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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2019-09-19 12:05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833301000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负责全州建设行政管理的州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及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研究拟定全州住房、城乡建设和人民防空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草案、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

2.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要科研项目攻关;执行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汇同有关部门,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等。

3.负责住房建设、人民防空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证件的审验、换发、申领工作。

4.承担规范全州房地产秩序、监督管理全州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加强对房地产业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6.承担规范全州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全州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7.监督管理全州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对建筑业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

8.承担规范全州城市建设责任,加强对燃气协会(社会团体)的行业指导工作。

9.承担规范全州村镇建设责任。

10.承担全州各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业务指导工作。

11.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建设。

12.指导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等工作。

13.负责编制全州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州人民防空设施开发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州属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14.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乡居民住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速推进。共计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7.008亿元、省财政专项资金1.17525亿元、农发行棚改专项贷款13.46亿元、棚改专项债券6.4亿元,以及足额提取“三金”,全部分配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截至2018年底,23505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64974套公租房已建成分配63214套,分配率97%(计划任务是92%);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6142户(计划任务是6130户)。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加快实施。2017年度42000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竣工,共争取中央和省补助资金9.6594.32万元(中央补助资金64396.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2197.62万元。2018年度56958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第一批50400户、第二批6558户),4月底全部开工,到12月底已竣工54799户,竣工率96.21%,完成入住52608户,入住率92.36%;目前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140102.04万元,以及省级农危改贴息资金744.63万元。砚山、西畴2个脱贫摘帽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工并达到入住条件,其他各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将于明年4月底全部完成并达到入住条件。

2.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实施。截至2018年底,1.5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完成2.36平方公里,完成率157.3%,完成投资29704万元; 20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任务,完成管廊主体22.2公里,完成率110%,完成投资105914万元;44公里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任务,完成47.1公里,完成率107%,完成投资6824万元;42座城市公厕建设任务,建成42座,其中:新建32座、改建10座,完成投资1346万元;27公里天然气管道建设任务,完成27公里,完成率100%,完成投资1859.1万元。5项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已全部完成目标任务。全州乡镇“一水两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投资人采购前期工作正在积极开展。文山、砚山、富宁3县(市)城市公共停车场已启动建设。其中,文山市已启动2个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总建筑面积8750.43平方米,停车位414个,计划总投资8462.97万元,已完成投资1800万元;砚山县已启动1个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停车位250个,计划总投资4800万元,已完成投资1000万元;富宁县已启动1个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停车位226个,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已完成投资1350万元。其余5个县正在开展建设前期工作。

3.城乡规划编制积极推进。编制完成《文山州城镇体系规划》和《文砚丘平城镇群规划》,待省政府审批。文山市、丘北县编制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并已通过省级技术审查。修编完成新一轮文山、麻栗坡、丘北、广南、西畴、马关、富宁、砚山8个县(市)城市总体规划并获批复同意实施。编制完成文山市城乡总体规划(多规合一)待省政府批复实施。文山市、丘北县城市设计试点工作顺利启动。8县(市)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城市风貌特色设计、灯光照明设计、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海绵城市、园林绿化、公共停车场站、公共厕所等专项规划编制以及其他各类各层次规划编制或修改工作有序推进。累计召开州规委会5次,审议规划项目及相关重要事项35个。文山市、丘北县已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并通过省级评审。麻栗坡县、富宁县已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正在逐级进行审查,其余4县将于2019年完成编制。

4.房地产业实现平稳健康持续发展。2018年,全州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6.29亿元,同比增长48.43%;房地产从业人员6334人,同比增长12.58%,从业人员劳动报酬19474.6万元,同比增长9.82%;商品房销售面积364.8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6.73%;可售商品房面积488.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36 %,其中可售商品住宅255.6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4.44 %,去库化周期14.7个月,有效控制在12-18个月合理范围内;新建商品房均价4397元/平方米,同比增长21%,其中新建商品房住宅均价为375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15.77 %;二手房均价2692元/平方米,同比增长3.22 %,二手房住宅均价2659元/平方米,同比增长5.52 %。同时,深化住房租赁市场改革、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平安小区”建设、领导干部房产信息核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管理等房地产行业常规工作正常开展。

