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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1 15:27  来源: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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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州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方案,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州和州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州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州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县(市)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负责提出国有资产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根据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相关工作。做好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国有产权交易管理工作,承担国有企业改革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薪酬制度管理、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文山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

10.负责州人民政府与中央、省驻文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文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文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1.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州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2.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13.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州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4.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5.参与拟订州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6.承担州人民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7.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受省级委托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州和县(市)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0.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文山州财政局负责地方税收政策管理,组织拟订地方税收政策和调整方案,审核其他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条款。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负责税收政策的执行、税收的征收管理,配合做好地方税收政策制定、调整工作,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与文山州财政局加强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共享。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文山州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州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处置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文山州财政局及时共享。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文山州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文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制定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配置审核、清查登记、处置配置工作,接受文山州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应对不利形势,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多措并举抓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一是协调配合,加强税收征管。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作,密切观注财政收入动态,认真分析财政收入形势,及时掌握有关财税政策动向,及时发现并解决组织收入中的存在问题。二是加强分析研究,认真应对各种不利因素。开展专题研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收入增减变动原因分析,重点关注增值税留抵退税、能耗双控等政策因素影响税源变化情况,认真分析和准确把握税源变化和收入增减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克服减收因素的影响。按目前掌握的税源情况和财力分析,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80000万元,为年初预算676500万元的100.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362万元,增长3.6%。全州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470000万元,为年初预算3960000万元的87.6%,减支490000万元,比上年决数减少373774万元,下降9.7%。后续将按目标不变、任务不减的要求,继续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争取在预计完成数的基础上有新的进展。

2.服从服务中心大局,全力保障三个示范区建设。主动对标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引领全州财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力支持建设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一是全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安排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0万元,助力做强以绿色水电铝材为支撑的矿电产业。安排三七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助力做优以三七为重点的中医药产业。安排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助力做亮以康养为特色的旅游业。安排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助力做精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二是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171342.46万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水利设施、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筹措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1998万元,推进偏远和边疆(境)地区网络深度覆盖,着力推进数字文山建设。三是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争取上级财政农业口资金39.86亿元、中央和省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补助资金12.11亿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20亿元,安排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及农村厕所革命、稳定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寨建设等项目;争取到绿色食品牌种养殖龙头企业投资奖补、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省级补助、中央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云南省茶产业绿色发展政策支持等产业扶持资金11104.98万元,大力扶持一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四是全力支持筑牢滇东南生态安全屏障。争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6460.3万元、自然资源和规划资金1461万元、林业补助资金59668.92万元,支持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及城乡两污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3.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全力支持强边固防和七城创建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经费。坚决履行疫情防控财政职能职责,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开通预算安排、国库支付、政府采购等绿色通道,变长流程短操作,确保2021年全州各级财政安排的24505.05万元疫情防控防治资金全部及时拨付到位。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20条措施、应对疫情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意见,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州累计新增减税61762.38万元,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14968万元。二是全力支持强边固防。安排资金15866万元,全面落实五个一工程和五个全面要求,扎实推进强边固防,全线贯通建成371.14公里物理阻拦设施,新建187个抵边联防所。争取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67450万元,安排用于边境立体防控建设支出16872万元(用于抵边联防所项目、边境物理隔离设施项目和集中隔离点项目建设),兑现边境疫情防控工作补贴575万元,兑现边民补助、边防辅警等补助42547.54万元,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项目7455.46万元。统筹资金1.78亿元,按照省、州资金保障方案全力支持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23个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三是全力支持七城创建。筹措资金79006.47万元,全力支持七城创建,其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经费30750万元,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经费15万元,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100万元,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100万元,创建美丽县城经费48041.47万元。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质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认真梳理财政体制、财政保障、预算支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风险防控、预决算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山州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制度清单,明确改革内容和改革时限,确定改革内容19项,聚焦8县(市)在财政收支运行、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和防范风险、财政专项资金安全及使用管理、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直达资金管理、疫情防控和社保领域资金管理等6个方面的新矛盾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解决办法,切实破解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和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实现资金分配、下达、支付全过程监管。推行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数据电子化网上联审改革,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开展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电子化审批备案,健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数据库,提升账户电子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年进入财政部PPP项目管理库34个,广南至兴街高速公路广南至那洒段、文山州现代有轨电车4号线、文山市城南地下综合管廊、丘北县高效农业灌溉节水等14个项目成功落地实施。

5.坚决守住风险底线,全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严格法定债务限额管理。根据省级核定下达我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时提出全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建议报请州人大常委会批准,依法确定州级和各县(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通过设置天花板,将全州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法定限额范围内。二是高位推动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与各县(市)政府以及州级有债部门签订化债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量化,落实到每一个债务单位和每一个债务项目,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拓宽思路、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做实做细风险化解方案,用好用活支持政策,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分类施策化解债务,确保完成债务化解目标任务。三是全力降低债务风险等级。积极采取预算安排、自有资金偿还、出让股权、出让土地、积极增加财力等措施降低债务风险等级。并加强与省财政厅、财政部云南监管局沟通请示,确保降债数据得到省级认可。

