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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4 18:18  来源: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76401000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健全医保支付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  

3.拟订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4.制定和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制度加强管理。  

5.制定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和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落实医疗保障行业扶贫政策,推进医疗保障行业扶贫工作有序开展。  

11.职能转变。州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医疗保障扶贫精准落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任务要求,牢牢紧盯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堡垒”,尽锐出战,奋勇争先,扎实做好中央巡视等指出问题整改、参保信息核准、资助参保政策落实、深度贫困县资金倾斜等重点工作,奋力打好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一是全面落实档卡户100%参保,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了病”。认真核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台账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实现动态清零,确保应保尽保。2019年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50048人,实现100%参保,城乡特困人口、低保人口和贫困残疾人口18.01万人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全面落实待遇保障政策,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严格实施门诊和住院待遇倾斜政策。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减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取消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19年,全州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普通门诊就诊160.56万人次,全额减免“一般诊疗费”763.15万元;贫困人口住院18.83万人次,实际报销比例90.46%。实施医疗救助,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通过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实现个人自付控制在总费用的10%以内。落实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资助参保资金达1.35 亿元。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农村贫困群众的看病难问题。三是实施“一站式”结算,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医保信息系统,实现州内所有医疗保险协议定点医院全部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提升了工作效率,极大方便了参保群众看病。  

2.打击欺诈骗保持续高压。一是制定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四项制度,规范基金日常监管;二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全州共开展集中宣传9次,共印发宣传海报40万张,发送宣传短信40万条。三是扎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和“回头看”工作,共检查协议医药机构1980家,实地检查覆盖面达100%。违规处理总金额798万元。四是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核查,共计核查医疗机构200家,协议零售药店现场检查率达到100%。五是强化基金拨付进度。2019年,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应拨付25.35亿元,实际拨付25.35亿元,拨付率100%。六是积极采取控费措施。2019年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67亿元,支出9.96亿元;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9.56亿元,支出28.78亿元,全州医保基金运行平稳。  

3.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一是认真抓好筹资缴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精神,下达了文山州2019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计划,明确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筹资金额达到每人每年77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5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调整为520元/人,从2019年7月起实行按月调度,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到位实现可持续运行。三是全面落实待遇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继续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将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一半用于大病保险”的指示精神,对2019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在2018年人均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达到每人每年70元。2019年文山州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投保金额为24422万元,比2018年的19182.25万元增长了5239.75万元,群众政策待遇得到保障。同时,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困难群众医疗负担。按照省医疗保障局部署要求,转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实施方案》,11月1日起执行,将较大减轻全州城乡居民“两病”患者用药负担。  

4.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国家、省级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研究起草了《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文山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文山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并按照程序组织完成了专家论证和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年内将完成相关制度的送审稿上报州政府审定,力争在2020年1月印发实施。以上三项新的政策措施出台,将进一步完善我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参保居民的待遇水平,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权益。二是调整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政策。将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最高限额由原来的20万元调整到40万元,不断提高职工大病保障水平。三是推进落实职工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19〕87号)精神,制定了《文山州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方案》,从2019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我州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全州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在职职工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四是出台医疗救助具体办法。指导县市完成了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救助细则,规范了救助资金的管理,提高了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在健康扶贫中资助参保和待遇托底作用。  

5.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一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省级关于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牵头制定下发了《文山州县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按人头打包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10月起在文山市、丘北县、马关县试点实施。在实施好打包付费试点工作的同时,督促好各县(市)做好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工作。目前,州级医疗机构实施了总额控制、次均费用控制和182个单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工作,县级医疗机构实施了总额控制、次均费用控制和30个单病种的支付方式工作,砚山县在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实施了床日付费工作。州、县各级医疗机构实施的各种支付方式,有效合理控制了医保资金的支出,保证了资金运行安全。二是及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有效平衡医疗机构收入水平。按照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要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有利于推动薪酬制度改革、有利于公立医院学科建设,确保群众负担不增加、医保资金可承受、医院发展可持续的工作目标,结合文山实际,对全州13家县(市)级公立医院参照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进行调整,提高了公立医院182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下调了14项影像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经上调和下调综合,平均每年增加医院收入3071.63万元,能补偿医院减少的合理收入的71.1%,弥补了第一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不足,平衡了医疗机构收入水平。  

