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激励学生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自觉促进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成为具有中国情怀和全球视野的人才。培养奋斗精神,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做到知行合一、刚健有为、自强不息。 4.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提升德育育人质量。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育全过程,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相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统一,全面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强化德育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强化课程育人、教学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和协调育人,积极落实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育人要求。创新育人方式,全面推进目标、思路、原则、方法、评价有机统一的育人模式,将德育工作日常化、生活化、实践化。强化育人评价机制,建立精细化、明确化的评价指标,实施多主体参与的多元化评价模式,建立学校德育评价信息化系统,强化评价结果的改进和应用。 全面提升学生智育水平。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学校智育方式,提升智育效果,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探索符合学生特点的学习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格局。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业质量标准。优化教学方式,深入探索课程教学方式改革,注重突出学生主体地位,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开展主题活动,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抓好质量监测和分析,分学段分学校找差距、补短板,改进方法,因材施教,不断提升学生学业水平。加强科学教育和实验教学,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促进学生认知和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 着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和视力监测工作,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近视率纳入学校考评内容。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程,发挥体育考试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导向作用。深入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广泛开展课外体育锻炼,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加强学校场地场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开放运动场馆。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和训练点布局,完善校园竞赛体系,发挥州体育中学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支持学生参加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和业余体育训练,提升学生体育竞技水平和体育人才培养质量。 着力强化学校美育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教育,配齐配足音乐、美术教师,开齐开足开好美育课程,培养1-2项使学生终身受益的艺术爱好。完善大中小幼学校相互衔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与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补充的现代美育体系,提升学生美育素养。积极搭建学校美育展演平台,积极支持学校建设学生合唱团、舞蹈团、乐团以及戏剧社等艺术团,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戏曲进校园活动。 抓实劳动教育和实践育人。制定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丰富劳动育人途径和方式。建设一批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通过校内劳动、校外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等方式,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开展“追寻红色印记”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青少年新时代爱国主义校外教育实践。建设一批州内研学旅行基地,重点打造3—5个研学旅行项目,定期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开展国防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充分发挥边境地区地理优势,强化国门学校品牌建设,支持“边三县”打造边境文化长廊和国防教育基地,加强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增强学生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怀,树立守土固边责任意识。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建设一批生态文明教育示范校,引导学生树立生态文明观,教育学生认知“河长制”“湖泊革命”,培养学生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创文爱卫”活动,投身到生态环境建设中去,从垃圾分类、节能、节水、节纸、节电等全方位做起,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志愿者。 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和视力保护。继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健康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饭堂,围绕人人参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人人享有健康文明幸福生活目标,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将健康知识普及到每个家庭,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组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机构和专家团队,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实现城镇学校、村级完小以上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全覆盖。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和视力保护,建立家校协同联动机制,完善体质健康管理评价考核体系,提升体育教学质量。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和视力监测工作,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近视率纳入学校教育质量评价内容,把学生体质健康和运动技能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指标。 5.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加快推进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管理的育人环境,提升育人合力和效果。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作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形成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联动的家庭教育工作体系。落实《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强化家长尤其是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家长的监护和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家长承担好法定的养育和教育责任。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作业,提高学生作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从源头上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积极转变教师教育观念和家长思想观念,疏堵结合,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良好教育生态环境。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课外读物、体质健康管理,保障学生休息权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实现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成效显著,人民群众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 高质量推进课后服务。