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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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文山州落实<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落实云南省 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 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完成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等目标任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3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新型消费加快发展,“互联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消费业态模式不断丰富。到2023年,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左右;全州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达到660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45亿元,年均增长12%以上。 新型消费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信息网络深度覆盖,信息产品供给和消费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新型消费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到2023年,5G网络实现县(市)城区和重点区域全覆盖,重点乡镇有5G网络,建成一批“5G+”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成1至2个数字城市和数字社区试点,主要商圈数字化率达到90%以上。 新型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消费质量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大幅提升,消费信心不断增强。围绕优化新型消费环境目标,鼓励和引导经营者积极申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店(企业),不断拓展创建覆盖率和影响力。到2023年,创建5户以上“诚信经营、放心消费”食品、药品加工示范企业,创建4家“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景区。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 1.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加快培育文化体验、康养休闲、农耕体验、科普研学、跨境旅游、健身旅游等新业态,发展一批户外运动、康养旅游等新业态示范基地,到2023年争取纳入省级新业态示范基地3个。编制文山美食地图,促进餐旅融合发展。鼓励景区开发企业、旅行社等市场主体以康养为特色开发各种主题的新型精品旅游产品。鼓励各地推出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创新门票价格管理方式,推行通票、联票等优惠措施。继续实施自驾游客油票补贴政策。实施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各级工会优先安排到脱贫地区开展工会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旅游服务。每年策划实施“文山国际三七节”“三月三”“闹兜阳”“花脸节”“女子太阳节”等节庆日旅游促销活动。积极组织相关涉旅企业和人员参加省优秀导游(讲解员)、优秀旅游商品和品牌评选。(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总工会、州乡村振兴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族宗教委、州三七中医药发展中心,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充分发挥文山海拔相对高、纬度相对低、降水相对多比较优势及连接云南与粤港澳大湾区的通道优势,以全域旅游发展为理念,将文山州建成补充大滇西旅游环线的康养旅游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的“后花园”和观光旅游客源枢纽,以及中越跨境旅游合作区。围绕我州“十四五”文化旅游“一核两廊三区一环”产业发展布局,推动景区景点连点、成线、扩面,培育发展一批网红打卡地、红色文化瞻仰地、名品展示地、民族文化体验区等特色时尚文旅消费集聚区;保护利用好民族村寨、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文化遗产,引导乡村民宿集群有序发展,形成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依托天保、田蓬、都龙等口岸及麻栗坡边合区打造跨境旅游、边境旅游、免税购物等消费集聚区。到2023年底建成1个以上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智慧交通、智慧酒店、智慧景区建设和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试点。充分利用“一部手机游云南”“一部手机管旅游”等平台,加快推进旅游产品和服务上“云”。全面完成我州普者黑、坝美等4A级以上景区智慧化建设,建设一批标准化信息化酒店、民宿客栈和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探索刷脸技术在入园入住接待、游客画像统计分析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建设文山州综合交通运输运行和协调指挥中心(TOCC),在智慧公交、智慧出租、智慧停车、智慧公路建设等领域实现综合应用,促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全州旅游信息化发展水平,更好服务我州文化旅游发展。(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通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绿色健康消费行动 4.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推进绿色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绿色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提升绿色产品质量。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支持商场、超市等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认真开展绿色饭店、绿色餐饮、绿色商场标准宣传培训,并积极组织创建申报。落实禁塑限塑有关规定,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推动我州企业开展低碳产品认证,主动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积极组织参加省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评选和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机关事务局、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细化落实互联网诊疗服务和监管有关政策规定,州内相关医院按要求全面接入省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完善预约挂号、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在线查询、分时段预约诊疗、电子处方、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远程健康咨询等“互联网+医疗”服务。完善医药保数据互联互通,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到2023年,建成州、县(市)健康医疗信息平台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州”的健康医疗信息服务网络,全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实现全覆盖。(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通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新型养老托育消费。推动“智慧养老院”建设,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推广老年家庭医疗检测和传感系统,提供老年人集中就餐、医疗保健、上门照护、紧急救助等服务,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每年开展失能老人困难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200户。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模式。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2023年以前,培育形成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到2023年,全州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个。(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发展新型体育消费。积极培育集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指导、技能培训、服务咨询等融合互通的产业新业态。推动智能体育与文旅、健康、电商、培训、直播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体育设施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盘活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资源,增加体育消费供给,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健走步道、骑行道、登山道、社会足球场等设施。鼓励开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务,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智能健身设施、开发在线健身课程,带动群众性体育运动推广普及和相关智能产品应用。加强体育健身宣传和体育赛事报道,推进体育传媒发展。扩大体育彩票、体育用品、体育中介等体育产业下游和周边消费。积极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视疫情防控情况,举办文山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其他各级各类体育赛事。(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广电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新型信息消费行动 8.加快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文山”建设,推动建设“双千兆”网络,开展城乡宽带“双提升”专项行动,实现各县(市)城区、车站、广场和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全覆盖。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建设智慧广电公共服务云平台,提升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深度,加快大数据、VR/AR、5G、区块链等技术在广电行业的应用。加快建设文山“城市大脑”,以城市大数据发展为核心,以智能产业与智慧应用联动发展为主要路径,推进涵盖产业发展、政府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智慧化。(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通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广电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新型信息产品应用。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计划,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实体企业开发更多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到2023年,全州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达60%,“上云”企业达到100家以上。建设数字口岸、智慧金融和智慧物流,循序推进全州重点产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建设教育专网,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在线教育新模式,拓展多元化的教育新场景。构建智慧广电生态体系,推进“智慧广电+N”服务拓展,加强州级节目超高清视频内容建设,到2023年,全面实现州、县(市)广播电视台节目高清制作播出。探索沉浸式视频、互动视频、VR/AR/MR等高清视频内容建设,加快普及超高清及高新视频终端。(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广电局、州通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拓展信息消费应用场景。推进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数字家庭产品、婴幼儿监护、适老化健康养老等新型前沿信息产品智能化、智慧化应用。推动城市商业圈5G网络全覆盖,为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步行街、小店等提供消费场景数字化服务。打造“数字社区”,增加购物、订餐、家政等一站式服务供给。2021—2023年,加快“一部手机逛商圈”在各县(市)的推广应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通管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行动 11.壮大“新零售+”消费。积极发展“智慧+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经济、无接触式消费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和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能化生活服务设施,扩充技术解决服务供给对接渠道。