5.建筑业发展稳中求进态势明显。加强政策引导和实施。《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实施。年内新增建筑业企业51家,升级8家,增项31家,昆明转入5家。2018年全州城镇新建建筑422个,总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其中经过施工图设计文件绿色建筑备案审查项目138个,建筑面积172万平方米,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比新建建筑比例28.7%。大力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全年共监管在建工程1099项,建筑面积2323.19万平方米,其中:累计新开工工程总数296项,809个单位工程、724.58万平方米;竣工工程总数299项、678个单位工程、497.78万平方米;已办理竣工备案工程总数294项、498个单位工程、350.56万平方米,竣工备案覆盖率98%;竣工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在建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全年未发生一起工程质量事故,质量总体受控,安全态势平稳。同时,认真开展“质量月”巡查和宣传工作,整顿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管、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正常开展。继续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顺利完成了元旦、春节、文山建州60周年大庆、五一节、端午节、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高考、中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各类考试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噪声及扬尘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了“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2018年共监管在建工程539个,下发《整改通知书》502份、《停工通知书》116份、《抽查记录》618份、《综合督查隐患整改通知书》37份、《安全生产执法建议书》35份;处罚事项21起,处罚金12.5万元;暂扣4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起重机械登记使用182台,建筑起重机械备案71台;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归口统计工作,目前为止共发生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3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表彰了3个省级安全标准化项目和9个州级标准化工地。

6.乡村振兴基础不断夯实。大力实施城乡 “五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等人居环境提升重点工作。截至12月底,全州累计查处“两违”建筑32.8456万平方米,2016年10月至今累计查处建筑面积118.693万平方米,拆除97.1055万平方米,查处进度75.03%;整治占道经营情况206952件、乱摆乱放情况69267件、乱贴乱画情况115634件、乱吐乱扔情况81963件、乱排乱倒情况34073件、乱搭乱建情况20523件、重点区域脏迹情况25111件;全州92个乡镇实现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7.87%;13451个自然村实现垃圾有效治理,村庄垃圾有效治理率99.64%;13500个自然村建立了保洁制度和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覆盖率维持在100%;聘请“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6264人,实现了专管员行政村全覆盖;31个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设施覆盖率32.98%;88个乡镇和街道办实现镇区自来水设施供水,设施覆盖率93.62%;94个乡镇镇区建成2座以上公厕,8县(市)均维持实现镇区公厕全覆盖;910个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至少建成1座公厕,维持覆盖率100% ;全州累计建成公园77个,公园绿地面积496.67公顷(新增11.92公顷),在建公园21个;2015至2016年度60个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示范村已竣工49个,在建11个,完成投资约1.04亿元;2017年度41个省级示范村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待省级贷款资金下达;启动改造旧住宅项目56个,完成改造面积34.154万平方米。

7.依法行政及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成立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审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按程序对文山州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同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2家联合体投标单位串通投标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作出罚款、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共计处罚罚没金近500万元。法治培训和宣传力度持续加大。开展了2期住建系统法制教育培训,受训干部达213人;深入街道、社区、工地开展了6期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制宣传品5000余份。建设领域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强,对全州8县市的行政执法拉网式开展了监督检查,对2件严重违法执法案件下发了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在全州住建系统进行了通报。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持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力度持续加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不断加强,网上审批流程不断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放管服”工作深入实施。经过梳理调整,目前州级行政审批事项共计11项(“供水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已正式取消),县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共计24项,州级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中心办理。招投标管理持续规范运行。依法对全州306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管,总投资204.84亿元,中标总价74.97亿元;其它如资格后审制度、电子化招投标、评标专家动态管理等工作稳步推进。

9.党风廉政建设等综合性工作扎实开展。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了常态化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年、巩固年工作实行了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工作实行了双派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讲党课、廉政谈话、提醒谈话、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以及及政企党组织结对共建等工作有序开展。信访案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卓有成效。2018年,共受理住房城乡建设和规划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信访件29件,已全部按照时限回复完毕。办理建议提案3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7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办理2017年建议提案续办续复1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主办的24件建议提案已全部按要求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州城市规划馆全年累计接待参观团队371个,接待访客人数4.3万余人,其中包括自由参观访客2.1万余人。其他如意识形态、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电子政务、保密、老干部、妇女儿童发展、艾滋病防治等工作正常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2.文山州城乡规划设计院

3.文山州花圃站

4.文山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文山州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5.文山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其中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包含4个独立编制但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分别是:

  1. 文山州工程造价审查中心

  2. 文山州人防信息保障中心

  3. 文山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4. 文山州城市规划展览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8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7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6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经费自理50人。离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65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6.63万元,占总收入的68.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1143.83万元,占总收入的31.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79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与上年对比减少了794.46万元,下降17.86%,主要原因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减少了州级财力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州城市规划馆补助资金168万元,州城乡规划设计院经营收入减少了428.6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3942.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7.9万元,占总支出的60.57%;项目支出615.37万元,占总支出的1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939.23万元,占总支出的23.8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368.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资增资等基本支出增加206.52万元;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项目支出增加了专项扶贫资金支出200万元,减少了州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支出641.38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6.52万元,增长9.47%,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资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60.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7.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02.17万元,主要原因是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减少了州城市规划馆项目建设经费641.38万元,增加了2017年州本级财力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城市监督管理专项经费4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监督管理工作;省级示范村贷款州级应承担利息183.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示范村贷款州级应承担的利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治督促督查专项经费44.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治督促督查工作;建设工程系列资格审费和专家评审费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工程系列资格详审工作;州城市规划馆开办费支出8.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州城市规划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州城市规划馆运行维护费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州城市规划馆水电费、保安保洁费;“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费用0.4万元,主要用于州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转拨2017年州本级财力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砚山县40万元、西畴县60万元、马关县50万元、广南县5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厨卫入户”改造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8.89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宣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经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52%。与上年对比减少14.58万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资增资等基本支出增加345.5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专项扶贫资金支出200万元,减少了州城市规划展览馆项目支出641.38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派驻纪检组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5%。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死亡人员一次性丧葬抚恤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4.城乡社区(类)支出213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5.农林水支出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主要用于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厨卫入户”改造工作支出。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办公费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109.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8.其他(类)支出65.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十三五”规划编制支出及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费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31万元,支出决算为44.04万元,完成预算的9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58万元,完成预算的83.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17万元,完成预算的69.2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49万元,下降1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4万元,下降7.0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2万元,下降1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8万元,下降28.0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8万元,占1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8万元,占69.44%;公务接待费支出8.17万元,占18.5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28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州政府副州长率代表团赴捷克、俄罗斯进行社会保障管理交流发生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公杂费等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1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查、指导工作,我州各县住建系统人员来单位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3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的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和压缩各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11002.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0.6万元,固定资产145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167.5万元,无形资产2018.6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3.9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55.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002.3

1300.6

1459.7

487.48

227.89

744.33

6167.5

2018.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2018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5.3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402.1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州城市规划馆项目建设经费641.38万元,增加了2017年州本级财力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城市监督管理专项经费49.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监督管理工作;省级示范村贷款州级应承担利息183.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省级示范村贷款州级应承担的利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治督促督查专项经费44.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整治督促督查工作;建设工程系列资格详审费和专家评审费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设工程系列资格详审工作;州城市规划馆开办费支出8.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州城市规划馆工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州城市规划馆运行维护费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州城市规划馆水电费、保安保洁费;“十三五”规划编制专项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费用0.4万元,主要用于州级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转拨2017年州本级财力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砚山县40万元、西畴县60万元、马关县50万元、广南县5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C、D级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厨卫入户”改造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8.89万元,主要用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艾滋病防治专项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艾滋病防治宣传;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经费3.0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相关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文山州住房城乡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执行成效与年初编制预算所提出的任务相符合,在社会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取得的成绩突出;预算执行有效合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比上年减少,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小于上年,圆满完成了对部门的预算管理、执行及监督监管等,把取得实际成效达到或超出预算中所提出的要求,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全面掌握住建部门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资金的执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促使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树立责任意识、绩效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及项目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中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人员经费的规范性、公用经费的合规性、项目经费的有效性和内控制度的完备性。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文山州住房城乡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执行成效与年初编制预算所提出的任务相符合,在社会效益指标、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方面取得的成绩突出;预算执行有效合理,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预决算均比上年减少,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小于上年,圆满完成了对部门的预算管理、执行及监督监管等,把取得实际成效达到或超出预算中所提出的要求,取得较为满意的效果。(详见附表13)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不公开人防经费预决算信息的通知》(国人防〔2012〕538号文件),涉及到“国防支出”科目的决算数据均未公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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