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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09-20 19:39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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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州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方案,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州和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州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负责提出国有资产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相关工作。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改革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薪酬制度管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文山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州人民政府与中央、省驻文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1.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2.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13.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州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4.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5.参与拟订州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6.承担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7.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受省级委托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州和县(市)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文山州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组织拟订地方税收政策和调整方案,审核其他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条款。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文山州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文山州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文山州财政局及时共享。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文山州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配置工作,接受文山州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聚焦财政、国资国企、金融服务职能,加强政策协同,合理筹集调度使用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推动财力下沉,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全力保障中央、省、州重大战略任务,助力稳住经济发展大盘。

1.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重点领域支出有力保障

1)顶压奋进组织财政收入。一是财政收入应收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底线,强化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税源监控,跟踪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涉税项目,及时掌握潜在财政收入来源,依法依规征税收费。二是资金争取实现突破。主动沟通对接,及时掌握政策导向,优化项目储备,多渠道向上争取资金资源,助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2)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投入。保持财政适当支出强度,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动态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疫情防控、乡村振兴、重大基础设施等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

2.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对标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和省、州贯彻落实措施,制定州财政28条措施,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放水养鱼”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成效明显。一是留抵退税全覆盖。建立财政、税务、人行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加强政策宣传,确保享受对象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二是全力稳住市场主体。2022年,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融资担保业务支小支农达83.44%,新增小微企业、“三农”、个体工商户的担保费率均控制在1%—1.5%以内。是保就业保基本民生。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帮助重点群体实现就业创业。2022年全州财政涉农整合使用资金安排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6729万元、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资金1084万元、监测帮扶对象公益性岗位资金9186.99万元、雨露计划资金4519.9万元。是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及时下达、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足额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2022年下达中央、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32亿元。

3.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

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加强财政国库管理。文山州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实现州、县、乡(镇)100%全覆盖。严格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覆盖全州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体系,推广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实现对所有财政资金监控全覆盖,财政资金拨付更快捷、更安全。二是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绩效关口前移,充分运用评价结果编制部门预算,共压减项目275个,压减资金21.6亿元。将绩效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年内达不到支付条件、支付进度低于备案进度、绩效实现差的项目,及时收回资金调整用于急需的项目支出,年内累计收回资金5521万元。三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四是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管理。落实预算单位账户备案制度,开展州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全州保留财政专户104个,其中县(市)级86个,州本级18个。五是持续推进发现问题整改。统筹整合财政检查工作,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财政质量年”行动、涉农资金专项检查、预决算公开检查,疫情防控资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财政衔接资金、教育资金等抽查检查,以及各类问题大起底大排查百日攻坚行动,督促各级各部门立行立改,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4.夯实保障工作基础,财政服务管理能力持续增强

围绕财政职能,努力提升财政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持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加强会计管理。全州备案代理记账持证机构共111家,总部机构完成年度备案业务230家,机构从业人员1168人,代理客户数15928州本级和八县(市)财政局累计采集和审核通过会计人员8771名。全州共1387家行政事业单位完成内部控制编报,基本做到全覆盖。全年共6747人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初级资格考试报名4132人、中级资格考试报名1912人、高级资格考试报名26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657人。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机制对全州经营范围内有“资产评估”字样的30家经济实体开展资产评估专项检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实现4类国有资产全覆盖。三是严格财政决算报告编审。完成全州8县(市)本级、104个乡(镇)财政总决算及1472个单位部门决算编审工作。四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结合“三月法制宣传月”,面向服务对象和群众广泛宣传《预算法实施条例》《资产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实施权责清单制度,确定权责清单事项6103项。五是不断提升工作服务效能。推动工资统发数据网上联审报送改革,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提高工资、差旅费审批便利度。构建统发工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工资统发全业务线上办理,全流程业务闭环管理,大幅降低工作成本。

5.国资监管逐步完善,州属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

1)国资监管能力不断加强。监管体制逐步理顺。履行州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研究制定25项监管权责事项,全面加强州属企业重大事项的监控管控。

2)州属国企改革稳步推进。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与省各项改革要求融合,列出50项重点任务,协同推进国企领导人员配备、国有资产清查审计、国企员工权益保障、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改革涉税缴纳等相关工作。

