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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4 08:49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州安监局机关主要职能:承担全州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备案及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组织全州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承担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主要职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州内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危险性较大设备的安全检测检验,以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检测检验质量控制接受州质监局的监督指导;依法开展相关的安全检测检验宣传教育和技术咨询服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的责任体系和上级一系列工作部署要求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2017年全州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总体呈现“全面下降”的良好态势,全州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含火灾)103起,死亡124人,受伤57人,直接经济损失1643.3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48起、下降58.96%,死亡人数减少141人、下降53.21%,受伤人数减少127人、下降69.02%,直接经济损失减少1402.48万元、下降46.05%。其中: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民航飞行、农林牧渔等行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平稳。

1)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组织宣讲、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深刻领会精神。各级以落实《意见》为契机,积极开展本地区贯彻《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其中:州级的贯彻《实施意见》已通过州委、州政府审议,印发实施。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规定,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分别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党委会(党组会)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和督促检查,高位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建立和完善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依托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建立“一企一标准”,开展线上和线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各级各相关部门和企业紧紧围绕省、州政府关于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总体部署和工作目标,持续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州、县两级充分发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联席会议统筹作用,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县(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服务企业工作,结合单位职责减少和优化相关审批环节,提高改造升级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升级122座、整合重组40座、淘汰关闭112座。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和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大力推进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年内完成治理隐患里程266.6公里,完成投资3702万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杜绝。逐一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责任,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消防考核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摸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完成了13户危化生产企业和250户危化经营企业“一企一标”建立工作,有序开展“一张图一张表”录入工作。继续开展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化解钢铁、煤炭等行业过剩和落后产能工作,严厉打击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的违法违规企业。其他行业领域也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分别组织开展了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3)着力抓好重点时段事故预防,安全防范能力得到凸显。

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春节后企业恢复生产、施工事故易发的特点,组织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检查验收工作,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不予批准复产复工,对不经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强化重大节庆和活动的安全监管,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抓好春节、两会、州庆、清明、五一、国庆中秋和党的十九大等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为确保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扎实组织开展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查出一般隐患21678项,完成整改20217项,整改率93%;重大隐患37项,完成整改30项,整改率81%。在大检查中,按照“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的工作要求,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共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7户,责令停产整顿87户,关闭取缔26户,经济处罚187.9万元,将3户安全生产失信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对13户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在全州通告并进行曝光;对工作落实不力的1个县政府和54户企业进行约谈,对责任不落实的6家单位和进行了问责。在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全州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突出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州安委会先后下发《关于扎实做好2017年度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文山州2017年度汛期安全生产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对2017年度汛期安全生产进行安排部署,并对汛期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再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及早安排部署,强化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措施的落实。州防汛办和交通运输、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先后下发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类通知和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汛期前安全大排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现场巡查、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积极防范因暴雨引发的次生事故和地质灾害。

4)着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依法治安进程不断加快。

全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依法治安理念,以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坚持以规划引领安全生产,先后制定出台《文山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文山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文山州“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文山州“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安全生产逐步走向法制轨道。各级各部门按照年度执法计划,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现场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报、问责和曝光机制。对排查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2017年,全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4872次,出动人员12804人(次),检查企业3435户,发出整改指令4358份,经济处罚571.7万元,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7户,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4户,责令停产整顿87户。依法查处事故,以事故教训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并将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2017年,全州发生的较大事故全部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对7名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州检察院、州安监局下发《关于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加强联系和配合工作办法的通知》,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州各级安监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行政执法统计的有关规定,全面启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建立责任完善、职能到位、上下对应、协调统一、运转有序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组织管理体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统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5)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保障能力得到加强。

