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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预算公开

2024-02-19 15:30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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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二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4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办发〔201944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全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管理全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本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组织开展全州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计划。

11.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组织对全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察。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全州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全州生态环境安全。

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科技财务与对外交流科、水生态与监测科、大气与核辐射科、土壤与自然生态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法规与宣传教育科。

所属单位29个,分别是:

1.州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

2)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

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辐射环境污染防治中心;

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

5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中心。

2.派驻县(市)分局8个,分别是:

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

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

5)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

6)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

7)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

8)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

3.派驻县(市)分局直属事业单位16个,分别是:

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2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5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6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7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8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9)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10)砚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11)西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12)麻栗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13)马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14)丘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15)广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16)富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公)。

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强化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有效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产业绿色转型中的作用,推动文山发展实现质和量的有效增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水、土、气等污染防治,把普者黑湖、盘龙河一湖一河流域生态保护作为推动文山高质量发展的基准线,确保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不断提升土壤污染治理能力,推进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持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抓好秸秆焚烧监督管控,不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存在的环境问题,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使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到环境治理成效。强化环评审批,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管理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3815战略在文山落地生根。加强督促指导,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取得实效。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推动乡村振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以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切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法制宣传,进一步营造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良好社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0个(以独立编制计算)。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9个;参公单位9个;事业单位12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0人,其中:行政编制23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47人。在职实有35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9人。

车辆编制29辆,实有车辆31辆,超编2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原下属事业单位文山州环境科学研究所文山州环境保护工程评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注销,无偿划拨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966.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966.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383.44万元对比减少417.02万元,下降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变动调整二是受财政保障能力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保障运行及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预算金额减少,压减了非刚性经费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966.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66.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66.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8383.44万元对比减少417.02万元,下降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的变动调整二是受财政保障能力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保障运行及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预算金额减少,压减了非刚性经费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966.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96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6.41万元,与上年7543.44万元对比减少77.02万元下降1.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变动调整项目支出500万元,与上年840万元对比减少340万元下降40.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财政保障能力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保障运行及能力建设补助经费项目预算金额减少,压减了非刚性经费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2.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5.02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1.38万元,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0.69万元,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经费全额供给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2.58万元,经费全额供给机关在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03万元,经费全额供给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7.15万元,经费全额供给机关公务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78万元,经费全额供给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缴纳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开支。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329.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监测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保障运行及能力建设补助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06.88万元,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基本工资142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津贴补贴128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2.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奖金91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0.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绩效工资84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8.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0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1.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职业年金缴费30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506.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办公费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印刷费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水费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电费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邮电费3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1万元,项目支出31.48万元)。

16.差旅费18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会议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培训费1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2.04万元)。

19.被装购置费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2万元)。

20.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维修(护)费8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74.18万元)。

2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福利费9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其他交通费用2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工会经费5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退休费26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医疗费2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物业管理费8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

30.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委托业务费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

32.办公设备购置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1万元)。

33.专用设备购置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34.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35.租赁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州级财政未安排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不涉及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104.3万元,较上年109.3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接待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较上年19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26.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5次,共计接待1592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3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3万元,较上年90.3万元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1辆。

与上年度预算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省州实施细则,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坚持务实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执行只减不增政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其他公开信息

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9.44万元,与上年861.24万元对比减少41.8万元,下降4.9%,减少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的变动调整和贯彻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尽量精简和压缩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工会经费、水电费其他一般公用经费等支出。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部门资产总额8241.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55.84万元,固定资产5857.9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75.9万元,无形资产752.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8298.2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3万元,下降0.6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8.3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77项,账面原值154.3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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