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城市、县城、乡村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目标。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由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生学习成长需求,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下班制度”,开发设置多样化课后服务项目,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全面提升课后服务质量,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补课”。 从严治理规范校外培训。从严审批和管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整合教育、民政、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力量,设置专门机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管,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加大治理创新力度,通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互联网+监管”等多种途径整治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和竞赛行为,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治理,推动校外培训向法治化、规范化发展,对线上线下培训机构全部纳入监管,确保监督全方位无死角。 (三)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1.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坚持“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原则,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乡镇实施“一乡两公办”布局,实现“一村一幼”全覆盖。整合乡村资源建设公办幼儿园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人口分散不具备设置幼儿园的区域设置附设幼儿班,确保2025年公办幼儿园占比达50%以上。实施校中园迁建工程,持续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办学保障标准。 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采取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确保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税收优惠、费用减免、教师培训、幼儿资助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空间。严把民办幼儿园设立关口,不具备办园条件或不达标的幼儿园不予审批。加强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和办园审查,取缔一批条件差、质量低的民办幼儿园,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 多途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街道、农村集体利用国有和集体资产举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满足人口聚集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对普惠性幼儿园的需求。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提高公办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覆盖比例,到2025年公办幼儿园或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 全面提升保教质量。坚持科学保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机构建设,建立以州幼儿园和县(市)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为主体,落实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完善分层次、分类别、分区域的教研指导网络。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全力提高优质幼儿园比例,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二级及以上优质幼儿园,每个县(市)至少建成5—10所一级以上优质幼儿园。 2.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建设标准,补齐生均体育运动场馆、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置,思政、科学、体育、艺术(美术、音乐)、劳动教育、心理指导教师配备等重点短板。严格落实学校建设标准,新建独立小学、初级中学学校办学规模控制在2000人以下。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机制,按照义务教育学校优质均衡督导标准,补足生均体育运动场馆、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补齐生均教学仪器设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置,严格执行消除大班额计划,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综合差异系数基本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认定要求。 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充满活力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服务等学校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规范课程教材管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对偏离素质教育导向、不按国家课程标准实施教学、违规补课等行为以及在办学方向、学校建设、教师队伍、教育生态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有关人员责任。支持各县(市)、学校大力开展现代教育省级示范学校创建。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实施“名校办分校”“老校带新校”“强校扶弱校”等多形式对口帮扶,支持县(市)属学校、中心学校开展有特色的城乡(联片)合作办学。进一步优化区域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创新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缓解区域内家长、群众择校之风,通过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面,持续放大名校效益,让优质教育成果不断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狠抓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健全中小学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反馈改进机制。完善小学生课后服务制度,建立“州级统筹,以县为主,学校组织、家长自愿,经费保障、免费服务”的课后服务模式。 3.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夯实普通高中发展基础。完善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扩大教育资源,优化校舍功能,满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位需求。完善普通高中经费投入机制,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证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实现较大提升。 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构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分类发展、分层提升的普通高中发展新格局,满足不同层次学生学习需求。推进州一中和8县(市)一中(民中)改革发展,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教学质量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优化资源配置,重点支持州一中和8县(市)一中(民中)实现升等晋级,进一步激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活力。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富宁县至少建成1所一级二等、1所一级三等以上优质高中,西畴县、麻栗坡县、马关县至少建成1所一级三等以上优质高中。进一步规范民办高中办学行为,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先进办学理念,推动办学模式创新,满足家长和学生不同选择性需求。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结合新课程新教材运用全面推进育人方式改革,以学科核心素养为抓手,关注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形成丰富可选择的学校课程体系。创新人才协同培养方式,全面实施选修制度,积极推进走班制和学分管理,重视学生生活真实情景体验,丰富和拓展校外活动、社会活动、游学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重视生涯规划教育,促进普职融通,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鼓励高校与高中积极合作,努力提升高中学生创新素养。 