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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司法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2024-02-20 11:40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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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司法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文山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州司法局是文山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中共文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文山州司法局。文山州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承担着“一个统筹(统筹依法治州工作),四大职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全面依法治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州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办公室(文山州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科(政策研究室)、立法科、戒毒工作管理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审批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干部人事警务科(警务督察支队)、组织培训科我部门无所属单位

)重点工作概述

1.始终坚持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执行到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把握“两个维护”的根本性原则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紧密融入司法行政工作,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始终坚持正确政治导向抓实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扛实党建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谋划,持续推进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大力弘扬新时代“西畴精神”,聚焦“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一体推进机关党建和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党建质量水平。

3.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抓严正风肃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州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锲而不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持续加强司法行政财务管理工作,扎实推进预算绩效工作,按照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由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各项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对部门预算绩效进行评估、监督、评价,解决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执行防止干预“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深化推进“清廉文山”建设“十大行动”,推进清廉单位、清廉机关、清廉部门建设。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坚持党风党纪一起抓、正风肃纪一体抓。

4.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首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开展全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持续增强全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5.切实发挥法治建设议事机构作用。继续以“战役”形式推进依法治州工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进行检视,找出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开展重大社会事件法治剖析及治理专项行动,运用好与纪委监委制定的《关于贯彻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意见的通知》,在案件线索移送方面继续开展协作配合,切实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围绕全州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关切的重点问题,优化调整法治建设年度考评指标,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法治建设质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评估,有效运用法治督察、述法、考核方式倒逼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切实做好中央法治督察“后半篇文章”,针对19个共性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质效。

6.深入推动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对标对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安排部署,落实落细云南省任务清单3项重点工作、17项主要任务以及91条具体措施。制定完善州(县)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建立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依托司法所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推动县乡两级逐级梳理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7.全面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制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修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扩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切实提高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广泛性、有效性、针对性。做好法规规章清理和规章备案审查工作,强化规章备案登记管理,规范备案审查程序,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8.不断推进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三个一体建设”中贯通上下、示范带动作用,全力推进8县(市)开展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动麻栗坡县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完成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中心单项示范创建项目的申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

9.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积极推进州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通过执法培训、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方式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质效,不断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推动行政执法主体公示公告审查、执法证件换发、执法监督信息共享等工作,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根据《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清单》和《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指导目录》,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走深走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扎实梳理《文山州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统筹开展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10.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将“办结一案、规范一片”作为着力点,聚焦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个案监督作用,继续加强与法院州检察院协作配合,运用好《关于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推动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向案前、案后延伸,定期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评查,持续解决好我州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行政机关败诉率偏高等问题。

11.坚决确保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始终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大局中谋划,全面贯彻平安文山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化反恐怖反邪教斗争,统筹做好涉黑涉恶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增强刑满释放人员不参黑、不涉恶、不犯罪的思想意识。扎实推进重大风险隐患防控工作,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预测预警能力,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资产管理安全、队伍安全等各项措施,全面提升处置应对风险隐患和突发案(事)件能力水平,推动全系统重大风险隐患“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

12.扎实推进重点人群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文山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聚焦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两类重点人员”的管理和帮扶,完善管理服务制度,努力实现重点人群专项工作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联动机制,推动实现与法院、公安、民政、人社等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联管、联控、联帮、确保“两类重点人员”更好的融入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3.加强戒毒场所管理。构建完善戒治安全、防疫安全、生产安全、队伍安全、公共安全“五大安全格局”,大力推动执法管理、教育矫治、医疗生活卫生、戒毒经济发展、综合保障“五项重点工作”,推进戒毒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实现“六无”目标。

14.全力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文山实践,充分运用好“文山州基层网格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要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处置得好为目标,整合司法行政机关12348热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等资源,横向上加深“三调对接”,纵向上进一步畅通矛盾纠纷的受理、交办、化解渠道,把功夫做在前头、用在平时,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突出房地产、劳动社保、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化落实。探索建立企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商事调解对接机制,在纠纷突出行业建立专业仲裁平台,畅通市场主体维权、投诉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5.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对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的工作要求,紧盯命案高发多发、外出务工人员多、矛盾纠纷突出的农村地区和乡镇中小学校、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以实现刑事发案率、信访总量、命案数同比下降,扭转恶性命案高发多发态势的“三下降一扭转”为目标,建立专群结合的普法队伍,健全专项普法工作机制,启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建好用好法治宣传资源库,着力提升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持久性。把握“以案释法”“通俗易懂”两个要点,推行“千场演出进万村、千个单位包万村、千个案例进万村、千名干警抓万村、千名干警挂万班”普法,实现村组、学校普法全覆盖,集中解决各种社会问题背后的法治短板。

