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七大职能,具体是:
(1)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2)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
(3)开展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
(4)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
(5)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6)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7)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按照省州疾控工作会议的精神及疾控工作任务要求,紧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管理、落实目标”的工作思路,以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疾控包健康包、食品饮用水监测为重点,加强队伍及监测检测防控能力建设,加大基层督导、培训考核工作力度,狠抓各项监测防控措施及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精准挂钩扶贫、综治维稳依法治州、安全生产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 事业人员1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355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2.93万元,占总收入的81.15%;事业收入629.26万元,占总收入的17.71%;其他收入40.32万元,占总收入的1.14%。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1582.75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二类疫苗收入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339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6.89万元,占总支出的97.68%;项目支出78.84万元,占总支出的2.32%。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466.34万元,主要原因在于本年度单位门诊部、二类疫苗成本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16.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85万元,主要原因在于人员经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8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78.19万元,主要原因在于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二次装修工程也已基本完工,因此本年支出较少。2019年基本建设项目支出28.84万元,卫生技术服务成本补偿项目财政拨款50万元,已全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4%。与上年对比减少9.09万元,主要原因在于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社会保障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54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3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以及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疾控包健康包、食品饮用水监测为重点的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2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4万元,支出决算为19.89万元,完成预算的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02万元,完成预算的9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36.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单位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费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7.37万元,增长58.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58万元,增长82.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1万元,下降58.1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务用车油卡充值以及维修维护导致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2万元,占95.63%;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占4.3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0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工作联系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4210.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35.23万元,固定资产1474.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79万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75.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1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