探索普通高中提质发展路径。成立普通高中发展指导委员会,组建普通高中教学科研团队,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教学研讨,促进高中教育方式变革。实施普通高中学区制建设,按层次、区域划片搭配,组建普通高中发展联盟,捆绑发展、捆绑评价。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激励机制,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强化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考核督导,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质量监测办法,把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4.高职引领产教融合发展职业教育 形成全覆盖职业教育网络。加大职业教育州级统筹力度,实现文山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学,积极构建以高职学院为引领、8县(市)职中为支撑、民办职业学校为补充的职业教育布局,健全完善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双高建设”,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能力。巩固创新发展“3+2”(3年中职+2年高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探索职普融合、综合高中、中高衔接办学,实现中、高职一体化发展,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满足新时代对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与企业签订培训就业合作协议,开展订单、定向或定岗式就业技能培训。 全面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聚焦“三个示范区”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全州“一盘棋”统筹专业改革发展,强化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科专业发展和就业状况,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就业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限招或停招,形成州、县(市)错位发展的“特色职教”发展新格局。 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在全州职业院校积极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融通改革,探索建立职业资格和职业院校学历贯通培养通道,有序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为技术技能人才持续成长拓宽通道。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加强学校管理,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实现普职比大体相当。 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改革,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共同设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校企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毕业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培育和传承工匠精神。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积极申办全省职业技能大赛,鼓励职业院校开展以职业技能大赛为核心的学术交流活动。培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健全现代职业学校制度。建立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机制,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和实习实训等教育教学工作。职业院校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明确细化企业、学校、学生三方责任权利,确保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职业院校,以场地、设备租赁等多种合作方式,共建共享一批企业实习实训中心,为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5.扩大资源内涵发展高等教育 支持文山学院建设发展。支持文山学院迁建办学,推进实施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提升文山学院高层次科学研究项目承担能力,力争在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研究和建设性社会研究等领域实现重大突破,积极参与研究解决服务文山产业发展问题。支持文山学院开展技术转移机制改革,完善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和运营机制,构建科研、中试、产业“三位一体”全链条发展模式,促进学科链、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提升高校服务地方发展能力。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做好文山职业技术学院设立、办学和文山技师学院申报工作,把“两院”打造成为办学定位准确、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强、综合办学水平领先、专业优势突出的高水平职业院校。 支持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提升办学水平,继续办好云南开放大学文山开放学院。 6.统筹发展其他各类教育 民族教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开展民族文化、历史、技艺教育与传承,将文山各民族优秀文化融入教育教学,丰富育人方式和内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特殊教育。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现特殊教育县(市)全覆盖。加快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建设,强化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管理,积极开展“医教结合”实验,完善特殊教育服务体系。到2025年残疾儿童入学率不低于99%。 专门教育。支持有条件的县(市)设置专门教育学校,扩大专门教育资源和招生覆盖面。提高专门教育育人质量,设置差异化教育方案;落实教育矫治评估,建立完善从专门学校转回普通学校就读的衔接机制。 民办教育。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吸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出资、捐资办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加强营利性、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特殊人群文化教育。建立与监狱管理和改造罪犯相适应,有利于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与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罪犯文化教育体系。建立教育部门指导,监狱机关组织实施的教育模式,促使罪犯完成国民义务教育。 老年教育。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组织、老干、发改、财政、教体、民政、卫健、文旅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发展老年教育。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举办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机构,推进老年教育向基层延伸。以州老年大学为中心,辐射全州8县(市),规划新建一批老年大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完善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老年教育网络。到2025年,全州建有2所以上州级老年大学,各县(市)至少建有1所县(市)老年大学,争取70%乡镇建有老年大学、50%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教学点(家门口老年大学),实现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切实为广大老年人提供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服务保障。 7.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 畅通人才成长通道。鼓励普通高中开设选修课程、职业课程,探索开设大学选修课。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畅通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渠道,使学习者有机会采取直接升学、先就业再升学、工学交替等多种学习方式成长成才。 促进继续教育一体化发展。创建智能化平台系统,多维探索智慧学习路径;加强学习系统的兼容性,建立多终端学习平台;构建网络学习新生态,扩大社会公共教育范围。支持职业院校特别是县级职业高中紧紧围绕乡村振兴、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等,提升职业培训能力,建设高素质劳动者大军。充分整合学校、网络教育、社区教育、职业培训机构等加强“校校联动”“校企联动”“家校联动”。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推进终身学习服务机构设施统筹、资源共享和服务联动,扩大教育资源和学习场所。