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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30 15:34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负责全州建设行政管理的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拟定全州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

2.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要科研项目攻关;执行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汇同有关部门,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等。

3.负责住房建设、人民防空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的审验、换发、申领工作。

4.承担规范全州房地产秩序、监督管理全州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加强对房地产业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6.承担规范全州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全州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7.监督管理全州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对建筑业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

8.承担规范全州城市建设责任,加强对燃气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

9.承担规范全州村镇建设责任。

10.承担全州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业务指导工作。

11.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

12.指导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等工作。

13.负责编制全州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州人民防空设施开发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州属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14.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以来,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六稳”“六保”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复工复产、脱贫攻坚、城乡建设、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等各项工作。

(一)抓项目,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显著加快。2020年,共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42.83亿元(含老旧小区改造),启动实施6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海绵城市2.5平方公里、供气管道41.48公里、污水配套管网26公里、地下综合管廊12公里。二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对34个小区196栋房屋、357231.2万平方米进行改造,开工率100%,已改造竣工房屋3346套、26.83万平方米,竣工率93.67%,累计完成投资3.58亿元,完成8部加装电梯前期准备工作,配套停车位1073个,加装充电桩480个。

(二)抓民生,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一是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对标对表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以壮士断腕、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信心决心全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攻坚硬仗,全面完成2020年度动态新增13748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二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截至202012月底,全州所有自然村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乡镇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46.81%;全州共计录入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信息系统23个,已全部销号。三是全力推进“厕所革命”。截至202012月底,全面完成2020106座城市公厕新(改)建任务,结合实际制订了《文山州城乡公共厕所精细化管理服务指导标准》,全州城乡公厕运行管理维护水平不断提升。

(三)抓经济,确保各项任务指标有序推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2020年预计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固定资产投资194.8亿元(其中房地产完成投资141亿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43亿元,住房保障项目投资10.8亿元),预计完成建筑业产值134亿元,增速1%

(四)抓监管,加强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一是狠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2020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派出24个督查指导工作组,不断加大检查频次,全年共发现问题隐患928处,下达整改通知书51份、执法建议书21份。二是扎实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经全面排查全州共有274个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现已完成86个项目整治,有137个项目整治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三是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消防审查验收制度。全面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消防设计)审查265件,完成消防验收235件。

(五)抓传承,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和传统村落保护。一是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指导各县(市)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申报、历史建筑确定和消防安全排查工作。2020年,全州共公布历史建筑231个,丘北县曰者镇、马关县八寨镇、广南县马碧村和下者偏村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材料已原则通过省级专家评审。二是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收集整理了全州五个县(市)20个传统村落素材上报用于云南省传统村落丛书编撰,完成20个国家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工作。

(六)抓管理,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一是深入扎实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2020年,全州共消除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村庄裸露垃圾26.92万吨,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4.79%,实现全州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城镇旱厕全消除、城乡公厕全达标,建成洗手设施4341座。二是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制定印发了《文山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持续开展城区综合整治常态化工作,全面清理整治城市“牛皮癣”、环境卫生、占道经营等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积极推行城市网格化管理,以“绣花”功夫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印发实施了《文山州加快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功在文山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为下步全面启动打下良好基础。

(七)抓重点,推动人防建设高质量发展。(略)

(八)抓队伍,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一是加强凝聚力建设,争创一流的干部队伍。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新要求,将凝心聚力作为首要目标,进一步转化改革成果、优化人员配置、提升队伍素质、强化服务能力,铸就了一支打不散、摧不垮,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极强的干部队伍。二是加强执行力建设,争创一流的工作质量。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党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标”,按照“项目建设表格化、清单化、责任化”的工作思路,建立对标对表任务清单,定期分析研判,采用目标倒逼办法,苦干实干加巧干,强化责任担当,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加强创新力建设,争创一流的部门形象。以学习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文山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等为抓手,树立真抓实干、奋发进取、服务群众的部门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独立编制但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文山州定额站

3.文山州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4.文山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5.文山州城乡建设档案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31.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4.12万元,占总收入的98.2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83万元,占总收入的1.71%。与上年收入3280.49万元对比减少1648.54万元,下降50.25%,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化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专项经费1564.45万元,城市监督管理补助经费3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2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费用18.7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9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38万元,占总支出的82.96%;项目支出288.1万元,占总支出的17.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3248.89万元对比减少1558.41万元,下降47.97%,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化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专项经费1558.7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2.38万元。与上年日常支出1412.08万元对比减少9.7万元,下降0.69%,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经费减少,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有所下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8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1万元。与上年1836.81万元对比减少1548.71万元,下降84.3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化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专项经费1558.7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费用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州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二级建造师考试经费支出9.6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二级建造师考试工作;文山州领导干部房产核查报送系统运行维护费及电信专线租用费支出0.6万元,主要用于文山州领导干部房产核查报送系统运行维护;建设工程系列资格评审费和专家评审费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工程系列资格详审工作;河长制督察工作经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河长制督察工作;化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专项经费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补交印花税支出;2019年下半年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分片调研工作;农村危房改造经费支出22.1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分片调研工作;城市监督管理补助经费支出20.6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文山州“十四五”期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策略研究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编制《文山州“十四五”期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策略研究》;省级示范村贷款州级应承担利息183.4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示范村贷款州级应承担的利息;七个专项行动专项经费支出8.3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专项行动工作;爱国卫生运动经费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8.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上年3235.04万元对比减少1556.61万元,下降43.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减少了化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专项经费155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与上年1588.53万元对比减少了1575.7万元,下降99.19%,原因是减少了化解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专项经费1558.7万元;主要用于七个专项行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与上年142.18万元对比增加了1.11万元,增长0.78%,原因是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费增加等;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公用经费、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8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与上年67.65万元对比增加了14.37万元,增长21.24%,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增加;主要用于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大病保险等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11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71%与上年1177.27万元对比增加了7.17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爱国卫生运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城市监督管理补助经费、农村危房改造经费、文山州“十四五”期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策略研究工作经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与上年68.33万元对比减少了0.5万元,下降0.73%,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减少;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6.其他(类)支出202.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6%与上年187.08万元对比增加了15.28万元,增长8.17%,原因是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费用、河长制督察工作经费、省级示范村州级承担专项贷款利息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1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万元,完成预算的63.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63.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32.2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23.37万元减少4.22万元,下降1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12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万元,下降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17.1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占92.43%;公务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占7.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住房城乡人防建设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督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31万元,与上年129.8万元对比减少13.49万元,下降10.39%,主要原因是我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各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7280.07元,其中,流动资产82.03元,固定资产6958.3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39.71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807.3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7.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642.55万元,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涉及到“国防支出”科目的决算数据均未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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