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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4 14:31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43701000

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文山州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州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向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和领导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反映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分析判研信访信息,调查研究信访突出问题,协调督导解决重要信访事项;综合协调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措施;承办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和“书记州长信箱”提出的诉求问题,督促指导全州网上信访工作。一是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负责地做好全州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负责受理、交办、转送州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网上信访事项和书记州长信箱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及州属有关部门、单位对信访事项特别是上级交办件、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处理情况,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正常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三是主动向州委、州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各相关工作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确保信访问题得到科学民主决策,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大规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四是承办国家信访局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以及省信访局等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以及群众集体到州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五是做好信访信息报发送工作,组织好全州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指导全州信访业务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全州信访形势和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各县、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出完善地方性信访工作法规、规章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六是组织筹备一年一度的全州信访工作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不定期地开展信访形势和案件分析、排查工作,适时牵头召开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处置联席会议,促成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七是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创新信访部门用人机制,搞好全局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畅通信访干部“入口”、“出口”关,提高信访干部工作积极性。八是健全完善全州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信息化和信访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九是办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州信访局以开展“基础业务规范年、信访责任落实年、干部能力提升年”三个创建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领导干部大接访、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基础业务大规范、信访事项大督查、信访责任大落实”七大行动,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和一线得到及时化解,许多长期积累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信访工作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工作公信力不断提升。2017年,全州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4554件,同比上升66.14%。其中:来信904件,同比上升53.48%;来访2566批7078人次,同比分别上升48.67%和33.9%,其中集体访224批4177人次,同比上升12%和25.4%;网上信访1084件,同比上升154%。上级转交信访件348件,同比下降42.28%。州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59件次,同比上升37.39%。其中:来信72件,同比下降11.11%;来访157批684人次,同比分别下降17.8%和17.09%,其中集体访37批503人次,同比上升12.12%、下降12.67%;网上信访730件,同比上升71.36%,其中书记州长信箱489件,同比上升90.27%。全年共办理信访督办案件87件,开展信访案件实地督查8次,立案受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案件21件,申请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补助资金解决信访案件2件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文山州信访局与文山州委群众工作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办公,共设有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接访科、网络信访科、督办科、社情民意科及接访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信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1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8.88万元,占总收入的97.6%;其他收入12.19万元,占总收入的2.4%。2016年度总收入306.74万元增加204.32万元,增66.61%;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306.05万元增加192.83万元,增63.01% 增加的重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结构完善,信访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驻京劝返工作,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等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2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56万元,占总支出85.2%;项目支出78.25万元,占总支出14.8与上年总支出358.48增加170.33万元,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结构完善,信访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信访法规宣传、驻京劝返工作,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脱贫攻坚扶贫帮扶等日常工作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0.5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1.92万,主要原因2017年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结构完善,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脱贫攻坚扶贫帮扶等日常工作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41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新增了驻京劝返工作,信访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了信访法规宣传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518.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9%。与上年增加182.47万元,增54.27%,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结构完善,信访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信访法规宣传、驻京劝返工作,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脱贫攻坚扶贫帮扶等日常工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5.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3%主要用于局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局机关运行日常开支、信访工作相关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主要用于缴纳局干部职工相关社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主要用于缴纳局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8.73万元,占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缴纳局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预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72.1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在省信访局组织下,副局长王元勋到香港大学参加培训学习,增加了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增加了修理。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64万元,增长6.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7万元,增长3.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2万元,下降27.3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在省信访局组织下,副局长王元勋到香港大学参加培训学习,增加了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增加了修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万元,占18.4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占44.32%;公务接待费支出4.04万元,占37.3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在省信访局组织下,副局长王元勋到香港大学参加培训学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工作的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单位检查工作各县信访局工作人员来汇报、核实、协调工作有关单位协调工作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缠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47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加强了干部职工的提升学习培训等。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州信访局资产总额461.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5.16万元,固定资产396.7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1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3项,账面原值13.4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驻京劝返工作项目

2017年预算资金安排42万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用于驻京劝返工作人员在京期间开展信访工作相关支出,专款专用。该项目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进京非正常上访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劝返稳控、接离带回措施,及时劝离带回进京上访人员,坚决杜绝到京上访人员“倒流”非访,有效解决我州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居高不下、滞留倒流现象突出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进京非访,实现“接得走、带得回、稳得住”的工作目标,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信访特需费项目

2017年预算资金安排10万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用于开展信访工作相关支出。2017年,文山州信访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领导干部大接访、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基础业务大规范、信访事项大督查、信访责任大落实”七大行动,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和一线得到及时化解,许多长期积累久拖不决的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信访工作秩序明显好转,信访工作公信力不断提升。

3.视频接访运行维护项目

2017年预算资金安排12万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用于视频接访系统运行维护相关支出。通过视频接访系统的建设维护实现了各级领导干部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远程接待上访群众,协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真正达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同时,也实现了视频会议、视频培训、视频接访等功能,灵活的开展远程会议、接访、培训等业务应用,不仅拓宽了信访渠道,方便与各县(市)的工作联系,加快信息交流的传输速度,也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为打造“阳光信访”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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