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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  20201208—0136  文  号  文政办发〔2020〕136号
 来源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2-24

各县(市)人民政府,文山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文山州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周家宝 副州长

副召集人:姜昌奎 副秘书长

         尚元超 州民政局局长

成 员:赵利雁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爱萍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柏  佳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苗正生 州科技局副局长

      杨  峰 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王成文 州民政局副局长

      杨友富 州财政局副局长

      牛祖权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陆仕川 州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  娅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董文晓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督查专员

      薛廷海 州商务局副局长

      何锦文 州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州老龄办主任

      杨福春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董仕燕 州统计局副局长

      张凤敏 州扶贫办副主任

      陈仕龙 州医保局副局长

      杨仕丽 团州委副书记

      王  勇 州残联副理事长

      松继安 州红十字会副会长

      李  庆 州税务局副局长

      刘红梅 人民银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红旗 文山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刘从杰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州民政局分管养老服务的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州委、州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州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决定养老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涉及州级事权的政策性、制度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法规和重要政策,拟订养老服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指导和监督全省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各地、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实行集体会商制,分析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等。联席会议有关精神,以纪要形式印发成员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职责、落实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面临问题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各县(市)、有关部门反映的养老服务情况及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三)联合调研制度。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州养老服务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工作措施等情况,联合调研,掌握信息,分析原因,推动解决。

四、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州养老服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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