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 |
单元 名称 |
管控要求 |
文山市 |
文山市马塘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工业集中区位于盘龙河上游,应做到废水封闭循环使用不外排。 2.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监管工作。 3.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
环境风险防控 |
1.工业集中区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编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并减缓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工业企业应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3.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
文山市 |
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将原规划中的新平坝片区移除园区体系、逐步实施“退城入园”;东山片区移除园区规划体系,作为文砚同城试验示范区纳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服务范围。 2.登高片区禁止引入线路板生产印刷类高污染电子企业和服装加工中的印染类高污染企业,同时布局时应考虑对生物制药和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影响。 3.严格落实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评的要求。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开发区涉水企业执行行业标准或《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废水达标排放率达100%。 2.登高片区处于城市上风向,位置敏感,应严格控制片区能源结构及影响环境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不得使用煤作为锅炉燃料,不得引入对空气污染较重的产业,引入项目不得对生物制药和农产品加工及城区、邻近的古木镇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3.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储(暂)存、转运、处置。 4.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
环境风险防控 |
1.开发区及入区企业均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2.设置合理的环境防护距离,作为开发区企业与附近居民集中区等公共设施的控制间距。 3.登高片区内不宜布局居民集中安置区。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为满足水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要求,规划区各企业应采用冷却水循环使用、废水利用与一水多用等办法解决各企业用水,工业用水循环使用率不低于75%。 |
文山市 |
文山市市区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推进州府所在地文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80%。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
环境风险防控 |
1.全面推行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 2.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等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 3.严禁未密闭和未冲洗运输车辆进入城市核心区行驶。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2.执行禁燃区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文山市 |
文山市德厚镇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建成镇区生活污水末端处理设施,并具备一定收处能力。 |
文山市 |
文山市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2.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3.对马塘镇、德厚镇、追栗街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行总量控制,严格环境准入管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现有有关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水平,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确保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2.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量置换或等量替代。 3.对区域内风险隐患较大、污染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
环境风险防控 |
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2.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2.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引导农户种植非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3.严格执行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等环境准入要求,涉重金属行业分布集中、产业规模大、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应制定实施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准入标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 |
文山市 |
文山市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加快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2.严格执行禁止开采区规定,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3.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有矿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 3.加强绿色勘查开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勘查与开发。 4.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 5.加强对区域企业重金属污染排放控制,确保盘龙河的水质稳定达标。 |
环境风险防控 |
1.矿山采选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应配备完善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防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2.对尾矿库、废石堆通过平整、覆土、种植等措施开展复垦还绿,严防重金属污染。 3.尾矿库所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染状况自行监测。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 2.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大力开展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资源化利用。 |
砚山县 |
砚山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3.二道箐片区位于具有饮用水功能的红舍克水库水文地质单元的上游,地下水敏感程度高,严禁布设重污染、环境风险高的产业项目。 4.二道箐片区为岩溶地质构造,须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不得建设危废填埋场。 5.对平远镇、阿舍乡、八嘎乡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行总量控制,严格环境准入管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工业集中区位于盘龙河上游、清水河水库枢纽工程上游,应做到废水封闭循环使用不外排。 2.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监管工作。 3.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
环境风险防控 |
1.工业集中区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编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并减缓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工业企业应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3.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
砚山县 |
砚山县县城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
环境风险防控 |
1.禁止新、改扩建涉及易导致环境风险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工业企业。 2.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2.执行禁燃区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砚山县 |
砚山县平远镇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的管理规定。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建成镇区生活污水末端处理设施,并具备一定收处能力。 |
砚山县 |
砚山县干河乡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的管理规定。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建成镇区生活污水末端处理设施,并具备一定收处能力。 |
砚山县 |
砚山县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2.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3.严格执行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等环境准入要求,涉重金属行业分布集中、产业规模大、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制定实施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准入标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现有有关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水平,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确保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2.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量置换或等量替代。 3.对区域内风险隐患较大、污染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
环境风险防控 |
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2.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2.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引导农户种植非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3.严格执行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等环境准入要求,涉重金属行业分布集中、产业规模大、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应制定实施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准入标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 |
砚山县 |
砚山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加快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2.严格执行禁止开采区规定,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3.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有矿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 3.加强绿色勘查开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勘查与开发。 4.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 |
