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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2021-02-09 14:26  来源: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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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是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职能职责按照《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办发〔201944号)执行。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州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州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州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全州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州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州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和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管理。管理全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本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管理。受州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州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等环境信息。组织开展全州县(市)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州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计划。

11.配合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组织对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组织对全州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专项督察。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组织开展全州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参与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全州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4.负责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15.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州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全州生态环境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共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科技财务与对外交流科、水生态与监测科、大气与核辐射科、土壤与自然生态科、行政审批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法规与宣传教育科。州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文山州环境监察支队(参公)、文山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中心、文山州辐射环境污染防治中心、文山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文山州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中心。派驻分局8个,分别为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派驻分局直属事业单位16个,分别为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文山州生态环境局西畴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麻栗坡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文山州生态环境局马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文山州生态环境局丘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广南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富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文山市环境监察大队(参公)、砚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西畴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麻栗坡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马关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丘北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广南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富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参公)。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州生态环境系统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工作部署,以改善和提升环境质量为核心,攻坚克难、履职尽责,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省下达的大气环保约束性指标,确保全州范围内国家、省考核地表水优良率达标,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强化环保行政审批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管理效能;强化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监管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以及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切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法制宣传,进一步营造环境保护、绿色发展良好社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0个(以独立编制计算)。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9个;参公单位9个;事业单位12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1人,其中:行政编制218人,事业编制143人。在职实有343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29辆,实有车辆2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财务总收入8993.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93.6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838.66万元对比增加7154.95万元,增长389.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预算体制及基数上划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20153号)和《文山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州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分局划转州级管理预算基数的通知》(文财资环〔202050号)要求,2021年我部门8个派驻分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经费预算统一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对比2020年,将新增8个派驻分局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财政拨款收入8993.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993.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93.61万元(本级财力8993.6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838.66万元对比增加7154.95万元,增长389.1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预算体制及基数上划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20153号)和《文山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州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分局划转州级管理预算基数的通知》(文财资环〔202050号)要求,2021年我部门8个派驻分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经费预算统一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对比2020年,州级财政预算将新增保障8个派驻分局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预算总支出8993.6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9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7.61万元,与上年1458.66万元对比增加5318.95,增长364.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预算体制及基数上划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20153号)和《文山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州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分局划转州级管理预算基数的通知》(文财资环〔202050号)要求,2021年我部门8个派驻分局基本支出经费预算统一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与上年对比,州级财政预算将新增保障8个派驻分局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2216万元,与上年380万元对比增加1836万元,增长483.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预算体制及基数上划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20153号)和《文山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州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分局划转州级管理预算基数的通知》(文财资环〔202050号)要求,2021年我部门8个派驻分局项目支出经费预算统一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与上年对比,州级财政预算将新增保障8个派驻分局的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因万元单位四舍五入的原因,分类支出数之和较总数相差0.01万元),具体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7.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05万元,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2.93万元,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1.47万元,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开支。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9.27万元,经费全额供给机关在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52万元,经费全额供给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8.15万元,经费全额供给机关公务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开支。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07万元,经费全额供给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缴纳大病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开支。

9.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5220.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10.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05万元,主要用于文山州珠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项目、砚山县阿猛镇伍家寨腻脚村村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文山州生物多样性调查项目开支。

1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861万元,主要用于派驻机构生态环境保护及监测监察保障运行补助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其他污染防治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州本级水、土、气污染防治及环境监察运行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3.31万元,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因万元单位四舍五入的原因,分类支出数之和较总数相差0.01万元),具体如下:

基本工资124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7.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44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5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28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6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1.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30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17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73.94万元)。

印刷费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万元)。

水费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2.8万元)。

电费1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万元,项目支出9.14万元)。

邮电费5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47.32万元)。

物业管理费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45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9.61万元)。

维修(护)费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60.1万元)。

会议费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4.97万元)。

培训费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

公务接待费3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12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万元,项目支出123.29万元)。

工会经费5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10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5万元,项目支出96.95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0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退休费9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8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77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73.77万元)。

咨询费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6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0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1.24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3万元)。

专用材料费13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9.78万元)。

专用燃料费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43.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4.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由于2020年我部门8个派驻分局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上划基数方案批复较晚,8个派驻分局未能纳入2020年州级财政预算,以下对比上年预算数仅为我部门州本级预算数)预算合计228.97万元,较上年16.15万元增加212.82万元,增长1317.7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52万元,较上年0.65万元增加29.87万元,增长4595.3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40次,共计接待3391人次。

增加的原因:一方面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预算体制及基数上划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20153号)和《文山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州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分局划转州级管理预算基数的通知》(文财资环〔202050号)要求,2021年我部门8个派驻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统一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与上年对比,州级财政预算将新增保障8个派驻分局的公务接待支出预算;一方面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将进驻云南并下沉各州、市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同时,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交叉执法大练兵将持续开展。全州生态环境系统业务往来所产生的公务接待任务将增加。

面对公务接待任务的增加,我部门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和过程管理,按照省、州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范围及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8.45万元,较上年15.5万元增加182.95万元,增长1180.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45万元,较上年15.5万元增加182.95万元,增长1180.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辆。

增加的原因:一方面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预算体制及基数上划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20153号)、《文山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州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分局划转州级管理预算基数的通知》(文财资环〔202050号)和《文山州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拨县市环保局车辆的批复》(文公车办复〔20212号)要求,我部门8个派驻分局的公务用车划转至我部门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保障;一方面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近年来全州水、土、气污染防治,环境监测与监察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公务用车出勤频繁,加之车龄较长,运行维护费用高。

我部门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台账,明确责任到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运维效率。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部门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7.84万元,与上年47.52对比增加550.32万元,增长1158.08%,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预算体制及基数上划方案的批复》(文政复〔2020153号)和《文山州财政局关于核定州生态环境局驻县(市)分局划转州级管理预算基数的通知》(文财资环〔202050号)要求,2021年我部门8个派驻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统一纳入州级财政预算,与上年对比,州级财政预算将新增保障8个派驻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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