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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26 17:14  来源:  【字体:     打印

附件3

林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是文山州林业局所属参公管理的、国家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执法主体的正科级单位,主要有防治检疫行政执法和部门行政管理两大职能,又具有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防灾、减灾、御灾职能。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防治目标管理指标完成情况

1、认真做好发生趋势预测预报,提高测报准确率

今年以来,为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我局年初布置安排各县加大监测预报力度,经各县去冬今春对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上报数据,结合气候条件等因子,发布趋势预报31次,590份,年初预报全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52.96万亩,实际发生51.899万亩,测报准确率为97.95%。比省厅下达90%的指标高了7.95%。

  2、积极组织,加大防治力度,提高防治率

2018年我州发生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是松纵坑切梢小蠹、褐顶毒蛾、文山松毛虫、扁叶蜂、八角煤污病、杉木炭疽病以及木本油料林主要病虫害。各种病虫害发生后,我们积极筹措资金和农药器械,利用生物、化学、物理等综合防治办法,在全州发生51.899万亩林业有害生物中,共防治50.18818万亩,防治率达96.7%。其中无公害防治面积49.55031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8.75%。比省厅下达85%的无公害防治率提高了13.75%。

3、认真实施,提高防治效果,降低成灾率

由于全州对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及时,对今年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作出了准确的预测,各县准备充分,在防治的最佳时期采用多种综合防治措施对林业有害生物进行了防治,提高了防治效果。防治后成灾面积0.5307万亩,成灾率0.23‰。比省厅下达4‰的指标低了3.77‰。

4、树立源头意识,狠抓种苗产地检疫率

为将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控制在萌芽状态,我州结合《云南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狠抓种苗产地检疫工作,全州共检疫涉木、涉苗单位472家,涉木企业315家调运木材29.1488万M3,竹材30000根,涉苗企业157家,苗木花卉891.3683万株;产地检疫苗木3784亩,产地检疫花卉0.63万株,检疫率为100%。达到省厅下达100%的指标。

2)、其它林业有害生物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工作

  我州已经形成了州、县、乡三级监测网络,完善了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办法,实现了全州测报数据的传输自动化,制定了《文山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工作方案》,明确了州县森防站在测报方面的职责和任务,积极发挥2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124个一般测报点的监测作用;并逐步完善村级监测人员的培训和测报体系。砚山、麻栗坡等县加大了对乡镇林业人员,对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培训;圆满完成了去冬今春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和九——十一月松材线虫病的调查工作,增加了松材线虫病的监测网点。全年发布31次预报590份,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提供了准确的前期预报。

   2、狠抓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检疫工作

为有效控制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我州在过去几年“利剑”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开展了2018森林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有效打击违反检疫条例的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全州共查处违反检疫条例案件3起,涉案金额21.151万元,罚没收入0.35万元。共登记472家,其中:涉木单位315家、涉苗单位157家,在调查登记的同时,还对检疫条例等广泛宣传。通过宣传和调查登记,基本摸清了我州涉检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检疫源头监管、规范检疫秩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行业地位

为切实加大林业有害生物信息宣传工作力度,根据《文山州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宣传信息工作意见》,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并严格按《文山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宣传奖励办法》对撰写信息稿件人员进行奖励;完善了《文山州森防检疫工作通讯》,保证每月正常出刊。积极参与全国森防宣传月活动,采取多形式、多媒体宣传森防检疫工作,提高全民森防意识,一年来,全州共撰写森防检疫信息80余篇,有力地宣传了我州的森防检疫工作。

4、我州7月1日送松木样品5份到昭通松材线虫病鉴定中心进行镜检,经鉴定5份样本未发现松材线虫病。7月11日、12日州局及丘北、马关两县通过了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考核,7月26日在省局在我州广南召开了滇桂两省区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联防会并与广西、曲靖签订了联防联治协议,8月9日参加了省局安宁组织的综合培训会,8月29日在富宁召开了与滇桂两省6县(市)联防联治第一次列席会议。通过联防联治的协议签订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的进一步传播扩散,提高防控工作成效,形成防控合力,三州(市)组织开展了联防联治联检工作,对保护三州(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完善联防机制,深化联防层次,落实联防措施,组织联防行动,严防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蔓延,确保三州(市)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10月23日,到麻栗坡、西畴、马关三县对“林安行动”进行了工作调研并与海关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商议。11月15日,与红河州签订了两州10县(市)的林业有害生物联检联防联治框架协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单位情况  

我单位2018年财政全供给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一个,车辆编制一辆,实有车辆一辆。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12月止,在职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人数10人(2018年退休1 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人。退休3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州林检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96.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7年度收入合计209.18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林检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21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5万元,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8.65万元,占总支出的5%;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217.91万元,基本支出211.13万元,占总支出96.9%,项目支出6.78万元,占总支出3.1%,两年相差不大,2018年项目支出中有2017年下拨科技技术奖金4万元,是在2018年才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林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5万元。与上年211.13万元对比减少了3.63万元,主要是2018年无资本性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变化差别不是很大。2018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2017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3.85%。2018年日常公用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0.83%,工资福利等占总支出增加10%,

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林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5万元。与上年6.78万元相比增加了1.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已经结束,但奖励金4万元是在2018年才发放,项目总支出8.65万元,其中:奖金4万元,项目办公经费支出1.22万元,差旅费2.6万元,接待费0.08万元,购买软件0.7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6.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主要原因分析上年没有其他资金的投入,全部支出是财政拨款,但动用了上年度的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7%。主要用于单位2017年绩效奖金15.42万元,补发工资2.88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4万元,占1.86%。主要用于职工科学技术奖励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5万元,占8.48%,主要用于养老保障15.63万元、职业年金2.64万元缴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9万元,占4.3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保6.14万元、公务员医补1.81万元,其他社保缴费1.53万元。

5.农林水支出156.92万元,占72.59%。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124.62万元(其中:工资36.25万元、津补贴85.17万元、一次性奖金3.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3万元(其中:办公费0.98万元、水电费0.32万元、差旅费0.64万元、会议费0.14万元、培训费0.44万元、接待费0.32万元、检疫制服3.61万元、工会经费1.63万元、福利费2.46万元、公车维护费2.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25万元(其中:扶贫点工用人员工作经费0.75万元、精神文明奖励金11万元、2017年度休假工资报酬0.4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5万元,购买财务软件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9.099万元,占4.2%,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林检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7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的77.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少冲ETC过路费0.5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43万元,下降12.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5万元,下降1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增长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少冲ETC过路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3万元的原因是2018年有突发事件发生,富宁县、广南县、麻栗坡三县松树相对多的,发现有问题的到州局镜检,后组织到昭通做复检,相应的增加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万元,占69.74%;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占8.2%。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林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1万元、维修费0.64万元、过路过桥费0.52万元、保险费0.55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州林检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6万元,与上年对比与上年的34.45万元对比减少了18.9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情况如下: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4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04万元、水电费0.28万元、邮电费0.04万元、差旅费1.85万元、接待费0.24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44万元、工会费1.63万元、福利费2.46万元、公务用车2.72万元。租车费0.2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86万元(购制服费)(相关使用情况)。与2017年相比差异大的是差旅费,2018年少支0.82万元,福利费去年在工会支出,2018年是财政统一拨付经费在单位支出,因此相差较大,公车运行费比2017年支出少,是因为充值油费少充值0.5万元,2018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中有3.6万元是单位制服费用,2017年没有此项支出没有可比性,2018年无资本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8年12月31日,州林检局资产总额94.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万元,固定资产82.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8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9.8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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