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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26 11:50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州水资源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务规划;制定水务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州级水务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州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制度;指导水务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是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

四是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是指导水利设施、河道、湖泊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六是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七是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八是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州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九是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县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十是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文山州以滇桂黔石漠化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现场会召开为契机,积极争取水利部、省水利厅的倾斜投入,2018年,全州完成水利投资33.11亿元,比2017年32.23亿元增长2.7%;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32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2%。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坚持规划引领,前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报请州政府印发《文山州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滚动推进方案(2018—2020年)》,涉及大中小型水库、大中型灌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引调水及联通工程4类项目共计133件工程,总投资232.2亿元。清水河大型水库《可研报告》编制完成上报水利部,水利部已安排水规总院开展技术审查,暮底河水库扩建工程《规划报告》省水利厅已转报水规总院待咨询,完成了清水河水库大型灌区和文砚大型灌区规划招标工作。西畴大堡、文山依白格及锁龙桥、富宁光辉4座中型水库可研报告已上报省水利厅,广南威龙中型水库《工程设计方案报告》已通过州级审查。马关木厂、西畴龙泉等5座小型水库初设获批,砚山三岔河、广南新寨2座小型水库可研获批,文山大箐、砚山秧田冲等16座小型水库可研已审查。全州进入《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的19条段中小河流、1条段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完成了初步设计报告,8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前期工作62座,其他项目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中。

(二)坚持重点突破,骨干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新开工建设湾子寨、三明水库等5件水源工程,德厚、纳思水库等9件工程进行大坝填筑,白牛厂汇水外排、柳家湾水库等10件工程正开展基础施工,鱼洞门、马街水库等4件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平耶、金竹坪水库等7件工程具备下闸试蓄水条件,摆依寨、河边水库等9件工程大坝封顶。新开工建设砚山县公革河、丘北县石葵河等9条段中小河流及4条段界河治理工程,完成河道治理长度108km。

(三)坚持聚焦脱贫,水利扶贫项目扎实推进。坚决打好饮水保障攻坚战,2018年落实饮水项目资金38287万元(中央资金83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3026万元,县级整合和贷款资金26961万元),解决了农村饮水巩固提升人口50.6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381户6.91万人,占计划人数的101%。启动了丘北普者黑、砚山阿三龙等一批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41万亩。

(四)坚持改革创新,水利改革迈出新步伐。主动适应水利项目建设国家无偿投资逐步收紧的趋势,加大水利建设资金筹集。围绕全省400亿元水利建设专项贷款,加强与省水利厅、省水投公司汇报对接,2018年共争取省水投公司向农发行筹措的3批次贷款资金1.65亿元。以白牛厂汇水外排等工程为重点,加大全州PPP项目的落地,已实施PPP项目共7件,投资16.12亿元。西畴三光国家级、砚山维摩省级、丘北普者黑州级三个高效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初见成效。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40.01万亩,开展了20件中小型水库工程供水水价成本测算和渠系末端供水成本测算。

(五)坚持生态优先,河长制工作全面推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工建设农村水电3个增效扩容项目,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89km2。河长制工作全面推开,印发了《2018年度文山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总河长会议审议通过了《文山州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及4项制度、5个工作方案。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开展巡河(湖),以上率下,不断提升河(湖)长巡河(湖)率。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开展了“河长清河”、河湖“清四乱”等十七项专项行动,促进了全州河湖水环境持续改善。

(六)坚持从严从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局党委制定下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对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任务分解的通知》等,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州委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局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内监督,处级干部认真填报“八小时以外”报告事项表并进行公示。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整治,促进行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收入合计237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5.18万元,占总收入的99.3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33万元,占总收入的0.61%。与上年对比,减少2669.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资金较大,上年度有省级饮水资金,本年度没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支出合计452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38万元,占总支出的23.03%;项目支出3481.4万元,占总支出的76.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增加661.4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以前年度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2018年支付,形成支出;二是2017年省级饮水资金结转2018年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1.38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减少178.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策性调资使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9.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以前年度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2018年支付,形成支出;二是2018年清水河水库项目新增借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8.3万元,占本年支合计的53.91%。与上年对比,减少669.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以前年度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2018年支付,形成支出;二是2018年清水河水库项目新增借款;三是2017年省级饮水资金结转2018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职工的奖金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4.农林水(类)支出2076.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8%。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付规划费、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等;

5.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

6.住房保障(类)支出5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主要用于缴纳财政拨款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7.其他(类)支出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补助下级规划编制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2.19万元,完成预算的75.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预算的7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85.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2万元,下降2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万元,下降28.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减少0.7万元,下降16.7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实施办法、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万元,占71.37%;公务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占28.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应急救灾、中央省级领导检查指导督查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部、珠江委、省厅等相关领导到文山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0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降低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3248.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38.16万元,固定资产1110.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38.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3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项目支出从三个方面对项目支出和管理进行了说明。(见附表1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度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分三个级别指标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见附表11)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对未完成的项目绩效目标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下一步工作改进提出了意见建议(见附表12)

(四)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从七个方面进行了自评(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2018年度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水务局(本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从六个方面进行了自评(见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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