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州财政局 > 正文

文山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9-03-19 16:16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31800000

文山州财政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文山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文山州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州对县(市)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州和州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文山州人民政府委托,向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对文山州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州与各县(市)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起草地方税收的地方性法规建议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方案;研究提出对地方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的建议。

7.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州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拟订企业国有资本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代表出资人对州属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管;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州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登记、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代表州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并负责监事会日常管理;负责联系省驻文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

9.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州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州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文山州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州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州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5.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办公室、预算局、监督检查局、法制税政科、综合科、科技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产业发展科、农业科、农村综合改革科、社保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涉外金融科、政府采购科、会计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科)、国有企业统计考核科、国有企业产权管理科、国有企业监事会监督管理中心、人事教育科、非税局综合科、非税局征收管理科、非税局票据稽查科,非税局核算信息科。

所属事业单位包含:预算编审与绩效管理中心、票据监管中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文山分校,文山州财政局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注重财源培育,助力经济高质量增长。一是支持产业发展。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调整情况,掌握重点税源变动趋势,集中财力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重点支柱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支持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以三七为主的药业、以水电铝材为主的矿电产业、旅游业等产业。采取财政贴息等扶持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支持落实更大规模减税、更明显降费,切实减轻企业税负。全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财政八项支出保持稳步增长,助推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有效转化为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二是提高收入质量。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科学编制收入预算,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全力挖潜堵漏强征管。建立健全财政收入质量考核和督查机制,加强收入质量的动态通报和督查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落实收费基金清理规范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和个人负担。充分用好《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中增收留用、以奖促增政策,发挥税收增收的支撑作用。

2.强化资金资产统筹整合,聚力破解资金难题。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认真分析中央、省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突出反映文山的特殊州情和属于全省困难度较大地区的实际,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支持。二是改进财政支持方式。紧紧围绕中央、省、州重大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统筹社会资源、示范推广作用,全力统筹财政资金,稳妥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主导的事业发展和产业建设项目。三是破解财政性项目资金难题。严格规范财政项目库管理,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实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与部门履行职能、绩效管理、支出进度、项目结余结转资金“四个挂钩”机制。制定出台项目筹融资工作规则,做好财政筹融资项目储备、项目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紧缺难题。四是加快资产整合重组。严格按照《文山州国有企业资产整合重组方案》,加快组建交投集团、水投集团、土投集团、城投公司,扶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五是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结余结转2年以上的上级专款和结余结转1年的本级预算资金全部收回统筹使用。健全存量资金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机制,对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县(市),适当压缩次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3.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强化财政扶贫投入。紧紧围绕2019年5个县(市)摘帽、260个贫困村出列、10万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打好基础设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集体经济、环境整治提升“五场硬仗”。严格落实财政扶贫投入增长要求,确保州、县(市)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年度增幅10%以上。二是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抓紧编制2019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整合试点县(市)要主动研究和积极推动整合试点工作。加快扶贫项目库建设,没有明确绩效目标的不得入库,未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扶贫资金。三是推进产业扶贫与资产收益扶贫。严格落实贫困县(市)用于特色产业发展的涉农资金不得低于本县(市)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额30%的要求,保障产业扶贫资金需求。加大资产收益扶贫改革创新,真正做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切实提高资产收益扶贫效益。四是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认真落实中央调整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政策,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中央基建预算内投资筹措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任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违规违法融资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五是加强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推动建立县(市)、乡两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全面绩效管理,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做好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和专项核查,严控扶贫资金结转结余规模。

4.优先保障民生领域资金,推进社会事业持续发展。一是坚决保障“三保”。监督指导各县(市)统筹财力合理安排预算,切实防范基层财政“三保”风险。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根据党政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做好州级机构改革中有关经费预算调整和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完善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二是坚决保障基本民生。严格落实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意见,支持推进森林文山建设,支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补教育短板,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各阶段的生均经费政策和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推动教育扶贫工作。大力支持就业创业,支持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提升行动。持续支持健康文山建设,支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财政补助标准,做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便利化水平。三是坚决支持平安文山建设。支持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和“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等工程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着力推进平安文山建设。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支持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构建全方位的公共安全防范体系。