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把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作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整体机构和人员编制紧张和压力大的情况下,对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上只增不减,按照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州人民政府下发《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将全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确定为政府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将州、县(市)两级安全监管部门明确为政府工作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着重加强县级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充实县(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明确县(市)配备15至30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乡镇(街道)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不少于1-2人,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功能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1-2名专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并逐年增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建设,落实监管执法人员录用标准,建立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监管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拓宽安全监管干部教育培训渠道,提升培训教育质量。各级各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探索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模式和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如,州安监局与州公安消防支队签订了《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联勤联运合作协议》。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组织和重点企业延伸,不断夯实全州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保障能力。2017年,全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共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404户,检查751次,发现隐患1896项,督促整改隐患1340项。编制应急预案74个,审查77个,备案163个。开展应急救援培训28次,培训1515人。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288次,参演人数3549人次,动用装备506台次。各级安全生产救援队伍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救援和处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挽回财产经济损失。2017年,全州安监系统共出警参加抢险救援16次,出动队员180人次,出动装备66台次,搜救人数27人,救出25人

6)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全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不断加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经费投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地方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各级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对企业所得税给予抵免、优惠,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生产经营收入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017年,全州企业共提取安全生产费用24992.502万元,实际使用23613.406万元。大力推广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不断推进科技兴安工作。目前,全州有3座三等以上尾矿库建成实时监控预警信息系统,38座矿山建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7户危险货物运输企业、401辆危货运输车辆使用电子运单派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已初步建立,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作用日益突出。各级各部门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为目标,从执法检查、隐患治理、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一体化监管执法制度和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组织开展高危粉尘、高毒物品专项治理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情况全面普查工作,共组织1005户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进行申报,依法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372户企业6874名劳动者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维护和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年内,州安监局被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评为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手段,充分利用新科技新媒体的优势,依托卫星通讯技术,率先建成全国首座地(市)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卫星基站和200套卫星数字平台。

7)认真开展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检验工作。

按照职能职责,中心继续做好危险性较大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预防和减少全州金属非金属在用设备所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中心通过组织自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行为,严格按资质证书规定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每道程序都非常严谨,检测人员都必须亲到现场进行检测检验,规范操作,认真填写了原始记录,后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工程师把关制作了相关检测检验报告。

8)积极做好检测检验资质认定复评审工作。

今年9月,省计量测试研究院评审组专家对文山州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资质进行了复评审工作,鉴于中心现状,复评未通过。检测中心针对自身实际情况,从几个方面认真有序的逐项落实资质申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中心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认真编写好《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内部体系文件(第三版)于2017年10月10日正式运行,使中心的检测检验工作有遵循的依据并严格按章进行,同时,认真编制作业指导书,从原始报告的准备,所带设备仪器的检查到现场的评定,检测设备的运转、数据记录、复核、审批到报告签发全过程都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的规范完成。

二是重新调整中心内部组织机构和相关职能人员的岗位职责。为解决中心人员职能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讨论符合中心运行的组织机构和调整人员的岗位职责。经研究,中心对内部组织结构作了进一步调整,下发了相关职能人员的任命文件,所有人员均对照各自岗位梳理职责,加强业务学习。

三是加强体系文件的宣贯,保障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为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中心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并经省计量院张艳院长和州质监局李庆华老师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体系文件的宣贯工作,并进行全面的管理体系的内审和管理评审,逐步建立起一种长期有效的信息反馈系统,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建立起一种自我改进和完善的机制。

四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中心技术力量。定期向中心人员进行各自的专业技术培训和现场实际操作练习,确保技术标准学习和实际操作练习的时间,形成培训计划并有效实施,以逐步提升中心技术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文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4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5.60万元,占总收入的96.1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0.03万元,占总收入的3.88%。本年收入决算数1,545.63万元,比上年1,160.32万元增加385.31万元,增长33.21%。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拨入2016年综合绩效考核奖和年终一次性奖51.03万元、绩效奖32.00万元;二是拨入2017年规范改革性补贴和政策性奖励45.89万元;三是拨入退休人员统筹外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48.52万元;四是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补助、工伤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增加7.76万元,住房公积金6.49万元。五是拨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0万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费20万元,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储备库管理维护资金45万元,文山州应急救援队员日常训练培训资金15万元,文山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救援装备维护及购置50万元);六是拨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奖1.15万元。