推进社区学校、成人学校、开放大学等社会教育学校建设,加强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建设。实施社会教育辅导员、社区兼职导师、企业教育培训师、社会教育培训师等计划,补充师资队伍。强化职业进修和职后学习,加大图书馆等公益设施建设和免费开放力度,发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规范有序的校外教育。扩大教育资源供给,鼓励职业院校,社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举办老年教育,探索县、乡养老院设立老年课堂等学习场所,形成全民学习的良好氛围。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教育活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深化公办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扶持薄弱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提高办学效益。改进非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完善优惠政策,鼓励公平竞争,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教育领域。 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明确政府管理权限和职责、学校办学权利和责任。探索适应不同类型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避免千校一面。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成立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提高重大教育决策的科学性。 2.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加大对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宣传、落实力度,积极有效应对新形势、新变化,确保全国、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我州顺利实施。进一步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稳步推进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改革,细化指标分配办法;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助推招生宣传及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好“考试录取和注册入学”并轨的招生录取方式,积极引导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地区新增劳动力等接受中职教育。强化考试安全责任,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坚决防范和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舞弊行为。 3.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加快教育评价改革。健全完善科学、规范、公正的教育评价制度,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评价弊端,全面改革对党委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和用人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针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不同领域,大、中、小学不同学段,各级各类教师不同职业要求,分层分类制定教育评价改革举措。从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科学设计教育评价改革路径。 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积极参与推进教育标准研究制定,应用各级各类教育标准,为开展教育评价提供科学的依据。完善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开展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完善教育评价机制,加快促进教育评价专业化,发挥教育评价的诊断、改进和导向等功能。完善教育评价资质认证制度,积极推进教育评估资质准入和教育评价监督管理。完善教育评价报告发布制度,强化教育评价结果运用,健全公示、公告、约谈、奖惩、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提高教育评价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创新教育评价方式。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创新教师评价方式,实施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教师评价,激发教师内生动力和发展潜力。强化课程考核,推进教考分离、非标准答案考试改革,建立事后评审和抽查制度,加大过程性考核成绩比重,减少终结性考核成绩比重。注重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全面客观地收集信息,根据数据和事实进行分析判断。注重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考查学生进步的程度和学校的努力程度。注重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促进学校建立质量内控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参与的外部评价机制。 加强教育督导评估。推进教育督导评估,加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积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开展文山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的监测评估。加强中小学德育课程和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估。开展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达标监测和中小学办学质量综合督导评估。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评价,开展特殊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深入实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师德师风评价,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德育工作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体系,修订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办法,规范开展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积极开展教师培训质量评估。 4.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 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以奖代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学生、教师与公办学校、学生、教师平等地位,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清理并纠正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制定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制度。 依法管理民办教育。认真落实《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切实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法人登记。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保障校长依法行使职权。落实民办学校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依法明确民办学校变更、退出机制。切实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校资产、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建立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参与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 5.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要求,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 (五)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提高教育法治水平 健全教育法律法规实施和监督机制,依法明确政府管理教育的权责范围,推动教育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行使。实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教育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依法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扰乱教育秩序、侵害受教育者和教育者权益的行为。