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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8 11:11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43701000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向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和领导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反映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分析判研信访信息,调查研究信访突出问题,协调督导解决重要信访事项;综合协调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督促落实信访工作措施;承办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和“书记州长信箱”提出的诉求问题,督促指导全州网上信访工作。一是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负责地做好全州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是负责受理、交办、转送州内群众和境外人士向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网上信访事项和书记州长信箱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各县及州属有关部门、单位对信访事项特别是上级交办件、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处理情况,积极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正常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三是主动向州委、州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工作,加强与各相关工作部门的协调联系,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确保信访问题得到科学民主决策,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大规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四是承办国家信访局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以及省信访局等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以及群众集体到州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五是做好信访信息报发送工作,组织好全州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和对外交流,指导全州信访业务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全州信访形势和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各县、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出完善地方性信访工作法规、规章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六是组织筹备一年一度的全州信访工作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信访形势不定期地开展信访形势和案件分析、排查工作,适时牵头召开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处置联席会议,促成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七是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创新信访部门用人机制,搞好全局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信访干部良性循环,提高信访干部工作积极性。八是负责健全完善全州信访工作机制,不断改善信访工作条件,提高信访信息化和信访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九是办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及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工作责任。州党政主要领导坚持阅批群众来信,亲自接访、下访和回访信访群众4次,州委、州政府领导就信访工作作出批示70余次。组织集中治理重复信访集中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和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各1次。持续推进“四大重点”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和党政领导包案化解工作。

(二)落实领导包案,多措解决突出问题。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带动各级政府投入3000余万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统筹社会力量,合力化解信访矛盾。全州共梳理“四大重点”信访案件30件,并全部办结。在信访案件化解过程中,各承办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主动深入群众家中问温暖、查案情、做工作,全面梳理查找现有政策,严峻分析解决条件,用准用实各项政策,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得以攻破,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四)加强协调推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今年以来,在州级党政领导的带动下,州、县(市)党政领导共接访360批次,下访200余批次,联合接访28批次,及时为群众解决各类矛盾问题300余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先后投入300万元解决群众饮水难、出行难等问题10件。

(五)夯实基层业务,稳步提升信访“三率”。建立健全提高信访事项“三率”联系督导制度,努力实现全州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参评率和满意率稳步提升的总目标。

(六)注重宣传教育,积极畅通信访渠道。积极组建“文山州信访局法律志愿者服务分队”,先后组织志愿者到扶贫点和深入街道、社区参加法制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发放纸杯、袖套、围腰等宣传物资3000余套。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滚动显示屏、政务网等形式宣传《信访条例》相关知识。在接访窗口、挂钩扶贫点和街道社区,与群众面对面解疑释惑,现场为群众提供信访服务和法律知识讲解600余人次。积极开展律师到接访窗口接待来访群众,先后参与接访律师123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58460人次,推动化解信访案件62件次,依法导入司法程序12件,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余件。引导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13086件次,同比上升12%9.8%

(七)紧盯重点时期,全力做好信访保障。在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会议期间,全面实现了不发生规模性越级进京上访、不发生涉访的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负面炒作的“三不发生”工作目标,圆满完成全国全省“两会”、“4.28”涉军祭扫、国庆、十九届五中全会等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信访服务保障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共设有3个科室:办公室、综合指导科、督查督办科。下设一个接访中心,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42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9万元,占总收入的99.2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16万元,占总收入的0.75%与上年收入481.83万元对比,收入减少57.77万元,下降11.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478.1万元对比,减少57.2万元,下降11.74%;其他收入与上年3.72万元对比,减少0.56万元,下降15.05%,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455.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48万元,占总支出的85.58%项目支出65.61万元,占总支出的14.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489.4万元对比,减少34.31万元,下降7.01%,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415.98万元对比,减少26.5万元,下降6.37%;项目支出与上年73.42万元对比,减少7.81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减少日常工作中不必要的开支,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9.48万元。与上年415.98万元对比,减少26.5万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同时充分利用视频系统,减少日常工作中不必要的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2.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7.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61万元。与上年73.42万元对比,减少7.81万元,下降10.64%,主要原因是充分利用视频系统开展接访、视频会议、培训等,减少支出。具体项目支出情况为:视频接访中心运行维护费支出6.66万元,主要用于视频接访系统维护相关支出;信访特需费支出21.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信访案件督查调研、法治宣传、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信访服务保障工作等相关支出;驻京劝返工作经费支出33万元,主要用于驻京劝访工作组在京开展工作期间差旅费、办公费、伙食费等支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经费支出5.82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接待来访群众,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值班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487.35万元对比,减少32.66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1%主要用于局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局机关运行日常开支、信访工作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主要用于缴纳局干部职工相关社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缴纳局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20.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缴纳局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45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的74.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9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1.9639.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及文山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5.93万元,减少1.88万元,下降31.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数0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数4.75万元减少1.47万元,下降3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数1.18万元减少0.41万元,下降34.6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及文山州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万元,占81.0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18.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信访局人员汇报对接信访工作、省信访局人员到我局调研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83万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万元对比,减少24.27万元,下降39.72% ,主要原因是2020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尽量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信访局资产总额74.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65万元,固定资产69.1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4.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公开07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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