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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2 17:58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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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和生物资源开发。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三七产业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承担农业综合整治、农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对外项目。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今年以来,全州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精神,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思路,以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为目标,以“6个百万”基地建设为抓手,以“与云南农垦集团、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省广东商会等企业、组织合作”为切口,深入实施“一二三”行动,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持续提高粮食、生猪、禽蛋等重要农产品产能,全州农业生产稳步推进,农业经济总体呈现平稳发展态势。

2、聚焦粮食安全,扛牢“米袋子”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稳面积、稳政策、稳产量的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通过调结构、转方式,不断提高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和生产效益,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3、聚焦农业投资,推动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快调整农业投入、农业补贴等政策体系,着力将扶持重点向绿色发展、质量提升、效益提高等方面倾斜,全面推进现代农业由产业增收向提质增效转变,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今年以来,通过持续加大对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入库统计和运行调度的工作力度,有力推动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高速增长。

4、聚焦一业突破,扎实推进“一县一业”创建。以提升主导产业规模化、专业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为抓手,持续巩固“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成果,文山市、砚山县被继续列为云南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分别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00.00万元;广南县被继续列为“一县一业”特色县,获得省级扶持资金304.00万元;西畴、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富宁6“一县一业”实施方案顺利通过州级批复,各县(市)加快推进“一县一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文山市:完成中药材种植面积20.90万亩,实现加工产值18.24亿元,培育中药材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7户,省级以上示范社4个,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5户,文山三七“三标联用”企业、合作社达18户。砚山县:完成蔬菜(含辣椒)种植面积80.68万亩,预计实现产量85万吨;建立蔬菜、辣椒1000.00亩以上产业示范基地22个,种植标准化蔬菜26.50万亩;新培育省级蔬菜龙头企业2户,省级示范社3个;新培育“一村一品”蔬菜专业村6个,巩固提升4个;完成绿色食品认证32个,绿色食品基地面积认证达2.80万亩。西畴县:乌骨鸡存栏86.57万羽、出栏100万羽,登记入册的养鸡专业合作社20个,规模养殖场29个,散养大户81户,“西畴乌骨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已获公示。麻栗坡县:累计发展魔芋种植8151.00亩,预计产量2.45万吨,产值3.60亿元;建设集清洗、切片、烘干、精粉研磨一体化魔芋生产线3条,日处理鲜芋能力60吨。马关县:中药材在地面积达35.50万亩,预计产量3.14万吨,产值11.90亿元;建成高品质药园4个,培育中药材种植、销售的企业、合作社达104个;“云南(文山)道地药材产业示范园”项目一期已开工建设,协议总投资达10.00亿元。丘北县:完成低累积辣椒品种筛选试验10个,完成辣椒种植面积50.50万亩,完成辣椒示范样板15280.00亩,培育有丘北丘广农业、云泰、永明、云集、金鑫等公司,产品有辣椒红油、辣椒圈、呼辣圈、牛肉辣椒、蘑菇辣椒、辣椒粉、辣椒碎、辣椒鸡枞、糊辣椒、蘸水等。广南县:肉牛存栏22万头,出栏6.76万头,发展千头以上肉牛场3个,500头以上6个,100头以上95个,建设高峰牛养殖示范村11个,注册登记的肉牛养殖经营主体达133个,省级龙头企业1户、省级示范社1个,建成年屠宰3万头文山牛屠宰加工厂1个,获认定“绿色食品牌”肉牛产业基地2个,获得“广南高峰牛”地理证明商标、文山牛地理标识认证及企业商标4个。富宁县:开展八角低产林改造和病虫害防治示范5000.00亩,带动群众开展八角低产林改造和病虫害防治2万余亩,建设八角优良采种基地50.00亩,建立八角嫁接苗基地4.00亩、嫁接八角苗10万株,开展标准化、绿色化、有机化抚育改造建设八角生产基地48300.00亩。

5、聚焦“绿色食品牌”,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依托立体气候优势和丰富的物种资源,大力发展低热河谷农业、坝子农业、林下农业、草场农业,通过建专班、立机制、强服务、严督查等举措,有效应对年初干旱、极端强对流天气及大宗农产品价格下行对农业产业发展的影响,稳定“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推动全州特色优势产业稳步发展。

6、聚焦主体培育,抓紧构建新型经营体系。牢固树立“引进大企业,推动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的工作思路,聚焦特色优势资源,精准筛选招商引资目标企业,通过“一把手”招商、定向招商、上门招商、以商招商等举措,成功引进了云南省广东商会、云南鹏欣富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等龙头企业,有力推动了我州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的建设与升级。