环境风险防控 |
1.矿山采选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应配备完善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防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2.对尾矿库、废石堆通过平整、覆土、种植等措施开展复垦还绿,严防重金属污染。 3.尾矿库所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染状况自行监测。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 2.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大力开展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资源化利用。 |
西畴县 |
西畴县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3.禁止采选、金属加工、冶金、化工等高污染、高能耗、耗水大的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区。 4.工业集中区中部商贸物流区不得引进危险废物、废险化学品仓储和运输等行业。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提高工业集中区的中水回用率,确保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80%,生活污水集中处置率达100%。 2.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须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 3.各企业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自行处理工业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进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监管工作。 5.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
环境风险防控 |
1.工业集中区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编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并减缓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工业企业应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3.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
西畴县 |
西畴县城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
环境风险防控 |
1.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加强项目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2.加强环境风险源识别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不同环境风险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2.执行禁燃区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西畴县 |
西畴县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大气污染排放管控,严格论证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冶炼等高污染项目,确保大气环境质量达标。 |
西畴县 |
西畴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加快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2.严格执行禁止开采区规定,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3.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有矿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 3.加强绿色勘查开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勘查与开发。 4.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 |
环境风险防控 |
1.矿山采选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应配备完善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防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2.对尾矿库、废石堆通过平整、覆土、种植等措施开展复垦还绿,严防重金属污染。 3.尾矿库所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染状况自行监测。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 2.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大力开展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资源化利用。 |
麻栗坡县 |
麻栗坡县(天保)边境贸易加工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3.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等,应达到清洁生产国内先进水平。 4.逐步淘汰现有工艺落后和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与片区规划功能定位、产业布局不相符的现有企业应保留现有生产规模,不得扩建,并逐步有序转移到规划相符的片区。 5.湾担坡大坪子以保留现在企业为主,以后不再布局生物制药、农特产品加工等耗水并对水质要求较高的行业。 6.对铁厂乡、董干镇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管理,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2.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土壤污染,确保满足土壤环境管控要求。 3.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须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 4.各企业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自行处理工业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进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5.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监管工作。 6.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
环境风险防控 |
1.工业集中区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编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并减缓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区内工业用地与人口密集区应进行防护隔离,应建设绿化隔离带,留出必要的防护距离,缓解居住和工业布局距离较近的布局性环境风险问题。 3.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4.建立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做好工业集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 5.天保曼文片区北侧、西侧、南侧距离老山自然保护区范围较近,工业集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生态保护。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3.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替代。 |
麻栗坡县 |
麻栗坡县边境经济合作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3.天保口岸核心区中口岸综合服务区、老山生态旅游区禁止引进工业企业。 4.禁止采选、金属加工、冶金、化工等高污染工业企业进入合作区。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废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合作区废水排放100%达标。 2.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须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 3.各企业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自行处理工业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进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监管工作。 5.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
环境风险防控 |
1.工业集中区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编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并减缓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工业企业应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3.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不得建设和引入危险品仓储物流行业,其他仓储物流行业与居民点之间应保证卫生防护距离。 4.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5.建立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做好合作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3.优化能源结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替代。 |
麻栗坡县 |
麻栗坡县城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
环境风险防控 |
1.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加强项目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2.加强环境风险源识别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不同环境风险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2.执行禁燃区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麻栗坡县 |
麻栗坡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加快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2.严格执行禁止开采区规定,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3.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有矿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 3.加强绿色勘查开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勘查与开发。 4.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 |
环境风险防控 |
1.矿山采选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应配备完善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防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2.对尾矿库、废石堆通过平整、覆土、种植等措施开展复垦还绿,严防重金属污染。 3.尾矿库所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染状况自行监测。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 2.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大力开展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资源化利用。 |
马关县 |
