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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4 15:49  来源: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341901000

 

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根据《中共文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地震局十定方案的通知》(文编办〔201747),文山州地震局主要职责如下: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推进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承担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负责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研究制定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监督检查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依法保护地震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负责管理全州地震烈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审定地震灾区重建的抗震设防标准,参与灾区重建规划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全州地震应急工作,负责编制全州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救援措施;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建立备案制度;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州群测群防工作;承担州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日常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县级防震减灾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 稳步推进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根据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计划的要求,于今年1月完成了文山行政区域内新增38个一般站、6所示范学校站址勘选工作任务。向省地震局争取砚山县钻孔应变观测项目,于今年522建成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填补了我州地震应力应变观测项目的空白

 

2. 加强震情跟踪和会商分析。制定《文山州2017年度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17年度震情跟踪监视和短临预报工作正常开展。5月和10月,分别组织编写和上报了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报。

 

3. 加强群测群防工作。指导县地震局开展群测群防培训工作,今年共开展培训3期,受训人员达400余人;严格执行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确保重大宏微观异常调查落实不过夜  

4. 妥善处理有感地震。2017815日,广西百色市靖西市发生4.0级地震,造成我州富宁县部分乡镇有轻微震感,地震发生后,我局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及时将震情信息上报州委、州政府;二是与相关县地震局及部分乡镇联系,进一步了解震情;三是做好震情分析,加强该区域震情跟踪工作。

 

5. 完善信息、通信网络的管理。一是加强地震信息共享能力,严格对信息网络机房设备地震短波通信进行日常维护管理。二是加强地震短信发布系统管理,截至目前,已向有关单位人员发送地震监测信息3800余条。三是加强州县震情会商与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运维工作定期开展指挥中心巡查和演练,保障指挥中心设备正常运转。

 

6. 推进震情会商制度改革,规范震情会商工作。一是编制《文山州地震局震情会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上报省地震局评审。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文山州地震局震情会商工作方案》和《文山州地震局震情会商技术方案》,面启动县级地震部门震情会商改革工作

 

7.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时向州审改办请示报告,取消“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行政检查事项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审定”行政确认事项。二是认真清理文山州地震局权责清单。经清理,我局行政职权有5项行政处罚,无内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三是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20条措施的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梳理了文山州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相关的区域负面清单,明确了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和限制的事项。

 

8. 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工作。一是持续推动第五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应用,指导丘北机场等建设项目严格按要求设防。二是与州工信委、住建局、科技局、质监局联合发文,加快隔震减震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9. 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向机关、学校、社区发放防震避震宣传资料,加大地震科普知识宣传。2017年共发放防震减灾宣传资料1500余套(册);二是利用“三月法制宣传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10. 推进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指导各县地震局做好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于728日组织召开了文山州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评审会议,通过评审,认定砚山县嘉禾社区、丘北县聚秀社区和马关县海子边社区等3个社区为州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目前,3个社区均已通过了省级评审,被认定为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11.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一是按照云南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7年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7年全国两会及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及重要时段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二是根据《云南省地震应急预案》和《文山州地震应急预案》,修订《文山州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使其更具实战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制定《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地震应急演练方案》,并组织演练,进一步提高我局地震应急能力和水平。

 

12. 着力抓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扶贫和作风专项整治。一是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员“四个意识”。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八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州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洁自律、拒腐防变警示教育10余次,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三是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总体要求,局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到挂钩的72户贫困家中,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四是按照《文山州政府系统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狠抓作风整治,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4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27万元,占总收入的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54.5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绩效目标考核奖、规范改革性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另外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增加15万元,增加了13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对防震减灾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22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5万元,占总支出的93%;项目支出15.92万元,占总支出的6.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5.2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及工作人员津补贴等工资性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地震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0.3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及工作人员津补贴等工资性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地震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了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印刷费0.58万元二是开展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选点差旅费支出3.3万元。三是文山测震台维修费支出1.32万元;四是召开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评审会议费及开展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费4.36万元。五是购置地震应急装备支出6.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对比增加43.22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及工作人员津补贴等工资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7.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186.36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59万元;用于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支出14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的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5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04万元,下降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9万元,下降4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占64%;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占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防震减灾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防震减灾业务、脱贫攻坚(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地震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2万元,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大力压缩办公费邮电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精准扶贫工作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文山州地震局资产总额438.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28.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428.2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保障防震减灾各项业务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印刷费0.58万元二是开展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选点差旅费支出3.3万元。三是文山测震台维修费支出1.32万元;四是召开地震安全示范社区评审会议费及开展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费4.36万元。五是购置地震应急装备支出6.36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5.92万元。使我局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和地震应急救援等方面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监督索引号53260000341901111

 

 

 

 

文山州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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