6.医疗保障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一是推动“互联网+医保”。全州206家协议医疗机构已实现“一站式”结算工作,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享受到“一站式”结算高效便捷的服务。巩固完善“一站式”结算成果,发挥联网结算“一站式”服务优势,推动医保服务社会化和便民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二是落实营商环境政策,持续为企业降费减负。共完成525户参保单位共39637人基数申报,并按照中央、省要求降低社会保险缴费的要求,执行“全口径工资”,重新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从2019年5月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上限缴费基数20721元下调为18453元,月下限缴费基数4144元下调为3691元,降幅达到11%,企业缴费费率由0.4%将至0.2%的标准,2019年为全州参保企业减负1274万元。三是拓宽异地就医渠道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异地安置备案等相关业务可通过网络或电话提供信息,完成备案。参保人员及其委托人或参保单位,可拨打业务科室电话,告知异地备案所须准确真实信息,进行电话备案;也可通过网络,包括电子邮件、微信、QQ等多种便民渠道,提供真实完整备案信息进行备案登记。2019年,实现异地就医备案人数29751人次,其中,职工7732人次,城乡居民22019人次。四是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了全州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29项,抓实经办风险管理,以完善医保经办风险管理体制为主线,以认真落实内控制度为核心,以基层经办机构为重点,坚持抓好组织机构控制、业务经办控制、基金财务控制、管理和监督控制建设,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州医保系统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相关制度和办事流程上墙或制作成册在窗口摆放,补充和完善服务用语并推广使用,逐步建成医疗保险业务网上办公平台,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责任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的规范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文山州医疗保障局  

2、文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人员0,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3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2.2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情况:2018年度收入合计569.0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63.22万元,增长46.26%,原因是增加了新成立的州医疗保障局10人的公用经费及人员,增加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资金100万元,反欺诈工作经费2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8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0.77万元,占总支出的90.14%;项目支出77.71万元,占总支出的9.8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情况:2018年度支出合计718.7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9.77万元,增长9.71%,原因是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人员增加,医保职能职责增加,因此支出较原州医疗保险管理局增加。其中:2018年基本支出716.50万元,2019年较上年减少5.73万元,下降0.80%,原因是州医疗保障局2019年1月成立后,下半年各项工作才正常开展,人员才逐步到位。2018年项目支出2.20万元,2019年较上年增加75.51万元,增长3432.27%,原因是新增加了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经费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两个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0.77万元。与上年对比情况:2018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50万元,2019年较上年减少5.73万元,下降0.80%,原因是州医疗保障局2019年1月成立后,下半年各项工作才正常开展,人员才逐步到位,因此上半年日常支出较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71万元。与上年对比情况:2018年度项目支出2.20万元,2019年度较上年增加75.51万元,增长3432.27%,原因是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从民政、发改、人社等部门划转部分职能职责,增加了两个项目资金及工作,分别是医疗保障能力提升工作经费和医保基金反欺诈工作经费。两个项目的开展情况分别是:一是通过对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的有效运行,采购智能审核监控审核信息系统审计运维服务提升了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职工多次参加省医保局组织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培训,加快推进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开展基金监管形势分析座谈暨培训会议、全州医疗保障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等,有效提升了综合监管、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二是通过对医疗保险反欺诈工作经费项目的有效运行,共组织开展集中宣传9次,共印发宣传折页(单)10万份、张贴海报40万张、政策类宣传资料10万份、发放光盘1万张、播放宣传片20万次,发送宣传短信40万条。举办全州医疗保障系统执法培训15次,300人次参加培训,24人取得执法资格证,考试合格率98%。共检查协议医药机构1980家,实地检查覆盖面达100%。发现问题医药机构279家,暂停服务协议69家,解除服务协议1家,行政处罚1家,移交司法机关1家。违规处理总金额777.18万元,其中扣回基金本金341万元,违约处理扣款406.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上年对比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68万元,2019年度较上年增加223.55万元,增长39.94%,原因是2018年度数据为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数据,2019年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因此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均比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13%。主要用于州医疗保险管理局人员工资,及日常公用经费,医疗保险基金反欺诈项目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以及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1万元,完成预算的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的5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数为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数据,2019年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各项工作于下半年才正常开展,因此接待费小于预算数;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无公车,因此预算中不存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州政府批复一辆公车编制,且从州日报社无偿划转了一辆公务用车,因此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61万元,下降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57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万元,下降48.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因2019年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各项工作于下半年才正常开展,因此接待费主要在下半年发生。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7万元,占31.35%;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占68.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5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车辆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市到州局汇报工作,医保审核系统技术公司进行系统维护及省局到文调研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5万元,与上年对比情况: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54万元,增加4.41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州医疗保障局成立后,人员增加,职能职责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部门资产总额41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8.34万元,固定资产77.5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16万元,增长22.0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45万元,增长197.20%,流动资产增加42.26万元,增长12.96%。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76项,账面原值33.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州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1月成立,原州人社局下属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整体划转至州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局与州医疗保险管理局于2019年6月经费合并,决算中年初数、预算数均为州医疗保险管理局数据,决算数为两家单位合并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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