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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5 17:01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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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全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管理全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本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组织开展全州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计划。

11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组织对全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察。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全州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全州生态环境安全。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以来,在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大力支持及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州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攻坚克难、履职尽责,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环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全州范围内国家、省考核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达100%,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围绕强化环保行政审批工作,提升了服务质量,增强了管理效能;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以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扎实推进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法制宣传,进一步营造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良好社会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1人。其中:行政编制9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9人),事业人员20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0人)。

离退休人员96人(含各分局划转前离退休人员6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6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278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1.43万元,占总收入的44.9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548.84万元,占总收入的55.09%。与上年总收入2420.05万元对比,增加20360.22万元,增长841.31%,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8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上划州级,由州生态环境局管理,各分局自2020年起财务收支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核算,纳入州级部门决算报表编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2517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5.70万元,占总支出的24.18%项目支出19085.03万元,占总支出的75.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总支出2529.67万元对比,增加22641.06万元,增长895.02%,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8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上划州级,由州生态环境局管理,各分局自2020年起财务收支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核算,纳入州级部门决算报表编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085.70万元。与上年1365.74万元对比,增加4719.96万元,增长345.60%,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8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上划州级,由州生态环境局管理,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4501.0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18.9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30.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85.03万元。与上年1163.93万元对比,增加17921.10万元,增长1539.71%,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调整为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由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现有8个县(市)分局从2020年起纳入州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报表,由于各分局年初结转项目较多,导致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砚山县偿还清欠资金项目款172.00万元、丘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款支付26.00万元、文山州2016-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经费项目款支付97.00万元、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审计及内控建设项目款支付84.56万元、文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款支付28.80万元、“数字环保”运行维护项目款支付12.42万元、文山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项目款支付40.00万元、文山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暮底河水库水源保护项目款支付380.93万元、马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款支付25.8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补助项目款支付66.65万元、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款支付222.82万元、砚山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龙水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款支付260.00万元、广南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风水库、板宜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639.00万元、文山州“千吨万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2077.71万元、横向生态补偿激励和引导机制项目款支付15.00万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编制项目款支付61.10万元、麻栗坡县小河洞上游村落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98.07万元、马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丫口水库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款支付501.65万元、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款支付3819.65万元、西畴县盘龙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款支付1445.83万元、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及周边土壤污染情况基础调查与治理示范项目项目款支付647.97万元、富宁县清华洞水库流域历史遗留锑矿渣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2822.60万元、水、土、气污染防治补助项目款支付53.62万元、丘北县六独铜矿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渣场初步调查与评估项目款支付147.00万元、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及周边土壤污染情况调查评估项目款支付164.70万元、文山州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项目项目款支付29.88万元、文山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款支付107.00万元、文山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项目款支付30.41万元、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防治状况调查项目款支付35.95万元、麻栗坡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款支付24.97万元、马关县历史遗留工矿污染场地风险调查评估项目126.88万元、丘北县普者黑仙人洞村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款支付76.87万元、砚山县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项目款支付46.94万元、麻栗坡县声功能区划编制项目款支付13.76万元、马关县大丫口历史遗留砷渣应急处理及植被修复工程项目款支付167.80万元、马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项目款支付16.00万元、马关县大丫口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项目款支付1500.00万元、马关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项目款支付84.09万元、马关县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款支付85.73万元、普者黑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款支付1996.04万元、富宁县新华镇常法村小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44.30万元、富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款支付27.03万元、富宁县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670.36万元、麻栗坡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本编制项目款支付9.80万元、马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48.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0.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77%与上年2430.47对比,增加17900.16万元,增长736.49%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调整为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由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现有8个县(市)分局从2020年起纳入州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报表,导致基本支出增加4367.66万元(人员经费4100.57万元、公用经费267.0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532.5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退休职工公用经费及福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6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1910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及生态环保专项业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994.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11.33万元、项目支出14696.44万元(丘北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项目款支付26.00万元、文山州2016-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经费项目款支付97.00万元、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审计及内控建设项目款支付84.56万元、文山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款支付28.80万元、“数字环保”运行维护项目款支付12.42万元、马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经费项目款支付25.80万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运行补助项目款支付51.65万元、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水功能区水质监测工作经费项目款支付222.82万元、砚山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回龙水库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款支付260.00万元、广南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风水库、板宜水库)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600.00万元、文山州“千吨万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2077.71万元、横向生态补偿激励和引导机制项目款支付15.00万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编制项目款支付37.10万元、麻栗坡县小河洞上游村落环境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98.07万元、马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丫口水库污染防治工程项目款支付491.65万元、文山市历史遗留砷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款支付3819.65万元、西畴县盘龙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款支付1445.83万元、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及周边土壤污染情况基础调查与治理示范项目项目款支付647.97万元、富宁县清华洞水库流域历史遗留锑矿渣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2822.60万元、水、土、气污染防治补助项目款支付53.62万元、丘北县六独铜矿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渣场初步调查与评估项目款支付100.00万元、马关县南北河流域历史遗留采矿弃渣及周边土壤污染情况调查评估项目款支付164.70万元、文山州重点企业土壤环境监管项目项目款支付29.88万元、文山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款支付107.00万元、文山州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项目款支付30.41万元、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防治状况调查项目款支付35.95万元、麻栗坡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款支付24.97万元、马关县历史遗留工矿污染场地风险调查评估项目126.88万元、丘北县普者黑仙人洞村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款支付76.87万元、麻栗坡县声功能区划编制项目款支付13.76万元、马关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编制项目款支付16.00万元、马关县大丫口历史遗留砷渣处置工程项目款支付737.02万元、马关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项目款支付84.09万元、马关县环境监测站达标验收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款支付85.73万元、富宁县新华镇常法村小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款支付44.30万元、富宁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款支付27.03万元、麻栗坡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文本编制项目款支付9.80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325.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19万元,完成预算的62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48万元,完成预算的616.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预算的878.4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调整为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由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各分局自2020年起财务收支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核算。但在编制年初部门预算时,因上划基数未得到州人民政府批复,未能将各分局“三公”经费纳入2020年年初部门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16.52万元增加84.67万元,增长512.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16.22万元增加79.26万元,增长48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0.3万元增加5.41万元,增长1803.3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调整为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由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现有8个县(市)分局“三公”经费从2020年起纳入州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报表。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48万元,占94.36%;公务接待费支出5.71万元,占5.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5.4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5.4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机关运行和业务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5.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上下级开展业务工作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4.41万元,与上年147.32万元对比,增加267.09万元,增长181.29%,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111号)文件要求,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调整为州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由州生态环境局直接管理,各分局自2020年起财务收支由州生态环境局统一核算,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3.39万元、印刷费1.53万元、水费1.28万元、电费9.76万元、邮电费15.68万元、物业管理费11.81万元、差旅费31.02万元、维修(护)费9.53万元、培训费3.53万元、公务接待费3.13万元、专用材料费1.10万元、劳务费5.70万元、委托业务费8.32万元、工会经费11.04万元、福利费22.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3万元、其他交通费197.7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资产总额24608.05,其中,流动资产16160.32,固定资产7462.91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984.82,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282.94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325.1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5293.0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791.81万元,无形资产增加240.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2.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8.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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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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