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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

2019-03-19 09:41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662800000

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办发〔2010〕33号)精神,确定文山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文山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

主要职责为:

(1)拟定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
(3)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境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5)负责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易地扶贫开发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8)负责协调中央和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文部队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促进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9)负责统筹协调沪文对口帮扶和经济社会合作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和有关部门对口帮扶合作的有关工作。
(10)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文山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核定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通知》(文编〔2017〕5号)精神,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如下:

(1)秘书科更名为综合科;规划管理科更名为规划指导科;社会帮扶科更名为社会帮扶协作科;督查科更名为督查考评科。

(2)产业扶贫科、小额信贷扶贫科整合为产业金融科;项目管理科、易地扶贫科整合为项目管理科。

(3)设置人事财务科。

调整后,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内设机构为:综合科、规划指导科、人事财务科、项目管理科、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科、产业金融科、督查考评科、社会帮扶协作科。

)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紧紧围绕砚山、西畴两县顺利通过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和文山、麻栗坡、马关、丘北、富宁5个县(市)脱贫摘帽,260个贫困村出列,9.89万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任务,在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以及激发内生动力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加大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严不实、责任压力传导递减等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倒逼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为完成脱贫目标任务赢得更多的空间和时间。同时,严格按照《文山州2018年脱贫攻坚综合考评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各行业扶贫部门、各挂包帮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结果靠后的县(市)和部门将及时进行提醒,进一步营造争先进位、齐心协力抓脱贫攻坚的氛围。进一步抓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压实。

(二)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对照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反馈云南省脱贫攻坚存在问题和省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我州具体问题,逐条剖析分析存在共性问题和具体问题,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持续整改存在问题,进一步从体制机制上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制定和修改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屡改屡犯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扎实开展查缺补漏工作。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度脱贫攻坚查缺补漏专项行动,对2018年已出列的贫困村和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脱贫质量“回头看”,并限时补齐短板漏项,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对2019年计划脱贫摘帽的县(市)、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开展查缺补漏,逐项逐条逐村逐户精准查找短板和漏项,实行清单管理和销号管理,努力实现零错退。

(四)扎实开展有关“清零”工作。一是实现农村危房改造“清零”。彻底摸清非4类对象改造能力不足农户底数,及时调整“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实现危房“清零”。二是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学生“清零”。全面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和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完善特殊教育管理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辍学。

(五)提高产业就业组织化程度,促进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一是进一步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加大引进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力度,大力实施产业布局和项目扶持到村到户行动,重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产业生产基地,实施组织化规模化生产,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帮扶带贫能力,力争年内实现产业对贫困村和有发展条件及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覆盖率100%二是进一步提高就业组织化程度。完善有组织的劳务输出模式,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深入推进沪文劳务协作精准对接,加大向上海地区转移输出贫困劳动力。大力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进一步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扶持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贫困人口就业增收。力争脱贫群众产业就业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0%以上。三是进一步加大消费扶贫工作力度。加大“文品入沪”工作力度,实现更多的农产品进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加大“以购代捐”工作力度,鼓励更多工会会员购买贫困户产品以及与贫困户建立有帮贫带贫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产品。同时,采取组建集中销售等模式,进一步搭建贫困户产品销售平台,切实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4.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4.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4.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24.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4.93万元(本级财力724.9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24.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724.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6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41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16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72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0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19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6万元;2130501行政运行446.37万元;2130550扶贫事业机构90.74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32.01万元。

  1.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24.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301工资福利支出645.64万元,302商品服务支出73.89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4万元。

  1. 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1.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5.56%。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工资调整。

    2.2019年五个县(市)脱贫摘帽,脱贫攻坚工作量加大。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紧紧围绕砚山、西畴两县顺利通过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和文山、麻栗坡、马关、丘北、富宁5个县(市)脱贫摘帽,260个贫困村出列,9.89万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任务,大力实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以及激发内生动力等工作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73.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机构正常运转,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脱贫攻坚相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下降7.37%,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总额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以及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1.7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5.3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上海对口帮扶协作各类代表团、调研组、检查组,各县市相关部门及乡镇、村委会工作对接。

    我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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