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财政局关于2020年
文山州财政局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
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的整改情况公告
根据《云南省审计厅2020年文山州财政局存量资金及往来款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云审调报〔2021〕22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对涉及事项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对“按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资金未在2年内使用完毕,涉及资金23,380,687.49元。”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文山州财政局应及时清理应付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将2018年底按权责发生制列支后,截止2020年10月31日仍未使用的额度23,380,687.49元统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整改情况:经核实,2020年10月31日至12月29日,2018年权责发生制列支的国库集中支付结余23,380,687.49元,预算单位已使用527,163.23元,未使用的额度为22,853,524.26元已于2021年3月初作为存量资金收回。
二、关于对“非税收入未足额缴库,涉及资金83,509,954.61元”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责成州财政局将相关非税收入及时缴库,纳入预算管理。
整改情况:文山州财政局已于2020年12月27日前将非税收入83,509,954.61元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三、关于对“往来款项中的保证金未及时清退,涉及资金2419114.54元”的整改措施。
审计报告指出:责成州财政局及时清理退还上述保证金。
整改情况:文山州财政局已于2月24日将采矿权保证金1,963,621.54元和事故保证金455,493.00元退回州自然资源局和州交警支队,由州自然资源局和州交警支队向缴款人进行退款。
文山州财政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