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 > 正文

文山州出台新政策 保障随军家属劳动就业

2021-11-11 09:58  来源: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字体:     打印

近日,《文山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是惠及部队官兵的新政策,是推动“七城同创”中双拥模范城创建的重要举措,为解决驻军部队随军家属后顾之忧,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办法》指出,全州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坚持社会就业为主、内部安置为辅,鼓励扶持自主择业创业的原则。       

《办法》明确,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进行安置。鼓励驻文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在每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按照当年公开招聘总计划数的2%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按照当年新招录职工5%的比例择优聘用随军家属。       

《办法》要求,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并享受创业补贴、就业扶持、社保待遇、技能培训、公益岗位安置等就业创业政策。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