加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教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司法机关对教育的司法监督,完善政府层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对教育执法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和师生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2.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健全教育行政管理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教育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教育政务服务信息化,提升政府综合运用法律、标准和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治理教育的能力和水平。理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关系,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和管理权限。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完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依法保障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强化督政督学,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建立督学培训长效机制。加强督导结果公开和使用,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推进政府科学决策。健全教育政策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重大决策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咨询、听证、公示制度,评估教育政策落实情况,提升教育决策科学性。加强教育政策研究,建设一批高水平教育智库,完善教育战略咨询机制,加强对重大教育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及政策储备。 3.完善学校治理体系 完善学校治理机构。全面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切实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在职业教育学校,建立学校、行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和董事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理事会(董事会)、法律顾问等在学校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校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鼓励民办学校按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组织属性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健全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其成员依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共同参与学校办学和管理。积极推进民办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依规扩大高等学校在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职工队伍管理、经费资产使用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自主权。扩大职业院校在招生、专业设置和调整、教师评聘、资源配置、收入分配、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落实和扩大中小学在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 4.增强社会参与教育治理能力 完善社会参与教育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公众参与教育决策机制,拓展公众参与教育决策的广度和深度。健全社会参与教育评价与监管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加入督学队伍,参与社会培训监管。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评价,充分发挥专业评估机构的作用,提高教育评价的专业度和公信力。 加快专业教育机构建设。探索完善第三方参与教育服务的准入和管理机制,促进第三方机构有序发展。加快教育专业机构建设,提升专业水平和参与教育治理能力。支持高等学校参与教育治理,鼓励有资质的教育企业参与教育治理。引入先进的教育技术和工具,全面提升文山教育专业机构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以德修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建立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师德承诺制度,增强教师的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强化教师的底线思维和规矩意识,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增强师范生教师职业道德认同和社会责任感,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价教师素质的重要标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要求。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宣传,选树先进典型,弘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崇智尚学的优良传统。 2.坚定终身从教信念 牢固树立从教理想信念,推进政治学习、理论研究进校园制度化,丰富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定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在理想信念上补钙壮骨,原则上乡镇以上学校每月学习活动不少于1次。坚持示范引领,在全州范围内掀起向张桂梅、孙浩、丁海燕、农加贵等教书育人楷模学习热潮,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认真贯彻“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坚定终身从教信念。讲好教书育人故事,广泛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事迹风采,选树一批教书育人楷模,引导广大教师守教育报国初心、担筑梦育人使命。 3.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构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服务体系和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开展校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育管理干部培训。组织参加“万名校长培训计划”,抓好农村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工作。推进“互联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依托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和终身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提升教师新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素质。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大职教师资队伍及实训建设力度,落实职业学校教师企业轮训制度。 4.落实县管校聘制度 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加快建立健全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大部门间、系统内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调剂力度,优化教师配置机制,畅通人员流动渠道,各县(市)在总量范围内可根据行政区划内校点布局、各中小学校在校学生数量、师资队伍结构等因素每年进行一次动态调整,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及学段之间动态配置教师,统筹合理分配使用各学段各学校教职工,切实解决教师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短缺问题。严格教师编制管理,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不得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不得长期借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帮助工作,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 5.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 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改革,把取得职级作为担任校长的必备条件,实行校长聘用制、任期制、考核激励和退出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在同一学校任职,满6年的应当交流,满9年的必须交流。完善校长培养培训体系,分层分级组织开展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高端研修和专题研修,每名校长每年接受培训不少于90学时。建设名校长工作室10个,培育名校(园)长50人,按照1:3比例建立名校(园)长后备人才库。 6.