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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23 10:22  来源: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36101000

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州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负责卫生健康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组织实施。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二、推进文山州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三、负责州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四、指导文山州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按照系统配套、全面推进的思路,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是继续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步伐。出台了州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院长目标管理规定、绩效考核方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等改革配套政策,全州15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启动新一轮县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在丘北县医院开展了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二是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实施按病种付费和按病种收费工作,全州住院患者县域内就诊率达90%,常见病、多发病实现就近诊疗。三是加快医疗联合体建设。全州共协议建立2个三级医院医疗集团、8个县域医共体、15个专科联盟、11个远程医疗点,文山郑保骨伤科医院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建立了医联体。四是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出台《文山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州、县、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于831日全面实施“两票制”采购药品。

二、健康脱贫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坚决贯彻执行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和州的实施方案,全州因病致贫率从2016年的35.44%下降至25.84%。一是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2018年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4.3万人已全部参加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参保率100%;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15.83万人次,医疗总费用54456.32万元,通过“四重保障”报销医疗费用49693.63万元,实际报销比例91.25%。通过回补总住院人员自付比例控制在9.3%,安排回补资金1042.21万元,补助人员5093人。二是基层就医条件明显改善。全州共有二级甲等县级公立医院8所,达标乡镇卫生院114所,821所需要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室100%达标,3494名乡村医生已全部配齐,855个村卫生室接通宽带网络。已实现每县(市)至少有1所二甲医院、每个乡镇建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每千农业人口有1名乡村医生的目标。三是惠民便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开展大病集中救治25853人,救治率99.9%,其中大病专项救治8210人,救治率100%;慢病签约53478人,签约率100%;重病兜底保障救治568人,救治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首诊比例达98.04%,住院和门诊患者县域内就诊率分别达90.95%99.31%,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实现县域内就诊;188个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四是农村饮水安全和健康素养意识明显提升。积极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监督工作,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服务、健康素养知识普及、人居环境改善等宣传,贫困群众“防未病”意识逐步增强。五是全面推开农村家庭病床服务。在广南县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于20184月在全州铺开健康扶贫“农村家庭病床”工作,建床4171张,其中已撤床4128张,在建床治疗43人,打通健康扶贫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卫生健康基础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扎实推进卫生项目建设。20172018年,全州共争取医疗卫生建设项目18个(补短板项目9个、中央项目9个),总建设规模63.26万平方米,总投资32.07亿元,2018年累计完成投资6.96亿元。二是加快实施县级医院提质达标工程。加快推进州级第二所三级医院创建工作,并鼓励支持县(市)级医院开展三级医院创建,启动实施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20182020),文山市、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人民医院通过了省的提质达标工程验收。加强县级医院临床核心科室、重点专科建设,重点扶持一批薄弱专科和紧缺学科,完善诊疗科目,提高疑难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目前,全州共有国家级重点中医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34个(中医12个),州级重点专科17个(中医8个),优质护理服务病区222个,州级质量控制中心7个。三是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在规范诊疗活动、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项目上下功夫,医疗质量得到持续改进,中医药特色诊疗不断推广,中医药专科品牌优势明显。全州100%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98.23%的乡镇卫生院能开展8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2家乡镇卫生院新建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5类以上中医药服务;100所村卫生室新配备了火罐、神灯、银针和刮痧板等中医诊疗器材,83.64%的村卫生室能提供5类以上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逐年提升。

四、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成效显著。一是加强全民健康服务保障。全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55元,服务内容增加至17项;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327.4万人,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率88.49%,并规范开展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家庭医生团队1160个,有家庭医生4787人,共签约居民137万人。同时,组织疾控、保健等专家对基层卫生人员开展了培训,并通过完善转诊服务、推广预约诊疗服务、实施慢病长处方用药政策等措施,逐步提升签约服务内涵和质量。三是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全州传染病控制在平稳状态,全年累计报告乙、丙类传染病26种,发病率为483.73/10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1种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95%以上;于8月以来,及时组织开展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等工作;结核病14项核心指标完成率位居全省前列;新发现麻风病人37例,畸残率5.71%,患病率2.59/10万,发现率0.96/10万。全州有1个乡镇、27个行政村(社区)获省级卫生乡镇/村命名。四是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队伍建设、物资储备、应急值守等机制,出台《文山州人感染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全力参与“9.02”麻栗坡县猛硐乡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伤员救治和传染病防控,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11次、人感染禽流感和重点疾病风险评估2次;报告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0起(食物中毒6起、突发疫情4起),累计发病(中毒)167人,死亡7人,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顺利推进。紧紧围绕疫情总体下降、消除血液和母婴传播和“三个90%”目标,补齐工作短板,扎实开展艾滋病防治各项工作。一是加大防艾宣传力度。出台《文山州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大干部、青少年、重点人群和村(社区)、公共场所宣传和巡讲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全社会防艾意识。全年共开展广播电视宣传37486次,广告牌、标语(栏)宣传1929/条,报刊、微信等宣传1630篇,户外宣传2222期,防艾知识巡讲1661场,覆盖22.37万人。二是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出台《文山州扩大艾滋病检测工作方案》,采取扩展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借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检测、在各级医疗机构实行“逢血必检”、纳入各类人群健康体检项目、结婚登记人群检测、溯源调查检测等措施,积极推进全员检测,力争如期实现“90%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得到发现”的目标。2018年全州共检测各类血液样品192万余份,占全州常住人口的53.34%,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259人,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9721人。三是落实综合防治措施。2018年新增抗病毒治疗人数1313人,完成新增任务数1150人的114%,抗病毒治疗比例85.9%,治疗有效率88.9%。实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完成中医药治疗761例。落实艾滋病母婴阻断工作措施,艾滋病母婴传播率1.09%

