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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09-25 11:16  来源:  【字体:     打印

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依据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协助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业务指导和抽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及时组织宣贯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文山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主要是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同时,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和局务会,组织局党组成员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认真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文山州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学习宣贯。

2. 全力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工作

一是开展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于3月、4月、7月、9月和11月份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对8个县(市)在建项目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重点抽查基坑支护、土方 (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5 类项目,全面排查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以及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情况。

二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行动。5月28日至31日,对2018年度文山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考核结果进行公示;5月31日,通报表彰荣获 “2018年度文山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称号的项目;6月14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申报2019年度创建州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的通知》,目前已有9个工地提交了安全标准化工地申报的有关资料,预计12月初进行验收。

三是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要求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监理等有关企业充分应用“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录入工程安全监督备案信息、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信息、建筑起重机械登记使用信息、建筑起重机械备案信息等工作。

四是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认真组织业务学习和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通过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机,进一步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高居民安全用气常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深入开展燃气安全综合治理,对全州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以来,共组织2次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了2次燃气安全综合检查,确保燃气市场安全、稳定,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健康发展。

3. 落实“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

一是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梳理住建领域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情况,细化高风险单位范围和对象,明确防范化解风险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并形成《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分析报告》。

二是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了安全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重点监管对象清单、高风险单位监管责任清单;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建设,明确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标准。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行业实际,2月27日印发了《关于统计上报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的通知》(便笺〔2019〕74号)附《文山州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一览表》,要求各县(市)建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台账,并要求梳理上报是否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重大安全隐患工程清单。目前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76个。

三是开展一次全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求各检查组采取直插基层、直奔一线的方式,深入到基层一线、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同时,要求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实现闭环管理,严防发生事故。

4.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措施制定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汛期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各建设(房地产)、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扎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树立防灾减灾救灾意识,迅速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抓住重点环节,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认真做好汛期安全检查和汛期安全防范宣传工作。

5.开展重点时期、节点安全生产部署及措施落实

截至目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顺利完成元旦、春节、州庆、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二级建造师考试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防控工作,以及在中考、高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各类考试期间,认真配合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噪声及扬尘治理管控工作。

6. 认真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相关工作

一是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严防各类火灾发生,6月6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召开部署会议,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向建筑施工工地、住宅小区等场所发布《十一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对照整治重点和标准,开展分析研判,查找本地区可能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

二是为进一步做好汛期期间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值守等各项工作,强化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度汛、平安迎庆。8月20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建筑企业、各县(市)住建局要积极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百日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同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三是为确保国庆期间住建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8月28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暨建筑市场、“质量月”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9月3至9月12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4个检查组,分别由4名副局长带队,对全州住建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全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四是认真开展全州住建领域“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建筑安全生产暨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培训。9月26日至27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举办了全州住建领域“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建筑安全生产暨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培训班。全州在建房屋市政部分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危大工程专家库成员、各县(市)住建系统监管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观摩、高楼坠落应急救援演练、智能化工地演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规定的讲解,对各方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分析讲解等内容。同时,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全州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现状进行了分析,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7.认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8月20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并印发了《文山州建设领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便笺〔2019〕250号),全州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筑企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分阶段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全州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32个,共检查塔式起重机械192台,施工升降机57台;其中未备案的塔式起重机5台,未进行使用登记的塔式起重机14台;施工升降机未备案10台,未进行使用登记的施工升降机13台。对未备案、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建筑起重设备已下发相应的整改通知,要求停止使用,立即整改。

8.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日常工作中,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严格规范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加大关键岗位实名制监督,重点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也在企业资质审批中加大资质挂靠查处力度;每季度要求各县市将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汇总上报。遇到各类质量、安全检查,也将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工作列为检查内容之一。2019年11月5日至10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四个检查组,对全州住建领域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进行了专项检查。

9.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春节后的消防安全工作。2月27日转发了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节后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年初工地复工的消防安全工作。二是5月15日,转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三是5月31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在2019年文山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大会上,对有关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6月6日,印发了《关于做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发布了《十一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四是认真开展文山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培训会。为全面做好全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8月2日上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举办了文山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培训会。目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已交由属地管理。五是认真研判消防安全生产工作。9月16日上午,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暨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召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就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第三季度全州住建领域防范较大安全事故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六是9月29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主管部门切实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迅速开展专项排查,防范各类火灾隐患风险。七是加强对物业小区的监管。规范停放充电;强化宣传教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在电动自行车充电库(棚)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文山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实施。八是加强对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监管。督促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者指导用户安全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6.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5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18.11万元 ,增加13%,均为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原因为2019年财政拨款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48万元,占总支出的92.63%;项目支出13.09万元,占总支出的7.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5.36万元, 增加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16万元,增加7%;项目支出减少5.8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工资福利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16万元,增加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调整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4.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8万元,降低了31%,其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上年对比增加3.76万元,增加3%原因为本年度职工工资福利调整以及安全生产检查次数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5万元,减少比例为1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6.19万元,减少比例为17%, 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146.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与上年对比增加了5.43万元,增加比例为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以及单位日常办公运转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6万元,增加1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完成预算的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的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27%。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86万元,下降2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82万元,下降75.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车辆存在安全隐患,降低使用频率,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占90.02%;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9.9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单位资产总额75.45元,其中,流动资产36.65万元,固定资产38.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1.5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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