6.从严控制财政支出,强化基本民生保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州级在年公用经费压减10%的基础上,执行中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1200万元,节省财力用于强边固防、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支出。110月,安排用于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支出达2565595万元,占一般公用预算支出的81.4%一是坚决保三保支出。出台工资统一发放方案,压实县级三保支出责任,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全州县级三保2018939万元,其中:保工资1203849万元,保运转92574万元,保基本民生722516万元。二是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全年完成教育事业支出219007万元,支持继续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巩固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做好高中教育补短板建设,优化和调整学前教育资金支持方向,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财政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着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卫生健康保障。筹集资金42298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治费用补助、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设备和防控物资补助、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重症病区、发热门诊改造等基建支出。四是加强社会保障工作。共拨付社保资金837973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161068亿元,医疗保费支出258448万元,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98424.3万元,退役士兵两保接续补助资金1211.22万元。五是支持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筹措9331.28万元推动文化+旅游+体育+康养深度融合发展,助力文山打造独具特色的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建设。六是支持重大科技项目。筹措资金4036.8万元,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和数字文山建设,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七是全力保障安全维稳。下达行政政法方面服务部门专项经费35023.93万元,其中:扫黑除恶专项资金300万元、平安建设和综治维稳经费5978.08万元、民族团结创建经费320万元,有力保障扫黑除恶、平安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筹集下达应急管理资金1137.05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自然灾害救灾、防震减灾、安全生产、冬春救助工作。

7.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切实增强红线和高压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严格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一是扎实做好中央省州巡视巡察、审计督查、考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20192020年度审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省审计厅2020年审计查出的其他未完成整改问题及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涉及州财政局牵头事项34项,截止2021123日,整改完成901537.41万元(已整改完成项24项,正在整改10项)。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2021年州财政局主办的57件建议、提案,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完毕,办复率达100%,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三是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治理、2020年度财政收支真实性专项检查、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督查检查、整治地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交叉复核等专项督查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全州财政管理水平。继续推行挂县联乡机制,分片负责直达资金、疫情防控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进得来、拨得出、管得严、用得好、看得见。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监管,实时监控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四是严把采购监督关。及时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全力打造阳光采购13季度,全州政府采购预算184025.5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76055.91万元,节约资金7969.74万元,节约率4.33%

8.深化国企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有序。一是有序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出台《文山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部署,立足文山功能定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沿着重组、发展、赢利、评级、上市思路,为三个示范区建设注入新动能和作出新贡献。二是国资监管事项实行清单化。制定出台《文山州州属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文山州州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暂行),切实加强州属企业投融资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文山州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事项权力责任清单(暂行)》,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科学界定国资监管职责边界,规范行权履职,切实落实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三是完成国有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编制。组织编制《文山州国有企业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十四五文山州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为十四五期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四是开展州属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薪酬,落实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对州属5户重点国有企业进行考核,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相关要求,研究国有企业管理者薪酬改革办法,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相适应、与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相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五是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责任,推动所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压实。确保国有企业党建入章、国有企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的落地落实,以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改革要求。202110月,全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214.61亿元,同比增长8.57%;负债总额828.71亿元,同比增长6.46%;所有者权益总额385.90亿元,同比增长13.38%。全州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68.32%,同比下降1.35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控制在70%以内。2021110月,全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总额18.52亿元,利润总额-0.36亿元。

9.严管服并举,有序推进金融工作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实施引金入文工程,有力助推政银企合作。引进银行、证券、保险等16家金融机构入文开展考察、洽谈合作31次,推动设立保险业金融机构1家;落实《文山州金融招商奖励办法》并兑现17家新增金融机构奖励资金1160万元;8家驻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州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在十四五期间向我州意向授信5832.94亿元,为我州三个示范区建立提供融资支持。重视资本市场发展,积极助推企业上市,向省上市办推荐备选上市后备企业1家,金种子备选企业1家。二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着力加强地方类金融机构监管引导。以的基调坚持常态化排查整治,完成辖区内融资租赁公司排查3家,认真开展小额信贷等非法高利贷问题专项整治,受理非法金融活动举报6次并依规进行核实反馈;完成辖区内12家小额贷款公司、3家融资担保公司、2家典当行现场评级和年审工作;融资担保公司积极争取获得省级专项体系建设资金补助共计115.82万元。三是坚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颁布为契机,扎实抓好《条例》贯彻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讲解答疑100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条例》的知晓率和认知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早打小,从案件侦办、资产清查、信访维稳和来访接待等方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2021年度无新增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发案势头有所遏制。

