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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8-09-24 10:58  来源: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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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负责全州建设行政管理的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法律、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拟定全州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和人民防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汇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建设补助资金和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要科研项目攻关;执行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汇同有关部门,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州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3.负责住房、建设、规划、人民防空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州建设系统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的审验、换发、申领工作。

4.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规划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管理规划设计市场,加强对规划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依法组织编制、实施和监督城乡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州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镇)群体系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及城市勘测、城市景观、城市测量和城市雕塑的评审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世界自然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旅游小镇的规划审查、上报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对州级重点项目规划、州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村镇规划进行技术鉴定和审查;组织编制全州城镇体系发展规划、区域规划等规划;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类园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开发区)详细规划、高等院校及中专学校详细规划的审查;负责审查高层建筑(十五层楼以上)设计方案。

5.承担规范全州房地产秩序、监督管理全州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加强对房地产业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州城镇房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全州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全州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估价、经纪管理、房屋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6.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州情的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履行州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订全州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履行州保障性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做好廉租住房的资产和入住规范化管理指导工作;汇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7.承担规范全州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全州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制定和发布全州工程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州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指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预算和结算的审查;对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组织发布全州工程造价价格信息,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州建设工程造价工作。

8.监督管理全州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对建筑业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州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监督执法;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企业、建设监理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报建、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综合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负责招标投标审查,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承担全州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业务指导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指导、监督并执行执法稽查的相关法规制度。

9.承担规范全州城市建设责任,加强对燃气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指导管理城市供水、燃气、排水、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州城市采水、管网输水、城市规划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建监察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作。

10.承担规范全州村镇建设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村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居民通用图的设计和推广;负责小城镇建设、城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以及试点建设的审查上报和管理工作;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

11.承担全州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业务指导工作。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震后应急抢险、震后恢复重建等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业务工作。

12.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负责战时指挥通信、警报报知、情报报知工作;负责平时抢险救灾和应付突发事件的指挥通信、警报报知及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州空情接收系统建设维护运行工作。

13.指导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工作;承担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负责组织指挥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建设和防护工作;承担州地下基本指挥所和应急指挥中心战备值班工作。

14.负责编制全州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州人民防空设施开发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州属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

15.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制定实施了《文山州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完成《文山州城镇体系规划》、《文砚丘平城镇群规划》和文山市多规合一规划,待省政府审批;完成《文砚同城规划》并获州政府批复实施。麻栗坡、丘北、广南、西畴、马关、富宁6个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并获批复同意实施;砚山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待州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批复实施。文山市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专项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省级试点规划已完成,八县(市)城市风貌特色设计、灯光照明设计、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公共停车场站、公共厕所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扎实开展。完成了42个省级村庄规划建设示范村规划编制并通过州级和省级审查,同步完成了可研编制;完成了八宝壮乡小镇、普者黑水乡小镇、古木三七小镇、坝美世外桃源小镇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八宝壮乡小镇和普者黑水乡小镇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已通过省级审查,其他各类各层次规划编制或修改工作有序推进。

2.住房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一是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机遇,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管理。全年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9979套(户),占全年目标任务数19342套(户)的103.3%,货币化安置率100%。加大保障房分配,2013年底前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配49647套,占总套数的93.99 %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分配7934套,占总套数的95.02 %,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2013年底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确保完成90%的分配任务、2014年度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要确保完成85%的分配任务;2017年新增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计划100户,实际发放3857户。二是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2017年,全州房地产完成投资100.5亿元,销售商品房342万平方米,商品房去库存化周期为15个月。通过努力,将商品房去库存化周期控制在12—18个月的合理范围内。

3.城镇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2017年,全州完成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160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150亿元的107%,比去年同期增长2.6 %二是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2017年计划实施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8个,配套截污干管建设100公里,截至12月底已完成103.6公里,占全年任务数的 103.6﹪,完成投资 14904万元。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全州已启动建设地下综合管廊9千米,完成投资13000万元。海绵城市:2017年计划启动建设1平方公里,完成建设1.63平方公里,完成投资5600万元。城市供水:文山市三水厂已进入招投标程序,第五水厂正在做前期工作;丘北县城市供水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124万元;麻栗坡县城市供水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130万元;马关县供水配套管网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161万元。城市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2017年文山市建成LNG储配站一座、铺设中压干管61.13公里,完成汽车加气站建设一座;砚山县、丘北县、广南县、马关县、富宁县共完成中压干管98.1公里。州级城市规划展览馆已完成建设,建成展示面积约2274 平方米,布展面积1505平方米,目前已投入试运行。

4.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2017年省下达我州目标任务是:完成违法违规建筑整治建筑面积34.8万平方米(其中:文山市完成11.07万平方米);新建城市公厕80座、改建(含旅游公厕)42座,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2座以上公厕,每个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公厕,乡()、建制村公厕覆盖率达到100%;乡(镇)自来水供水设施覆盖率达到65%,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40%,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6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30户以上自然村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截到12月底,全州累计查处违法违规建筑79.24万平方米(其中:文山市完成19.33万平方米);开工新建80座城市公厕,完工80座,竣工率100%;提升改造公厕开工42座(含旅游公厕13座),完工42座(含旅游公厕13座),竣工率100%;全州累计94个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八县(市)均实现镇区公厕全覆盖。全州累计907个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建成1座公厕,覆盖率为99.45%,其中:文山市覆盖率为95.58%,其余县(市)覆盖率均为100%;全州86个乡(镇)实现镇区自来水设施供水,设施覆盖率91.49%59个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设施覆盖率62.77%;全州94个乡(镇)实现生活垃圾有效处理,设施覆盖率100%12458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村庄垃圾有效治理率92.32%13495个自然村建立了保洁制度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100%

