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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1 10:38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3200101000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业务工作情况。切实抓好归集、提取、贷款、资金保值增值、风险防控等各项业务工作,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政策措施,各项经济指标稳增长。2019年,全州缴存职工达13.19万人,归集总额167亿元,归集余额75.79亿元,向5280户家庭发放贷款19.26亿元,贷款总额168.01亿元,贷款余额64.26亿元,累计提取91.21亿元,实现增值收益9819.41万元,为全州缴存职工结转利息10022.52万元。

2)创新惠民举措,做好服务细节管理。始终以缴存职工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规范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努力建设职工满意的办事窗口。年初制定全年信贷目标并按月分解细化到各个管理部,由各个管理部严格按月按指标发放;结合“放管服”改革,基于公积金电子影像档案系统建设,优化公积金核心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提取公积金有效时间认定标准,精简审核审批环节,贷款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10个工作日以内;取消贷款申请表、工资收入证明以及所有申请资料复印件,由借款人提供全部申请资料的原件到柜台办理即可,大幅减少纸质办事资料留存,缴存职工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3)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精神,实施贷款计划管理,研究分析我州房地产市场形势,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贷款发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不向三套及以上住房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补齐住房民生短板,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2366.35万元。

4)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做好全州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管理工作;强化公积金业务系统“一张网”建设,打通数据通道,全面放开州内八县(市)异地办理提取权限,实现全州跨缴存地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与税务部门的数据对接,完成抵扣数据共享;完成住建部信息化建设导则中要求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项目验收,完成住建部数据平台上线、与富滇银行、民丰银行业务系统接入;完成综合档案管理系统对接核心业务系统等工作,积极开发客户电子签名、远程综合自助终端机、人脸识别、综合档案对接核心业务等信息化功能,实现了固定资产信息化入库登记、领用登记管理;优化完善网上服务大厅、12329语音、异地接续、电子签章、微信、微博、手机APP等多种线上载体的服务功能,上线住房公积金查询、异地转移接续直联系统、在公积金APP上开通提前还款业务,强化了与缴存职工的各种互动与线上业务的办理。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使全州住房公积金工作不断适应新的发展要求,逐步实现“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腿”。

5)做好业务风险防控,确保资金运营安全。进一步理清中心各项行政职权,以权力、责任清单形式,通过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积金APP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认真制定风险防控措施,积极组织培训,提高业务人员风险识别能力、业务服务能力;严格审核审查相关资料,落实产权核查,严格认真执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管理机制,加强对贷款楼盘的贷前调查及风险评估,有效遏制骗贷套提公积金行为;科学合理制定信贷计划,加大贷款发放监管力度,资金运用率(个贷率)达84.78%,资金运行安全稳健可控;全州贷款风险准备金累计提取6644.07万元,逾期贷款1713.80万元,继续保持为低位,信贷资产实现持续优质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5人。其中:事业编制65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62人。其他人员59人,主要是编制外合同工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235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6.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26.53万元,下降18.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2434.44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2126.45万元,使用上年结余支出30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33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1628.56万元,使用上年结余支出14.77万元),占总支出的67.5%;项目支出791.11万元(2019年决算支出497.89万元,使用上年结余支出293.22万元),占总支出的32.5%。与上年对比减少177.42万元,下降6.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3.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52,增长3.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中心机构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1.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94万元,下降23.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不动产权抵押登记费54.95万元;诉讼及法律顾问费2.67万元;八县(市)管理部业务费用24.45万元;劳务外包管理费8.47万元;物业管理费30.84万元;短信服务费8.00万元;业务培训费24.47万元;残疾人保障金14.48万元;软硬件外包服务费19.99万元;审计费10.00万元;专用通讯网租赁费74.68万元;系统维护费43.40万元;12329坐席服务费58.50万元;办公设备采购费7.89万元;双贯标整改经费3.63万元;系统建设费85.98万元;业务用房维修费11.38万元;三级等保整改经费14.11万元;支付上年度项目分期付款293.22万元。各项目均正常按合同分期进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4.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7.42万元,下降6.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支付扶贫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4.城乡社区支出29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4%。主要用于2019年以前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990.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及中心日常公用经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的4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政策要求,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使“三公”经费支出小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3.75万元,增长10.7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8万元,增长1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75.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降低违约及逾期贷款率,中心积极组织人员上门对全州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非公企业单位进行催建、催缴,对违约贷款及逾期贷款进行催收,但由于乡镇道路崎岖不平,加之中心车辆基本上均为2006年购入,车辆损坏较为严重,经常需要对车辆进行维修维护,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5万元,占99.48%;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占0.5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中心开展公积金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接待人次25人。主要用于中心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心不属于行政单位,也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所以运行经费不在此指标统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中心资产总额453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1.15万元,固定资产2853.44万元,在建工程748.6万元,无形资产639.6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2.54万元,下降9.08%,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01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43.64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6.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48%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决算公开报表中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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