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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年预算公开

2023-01-29 15:43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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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十定规定>的通知》(文办发〔201970号),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是负责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三是管理全州地震监测、分析预报工作。研究制定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四是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五是监督检查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六是负责依法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七是负责管理全州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八是负责审定地震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标准,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九是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十是负责管理全州群测群防工作。十一是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二是指导县级防震减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地震监测科、地震分析预报科、震害防御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自学等形式,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以鲜明政治态度和强烈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认识有新高度、学习有新境界、组织实施有新气象,立起学习宣传贯彻的新风尚新导向,推动迅速兴起热潮、努力走在前列。

2.加强党建工作。教育党员干部强化政治意识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引领,全程压实一岗双责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抓好重点监督,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深推进警示教育,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3.加强地震监测台站运维管理。进一步加大对全州地震监测台站的巡检巡查,确保文山辖区台站设备仪器正常运转。

4.切实抓好异常核实工作。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和异常核实规程,第一时间处理分析观测资料,第一时间开展异常现场核实,一旦出现重大异常组织联合现场核实、开展及时分析研判,为震情研判提供可靠依据。

5.及时编报地震信息。为及时掌握云南省及周边、文山及周边地震信息情况,将继续做好地震信息周通报和月通报的编辑在各县(市)地震系统内部进行通报

6.加强监测数据应用工作。加强全州数字地震观测台地球物理台和宏观观测点等观测资料在地震预测和科学研究中的应用,力争做到长期预报更加科学、中期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

7.进一步完善震情会商制度,提高震情会商质量。一是根据省地震局的安排部署,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2023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强化震情会商责任落实,组织县(市)地震部门开展震情会商,推进震情会商制度化、常态化。二是认真对省内年度重点危险区和州内震情开展深入的跟踪分析,积极探索和总结文山州及邻区中强地震分析预报指标。三是加强分析预报业务培训,提升我州地震分析预报人员业务能力。

8.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行政法规,深入宣传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传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地震监测信息服务、抗震设防要求监管、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法定职责,引导社会主体依法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积极将防震减灾活动纳入法治轨道。

9.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认真做好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作,扎实推进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努力拓展震害防御社会服务领域;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严把重大建设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关,确保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10.开展各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活动。扎实开展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加大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力度。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1·6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日等重点时段向社会公众广泛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以及相关防震减灾政策等。

11.继续抓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改造工程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数据校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纳入日常工作,压实县市地震部门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州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任务。

12.做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结果的应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原则按时按质按量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3.继续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一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在县级举办一次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把培训对象向基层延伸。二是根据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不断充实地震应急基础数据。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地震现场工作训练和地震灾害快速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桌面推演,提高地震灾害快速处置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参公单位1事业单位0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8.3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305.82万元对比减少17.46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导致人员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相应金额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8.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8.3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305.82万元对比减少17.46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导致人员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相应金额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8.3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36万元,与上年290.82万元对比减少17.46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导致人员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相应金额减少项目支出15.00万元,与上年15.00万元相增减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7.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7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3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2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开支;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4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支;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行政运行191.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监测3.00万元,主要用于全州地震业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应急救援12.00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和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工作。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工资5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津贴补贴6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奖金4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职业年金缴费1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住房公积金17.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差旅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电费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生活补助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水费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邮电费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办公费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福利费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其他交通费用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9.工会经费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1.其他交通费用1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退休费1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5万元,较上年2.75万元相比增减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减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持平,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我部门2022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5万元,较上年0.25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40人次。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5万元,较上年0.25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开支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费不突破上年预算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万元,较上年2.50万元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较上年2.5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20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0万元,较上年2.50万元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未发生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管理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66万元,与上年29.44万元对比减少0.78万元,下降2.65%主要原因2023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导致一般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地震局资产总额158.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0万元,固定资产116.1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0.6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140.6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86万元,增长12.70%其中固定资产较上年98.78万元增加17.33万元,增长17.54%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2月(2023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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