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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7 15:03  来源: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31600401000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办发〔201979号),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是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二是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三是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四是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失业、工伤保险全州统筹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五是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七是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文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八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九是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州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州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州委、州政府名义开展的州级表彰奖励工作。十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有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是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十三是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四是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十五是有关职责分工。与文山州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文山州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文山州教育体育局负责。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统领全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州决策部署,突出“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在保障改善民生中践行初心使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决贯彻国家人社部“五个坚持”和省人社厅“五个必须”以及州委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部署要求,紧扣“1+N”工作布局,坚定不移推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健全完善普惠共享型社会保险体系、构建人事人才资源发展新格局、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人社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等重点工作,勠力攻坚克难,积极争先进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年末,省级下达文山州的19项人社事业发展计划指标全面实现。

一是聚焦“六稳”、“六保”首要任务,实现更加稳定充分高质量就业。全州城镇新增就业2.4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39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306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5%。全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达127.28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9.62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66.91万人。开展各项就业培训30.18万人次,其中:培训脱贫劳动力15.47万人次(脱贫劳动力参加技能培训4.34万人次)。

二是构建“安全网”、“稳定器”,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0.2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11.1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27.70万人,参加失业保险11.29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三是实施“人才强州”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03万人,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数799人。新增高技能人才人数2504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人数512人。

四是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98.8%;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88.2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

五是围绕“放管服”,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累计为1.18万户企业18.71万名职工减免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4.5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90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共设置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政策法规科、人力资源管理科、职业技能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与信访科、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科、社会保险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在州社保局发放退休待遇)。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空表说明: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无数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收入合计26,401,480.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92,201.22元,占总收入的90.8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409,278.87元,占总收入的9.13%。比上年21,891,859.2元增收4,450,893.44元,增长20.33%,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省级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排至州级设置考区,同时由于就业形势严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报考人员大幅增加,因此各项人事考试经费预算比上年增长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支出合计26,342,752.64元。其中:基本支出15,413,724.86元,占总支出的58.51%;项目支出10,929,027.78元,占总支出的41.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23,846,083.98元增支2,496,668.66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增支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项目经费比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13,724.86元。比上年14,025,737.9元增支1,387,986.96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增支等人员经费增长。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51,833.14元,占基本支出的90.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61,891.72元,占基本支出的9.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29,027.78元。比上年9,820,346.08元增支1,108,681.7元,增长11.2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省级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安排至州级设置考区,同时由于就业形势严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等报考人员大幅增加,因此各项人事考试经费预算比上年增长较大。具体支出项目及金额详见下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02,201.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7%。比上年22,456,211.82元增支1,745,989.4元,增长7.78%,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增支等人员经费,以及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等项目经费比上年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2,3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主要用于2021年全州公务员招考考试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29,030.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43%。主要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50,69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29,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主要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5.其他(类)支出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离休干部慰问支出。

上述经费细化到项级科目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详见下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5,000元,支出决算为128,002.7元,完成预算的6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7,221.7元,完成预算105,000元的9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781元,完成预算100,000元的30.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往来相应减少;同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比年初预算大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123,453.29元增加4,549.41元,增长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7,221.7元,比202096,613.29元增加608.41元,增0.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781元,比202026,840元增加3,941元,增长14.6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开展全省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省级下派督导组一行5人,分三阶段,每阶段5天左右进行蹲点督导,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221.7元,占75.95%;公务接待费支出30,781元,占24.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221.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7,221.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和谐劳动关系事业发展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78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78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和谐劳动关系等事业发展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4,751.12元,比20201,699,231.45元减少274,480.33元,下降16.1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务往来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均比上年度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和谐劳动关系等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9,487,749.67元,其中,流动资产1,947,040.06元,固定资产7,540,709.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7,834.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所以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均无数据,故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工作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31600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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