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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预算公开

2024-02-21 16:44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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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十定规定的通知》(文办发〔201970号),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是负责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三是管理全州地震监测、分析预报工作。研究制定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五是监督检查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

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六是负责依法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七是负责管理全州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八是负责审定地震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标准,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九是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十是负责管理全州群测群防工作。十一是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二是指导县级防震减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震监测科、地震分析预报科、震害防御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以坚持党建引领为抓手,持续抓好党建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找准党建与防震减灾工作的结合点,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群众所忧所盼。持续为党建品牌创建添砖加瓦,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彰显防震减灾干部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

2.加大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力度。积极向省地震局和州财政局争取支持,加大我州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力度,力争实现未开展过培训的县(市)全覆盖。

3.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做好中国科学实验场建设云南项目文山辖区监测站点建设。按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建设工程项目可研工作要求,明年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做好科学实验场项目建设云南项目。

4.加强地震监测台站运维管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文山州地震监测台站及信息设备日常巡检巡查工作制度》,并适时下沉到县(市)站台开展巡检巡查,确保文山辖区台站设备仪器正常运转。

5.加强监测数据应用工作。加强全州数字地震观测台地球物理台和宏观观测点等观测资料在地震预测和科学研究中的应用,力争做到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

6.不断强化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学校、医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管检查力度,全面压实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责任落实,不断强化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和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

7.切实提升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检查实施方案》,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的质量管控和提高地震安全性评价现场工作的质量,提升地震安全性评价服务效能。

8.扎实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六进活动,利用5.12防灾减灾日、11.6云南省防震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加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力度。

9.做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积极配合州应急管理局、州气象局认真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社区综合减灾工作,不断增强基层综合减灾能力。

10.抓好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加强对学校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指导的力度,2024年度力争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5,通过持续创建,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11.加快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转化应用。切实把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运用到辖区项目规划和防灾减灾工作当中去,让普查成果发挥出最大的社会减灾效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参公单位1事业单位0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3.35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288.36万元对比增加4.99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3.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3.3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3.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288.36万元对比增加4.99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3.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5万元,与上年273.36万元对比增加13.99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2024年在职人员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增加项目支出6.00万元,与上年15.00万元相9.00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0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0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8.4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行政运行201.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应急救援6.0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5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津贴补贴7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奖金4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职业年金缴费1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住房公积金1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差旅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电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水费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邮电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办公费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福利费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医疗费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工会经费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其他交通费用1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退休费1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培训费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45万元,较上年2.745万元相比增减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减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32024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45万元,较上年0.245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33人次。

主要原因是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开支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费不突破上年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2.50万元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2.5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未发生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一是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组织培训期数>=1期,培训参加人次>=170人次,组织培训时间<=20241220日;二是通过培训提升参训人员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能力,培训人员合格率>=95%,保障地震第一响应人反映效率>=95%;三是通过培训,提升基层干部防范应对地震灾害能力,参训人员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1.23万元,与上年28.66万元对比增加2.57万元,增长8.97%主要原因2024驻村人员生活补助从人员经费调整为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资产总额151.2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万元,固定资产109.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9.8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158.4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23万元,下降4.56%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116.11万元减少6.97万元,下降6%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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