5.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建筑产业稳步发展。切实做好放管服工作,减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出台《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建筑企业。牵头起草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已上报州人民政府待审批。2017年,全州完成建筑业产值73.83亿元,增幅23.1%,建筑支柱产业地位不断巩固。二是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印发《文山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严守安全生产红线,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不放松,通过开展节后复工检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汛期专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一系列工作,全面彻底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2017年,开展监督执法检查63 次,检查工程138项,下发监督执法检查整改书17份,有效保障了我州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年内没有较大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三是认真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2017年,全州共依法监管了409个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工作,总投资规模130亿元,中标金额83.16亿元。

6.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制定《文山州2017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建设稳步推进。2017年,省住建厅、省扶贫办下达我州2017年度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42000户,要求于20184月底前全部竣工。截至2017年底,已开工建设42000户,开工率100%,竣工30237户,竣工率72%,完成投资31.45亿元。二是深入开展4类重点对象危房精准识别工作。按照不漏一户、不重一户、不错一户要求,各县(市)住建局组织各乡(镇)完成了全州4类重点对象(约66万人)的信息核实补录工作。截至2017年底,通过核实补录锁定4类重点对象家庭339667户,通过各县(市)专家组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认定录入339334户,认定率为99.9%。根据20171230日云南省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危房电子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全州约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存量132689户,扣除2017年实施的42000户,还有90689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需要实施。在实施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人畜分离、厨卫入户工作,切实改善了一大批贫困群众的基本居住功能和卫生健康条件。三是扎实开展磨合村精准帮扶工作。认真开展挂钩扶贫点春节、七一等慰问活动;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因地制宜,积极帮助联系村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产业、改造危房等,2017年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5.15万元。

7.党的建设等得到进一步加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内召开全州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业务工作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住建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千堂党课进基层活动,全年共上党课31堂,接受教育人次达367次,其中:廉政党课2次。认真开展机关作风治理,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积极配合州委巡察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边巡边改、确保成效。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办理信访案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积极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人大交办事项的答复办理工作,2017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1件,做到办理部门、经办人、任务和完成时限四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率为100%强化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牵头起草了《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州委办和州政府办已印发实施,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文山州城乡规划设计院

3.文山州花圃站

4.文山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文山州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5.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其中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包含4个独立编制但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分别是:

1.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文山州工程造价审查中心

3.文山州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4.文山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5.文山州城市规划展览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8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带薪离岗1,事业人员6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经费自理45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444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7.89万元,占总收入的63.7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1572.48万元占总收入的35.35%;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8.34万元,占总收入的0.86%。与上年对比减少644.05万元,下降12.65%主要原因是2017完善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调资增资和文山州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补助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431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1.38万元,占总支出的50.59%;项目支出1017.54万元,占总支出的2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1112.58万元,占总支出的25.8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07.76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文山州规划设计院经营支出比上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81.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61万元,增长0.81%主要原因是2017年完善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1.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0.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1.36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2017年州城市规划展览馆等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城市监督管理专项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监督管理工作;省级示范村贷款州级应承担利息180.8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示范村贷款州级应承担的利息;防治艾滋病项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工作;文山州领导干部房产核查报送系统运行维护费及电信专线租用费2.4万元,主要用于文山州领导干部房产核查报送系统电信专线租用费支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治督促督查专项经费5.9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治督促督查工作;建设工程系列资格详审费和专家评审费支出1.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工程系列资格详审工作;特色乡镇示范建设系统录入经费10元,主要用于开展特色乡镇示范建设系统录入工作;州城市规划馆开办费支出11.6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州城市规划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州城市规划展览馆补助经费支出641.38万元,主要用于州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费用0.98万元,主要用于州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安全生产经费支出16.4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文山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补记2006年长期投资支出以及以前漏记的固定资产支出49.8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2.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48%。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59.45万元,下降%主要原因20173月退休人员工资移交到文山州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2.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96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9%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3.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6.其他(类)支出430.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7%主要用于州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支出及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08万元,支出决算为53.53万元,完成预算的93.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的96.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35万元,完成预算的84.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49万元,下降16.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32万元,下降36.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83万元,下降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4万元,下降22.7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8万元,占10.6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占68.19%;公务接待费支出11.35万元,占2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率代表团赴瑞典、芬兰交流访问发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等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3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督查、指导工作,我州各县住建系统人员来单位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3.81万元,下降68.97%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各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2260.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39.37万元,固定资产2164.44万元,长期投资10万元,在建工程6156.98万元,无形资产1358.8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4.8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2.01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根据文山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州级财政项目预算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财编绩〔20181文件)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对公厕建设管理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从项目的基本情况、组织实施情况、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情况、项目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评价,将自评结果及时上报州财政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不公开人防经费预决算信息的通知》(国人防〔2012538号文件),涉及到国防支出科目的决算数据均未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600008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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