提高教师社会地位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村教师工作补贴、生活补助等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完善差别化补助办法,不断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面。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和分配办法,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特教教师、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水平,落实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完善学校、个人、政府合理分担的民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张桂梅精神”学习活动,每年教师节评选表扬一批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选树一批名教师先进典型,讲好“好老师”故事、展示“好老师”风采,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 7.完善教师奖惩激励机制 健全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奖惩等多位一体的长效机制评价体系。坚持把师德作为考核评价的第一标准,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作为考核评价的首要内容,严格教师年度考核。探索建立考核结果与职称职级挂钩联系制度,打破职称职级评定不变定理,对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优先晋升职称,高聘职级;有师德问题、作风问题、教学成绩落后且差距较大的教师,高职低聘,并采取跟岗或“回炉”的方式,提升综合素质。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完善学校内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政策,重点向教学名师、骨干教师、一线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倾斜。建立健全适合全州教育特点的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制度,优先保障教师绩效工资。州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教育专项资金,其中1000万元用于州级“三名”工程,2000万元用于教学质量提升绩效考核,重点向全州教学成绩突出的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倾斜。州、县(市)应视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逐年增加教育专项资金总量。 (七)促进教育公平 1.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巩固和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因学致贫返贫,确保高质量脱贫效果持续稳定。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控辍保学重点,筑牢学生资助和兜底招生保障线,实现“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促进教育强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大力开展职业技能扶贫,让贫困户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增收脱贫。加大国家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五年制高职专项计划、农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预科等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好招生和服务,让每位考生都能公平享受政策照顾。加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扶持和岗位信息。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公民文化素质和技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2.建立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时段,持续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落细落实“双线四级”责任、“四查三比对”数据核查方法、依法控辍保学“四步法”等政策措施,精准分类安置,办好普职融合班,坚决防止失学辍学反弹,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基本消除义务教育辍学现象。 3.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 落实《文山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完善精准识别工作机制,规范认定程序。探索“大数据+认定”模式,实行差异化的学生资助政策,满足相对贫困家庭子女多元化需求。加强资助资金全程跟踪监督和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强化资助舆论导向,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舆情研判、处置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进一步增强受助学生获得感和安全感。 4.协同推进教育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优化城乡学校规划布局,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基础教育条件。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能力,提高乡村学校管理干部专业素质,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农村要求的数量足够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劳动人口的文化科技素质。促进教育的区域、城乡、校际均衡发展,推进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5.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进一步落实“两为主”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教育关爱保护以及困境儿童的教育保障工作,建立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八)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1.精准研判校情 建立完善学校评价制度。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云南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云南省普通高完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方案(试行)》和《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试行)》规定,建立健全文山州学校评估制度,采取定期全员评估和学校申请动态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校办学水平评价,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全覆盖开展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将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纳入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制订全员评价工作方案,分层次分阶段开展评价工作。普通高中学校由州级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由县(市)组织开展,完成所有学校的评价认定工作。建立督促整改落实机制,通过评价发现学校办学过程中的短板弱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出整改工作建议,反馈至被评价学校,限期整改。建立挂牌督战机制,对被评价认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进行挂牌督战。 2.选树典型示范学校 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州县(市)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和科(股)室挂钩联系学校制度,原则上每一轮次挂钩2年,领导班子挂钩中小学(职业)学校不少于2所,科(股)室挂钩学校不少于1所,着力开展优质学校创建。挂钩领导、科(股)室每学期到学校开展工作不少于4次,全方位谋划学校发展,全力解决困难问题;实行挂钩学校工作“双月”报告制度,挂钩领导、科(股)室及时研判,督促工作整改推进,力争2年内改变挂钩学校校容校貌、教风学风,使其成为区域内优质学校。阶段性开展创优经验总结,以挂钩学校为原点,辐射整个乡镇学校,带动乡镇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 3.推进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 研究出台《文山州中小学(幼儿园)学区制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以县为主,选定学区制、集团化办学龙头学校,组建学区制集团化办学研究团队,搭建城乡教师共同发展高位平台,提供专业资源,创新推动基于教师专业发展成果、经验、思想等深度流动的教育品质提升。充分发挥州一中、州幼儿园及县(市)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凝聚和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全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 4.