马关县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3.禁止生产工艺及装备落后及耗水量、水污染产生和排放量多的企业进入工业集中区。 4.对都龙镇、坡脚镇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行总量控制,严格环境准入管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废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合作区废水排放100%达标。 2.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须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 3.各企业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自行处理工业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进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监管工作。 5.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6.马关工业集中区通过对小白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严格控制企业入区,减缓因重金属特别排放限值对工业集中区规划实施的限制。 |
环境风险防控 |
1.工业集中区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编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并减缓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工业企业应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3.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
马关县 |
马关县县城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
环境风险防控 |
1.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加强项目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2.加强环境风险源识别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不同环境风险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2.执行禁燃区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马关县 |
马关县都龙镇城镇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2.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的管理规定。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严格控制城镇区域的选矿企业的污染物排放。 2.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建成镇区生活污水末端处理设施,并具备一定收处能力。 |
环境风险防控 |
建立完善环境监测制度,做好地表水水质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 |
马关县 |
马关县土壤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2.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 3.严格执行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等环境准入要求,涉重金属行业分布集中、产业规模大、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制定实施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准入标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现有有关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生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水平,加快提标升级改造和深度治理,确保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2.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量置换或等量替代。 3.对区域内风险隐患较大、污染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 |
环境风险防控 |
1.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及产生大量废水的企业,应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2.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3.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2.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引导农户种植非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3.严格执行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等环境准入要求,涉重金属行业分布集中、产业规模大、环境问题突出的地区,制定实施更严格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准入标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 |
马关县 |
马关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加快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2.严格执行禁止开采区规定,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3.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有矿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 3.加强绿色勘查开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勘查与开发。 4.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 5.加强对区域企业重金属污染排放控制,确保小白河和南北河的水质稳定达标。 |
环境风险防控 |
1.矿山采选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应配备完善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防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2.对尾矿库、废石堆通过平整、覆土、种植等措施开展复垦还绿,严防重金属污染。 3.尾矿库所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染状况自行监测。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 2.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大力开展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资源化利用。 |
丘北县 |
丘北县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3.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管理,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通过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和中水回收利用率等措施,减少工业污水对河流水域的污染。 2.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须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 3.各企业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自行处理工业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进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监管工作。 5.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6.强化文砚丘平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7.加强化学需氧量排放监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业集中区准入标准,限制高污染企业入区。 |
环境风险防控 |
1.工业集中区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编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并减缓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工业企业应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3.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
丘北县 |
丘北县城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
环境风险防控 |
1.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加强项目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2.加强环境风险源识别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不同环境风险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2.执行禁燃区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丘北县 |
丘北县普者黑农业面源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禁止在普者黑湿地范围内破坏植被、开垦、填埋、占用湿地来开展种植。 2.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的管理规定,加强禁养区日常监管,切实巩固关闭搬迁成果。限养区实行养殖总量控制,推行适度规模化集中养殖,严格按规定配套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禁止施用国家明确的高毒农药施用。 2.禁止果园、中草药等种植基地使用灭生性化学除草剂,现有基地应采取修建截水沟、排水沟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3.牲畜养殖适养区实行舍饲圈养,以草定畜,并配套建设牲畜排泄等处理设施。 4.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对普者黑湖流域村寨垃圾收集处理;完善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户厕、畜禽粪便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排污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一级A标排放标准。 |
环境风险防控 |
1.在农业种植中,禁止使用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矿渣等作为肥料。 2.规范处理处置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防止造成养殖基地及其周边土壤的污染。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发展农业节水,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 |
丘北县 |
丘北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加快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2.严格执行禁止开采区规定,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3.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有矿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 3.加强绿色勘查开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勘查与开发。 4.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 |
环境风险防控 |
1.矿山采选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应配备完善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防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2.对尾矿库、废石堆通过平整、覆土、种植等措施开展复垦还绿,严防重金属污染。 3.尾矿库所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染状况自行监测。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 2.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大力开展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资源化利用。 |
广南县 |