5.全面深化财税改革,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理顺州、县(市)政府财政关系。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科学合理明确州与县(市)财力分配格局和事权与支出责任,州级适当集中财力,逐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保障激励并重、更加注重激励的州与县(市)财政关系。二是构建现代预算编审体系。在依法规范预算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资金“能进能出”的决策机制,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编制方式,科学配置财政资源,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将符合规定的各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构建强化控制、注重绩效的预算编审体系,以中期财政规划为引领,强化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各部门年度预算不得突破对应年度的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升财政政策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三是全面推进税制改革。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轻个人税负。做好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调整衔接工作。按国家、省统一部署做好水资源税改革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严格按照《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着力打造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专业平台。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扎实推进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工作。切实降低企业杠杆率,加强资产负债规模和负债率双重管控,采取资产变现、股权变现、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确保企业负债率整体降到70%以内。探索国资监管的新形式、新机制、新方法,切实解决好监管错位、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五是加快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深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的协调,强化会计基础管理评价工作和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部门、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6.持续加强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各级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和审计意见,切实改进和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严格按照人大批准、财政批复的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调整和增加事项。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建立健全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财政监督机制,继续开展财政收支真实性、地方政府债务、扶贫资金管理自查自纠“三大检查”,以及教育、社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等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坚持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严禁拉用“三保”资金偿还债务或用于其他项目支出,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拨付财政资金,严格防范库款保障水平过低或库款规模大幅反弹,保持库款规模合理适度,确保库款运行安全。进一步规范国库资金拨付,加强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资金管理,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加大财政借垫款清理力度,对于符合规定应当在预算中安排的款项,及时安排预算并转列支出;对于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借垫款要限期收回。对于违背预算基本顺序向上级财政甩硬缺口的县(市),州级将实施不救助原则,对相关县(市)按规定启动财政重整程序。加强财政资金拨款印鉴管理,建立健全相互制衡机制,防范财政资金安全风险。四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依规举债意识,除按照相关程序通过转贷政府债券或外债举借外,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变相举债,确保政府债务总量控制在批准限额内。积极探索通过资产置换、资产证券化、盘活政府性投资等方式消化存量债券,引导和鼓励各县(市)进行债务重组、置换,确保全州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按照财政部鼓励发行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革思路,加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管理,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依法依规保障重点领域合理融资需求。加强专项债券全过程财务核算管理,规范专项债券的发行、资金使用和偿还。加快新增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控制结转结余,新增债券资金原则上当年使用完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覆盖各级政府和所有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形成政府预算、部门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等构成的全方位绩效管理格局。将绩效理念和方式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过程绩效管理系统,不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7.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撑作用。一是做好金融协调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政银企合作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全力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长期稳定的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引导金融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加快融入“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文砚平”半小时经济圈、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开发建设进程,做大做实项目储备库。做好浦发基金后续管理,督促各县市按计划偿还贷款。二是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开展债券融资和保险机构融资、私募股权基金融资,加大企业上市、“新三板”挂牌融资力度。引导保险公司以股权、债权等方式,支持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支持小贷公司等新型民营金融机构发展。三是加大金融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州内外金融机构到我州设立分支机构或新组建金融机构,促进金融业充分竞争。积极引进保险、证券、期货、信托、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入驻我州发展。优化现有金融服务网点布局,鼓励和支持州内各类金融机构到各县市、产业园区、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提高县市级网点覆盖率。四是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小贷公司、交易场所、互联网金融机构的风险排查,梳理和掌握全州非法集资、高利贷等各类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密切监控并妥善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大金融违法行为处置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加快对已刑事立案的机构侦办审查工作,确保案件尽快得到合理判决,尽最大力量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逐步减少存量风险。认真落实《文山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举报非法集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群防群治。五是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深化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依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扶贫小额贷款、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等,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精准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涉农龙头企业,切实提高金融业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

8.从严管党治党,不断转变机关作风。一是做到对党绝对忠诚。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政治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路线、政治主张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加强党委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党委建设的功能定位,调整和完善党委的工作职责、考核指标、评价标准、评优条件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委的理论学习、组织生活、谈心交心、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监督等制度,促进党委政治功能的更好发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好“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三是从严管党治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特别是“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教育,加强处级、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提高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贯彻“四个服从”基本原则,全面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完善考核激励机制。研究制定规范基层组织活动开展、从严管理党员、考核评价激励党员实施办法,发挥基层堡垒对提升带动机关建设的先锋作用。四是转变机关作风。继续推行“三派单”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派单制、落实党的建设派单制、落实财政业务工作责任派单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意见,以及《文山州财政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从严从实推进挂钩帮扶工作,全力做好基础设施项目扶持、危房改造扶持、产业扶持、党建扶贫“双推进”等工作。

同时,继续做好财务会计、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办文办会、综治维稳、议案提案办理、机关后勤以及老干、工会等方面的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 52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10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8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4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25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9.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59.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59.6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59.68万元(本级财力2259.6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1.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259.6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25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9.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4.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财政事务而发生的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134.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97.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259.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 工资福利支出201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2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1.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如发生支出将及时报采购科备案。

  •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减少3万元,下降9.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8.7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万元,下降13.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相关文件要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9.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7%;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1.14%。与上年对比减少1454.89万元,下降39.17%。减少的主要原因:从2019年起,未将州级抚恤资金纳入单位部门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20.83万元,包括:办公费9.4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0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1万元、邮电费0.1万元、物业管理费24.48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8.7万元、劳务费5.4万元、工会经费16.32万元、福利费26.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比2018年减少7.92万元,下降3.4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用品开支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我部门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时缴纳的证照费、保险费,以及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我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9.2万元,主要用于我部门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我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8.7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州委、州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州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州市、到我州学习交流工作经验;各县市级财政系统人员来州财政局汇报工作及报送材料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我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已在本文第七条“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中阐述,此处不再说明。

    文山州财政局

                                       2019年3月11日

    1.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31800111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