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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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文山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民族节并放假的决定》(文人发〔2015〕24号)、《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规定,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2年元旦、春节、自治州纪念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三月三”“闹兜阳”民族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9日(星期六)、1月30日(星期日)上班。 三、自治州纪念日:4月1日至2日放假,共2天。 四、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五、“三月三”民族节:4月6日至8日放假,共3天。 六、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七、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八、“闹兜阳”民族节:6月6日至8日放假,共3天。 九、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十、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自治州纪念日和“三月三”“闹兜阳”民族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确保有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在岗,保证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有人抓落实。
2021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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