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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7 14:36  来源: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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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州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烈士审核上报和备案相关事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全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落实州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工作部署,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持续向前。

1.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强化党对退役军人工作领导。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思想政治工作年”两项活动,持续巩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绝对领导。搭建1083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推进“五有”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制定完善《文山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工作规则,理顺工作运行体系。起草《文山州祭扫烈士服务保障办法》,健全政策制度体系。

2.改进安置工作机制,退役军人移交安置提质提速。探索“直通车”安置方式,将40名符合政府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在落实安置任务的同时推进服务站建设。推行“六步”安置方法,阳光高质快速完成计划分配转业干部10名、退役士兵45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90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9名、军队离退休人员3名接收安置任务。

3.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大力引领扶持退役军人创业。组织338名退役军人参加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动员1831名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扩招报名,开展“线上线下”退役军人就业活动12期,累计提供就业岗位1.60万余个。牵线4名退役军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2251.76元,向省级争取创业担保免息扶持贷款23个名额。

4.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及时足额下拨优待抚恤资金。全年下拨各类优待抚恤经费17552万元。把退役军人、军烈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纳入党委政府关心关爱重点群体走访慰问,为他们送去党委政府的温馨关怀。在全省率先完成部分退役士兵“两保”接续工作任务。

5.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持续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局面。建立军地需求“双清单”14项。制定《驻文部队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活动方案》,集中整治驻文部队周边问题42项。积极解决驻文部队官兵子女入学入托83人、家属工作随调7人。麻栗坡创建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成功。与海军“文山舰开展“城舰共建活动。

6.修缮维护纪念设施,积极开展烈士陵园升级申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烈士纪念设施实施了临时闭园管理,对18个烈士陵园和1个烈士宫进行了检修。组织西畴南疆、马关马白、马关仁和、富宁四个烈士陵园申报国家级烈士陵园,已报送退役军人事务部审批。

7.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全面保持服务群体稳定局面。逐步化解系统领域“六类”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回应广大退役军人诉求。开展退役军人“结对子”活动,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退役军人。热心耐心服务来信来访群体,扎实开展矛盾化解,根据数据反馈,2020年,文山州退役军人群体实现“零”进京上访。

8.探索“绿色祭扫”新路子,祭扫工作形成“文山模式”。认真总结及时工作经验,积极推行“四个暖心行动”(“六个一”暖心行动、“第二故乡”暖心行动、“红色舞剧”暖心行动、“尊崇英烈”暖心行动),转变理念,主动适应祭扫服务保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开展“三个新服务”(“云祭扫”新服务、“认亲祭扫”新服务、“代亲祭扫”新服务),祭扫服务保障形成“文山模式”。

9.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主动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扎实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强化党组作用发挥。在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大培训、大练兵,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编制文山州退役军人事业“十四五”专项规划,积极参与广南县西基德村脱贫攻坚工作,抓紧抓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扫黑除恶等专项工作,全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文山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文山州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3.文山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专项用于保障军休干部“两个待遇”落实,上级补助经费保障)。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031.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28.25万元,下降11.06%。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州民政局转入军队离退休人员增资经费、遗属生活补助和门诊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650.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75万元,占总支出的41.36%;项目支出967.89万元,占总支出的58.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006.39万元,增长156.21%。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处于组建中,人员未配备到位,单位主要开展职能理顺工作,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开支较2020年度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9.34万元,增长272.25%。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处于组建中,人员未配备到位,单位主要开展职能理顺工作,基本支出较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0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2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7.05万元,增长110.02%,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处于组建中,人员未配备到位,单位主要开展职能理顺工作,项目经费开支较2020年度少。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州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1.00万元,主要用于州级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开展扶贫工作。

祭扫工作经费10.40万元,主要用于祭扫接待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经费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

优抚事业单位补助资金29.9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事业单位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购置等。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370.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的退休费、定期增资、医疗补助等。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83.06万元,要用于保障军休管理机构正常运行。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经费6.83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经费42.75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和日常管理服务等。

走访慰问活动经费76.06万元,主要用于解决部队实际困难、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文部队、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等。

专项核查办公设备购置经费12.0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核查办公专用设备。

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经费181.80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养老保险。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专项补助资金153.2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07%。与上年对比,增加825.89万元,增资172.31%。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处于组建中,人员未配备到位,单位主要开展职能理顺工作,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开支较2020年度少,2020年新增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主要用于祭扫接待和服务保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32.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4%。主要用于保障军休管理机构正常运行,发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的退休费、定期增资、医疗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春节和“八一”期间走访慰问驻文部队、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补缴退役士兵养老保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5%。主要用于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工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行政单位医疗补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主要用于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文件要求,加之疫情影响,来文祭扫人员减少,接待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8.05万元,下降88.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69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57.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公务接待支出下降;我局无车辆编制,2020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1.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烈士遗属、退役军人到我州祭扫,以及各州市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7.65万元,增长253.74%。主要原因是2019年单位处于组建中,人员未配备到位,单位主要开展职能理顺工作。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554.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2.27万元,固定资产338.6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5.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53.7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未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7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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