7、聚焦品牌强农,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深入实施品牌强农战略,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和“文品出山”区域公用品牌目标,积极从州政府层面出台“三品一标”认证及管理相关扶持政策,大力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省、州绿色食品“名品名企”评选,加强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截至目前,全州“三品一标”有效用标产品总数达357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80个、绿色食品184个、有机产品72个、地理标志21个(农产品地理标志9个、地标标志保护4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个)。全州有27家企业入选“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文山三七”入选省级“绿色食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名单。云南中康食品有限公司的“中康食品”牌蔬菜和砚山县松南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云松南”牌蔬菜获得2021年省级10大名菜”称号;云南七丹股份有限公司的“七丹”牌三七和文山市苗乡实业有限公司的“苗乡三七”牌三七获得2021年省级10大名药材”称号;云南白药集团文山七花有限责任公司、文山市华信三七科技有限公司获得2021年省级20佳创新企业”称号,全州名品名企培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佳创新企业”评选实现“零”突破。

8、聚焦监测检疫,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以绿色有机为根本、以规范认证为抓手、以质量追溯为突破,加快构建州、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扎实开展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强化对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全州现代农业绿色有机化发展。截至目前,全州开展种植业农产品快速检测1192期,检测蔬菜水果等种植业农产品21354个,合格21349个,合格率99.9%;开展蔬菜水果、畜禽产品定量检测3759个样品,合格3756个,合格率99.9%。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制,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面强化规模养殖场、屠宰行业、产地检疫及屠宰检疫、兽药经营店、畜禽及其产品调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监管,坚决防止动物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9、聚焦农田农机,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稳定提升农业综合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基础工程来抓,加快编制“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立“三农”补短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103件,规模127.45万亩。加快推进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认真落实驻点服务、限时督办、倒排工期、监测调度等工作举措,全面攻克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坚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截至124日,全州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40.90万亩,占年度任务的85.8%。坚持以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持续强化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技融合,进一步提高全州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水平,实现了全州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农用植保无人机等新机具、新机型从无到有到逐步推广的飞跃。

10、聚焦产销对接,稳步拓展外部消费市场。加快推进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扶贫产品展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拼多多、京东、天猫等平台销售文山农特产品,不断提升“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直采直销力度。充分利用“承接东西、贯通南北、通边达海”的区位优势,依托沪滇扶贫协作和中央定点扶贫工作机制,通过礼品进工会、专柜进市场、特色进展会等方式,大力推动“文品入沪”“文品进京”“文品入粤”,文山越来越多的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高端市场。截至目前,全州建成1个州级、8个县(市)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成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681个,覆盖率达71.60%,建成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599个,覆盖率达73.14%。前三季度,全州实现网络交易额164.98亿元,同比增长31.94%;实现网络零售额91.66亿元,同比增长32.06%;“文品入沪”实现销售收入11,198.56万元,“文品进京”实现销售收入675.11万元,“文品入粤”实现销售收入8,549.27万元。

11、聚焦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等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建立规范、务实、管用的常态长效机制,彻底消除脏乱差、根治污泥浊水,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完成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改建216座,占任务数的71.84%;累计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改建303677座,覆盖率41.24%。全州94个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13422个自然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有效治理率达100%;全州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自然村4451个,生活污水治理率32.73%;污水得到资源化利用的自然村4101个,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率30.15%。全州累计创建省级卫生乡镇65个,占68.42%;创建省级卫生村645个,占78.02%

12、聚焦乡村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扎实做好村庄规划编制,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聚焦村镇保护、文化传承、产业支撑、突出特色,加快完善通信物流、污水处理、管道燃气等基础设施网络,因村施策推进村庄规划。截至11月底,全州累计完成村庄规划48个。二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严格按照县县有示范乡(镇)、乡乡有精品村示范村、村村有美丽村庄的规划布局,2021年启动实施乡村振兴示范乡(镇)15个、精品示范村(行政村)26个、美丽村庄(自然村)55个。三是深入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2021年全州共争取5,500.00万元实施农村集体经济强村项目110个,争取3,000.00万元实施“边疆党建长廊建设”四位一体项目6个,争取400.00万元实施红色村项目1个。

