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拥〔2022〕4号)、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云南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的通知》(云拥〔2022〕5号)要求,现将经州级初评拟推荐命名表彰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4个) :文山市、西畴县、麻栗坡县、广南县。
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6个):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山艾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砚山县第二小学、中共麻栗坡县董干镇委员会、中共马关县委办公室、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3名):文山州绩效评价中心副主任胡献浩、中共砚山县委书记何昌娥、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杜卓春。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31日至9月6日)。公示期间,凡对拟推荐上报的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文山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文
联系电话:0876—2136596
电子邮箱:479337204@qq.com
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7号(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63099
文山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