2017收入与上年收入对比表                单位: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州安监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8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99万元,占总支出的60.09%;项目支出534.59万元,占总支出的35.91%。本年支出合计1,488.58万元,比上年1,028.50万元增加460.08万元,增长44.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支付2016年年终一次性奖、2016年综合绩效奖和2017年1月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及7月规范改革性补贴和政策性奖励工资。二是项目支出增加,2016年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信息平台建设完工结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2017年支出与上年支出对比表            单位: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州安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3.99万元。比上年701.01万元增加252.98万元,增长26.52%。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保障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5.01万元,占基本支出953.99万元的85.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38.98万元,占基本支出953.99万元的14.37%。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78万元。下表所示:

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基本支出分布表        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州安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4.59万元,比上年327.49万元增加207.10万元,增长63.24%。主要原因分析原因是:一是2016年项目申报政府采购手续后,集中在2017年实施、完工结算,导致项目支出增加,特别是支付重大隐患在线监控、安全培训教育考试信息平台建设及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支出153.5万元;二是国务院、国家安监局总局、省政府、省安监局专项检查、督查较多,支付聘请专家排查隐患服务费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经费以及非煤矿山专项升级逐户验收、分级管理等级评定服务费等,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三是事故频发,支付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置等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着力抓好重点时段事故预防,安全防范能力得到凸显。

2.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检查出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现场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通报、问责和曝光机制。

3.迎接上级对我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4.持续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一是对列入达标保留的5座矿山,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工作。二是对列入改造升级的矿山,督促各县(市)完善实施方案、在查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服务企业工作。三是对于列为整合重组的金属矿山,结合“两整一提高”方案,由政府引导,以市场为导向,企业自行谈判,开展整合工作。

5.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州安监部门2017年项目支出分布表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8.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45.63万元的93.10%。比上年1010.87万元增加428.11万元,增长42.35%。主要原因是:一是支付2016年年终一次性奖、2017年1月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和7月规范改革性补贴和政策性奖励工资及支付值班室、大门、车库及院心地板建设资金;二是购置办公设备支付9.96万元;三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购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及物资47万元,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 %。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

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24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5 %。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一般行政事务、安全监管监察、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4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5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如图所示:

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比表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49万元,支出决算为20.51万元,完成预算的80.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20万元,主要是随省安监局组团出境,年初未编制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5万元,完成预算的69.8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相关支出取得初步成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0万元,占10.7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5万元,占62.09%;公务接待费支出5.577万元,占27.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2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我局杨国生副局长由政府批准随省安监局到台湾学习培训一次,相关报批手续完备。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督查、检查、执法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国务院、安监总局、省政府、省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专项检查、业务指导等相关费用;接待县政府、县安监局、挂钩扶贫点乡政府、村委会相关人员到我局办理业务等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州安监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13万元,比上年87.34万元增加45.79万元,增长52.43%。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繁重,监察、督查工作多,导致机关行政运行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督察、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州安监局部门资产总额1973.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4.06万元,固定资产1043.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比上年1752.49万元增加221.13万元,增长12.62%。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1.1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20平方米,账面原值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875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监局年末资产总额万元,负责总额0万元,资产负债率0%;2017年年末资产总额1891.3万元,无负责,资产负责率0%,资产负债率比上年下降100%。资产负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固定资产领用管理不到位,由于人员岗位变动大,未能及时办理领用变更手续,导致部分资产卡片与实物不一致的情况。二是由于单位人员编制超编,财务人员退休后未能及时调入人员,临时安排人员兼任,对资产管理疏忽大意,已经领用资产未及时送会计作变更资产账务。三是资产购置或省安监局配置资产时,未能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卡片。今后我局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卡片变更。定期对资产清查盘点,及时发现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7.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设定的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细化、明确、清晰、可衡量。

2.资金落实到位情况良好

3.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项目质量可控。

4.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财务监控有效。

5.项目完成率80%、完成及时率80%、质量达标率98%、成本节约率98%。

6.项目实施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都较好,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及可持续影响力也较好。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2.财政拨款: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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