六、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持续加强。坚持“大人才、大发展”的发展观念,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一是组织开展了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了“七乡名医”“名优院长”培养计划,组织申报评审推荐了15名“七乡名医”和3名“名优院长”,培养人选经州人才领导小组审定批复,“七乡名医”培养对象14名,“名优院长”培养对象2名;积极组织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政府特殊津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云南省名医专项1名,省委、州委联系专家12名。二是多渠道解决人员不足问题。积极争取州、县(市)编办和人社部门支持,州级引进研究生8人,县级引进16人,组织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50人,完成2014年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安置69人。常规招聘州级聘用55人,县级聘用212人(其中: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94人、其他毕业生118人)。三是实施了人才扶贫工程。整合州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定向帮扶5个县(市)级医院,年内选派178名卫生技术人员到县、乡(镇)医疗机构工作1年以上,帮扶开展医疗卫生专家进村寨、入农户活动。四是实施了人才服务工程。组织8119人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2批次360余人次的高职报名考试,推荐230人参加全省卫生高职评审;全州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15名申报人员,其中13人获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五是实施了人才培养工程。选派人员到省、州以上进修280余人次,邀请30余名省级专家到我州讲学、培训、指导390余人次,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300余人次。

七、妇幼健康和人口均衡发展目标有效落实。一是将“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纳入州政府惠民实事,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落实。2018年,全州孕产妇死亡率16.49/10万,婴儿死亡率5.7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99‰,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5%;新生儿疾病筛查完成率101.42%;听力筛查完成率101.61%;宫颈癌筛查率47.22%,乳腺癌筛查率47.12%,妇女常见病筛查率64.27%。为17797对夫妇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检查率为98.84%;发放叶酸类营养素39453人份,发放完成率103.82%;免费医学婚检率81.66%;对57878名孕产妇进行HIV、梅毒、乙肝筛查,筛查率83.55%;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15589对夫妇。为全州70余万已婚育龄群众提供了查环查孕、放环取环、发放避孕药具等近1000万元的免费技术服务,施行计划生育手术76880例,发放避孕药具253898人次、随访633518人次。启动了贫困地区儿童营养包发放项目,发放了3256人份,发放率为40.7%。二是落实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坚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推进计划生育信息化和服务能力建设。2018年,全州出生人口稳中略降,出生率为10.87‰,自然增长率为5.81‰,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3.13%。三是加大“两非”整治力度。依法查处“两非”案件1起,全州出生性别比为109.72。四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惠民政策。共8.14万人享受补助资金3749.66万元。免费发放安全套529万只。五是全州已建立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乡镇104个,村民委951个,村小组810个,会员之家893个。六是医养结合工作稳步推进。全州28个乡镇卫生院与敬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扎实开展了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服务均等化试点、“幸福之家”创建等工作。

八、监督执法等工作圆满完成。一是“放管服”改革和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州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减少至17项,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6928件,100%办结;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率达100%。共监督各类场所8144户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47份,实施行政处罚391件。二是社会办医趋势良好。2018年共审批民营医院8家,备案34家。目前,全州社会办医疗机构病床数达2875张,每千人拥有病床数0.79张,占全州总床位数的16.09%。三是按照《文山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切实加大医疗废物管理处置的监督执法力度,全面完成医疗废物处置存在问题整改。目前,全州医疗废物院内管理进一步规范,实现100%集中处置。四是扎实开展了机构改革、政府信息公开、干部保健、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等工作,确保全州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平稳有序推进。

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全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一是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开展“基层党组织提升年”创建活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二是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和“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落实每季度党风廉政派单制度。扎实有序做好州委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对反馈的24个具体问题29条表现形式全部整改,并进行了整改通报及满意度测评。认真开展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健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整治专项治理等。三是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深入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把行业作风建设作为卫生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持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级)

2.文山州中心血站

3.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

5.文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文山州州人民医院

7.文山州卫生监督执法局

8.文山州中医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13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2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3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离退休人员439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435人。

实有车辆编制30辆,在编实有车辆3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294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16.11万元,占总收入的15.05%;事业收入137938.93万元,占总收入的84.65%;其他收入492.55万元,占总收入的0.3%。与上年对比增加920.5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单位事业收入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5468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68.46万元,占总支出的97.28%;项目支出4211.89万元,占总支出的2.72%。与上年对比增加10770.3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18年部门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基本支出增加;二是部门各单位推进项目力度加大,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322.7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2.4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相关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11.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65.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各单位推进项目力度加大,项目支出增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52.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49%。与上年对比增加241.2,主要原因是部门各单位推进项目力度加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纪委派驻机构、组织事务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退休人员福利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的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81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1%。主要用于部门单位运行支出及卫生健康项目支出;

4.农林水支出212.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扶贫工作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1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主要用于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5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相关工作的支出;

7.其他支出15.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相关工作及其他事项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2.19万元,支出决算为50.84万元,完成预算的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85万元,完成预算的29.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预算的3.9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5.57万元,下降4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去年比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9.93万元,下降40.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64万元,下降48.4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厉行节约政策,“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5万元,占88.22%;公务接待费支出5.99万元,占11.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8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8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正常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1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量剧增,机关运行成本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文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资产总额248155.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165.41万元,固定资产57515.39万元,在建工程93399.86万元,无形资产25117.99万元,其他资产1957.0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93.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32.9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3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37.2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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