广南县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3.禁止采选、金属加工、冶金、化工等高污染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区。 4.火车站片区不得建设和引进危险废物仓储等行业。 5.对莲城镇、八宝镇、杨柳井乡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行总量控制,严格环境准入管理,依法关停达标无望、治理整顿后仍不能稳定达标的涉重金属企业。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八大河已经没有水环境容量,需加强广南县城的雨污分流力度,加强城区生活污水的收集治理力度,进一步削减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工业集中区的建设腾出环境容量。 2.在纳污水体八大河治理尚没有环境容量的情况下,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需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得外排。 3.提高八宝片区污水处理能力和回用能力,尽量减少废水的排放量,优先引进废水利用率高的企业。 4.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须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 4.各企业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自行处理工业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进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5.严格固体废物管理,确保固体废物处理率达到100%,同时做好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监管工作。 6.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
环境风险防控 |
1.工业集中区应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和编制应急预案,以降低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风险,并减缓环境风险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2.工业企业应有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 3.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
广南县 |
广南县城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
环境风险防控 |
1.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加强项目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2.加强环境风险源识别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不同环境风险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2.执行禁燃区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广南县 |
广南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加快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2.严格执行禁止开采区规定,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3.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有矿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 3.加强绿色勘查开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勘查与开发。 4.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 |
环境风险防控 |
1.矿山采选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应配备完善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防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2.对尾矿库、废石堆通过平整、覆土、种植等措施开展复垦还绿,严防重金属污染。 3.尾矿库所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染状况自行监测。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 2.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大力开展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资源化利用。 |
富宁县 |
富宁县百色文山跨省经济合作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3.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实行总量控制,严格环境准入管理,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工业集中区地表水河流纳污容量有限,对工业集中区的水污染物排放提出更高的要求,园区建设应采取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和中水回用率、优化园区配套设施功能布局等措施,严格控制废水外排量。 2.通过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和中水回收利用率等措施,减少工业污水对河流水域的污染。 3.污水不得直接排入河道,须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方可排入河道。 4.各企业根据废水水质情况自行处理工业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进行污水的资源化利用。 5.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工业集中区应建立危险废物的管理体系,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实现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和减量化。 6.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
环境风险防控 |
1.工业集中区属于岩溶发育区,地下水易受污染,应加强水文地质勘查,实施中强化生产区、危废暂存处理处置区、废水处理站等区域的防渗及地下水监控。 2.加强工业集中区的环境风险源识别和管理,建立工业集中区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不同环境风险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3.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应急机制。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
富宁县 |
富宁边境贸易加工园区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严格按照工业集中区功能定位进行内部产业布局。 2.严格落实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要求。 3.工业集中区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优化布局。 4.逐步淘汰现有不符合片区发展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与规划功能、产业定位不相符的现有企业有序转移到规划相符的片区。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各片区应根据用地规划、开发程度、产业聚集程度及排水条件,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中水回用设施,完善各片区雨污分流管网、废(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确保各片区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 2.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受纳水体水质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3.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在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以内,工业集中区废气达标排放。 |
环境风险防控 |
1.根据工业集中区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情况,做好区内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的长期跟踪监测与管理。 2.严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合理规避地下暗河及落水洞发育区,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针对性防渗措施,确保区域地下水环境安全,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 3.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工业集中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4.区内工业用地与人口密集区应进行防护隔离,建设绿化隔离带,留出必要的防护距离,缓解居住和工业布局距离较近的布局性环境风险问题。 5.强化工业集中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6.工业集中区属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应高度重视生态保护。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项目入驻,不得超过工业集中区已确定的土地、水、能源等主要资源能源可开发利用总量。 2.推进循环发展,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的复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回用率。 3.加快能源结构升级改造和使用清洁能源。 |
富宁县 |
富宁县城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促进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聚,资源集约利用。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加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建设,县城污水处理率不低于100%;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2.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实现就近分类、源头减量。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基本建立。 |
环境风险防控 |
1.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加强项目管理,防范环境风险。 2.加强环境风险源识别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针对不同环境风险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2.执行禁燃区管理规定,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推进“煤改气”“煤改电”,进一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 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
富宁县 |
富宁县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单元 |
空间布局约束 |
1.加快推动矿山生态修复。 2.严格执行禁止开采区规定,新建矿山严格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 3.严格尾矿库建设项目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1.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污染物排放。 2.对原有矿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率低的落后设备与工艺。 3.加强绿色勘查开采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研发与推广,积极推进绿色勘查与开发。 4.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完善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 |
环境风险防控 |
1.矿山采选区、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等应配备完善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严防对水体和土壤造成污染。 2.对尾矿库、废石堆通过平整、覆土、种植等措施开展复垦还绿,严防重金属污染。 3.尾矿库所属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污染状况自行监测。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1.从源头减少废水产生,实施清污分流,充分利用矿井水、循环利用选矿水。 2.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大力开展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资源化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