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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11104—0117  文  号  文政办发〔2021〕117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11-04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文山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原印发的《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33号)自行废止。    

 

 

 

 

2021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州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调控工作,确保实现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双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总体要求。坚持好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构建前后贯通、环环紧扣的工作链条。“研判”是指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围绕本部门年初既定目标任务要求,每月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对标对表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研判;“预警”是指各责任单位在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根据重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不同的预警信号;“应策”是指被预警的相关单位依据职责职能对涉及的指标采取任务细化、现场督办、专题会议等方式,确保重要指标平稳有序、重点工作不塌进度。“问效”是指加强对各项对策措施和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通过以上四个环节的工作,切实将国家和省、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工作机构。州人民政府调整充实文山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州长担任,常务副州长为常务副组长,各位副州长、州政府秘书长为副组长,州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统计局、州投资促进局、州能源局、州政府研究室、国家统计局文山调查队、州税务局、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文山银保监分局、文山供电局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州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部门要调整充实相应的工作机构,安排1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联络员,并将名单报送州经济运行分析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    

第三条 研判制度。严格执行“四个一”制度,对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常态化分析。    

(一)每两周开展1次重点工作调度。州人民政府围绕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每两周调度1次各县市、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进展、要素保障情况;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情况、签约项目进展情况。    

(二)每个月开展1次经济综合调度。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密切跟踪本领域、本部门的宏观经济政策变化,每个月对涉及指标和重点工作开展1次研判分析,形成分析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在此基础上,州人民政府每个月适时召开1次经济综合调度会议。    

(三)每季度召开1次全州经济运行分析会。州委、州人民政府在每年1月、4月、7月、10月分别组织1次全州性经济运行分析会,深入研判全州经济运行态势,准确把握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措施和对策。    

(四)每年度开展至少1次经济领域调研督导活动。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经济运行分析人员到州外考察学习,了解相关地区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办法、新经验;适时到州内各县(市)开展督导,及时掌握全州经济发展趋势,提高经济运行分析科学性和预见性。    

第四条 预警制度。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州主要经济指标和支撑经济增长基础性指标两类指标,充分运用同比环比评价方法,每个月定期向涉及指标的县市及部门进行预警提醒。其中,主要经济指标由各责任单位负责预警工作,基础性指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警工作。预警信号分为红色、黄色、绿色3种等级。如增速不低于去年同期和上一周期的,为绿色预警;增速低于去年同期或上一周期的,为黄色预警;增速低于去年同期和上一周期的,为红色预警。    

第五条 应策制度。绿色信号不进行应策,接到红色、黄色信号预警的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针对预警情况,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对策措施报告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并同步抄送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问效制度。实行“一季度一约谈”,针对连续3个月负增长或持续回落的主要指标或支撑指标,由州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梳理提出约谈部门名单建议,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根据名单建议,视情况对应策效果不佳的联系部门和县(市)开展提醒约谈。各单位的重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体系。    

第七条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办法,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州政府督查室对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力、不按时向州经济运行分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数据材料以及规避被预期预警而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和县市进行通报。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文山州贯彻落实经济运行“四项制度”挂图作战表    

 

 

附件    

文山州__年落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四项制度”挂图作战表(_月)    

指 标    

去年同期    

1—__月增速    

(上一月)    

1—__月增速    

预警    

信号    

责 任    

单 位    

州人民政府    

分管领导    

名称    

属性    

备注:预警信号等级:红色用●、黄色用▲、绿色用■表示。    

 

解读:《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经济运行研判、预警、应策、问效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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