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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26 09:25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附件3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我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按照文山州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十定”方案>的通知》文编办[2018]18号文件要求,我中心主要职责是: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

2.指导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培训、备案、演练、能力评估以及各县(市)安监部门分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3.承担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

4.承担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统计分析,预测事故风险,提出预警信息。

5.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教育,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为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安监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局机关“每周一学、每月一考、每年一评”等学习教育活动,从而有效弥补了一般干部受训机会少、培训时间不足、培训方式单一等问题,营造大家自主学习、主动学习的内生型学习氛围,认真领会贯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加深对党的知识进一步认识,增强了党员意识,提高了队伍素质,提升了干部职工掌握政策和做好新形势下应急救援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统一思想,工作职能顺利转变

为努力适应全州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需要,州安监局积极协调,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报请九届州委第43次会议审定同意撤销文山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批准设置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原检测中心在职人员整建制连人带编划入应急救援管理中心,中心工作职能得以顺利转变。同时,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更加规范、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结合中心的实际,制定了《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工作手册》,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对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为中心更好的履职尽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组织跟班,业务能力逐步提升

随着中心职能职责的转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亟待提高,从中心应急救援管理长远发展考虑,州安监局党组果断决定将蒋雨伦、许媛媛、罗建敏、杨光明、章永梅、谭琪、梅平、黄惠8名同志安排到局办公室、协调办公室、科技信息科、党建办公室进行跟班学习,陆仕国、李进林参加州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工作和局机关“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经过跟班学习,同志们在不同的岗位锻炼,思想意识、大局意识不断的加强,工作统筹、工作创新、工作协调能力不断的提高,业务综合素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4.科学施救,救援工作取得成效

2018年以来,我州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频发,在州安监局领导带领下,我中心同志积极响应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参与处置了广昆高速公路八宝到富宁段“3·15”盐酸罐车侧翻泄漏事故、富宁县“8·06”阿用乡山体滑坡形成堰塞湖重大隐患处置、麻栗坡县猛洞乡“9·02”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等救援工作,为今后更好更科学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提高自己的技能,积累了工作经验。同时,11月中心同志积极参加了2018年全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救援技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服务大局,扶贫工作积极推进

我中心紧紧围绕中央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目标,根据州安监局党组的安排,积极选派杨旭、黄子峻2位同志参加了脱贫攻坚工作,到挂钩扶贫点马关县大栗树乡和平村委会进行驻村工作,驻村时间均达到230余天,走访180余次,走访贫困户560余次;参与协调物资水泥60吨、水管2000米、资金15000元;帮助贫困户到信用社协调产业贷款资金贷款每户50000元共计10户贫困户,资金150000元;两次到马关县残联协调一台轮椅给和平村上麦子村小组残疾人;“六一儿童节”协调工作经费4000元给予帮助贫困儿童。2018年我中心共挂钩帮扶贫困村9个,贫困户70户,集中入户走访调查4次。同时,为进一步密切挂钩帮扶人与帮扶对象的联系,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确保挂钩贫困户实现脱贫,我中心14 人于11月26日到12月1日参加了州安监局组织开展的“五共五教”等活动,驻村3天与贫困户交流共讨脱贫大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中心挂钩帮扶工作有效推进。

6.严格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

为认真做好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建立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实施意见的廉政教育,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年度预算。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明确廉政纪律,并要求干部职工在年终考核中进行述廉,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忠于职守、干净担当”的优秀应急救援管理队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度收入合计16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6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65.8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继续使用2017年结余项目资金,无新的项目资金拨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8年度支出合计20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34万元,占总支出的88.79%;项目支出23.39万元,占总支出的11.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8.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工资调整及养老保险金制度的推进,导致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等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有较明显的增长;2、因为职转变,专业装备的购置费用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2018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3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9万元,主要原因为:由于工资增长,社会保险支出也随之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6%。(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我中心为完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因为职转变,专业装备的购置费用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商品和服务支出7.89万元;2、资本性支出15.4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1、由于工资调整及养老保险金制度的推进,导致住房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等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有较明显的增长;2、因为职转变,专业装备的购置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单位运行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根据文财预[2018]85号文件,补发基本工资和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3.3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职能转变初期,接待工作较少。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97万元,下降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7万元,下降9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职能转变初期,接待工作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6人)。主要用于2018资质评审工作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我中心资产总额45.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42万元,固定资产37.1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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