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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09-26 11:46  来源: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编制全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承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和预测预报任务,负责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

二是负责全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指导各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三是负责对州内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进行技术鉴定、质量认证和管理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科研和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四是参与水土保持执法工作,参与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五是承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评审工作,参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六是承担文山州水务局交办的相关工作,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全州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94.66km2,占计划的100.7 %。其中:坡改梯 24.8km2,经果林 78.4km2、水保林161.4 km2,种草22.5 km2,封禁治理201.3 km2,其他措施106.2  km2,超额完成省水利厅下达的589平方公里。全州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568 km2通过综合治理,切实保护水土资源的协调和平衡,遏制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

(一)有序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按照水利厅关于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中实施村民自主建设的要求,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时完成投资计划,2018年水土保持项目积极探索村民自建模式试点,项目开工早,3月项目全部开工,但因资金被整合,工程款未支付,部分项目未完工。

一是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砚山以那嘎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1239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km2。项目于2018年3月27日开工,5月完成坡改梯、机耕道排水设施工程建设,后因资金整合项目停工。

二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西畴县英代小流域项目总投资589.82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6km2。工程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石埂坡改梯机耕道路、排水设施、光伏泵站、保土耕作等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已完成,完成投资520万元。麻栗坡县马街小流域总投资580.42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3km2,坡改梯、经果林、水保林、机耕道及排水设施等措施基本完成,工程在扫尾。丘北县矣则小流域总投资589.84万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4.88km2。项目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坡改梯、蓄水池、光伏泵站管理房保土耕作封育治理等措施已完成,但项目资金被整合,工程未扫尾

三是自筹资金建设的小流域治理项目。富宁县坡油小流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省水利厅、省财政厅2016年已批复,作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储备,但一直未列入计划实施。富宁县积极筹措资金,目前完成招标工作,年底可开工建设。

(二)完成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

按照水利厅的要求,及时商州发改委、州财政局组织对“十三五”以来竣工的水土保持各类项目进行验收。一是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广南里乜小流域,富宁戈东小流域,砚山董烘小流域3件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发挥了工程效益;二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治理项目砚山尧房广南者克、西畴老街、马关鱼塘、麻栗坡竜龙5件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达到验收条件通过验收三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丘北县大龙山、小江口和西畴县戈木3个小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全部完工,通过州级验收。四是其他小流域工程,文山市牛么底小流域工程已完工,10月州级已组织验收;西畴石鹅、法古蚌谷、那马4个扶贫项目已完成,待省级验收。

(三)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项目前期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2019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完成《砚山县永和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并上报省水利厅复核,10月州发改委、水务局已批复。

二是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工程,组织开展了《西畴县新寨小流域项目实施方案》和《丘北县清平小流域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10通过技术审查上报省水利厅复核。《马关县沙坝小流域项目实施方案》已批复。

三是水土保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组织相关县(市)以重要水源地,江河源头区等为重点,开展清洁小流域项目前期工作,文山幕底河、丘北清水河、富宁清华洞等水库源头区清洁治理项目完成初步选点并作储备上报。

(四)按时完成水土保持规划工作

《文山州水土保持综合防治规划2016-2030)6月29日已通过省级技术审查,8月15日修改完成送审稿上报州政府,11月1日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定通过,现上报州政府批准实施。

(五)有力组织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一是制定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和检查方案并下发通知,重点对2016和2017年批复的并开工的生产建设项目,主要公路、水利、电力、矿山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几类项目进行检查,州级组织检查14件,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检查报告,限期整改,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二是按照省水利厅、州法制办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组织做好2017年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案件的收集整理,规范管理。

三是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完成2018年我州辖区省级批复的马关河边水库、富宁那恒水库、广南赛京水库和堂上金矿、都龙线路等水利、矿山、公路等7件项目执法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完善水土保持措施,预防水土流失。

(六)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行政许可

一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2018年全州共审查审批水土保持方案146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97万元,审查审批率100%。其中,州级审批20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0万元,强化水土保持防控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和备案制度,积极督促指导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和公告等相关工作,目前州级已督促验收备案6件,报省级备案5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工作,规范水保设施验收管理。

三是积极配合做好文山水电铝、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上报和审查审批工作,主动汇报协调省水利厅按时批复水土保持方案,促进项目前期工作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收入合计136.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3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8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调整绩效基础奖、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是上年度结转中2017年规范津补贴于2018年度支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支出合计15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3.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调整绩效基础奖、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是上年度结转中2017年规范津补贴于2018年度支付;三是增加驻村人员每月生活补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调整绩效基础奖、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是上年度结转中2017年规范津补贴于2018年度支付;三是增加驻村人员每月生活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对比,增加23.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调整绩效基础奖、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是上年度结转中2017年规范津补贴于2018年度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主要用于职工的奖金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等;

4.农林水(类)支出11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3%。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支付规划费、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等;

5.住房保障(类)支出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6%。主要用于缴纳财政拨款部分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资产总额35.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13万元,固定资产8.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文山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站无项目经费,其经费全部为基本支出,所需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保证单位正常运转。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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