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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19 16:30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833300101000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依据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全州各县(市)建设工程质量消防进行业务指导、抽查和巡查。

(2)掌握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状况,及时总结、推介工程质量消防管理经验,参与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3)协助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州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4)协助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建设从业人员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消防教育培训。

(5)协助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的监督管理。

(6)指导全州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

(7)研究全州城乡绿化发展的优势和不足,为全州城乡绿化的发展提供建议。

(8)参加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绿化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对全州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方案提出咨询审查意见。

(9)指导和协调八县(市)城乡绿化建设和管理。

(10)研究和推广乡土名贵树种在全州城乡绿化中的应用。

(11)收集保护兰花资源,承担滇东南片区兰花种质基因库的建设和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工作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全州监管在建项目总数为586个(文山市284个、砚山县142个、西畴县15个、麻栗坡县25个、马关县24个、丘北县23个、广南县38个、富宁县35个),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在监管中,州、县(市)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格执行建设行业各类强制性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控制,有效促进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1)工程项目质量保持平稳态势。全面落实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的签订;严格按要求设置工程项目永久性标牌;建立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诚信档案制度。2022年全州新建项目115个,竣工验收项目103个,合格103个,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在施工许可办理环节均已签署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质量终身承诺书,签订覆盖率100%,竣工验收的103个项目已按要求设置永久性标识牌,设置率达到100%;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行构建和部品部件质量认证,鼓励使用绿色建材、新型墙体材料,力争城镇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2)建立工程质量企业工作机制。按照《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检查标准》,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充分利用微信、QQ等网络工作交流平台转发《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供相关企业和人员查看、下载学习,切实将《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工作要求落实到每道工序、每名员工、每个岗位,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通过对《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了各参建责任单位的质量意识,高质量管理水平初步形成。

3)推进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按照《文山州202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消防工作计划》,各县(市)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制度和评价体系,推行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行为控制标准化,持续创建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开展以工程质量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创建工作,强化在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住宅工程施工现场质量样板、实体样板和标准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程质量“样板引路”作用。

4)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制定印发《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住建发〔202211号),进一步加强对检测机构仪器设备、检测人员、检测过程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清除出文山州建筑市场,存在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提供的检测数据准确、全面、可靠,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效保障。

5)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抽查检查。根据《文山州202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质量消防工作计划》,结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预拌混凝土公司的人员、设备、质量、生产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针对不合格情况,坚持不留隐患、强化管理原则,落实整改复查工作,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加强后续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确保基础性建筑材料质量始终受控,切实严把基础性材料质量关。

6)推行工程质量管理社会共治。一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和公开质量投诉电话,按要求完善质量投诉管理台账,按工作程序下发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告知书。二是建立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平台,受理质量投诉后,对投诉工程质量进行详细了解,现场调查核实,分类处置,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投诉人发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事项不符合受理条件告知书》,并说明了理由。三是建立质量全民共治的平台和体系,已初步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格局,全面提升工程质量管理。

7)开展消防业务审验及工作培训。一是对消防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消防验收标准等内容进行系统深度培训,建设工程消防监管业务人员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聘请授课专家针对当前我州在消防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疑难杂症进行答疑解惑,使工作人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探索监管工作新方法,全面提升消防工程质量监管水平。

2.参与全州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省长沙市4·29”居民自建房倒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我州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彻底、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州住建局工作指示要求,质消站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全州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中。一是按照工作需要成立专项办,办公室设置在质消站,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起草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发布工作通知及重要指示要求和指示精神、负责收集典型案例等工作;二是按工作需要成立全州分片业务指导排查工作组,将质消站外借人员召回,设置于分片业务指导排查工作组,全面开展全州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排查指导督导工作;三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底线,坚决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3.州管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州管建设项目共38个,已完成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9个,已完成公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14个;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12个(七都映象、龙誉国际、炬隆福邸、河畔润园、锦绣大厦1号楼、锦绣大厦23号楼、木棉湾一期、望华帝景、钻石时代);房地产开发项目复工2个(文山佛寿街文化商业街区一期、顺城百世兴商住楼);烂尾项目1个(仟浩尚城);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公建项目3个(文山桥城报业商务中心、文山州技工学校省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文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工作方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重要部署要求,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做好房地产业风险防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坚持主动担当作为,协调联动推进,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加快推进解决州管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坚持“罚办分离、证缴分离”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加强协调,加强沟通,探索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已对“七都映象、龙誉国际、炬隆福邸、河畔润园、望华帝景、钻石时代‘’6个建设项目出具情况说明,先行办理住宅部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四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将烂尾楼清理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力配合文山市住建局完成好房地产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工作,确保按期完成烂尾楼清理整治工作任务。五是以质量隐患问题为导向,紧盯各参建责任单位,加大日常督促指导频次,全面消除质量消防隐患问题,让广大业主住的安心,住的放心,真正发挥好质量监督作用。截至目前,针对州管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推动缓慢,不主动作为等情况,已对七都映象等8个州管房地产开发项目启动行政处罚程序,正在按法定程序有序推进行政处罚各项工作。另外,“望华帝景”建设项目因前期已对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行政处罚,针对此项目现状,正在研究切实可行的推进办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我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

单位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文山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支和年初、年末结转结余,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713,57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3,269.44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1.06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2,921,307.88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7,737.38元,下降7.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8,038.44元,下降6.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9,698.94元,下降96.99%。总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人数减少1人,导致本年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及各类保险、公用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713,570.5元。其中:基本支出2,566,570.5,占总支出的94.58%;项目支出147,000,占总支出的5.4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2,923,101.01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9,530.51元,下降7.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752.28元,下降1.71%;项目支出减少164,778.23元,下降52.85%;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人数减少1人,导致本年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及各类保险、公用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66,57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76,542.52元,占基本支出的9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027.98元,占基本支出的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消防专项检查、监督等147,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13,269.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2,911,307.88元相比减少198,038.44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人数减少1人,导致本年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及各类保险、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41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3%。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福利费和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5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04,05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3%。主要用于支付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2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缴职工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00元,支出决算为23,26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261.6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800元,支出决算为23,26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26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收支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35499.78减少12,238.1元,下降34.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738.1元,下降3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收支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厉行节约,降低运行成本,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对建设工程质量消防进行业务指导、抽查和巡查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我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工程质量消防监督管理站部门资产总额3,236,210.67元,其中,流动资产4,652.76元,固定资产1,890,672.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40,884.9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890,751.7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5,458.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1,245.7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备注:经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系统数据核对,填报部门决算政府采购信息有误,现更正如下: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31.6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331.6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331.6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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