突出教育科学研究引领 推进教育科研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全面覆盖、立体贯通、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育科研机构体系。充实科研机构,围绕科研主责、遵循科研规律,明确机构和岗位职责,增强教育科研人员的使命担当。树立全州教育科研一盘棋思想,坚持把教育科研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组建上下联动、横纵贯通的研究团队,全面提升教育科研战线协同攻关能力。坚持总结成果、吸收借鉴和创新相结合,创新科研范式和方法,拓展教育科研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教育科研质量。 提高教育科研服务水平。瞄准县域发展需求,加强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的教育政策研究,发挥大数据分析在教育决策中的作用,注重监测评估中的成效追踪与问题预警,切实提高服务决策能力。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人民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推动解决教育实践问题取得新突破。聚焦制约教育质量提升问题,积极开展教育教学实践研究,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提高教育质量。健全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发布制度和转化机制,充分利用“文山智慧教育云平台”发布推广科研成果,推动科研成果及时有效转化。 发挥教学研究引领作用。加大州级学科教研统筹力度,选拔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组建覆盖所有年级所有学科的教学科研团队,重点开展教材教学研讨,承担教学设计、作业设计、知识点整理等教学研究任务,完成各个年级各个学科新课程教学设计、作业设计、课件制作等工作,建立完善教学资源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推进教师备课环节变革,全面改变教师抄教案的无用做法,引导教师从写教案、做课件向查阅提取资源、修改教学设计转变,着实减轻教师负担。加强教研培训,各学科教学科研团队制定培训计划,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州所有专任教师进行全员培训,整体提升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5.抓实教学常规管理 落实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坚持“教学中心、学生主体、教师主导”原则,严格执行《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全面把握课程要求,依据“课程总目标”和“课程阶段性目标”合理制定课程计划。遵循规定,因地制宜,健全完善学校教育常规管理制度,每学年对教师的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检测、学生评价检查不少于2次。 树立现代课程理念。把现代课程观、教学观、教材观和学生观,贯穿于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全过程。坚持教学设计符合课程课标要求,切合学生实际,体现个体差异,把能设计、会设计课程教学作为教师的基本素养,通过构建优质课堂、优秀教学设计网络展示平台组织跨时空交流研讨,纳入校本教研集中交流研讨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专任教师教学设计能力。 全面提高课堂效益。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师生共进、教学相长的活动过程,构建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密切关注每位学生的学习状态,因学科、因人、因地制宜帮助学生开展有效的学习活动,注重“学困生”的学习辅导。坚持开展教学反思,使其成为教师的自觉行为,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落实多元学习评价。立足学生素质发展,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以“课程标准”为评价依据,落实学科核心素养,革除唯分数的评价方法,重视评价对学生学习的激励、反馈和诊断作用。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有关人员均可参与学习评价,保证评价的正确性和实效性。合理安排考查、考试的次数,控制总量,不增加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和心理压力。重视评价结果的分析,善于捕捉学生发展变化信息,有针对性调整、改进教与学,更好地达成课程目标。 6.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 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和监测评估,及时发布监测评估结果,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氛围。抓好作业管理,明确各学段作业要求,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初中阶段作业不超纲,高中阶段作业不越界,学校和家长共同引导学生自主完成、自我管理作业。抓好睡眠管理,根据青少年成长发育所需平均睡眠时间标准引导家长做好学生睡眠管理,确保中小学生睡眠充足。抓好手机管理,疏堵结合、对症下药,建立差异、分类管理政策,细化管理措施,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同时满足学生应急通话需求,创建安静的读书学习氛围。抓好读物管理,把好内容关,强化质量关,以推荐目录为主,学校和教师加强指导、引导,鼓励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提高青少年阅读兴趣,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抓好体质健康和视力健康管理,将体质管理纳入学校管理内容,完善学校健康教育机制,培养学生健康的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九)全力建设智慧教育 1.积极应对技术革命驱动教育改革 积极应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多元化、协同化的技术革命对教育人才供给能力与供给结构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学习更加多元、灵活、自主、多样。全面总结疫情防控背景下线上教学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围绕“课程、测量和评价”学校核心要素,深入研究信息技术革命重新定义学校的内涵,推动开放互联的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结构变革,通过数字化、智能化中枢,在更大范围、更多环节实现各资源主体的联通协同,打破学校孤立、分割、单维的状态,建立更加多维、开放、连接、融合的共生体系。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开展文山教育专网建设,深化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推进商用密码改造及密码应用安全评估。 2.建设智慧校园 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数字文山”建设机遇,瞄准数字经济和区块链产业发展方向,全面推进智慧教育,加快信息时代教育变革,推动教育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变革创新。普及基于数字化、数据化、智能化的智慧教育,打造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智慧校园。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统筹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教学、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伴随式收集、信息自动化分析、资源最优化配置,为师生提供个性化服务,形成物理环境和虚拟环境融合,教学资源丰富,不受时空限制,师生、生生实时信息交互沟通,满足学习者个性需求,便利实用的智慧校园环境。 3.构建新型育人方式 建设基于信息技术的智慧课堂。创新优质教学资源开发与运用方式,实现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有机结合。创新信息化条件下的教学组织管理方式,构建满足学习者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学习需求的新型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管理体系,推进教学改革、优化教育管理。建设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推行场景式、体验式、沉浸式学习。开发和引入智能教育助理,对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实践全过程分析评价,建立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新型教学关系。 4.创新教育服务业态 优化政策环境,构建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新型教育服务监管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激励学校、教师、学习者和社会共同参与优质教育资源建设,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激发教育服务业态创新活力。构建覆盖全州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建立数字资源质量标准,将数字教育资源和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购买服务清单。构建统一规范、互联互通、安全可控的教育数据开放体系,逐步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开发在线学习教育平台,精准推送定制化教育服务。提高教育信息化的科研水平,推动以教育科研驱动教育信息化的模式创新。 5.