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州消费促进月活动,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4大类限额以上单位80家。(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机关事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2.扩大汽车和家电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停车优惠等政策,使市场主体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申报省级推广应用奖励资金,在公共领域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在全州范围内每年至少建成公共充电基础设施300桩(枪),开展“充电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规范发展汽车、家电等消费信贷。引导和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积极开展促消费活动,每年积极组织企业开展汽车、家居家装家电消费节活动,鼓励企业发放加油券、开展满减等活动。(州商务局、州财政局、州能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税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公安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传统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推动传统农产品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培育以三七为重点的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提高公益性农产品市场覆盖率和保障能力。建设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物联网示范基地,以三七领域为试点,建立政府牵头、重点产业链环节企业参与的合作建设模式,探索区块链特色农产品和中医药溯源体系建设。到2023年,鼓励和支持新建提升改造一批专业批发市场,探索推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应用场景。(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新型消费载体行动 14.打造消费中心城市群。着力将文山城打造为全州的核心消费城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城商业设施,积极建设县(市)消费中心,形成聚集消费效应。鼓励申报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以多业态集聚健全社区商圈。(州商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5.升级夜间经济商圈。创新城市夜间消费场景,打造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文山市重点打造3个夜间经济集聚区,其他每个县重点打造1个夜市商业街区。(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营造“美丽乡村”消费新场景。通过集合特色小镇、生态绿道、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资源,打造4个以上美丽乡村消费主题示范街区,建设8个以上农村生活消费服务中心。积极配合省级做好汽车家电下乡、购物节,引导和鼓励企业参加线上乡村惠民消费节、乡村家具家装家电购物节等活动。(州乡村振兴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流通设施服务行动 17.加强新型消费流通设施建设。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到2023年底实现全州县级物流中心全覆盖。发展城市共同配送、“无接触”配送,布局完善城市末端智能配送设施及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推进智能信包箱、智能生鲜柜、取餐柜等配送设施进社区、园区和小区等。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大型社区、工业园区、高校、医院探索发展无人前置仓、机器人配送。(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8.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不断夯实农村网络基础设施覆盖面,促进数字化技术与服务在乡村流通领域深化应用。以“一部手机云品荟”为支撑,统筹对接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鼓励和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乡镇下沉,推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一地一品”项目和邮快合作。加快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深化沪文帮扶,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进“文品出山”。加强“三品一标”“10大名品”等产品推介力度,培育文山特色农产品电商优质品牌。(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邮政管理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 19.强化新型消费要素保障。根据国家支持政策,积极申报和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消费领域有关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新型消费发展。优化消费有关用地用能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转供电用户改为直供电,严查转供电主体电价违法行为,鼓励具备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指导平台经营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引导各类网络平台合理优化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利用平台经营的抽成、佣金等费用,为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行新型消费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证照办理。持续推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州税务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新职业开发培训和劳动权益保障。加强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企业、院校、互联网平台等协作,培训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新职业新工种,加强新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评价。落实国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兜牢劳动权益保障底线。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人员带薪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平台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利用各类学校、实训基地、培训公司培训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新职业新工种不少于2万人次。(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1.强化消费市场监管和统计监测。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文山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对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及时调整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时完成各项抽查任务。加快推进三七、肉菜追溯体系建设,让信息更公开、市场更透明、消费者更放心。加强消费品市场统计监测,深化与移动支付、网上交易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完善网上零售统计,研究探索反映新型消费市场发展变化的活力指数。(州市场监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人行文山中心支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培育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及措施,科学布局,注重实效,互通信息、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多措并举推进培育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州级有关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深入学习国家和省在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方面的重大政策、重点举措,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强支持新型消费发展有关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 附件:1.文山州落实《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2.文山州促进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1 文山州落实《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工作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2
文山州促进消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3号)要求,为有效加强我州促进消费工作,对照省级工作机制,建立文山州促进消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促进消费扩大升级工作,加强消费形势监测分析,研究提出培育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的政策建议和重点工作安排,推动《云南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促进消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商务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统计局、州医保局、天保海关、州税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能源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州乡村振兴局、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州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按实际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召 集 人:金 波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赵利雁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贵红 州商务局副局长 屠金亮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杨云芬 州科技局副局长 徐爱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邵卫民 州公安局副局长 王成文 州民政局副局长 马顺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王家壮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孙 卫 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陈 文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董文晓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陆翔龙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华仁发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汪 玲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冉厚雄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农胜成 州广电局副局长 马 骅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董仕燕 州统计局副局长 陈仕龙 州医保局副局长 汪 明 天保海关副关长 李 庆 州税务局副局长 杨 波 州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何 春 州能源局副局长 施 梅 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华 俊 文山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胡奇丽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杨 鹏 州信息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专题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有关县(市)、其他部门(单位)和有关专家参加会议,议定事项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跟踪协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重大事项按照有关程序向州委、州政府请示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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