10.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一是从严从实抓党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引领财政、国资国企、金融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持续深化拓展党建入章、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成果,推动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进一步发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领导领学、专题党课、交流研讨、现场教学等形式,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二是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和主要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协作,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活动日等载体和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学习,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聚焦节庆日等重点时段、重点岗位人员,认真落实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抓早抓小抓预防。持续抓好州委第十轮巡察回头看反馈州财政局党委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城投、交投、水投和土投4家州属企业抓好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并通过州委巡察验收。着力开展六个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低级红、高级黑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以案为鉴筑牢防线警示教育活动、廉政家访等活动,加强对企业、机关干部职工及家属的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加强财政国企队伍建设。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和管理岗位,健全机关、企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持续增强企业发展活力。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组织1013名党员走进党校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140人,选送110余名国企、机关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参加各级培训。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层层选拔推荐,5名优秀个人、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州委表彰,70名优秀个人、30个先进基层党组织获局党委表彰,为3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荣誉勋章,营造了担当者有位、实干者得到培养和进步的良好氛围,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文山州财政局(机关)

2.文山州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

3.文山州财政局预算编审与绩效管理中心

4.文山州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5.文山州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6.文山州财政局数据网络中心

我部门共设置2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研究科、法制税政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基层财政管理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投资合作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国有企业统计考核科、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科、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科、国有企业规划管理科、金融稳定科、金融合作科、地方金融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国有企业党建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6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8人),事业编制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2人(已转至社保局管理)。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空表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8,199,582.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38,236.91元,占总收入的99.7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1,345.95元,占总收入的0.22%。与上年28,247,323.34元对比,收入减少47,740.48元,下降0.17%。主要原因是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8,663,072.15元。其中:基本支出21,977,508.49元,占总支出的76.68%;项目支出6,685,563.66元,占总支出的23.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2,274,962.56元对比,支出减少3,611,890.41元,下降11.19%。主要原因: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77,508.49元。与上年23,169,048.73元对比减少1,191,540.24元,下降5.1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相应减少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二是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148,814.32元,占基本支出的91.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28,694.17元,占基本支出的8.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85,563.66元。与上年9,105,913.83元对比减少2,420,350.17元,下降26.85%,主要原因:坚决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104,898.00元,其中:一是用于保障绩效评估和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用于保障全州财政预决算报告草案等资料印制工作;三是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覆盖所有财政资金、辐射各县(市)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为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服务,不断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效能化。

3.财政委托业务支出699,222.50元,其中:一是用于认真组织好全州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会计师考试报名及考务管理工作。二是用于保障文山州十四五国有企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4.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409,665.17元,其中:一是用于保障财政能力提升工作。二是用于保障会计人才培养、财政业务培训工作。三是用于保障ppp项目一方案两报告编制报批工作。

5.组织事务支出3,749.00元,主要用于保障文山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

6.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82,425.15元,其中:一是用于保障信息化建设;二是用于保障财政资金业务工作。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71.00元,用于保障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

8.其他扶贫支出208,850.00元,用于保障第一批上海市帮扶文山项目。

9.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3,860.00元,用于财政普惠金融发展工作。

10.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安排的支出65,177.50元,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

11.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5,400.00元,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管工作。

1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9,463.50元,用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13.金融部门行政支出810,281.84元,其中:一是用于开展小贷、融资担保、非法集资等宣传及检查工作。二是保障行政区域运转秩序,提升行政管理工作质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92,01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5%。与上年32,112,662.56元对比,减少3,520,650.91元,下降10.96%。主要原因:落实州委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08,14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7%。主要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82,425.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和财政资金业务工作;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5,04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一次性抚恤金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5,206.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保补助、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医疗保障补助、工伤生育保险、大病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12,7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第一批上海市帮扶文山项目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39,46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用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1,301,65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主要用于本部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公用经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7,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3,500.00元,支出决算为146,931.35元,完成预算的5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128.35元,完成预算的5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803元,完成预算的61.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条例,进一步压减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6,457.88元,下降39.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013.88元,下降1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444元,下降6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条例,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进一步压减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128.35元,占70.87%;公务接待费支出42,803元,占29.1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128.3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128.3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执行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80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80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州市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8,211.17元,与上年1,748,553.14元对比增加79,658.03元,增长4.56%。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2021年水费、电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办公费80,864.60元、水费18,022.40元、电费165,664.90元、邮电费811.80元、差旅费24,785.64元、会议费11,110.00元、培训费620.00元、公务接待费42,803.00元、劳务费78,440.53元、工会经费165,780.96元、福利费302,7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128.35元、其他交通费用832,400.00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8.99元、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49,385,582.10元,其中,流动资产952,741.74元,固定资产29,719,263.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7,546,201.86元,无形资产1,167,375.3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45,239.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04,955.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51平方米,账面原值3,072,188.5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3,263.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90,686.9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31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3,418.9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92,9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79,086.9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62%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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