16.扎实推动“八五”普法提质增效。组织全州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全面推行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建立年度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创新“法律六进+N”普法载体,常态化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周、“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突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增强全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等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

17.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组织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支持建设“乡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省级示范项目”10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文化场所示范点”50个。建好用好“文山州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制定普法产品定期报送机制。

18.推动普法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开展。将普法工作贯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命案防控攻坚、学生安全突出问题整治、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等工作中,采用“服务+普法”、“调解+普法”工作模式,实现法律服务、矛盾调解普法率100%,推动普法与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疏导稳控一体化推进。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治宣传职能,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法律明白人”。

19.发挥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组织开展“十四五”文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以“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为枢纽,深度融合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资源,健全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一站式全覆盖服务模式。持续深化各类法律服务项目,主动服务和融入乡村振兴、强边固防战略,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强边固防法治同行”、村()法律顾问“六个一”等专项活动,提高乡村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质量,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强化律师参与刑事审判辩护全覆盖及法律帮助工作,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模式,加强军人军属、农民工、老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20.推动律师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州律所持续开展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和“专、精、特、新”建设,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我州律师事务所转型升级,鼓励、引导我州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有针对性的扩充我州涉外律师人才库,加强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型法律专门人才培养,为口岸经济提供更多的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

21.创新开展公证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全省公证执业区域一体化改革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全州公证需求供给不平衡问题。创新发展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等公证业务,开展公益服务。加强公证执业保障,深化公证员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常态化监管,推动完善公证机构自我监督机制。

22.着力提升司法鉴定监管水平。推动全州司法鉴定机构实现执业场所、实验室建设、制度建设、执业活动、内部管理“五规范”,加快我州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强化司法鉴定公益属性,优化司法鉴定执业监管,落实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工作。

23.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完成第二届州级人民监督员日常管理、年度考评及增补、清退工作。

24.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树立强基导向,着力推动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利用多种渠道增强司法所人员力量,健全组织机构,优化职能定位,规范业务工作,提高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群众的水平,打通全面依法治州“最后一公里”。

25.坚持队伍“四化”目标抓强队伍建设。大力开展政治轮训,坚持用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贯彻中央的部署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以政治素质为根本,树牢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彻在干部考核考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始终,大力选拔任用政治过硬对党忠诚、业务精通本领高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干部。以从优待警为抓手激发队伍活力,落实关心关爱干警各项政策措施,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弘扬英模精神,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展现司法行政队伍的时代正气和时代风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2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4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4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7.5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8万元。

与上年1668.33万元对比减少125.98万元,下降7.55%主要原因是自有资金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7.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7.5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473.33万元对比增加64.22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支出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部门预算总支出1542.3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55万元,与上年1442.73万元对比增加89.82万元,增长6.23%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支出有所增加项目支出9.8万元(含州本级资金安排的5万元和自有资金4.8万元),与上年30.6万元对比减少20.8万元,下降67.97%主要原因是州本级补助的项目资金安排有所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962.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公用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68.2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治州、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相关的办公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维护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法治宣传相关的宣传制作、资料打印、展板制作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3.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的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56.0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2.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5.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2.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一)人员经费支出1367.27万元

基本工资253.64万元:行政基本工资230.62万元,事业基本工资2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60.73万元:行政津贴353.84万元,事业津贴1.78万元,加班工资5.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94.8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9.03万元,行政基础绩效奖104.34万元,事业绩效考核奖励年终发放部分7.8万元,行政绩效考核奖励年终发放部分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35.88万元:基础绩效工资23.95万元,奖励性绩效工资10.01万元,年度12月一个月基本工资额度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34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6.0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2万元:工伤保险2.04万元,大病保险3.37万元,失业保险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9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145.49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128.49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0.28万元

办公费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20.67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6.8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3.4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委托业务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工会经费1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司法局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39.6万元,较上年14.6万元增加25万元增长171.2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州司法局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较上年3万元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共计接待22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州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6万元,较上年11.6万元,增加25万元,增长215.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万元,较上年11.6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增长原因是:在2024年有一辆公务用车达到报废年限,计划报废该辆公务车后,将购置一辆新车,因此导致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5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围绕主要年度目标,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一是保障人员经费及机构正常运转;二是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到位;三是保障基层司法业务顺利开展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合计。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0.12万元,与上年142.98万元对比增加17.14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分析1.相比2023年,本部门2024年职工人数增加1人,导致公用经费增加;2.相比2023年使用公用经费安排驻村队员生活补助资金减少,因此用于机关运行的经费就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文山州司法局资产总额1682.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7.78万元,固定资产1343.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31.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6429.1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46.77万元,下降73.83%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31500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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