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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

2020-02-21 18:21  来源: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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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文山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3.拟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制定和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5.制定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11.职能转变。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州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科、基金监管和法规科。下属经办机构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医疗保障扶贫精准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任务要求,牢牢紧盯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堡垒”,尽锐出战,奋勇争先,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等指出问题整改、参保信息核准、资助参保政策落实、深度贫困县资金倾斜等重点工作,奋力打好医疗保障攻坚战。一是全面落实档卡户100%参保,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了病”。认真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台账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实现动态清零,确保应保尽保。2019年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0048人,实现100%参保,城乡特困人口、低保人口和贫困残疾人口18.01万人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全面落实待遇保障政策,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严格实施门诊和住院待遇倾斜政策。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19年,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普通门诊就诊160.56万人次,全额减免“一般诊疗费”763.15万元;贫困人口住院18.83万人次,实际报销比例90.46%。实施医疗救助,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通过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实现个人自付控制在总费用的10%以内。落实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资助参保资金达1.35 亿元。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农村贫困群众的看病难问题。三是实施“一站式”结算,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州内所有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院全部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提升了工作效率,极大方便了参保群众看病。

2.打击欺诈骗保持续高压。一是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四项制度,规范基金日常监管;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全州共开展集中宣传9次,共印发宣传海报40万张,发送宣传短信40万条。三是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工作,共检查协议医药机构1980家,实地检查覆盖面达100%。违规处理总金额798万元。四是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核查,共计核查医疗机构200家,协议零售药店现场检查率达到100%。五是强化基金拨付进度。2019年,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应拨付25.35亿元,实际拨付25.35亿元,拨付率100%。六是积极采取控费措施。2019年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67亿元,支出9.96亿元;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56亿元,支出28.78亿元,全州医保基金运行平稳。

3.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一是认真抓好筹资缴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精神,下达了文山州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计划,明确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筹资金额达到每人每年77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调整为520元/人,从2019年7月起实行按月调度,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到位实现可持续运行。三是全面落实待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继续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的指示精神,对2019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在2018年人均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达到每人每年70元。2019年文山州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投保金额为24422万元,比2018年的19182.25万元增长了5239.75万元,群众政策待遇得到保障。同时,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按照省医疗保障局部署要求,转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实施方案》,11月1日起执行,将较大减轻全州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用药负担。

4.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省级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研究起草了《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文山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并按照程序组织完成了专家论证和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年内将完成相关制度的送审稿上报州政府审定,力争在2020年1月印发实施。以上三项新的政策措施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二是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政策。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调整到40万元,不断提高职工大病保障水平。三是推进落实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19〕87号)精神,制定了《文山州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方案》,从2019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我州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全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在职职工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四是出台医疗救助具体办法。指导县市完成了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救助细则,规范了救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了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在健康扶贫中资助参保和待遇托底作用。

5.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省级关于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牵头制定下发了《文山州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10月起在文山市、丘北县、马关县试点实施。在实施好打包付费试点工作的同时,督促好各县(市)做好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工作。目前,州级医疗机构实施了总额控制、次均费用控制和182个单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实施了总额控制、次均费用控制和30个单病种的支付方式工作,砚山县在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实施了床日付费工作。州、县各级医疗机构实施的各种支付方式,有效合理控制了医保资金的支出,保证了资金运行安全。二是及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有效平衡医疗机构收入水平。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有利于推动薪酬制度改革、有利于公立医院学科建设,确保群众负担不增加、医保资金可承受、医院发展可持续的工作目标,结合文山实际,对全州13家县(市)级公立医院参照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调整,提高了公立医院182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下调了14项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经上调和下调综合,平均每年增加医院收入3071.63万元,能补偿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的71.1%,弥补了第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不足,平衡了医疗机构收入水平。

6.医疗保障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推动“互联网+医保”。全州206家协议医疗机构已实现“一站式”结算工作,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享受到“一站式”结算高效便捷的服务。巩固完善“一站式”结算成果,发挥联网结算“一站式”服务优势,推动医保服务社会化和便民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落实营商环境政策,持续为企业降费减负。共完成525户参保单位共39637人基数申报,并按照中央、省要求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的要求,执行“全口径工资”,重新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19年5月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上限缴费基数20721元下调为18453元,月下限缴费基数4144元下调为3691元,降幅达到11%,企业缴费费率由0.4%将至0.2%的标准,2019年为全州参保企业减负1274万元。三是拓宽异地就医渠道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异地安置备案等相关业务可通过网络或电话提供信息,完成备案。参保人员及其委托人或参保单位,可拨打业务科室电话,告知异地备案所须准确真实信息,进行电话备案;也可通过网络,包括电子邮件、微信、QQ等多种便民渠道,提供真实完整备案信息进行备案登记。2019年,实现异地就医备案人数29751人次,其中,职工7732人次,城乡居民22019人次。四是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了全州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29项,抓实经办风险管理,以完善医保经办风险管理体制为主线,以认真落实内控制度为核心,以基层经办机构为重点,坚持抓好组织机构控制、业务经办控制、基金财务控制、管理和监督控制建设,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州医保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相关制度和办事流程上墙或制作成册在窗口摆放,补充和完善服务用语并推广使用,逐步建成医疗保险业务网上办公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责任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的规范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包含经办机构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35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7.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430.54万元,减少73.47%,主要原因是:州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预算中包含医保基金中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共2722.2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7.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77.7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77.76万元(本级财力877.7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2430.54万元,减少73.47%,主要原因是:州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预算中包含医保基金中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共2722.2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7.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7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20.54万元,减少73.61%,主要原因是:州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预算中包含医保基金中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共2722.2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医保基金反欺诈工作经费比上年减少1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6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4.0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8.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67.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经办机构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10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157.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19万元);

2.津贴补贴21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1万元);

3.奖金19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9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3万元);

5.职业年金缴费3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7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5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万元);

9.住房公积金3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0万元);

10.办公费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11.印刷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

12.水费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6万元);

13.邮电费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万元);

14.差旅费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

15.会议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

16.培训费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万元);

17.公务接待费3.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

18.工会经费6.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2万元);

19.福利费1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万元)

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万元);

21.其他交通费用4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2万元)

2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9万元);

23.退休费1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4万元);

24.奖励金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万元);

2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万元,较上年增加7.50万元,增长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批次,共计接待310人次。

增加原因:上年数为下属经办机构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数据,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人员增加,工作职能职责增加,与各县市及其他单位交流增多。且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需新增医保信息化建设,与各信息技术公司交流洽谈业务和技术指导次数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该辆车为州日报社无偿划转)。

增加原因:州医疗保障局为新成立单位,车辆为2019年下半年州日报社无偿划转,且下属经办机构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无公务用车,因此上年数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州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2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24万元,比上年增长26%,主要原因分析州医疗保障局2019年成立,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生育保险转隶1人至州医疗保险管理局,从文山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调入1人至州医疗保险管理局,较上年增加12人,因此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76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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