6.财政金融协调联动,地方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持续推动“引金入文”。积极对接国开行省分行等7家驻昆银行机构来文山调研,推进战略合作事项落地。二是推进财政金融协作。开展州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管理评价,将评价结果与社保基金存款、公积金存款等财政性资金存放相挂钩,引导驻文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全州“三个示范区”建设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三是推动重大项目融资。畅通融资渠道,促进银企合作信息对称,及时将重点项目融资需求、重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等信息送达金融机构,金融政策及金融产品第一时间推送至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四是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任务,配合人行等监管部门,做好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五是强化地方金融服务监管。持续加强风险研判,有力有序有效推动风险化解,确保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稳定有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研究科、法制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基层财政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投资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国有企业统计考核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科、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科、国有企业规划管理科、金融稳定科、金融合作科、地方金融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国有企业党建办)。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文山州财政局(机关)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2人(离休0人,退休62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空表说明:1.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30,878,40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824,855.08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3,551.03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28,199,582.86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78,823.25元,增长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86,618.17元,增长9.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两个专项业务增加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7,794.92元,下降12.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税务局返还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减少3,972.52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区考务费减少3,822.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31,660,689.58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5,211.4元,占总支出的64.96%;项目支出11,095,478.18元,占总支出的35.0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8,663,072.15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97,617.43元,增长10.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工作任务专项资金收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21,977,508.49元相比,减少1,412,297.09元,下降6.4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机关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调整。项目支出与上年6,685,563.66相比,增加4,409,914.52元,增长65.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两个专项业务增加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565,21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33,350.74元,占基本支出的87.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31,860.66元,占基本支出的12.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95,478.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2,136.14元,其中:用于保障财务检查工作以及保障全州财政预决算报告草案等资料印制工作。

2.预算改革业务371,000元,用于保障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3.信息化建设6,687,450元,保障全州财政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辐射各县(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为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服务,不断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效能化。

4.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49,550元,用于保障文山州国有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439,174.88元,用于保障财政能力提升工作。

6.组织事务支出30,000元,用于保障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招录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

7.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17,369.45元,用于保障财政资金业务工作。

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65元,用于保障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

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0,000元,用于保障上海市帮扶文山项目工作

1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0,000元,用于财政普惠金融发展工作。

11.金融部门行政支出1,543,103.71元,用于保障财政金融管理工作。

12.其他金融支出19,300元,用于保障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业监管工作。

13.行政运行52,229元,用于保障州级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及财政业务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64,160.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8%。与上年28,592,011.65相比增加2,872,149.06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是根据2022年工作任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等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27,3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4%。主要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17,36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保障财政资金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1,33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2%。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一次性抚恤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5,424.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保补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补助、工伤生育保险、大病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上海市帮扶文山项目以及财政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1,580,4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财政金融管理业务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12,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300元,支出决算为188,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4,9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7.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01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2.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01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300元,支出决算为188,9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4,9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条例,进一步压减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46,931.35增加42,064.65元,增长28.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0,852.65元,增长5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788元,下降43.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本年度车辆老化严重,维修和维护次数增加,导致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未发生相关购置车辆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执行公务活动和各项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州市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35,331.79元,比上年1,828,211.17元相比,增加507,120.62元,增长27.74%,主要原因是2022年办公耗材、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161,998.46元、水费25,545.60元、电费161,861.99元、邮电费54,872元、差旅费315,281.56元、维修(护)费67,085元、会议费280元、培训费9,110元、公务接待费24,015.00元、劳务费28,781.82元、工会经费165,538.56元、福利费361,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794,1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71.80元、办公设备购置85,89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资产总额80,889,266.19元,其中,流动资产182,937.55元,固定资产57,216,441.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546,201.86元,无形资产5,943,684.9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4,426,011.21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63,25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45,459.17,增长6.2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51平方米,账面原值3,072,188.5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7,148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经与云南省政府采购系统数据核对,填报部门决算政府采购信息时未填采购支出数,现更正如下: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26,8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1,2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5,5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26,84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31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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