13、聚焦机关党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层层建立党组班子和党组织书记责任清单、重点项目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通过季度派单、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压紧压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和党支部书记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二是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党组会固定议题,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现场教育等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思想辨别力、理论创新力、共识凝聚力和话语支配力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三是坚持把双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配合做好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大力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进机关,着力营造浓厚的拥军氛围。今年以来,共接收安置退役士官2人,开展双拥宣教15次。四是狠抓安全生产、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扎实开展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州委农办秘书科、农村社会事业与环境资源科、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科、计划财务科、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绿色食品科、科教信息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与渔业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和局直属机关党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2.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23,270.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20,390.50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879.94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3643416.02元,增加31.4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684,283.67元。其中:基本支出9,243,023.61元,占总支出的58.93%;项目支出6,441,260.06元,占总支出的41.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22,913.46元,增加3.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1,697.51元,减少10.99%;项目支出增加1,664,610.97元,增加34.85%。基本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本单位5人退休,1人死亡,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243,023.61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141,697.51元,减少10.9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本单位5人退休,1人死亡,工资和福利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79,274.75元,占基本支出的87.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3,748.86元,占基本支出的12.59%人均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358.78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373.21元。人均工资和津贴补贴较上年增加9,097.05元,主要原因是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正常晋升。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41,260.0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4,610.97元,增加34.8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州级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经费、州级草地贪夜蛾防控经费)229,852.94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文山州“十四五”专项规划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经费、文山州“十四五”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经费)2,682,000.00元,食品安全监管(省级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专项补助经费)547,075.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州直单位离退休人员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州属单位离休干部特需经费)3,3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经费)82,139.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8,864.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费)73,686.50元,行政运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农业系统运行维护补助经费、州级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党史学习教育专项经费、信息创新工程项目经费、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专题培训经费)770,296.6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经费、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37,105.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19,920.67元,病虫害控制(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29,427.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6,190.00元,执法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办公设备)4,5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54,583.8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经费)209,155.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粮食功能区划定和农业污染源普查资金、州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第二次全国面源污染普查工作经费、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打造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工作经费、省级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经费)103,407.83元,其他扶贫支出(上海市帮扶文山项目专项资金、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2,905.64元,其他农林水支出(农业项目管理经费、农情统计工作经费、“两区”划定州级配套经费)23,156.00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0,000.00元,应急管理(采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经费)393,695.00元,各项目任务目标已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51,626.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9%。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62,572.93元,增加3.7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3,71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9%。主要用于机构改革涉改单位办公用维修改造228,512.94元,州级草地贪夜蛾防控经费1,340.00元,文山州“十四五”专项规划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编制经182,000.00元,文山州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2,500,000.00元,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工作经费44,788.00元,省级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专项补助经费547,075.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7,52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210,495.20元,州直单位离退休人员干部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和州属单位离休干部特需费支出3,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6,955.3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702.00元,职工死亡抚恤支出310,06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9,05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328,336.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2,195.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382.06元,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工作经费82,13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3,686.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经73,686.5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9,474,674.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资福利、公用经费等)7,174,879.99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经费、文山州农业系统运行维护补助经费、州级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党史学习教育专项经费、信息创新工程项目经费、文山州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专题培训经费770,296.68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低产田地改造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经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经费、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37,105.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19,920.67元,病虫害控制(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29,427.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6,190.00元,执法监管(综合执法机构办公设备)4,5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54,583.8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中央第二批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经费)209,155.00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粮食功能区划定和农业污染源普查资金、州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专项资金、第二次全国面源污染普查工作经费、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打造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工作经费、省级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经费)102,554.50元,其他扶贫支出(上海市帮扶文山项目专项资金、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2,905.64元,其他农林水支出(农业项目管理经费、农情统计工作经费、“两区”划定州级配套经费)23,156.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文山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10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8,2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418,28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93,6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采购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物资393,695.00元。

23.其他(类)支出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离休干部慰问经费1,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1,900.00元,支出决算为258,415.84元,完成预算的9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0,415.84元,完成预算的114.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000.00元,完成预算的34.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接待费用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11,051.55元,下降4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979.55元,下降4.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72.00元,下降91.7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减少接待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415.84元,占93.0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00.00元,占6.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0,415.8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0,415.8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指导服务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产业扶贫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和下级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0,808.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9,885.56,减少26.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5人退休,1人死亡。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18,490.00、办公费52,115.10元、水费1,599.20元、电费23,000.00元、邮电费40,368.40元、差旅费29,744.00元、维修(护)费500.00元、会议费2,443.00元、公务接待费18,000.00元、劳务费77,963.44元、上缴州总工会工会经费76,327.68元、福利费145,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415.84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和租车费)434,1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202.2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4,059,675.78元,其中,流动资产1,601,519.39元,固定资产11,759,192.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8,504.00元,其他资产410,46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0,322.40元,减少3.8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2,96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728.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728.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728.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六)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000063260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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