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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气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8-04-13 11:12  来源:  【字体: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3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3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4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4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4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4

 

八、其他公开信息............................................................................ 5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气象局成立于1955年,隶属于国家气象系统。实行上级主管部门与文山州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体制以及双重财务管理体制。文山州气象局是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

 

2、宣传、贯彻执行气象法律、法规。查处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行为。

 

3、管理大气探测、公众气象预报、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气候监测公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发布。

 

4、开展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和影响评价。负责大气环境影响评估使用气象资料的审查。

 

5、对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经济开发项目、城镇建设规划中的气候条件进行可行性论证和审查。

 

6、组织管理和实施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资格初审。

 

7、组织管理防雷减灾工作。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初审。负责防电装置检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8、组织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组织施放气球单位的资质审批,核准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9、参与气象科学研究,组织气象实用技术推广和应用,气象科技知识普及、开展和管理与气象防灾减灾的气象科技服务。

 

10、组织管理全州气象系统的党建、业务、行政、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和文明建设等工作。

 

11、承办云南省气象局和文山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州气象局是实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镇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7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45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4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9人。

 

车辆编制数为17辆,其中中央编制8辆,实有8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地方编制9辆,实有9辆为人影作业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8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1.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1.7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1.77万元(本级财力881.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81.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8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27万元,项目支出40.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41.27万元,项目支出40.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40万元,主要用于人工影响天气的专项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 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是工资调资。

  2. 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2.财政拨款: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年度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财政局没有安排我单位“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我局没有用文山州财政局安排的经费列支“三公”经费及政府采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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