推动教育治理方式变革 利用大数据支撑保障教育管理、决策和公共服务,建立科学完善的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数据中心,完善新技术条件下的现代化教育管理体系,形成专业化的教育决策支持体系。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促进教育管理精准化和决策科学化,制定文山教育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构建规范统一、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安全可控的文山教育数据开放共享体系。加强教育信息化数据与技术标准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管机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主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和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对青少年数字化学习产品的审查机制,加强对各种网络学习系统和资源的质量监管,构建安全有序的教育信息化环境。建立专业化的教育数据分析队伍,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支撑体系,助力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改革发展。 (十)优化教育生态 1.涵养良好教育政治生态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把牢政治方向,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改革创新,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坚持严的主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坚决肃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 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堵塞漏洞,建立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查处整治违规收费、乱收费情况。加强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3.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急功近利等短视行为。坚持标本兼治,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突出重点,大力精简治标;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关系,提高水平,发展专业治本。坚持共同治理,调动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4.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统筹推进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做好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压实责任,强化疫情预防、应急管理、保障、监督、督查等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蔓延,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从严抓好边境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外防输入不放松,内防反弹不懈怠,严格各项防疫举措,把好校园入口,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校园疾病防控体系,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育管理以及学校在线教学组织工作。 抓好学校安全工作。推进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责任制,健全校园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校园“三防”基础建设,及时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加快教育系统大安防、大数据、大集成、大应用、大联动、大平台建设,做到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应用智能化、处置系统化、运维专业化、资源一体化,形成全域覆盖、全面监控、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天可控、全程可溯的校园安全监控体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推进国家安全教育。严厉打击校园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持续推进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依法推进校方综合保险制度,减少“校闹”。严格落实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六T”管理全覆盖、全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落实政府发展教育的主体责任,把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奋斗方向,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分工协作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健全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规划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全力支持,密切合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建立教育咨询委员会,加强教育宏观决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二)落实经费保障 保障教育投入优先。把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转化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实际行动,切实落实教育规划优先、经费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在教育经费投入、教育土地供给、教师编制待遇等核心资源配置时,把教育作为战略性投资予以优先支持。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政府与社会、受教育者个人或家庭成本分担比例,建立学杂费动态调整机制。严格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政策规定,确保按时足额优先保障教师工资。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待遇同步调整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各县(市)新建成的城镇学前教育、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州级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晋升为省一级一等和省一级二等高(完)中的,州级按一事一议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补助资金缺口,各县(市)要积极支持普通高中晋级升等创建工作。 强化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完善公共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学校财会制度、核算体系、会计队伍等方面建设,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共同加强对学校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培训,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和财务资产管理水平。严禁截留挪用教育专项经费,由州考评办把落实教育经费责任列入对县(市)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健全完善教育专项资金跟踪问效监管制度,加大资金绩效考核力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对支出进度慢、教育支出绩效考评不达标的,财政部门缓拨、扣减或不安排县(市)相应资金。各级政府要及时足额拨付教育专项资金,对缓拨、扣减、截留、挪用教育经费的,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理。 (三)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突出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持续推进,将教育规划实施工作情况列入政府绩效考核和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协同推进。统筹好教育规划实施,强化相关部门间协同配合,健全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统筹解决教育规划实施重大问题机制,加强与年度计划和各级教育规划的有效衔接,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对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年度计划。 加强过程监测。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过程评估和跟踪监测,健全对教育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推进教育规划科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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