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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2022-09-20 11:38  来源: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31501000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着“一个统筹(统筹依法治州工作),四大职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坚持依法治州、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研究全面依法治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州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制定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广覆盖的学习培训,不断掀起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的热潮,突出学懂弄通做实,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始终坚持把对标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落到实处。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围绕“六大战役”和十项重点工作等重大工作,全力提升司法行政服务能力水平。

3.始终坚持把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执行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法治之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不断彰显司法行政机关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和社会属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始终坚持把夯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把讲政治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性、方向性要求,坚持政治统领、党建引领,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5.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6.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真正做到立法、执法、司法、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

7.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做实做细。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和大局意识,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重点,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七个专项行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科学规范、精准施策,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严防死守,坚决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确保全系统疫情防控和戒毒所安全形势绝对平稳可控。

7.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性,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掀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州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9.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质效。组织起草《法治文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文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文山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细化工作目标任务举措,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10.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进行检视,开展法治调研,进行专项法治督察,不断提高法治文山建设水平。

11.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民生福祉、安全稳定、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加强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公共卫生、野生动物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

12.持续抓好法规规章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规定,坚持“慎立多修”原则,做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改废释工作。

13.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相关工作。

14.稳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和行政复议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效率,提升云南行政复议公信力。

15.坚决确保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始终把防范整治安全风险置于首位,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围绕戒毒场所、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律师重点人管理和队伍安全等重点领域,全面贯彻平安文山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16.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发展。建立完善与社区矫正法相衔接的配套制度,制定出台我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

17.创新发展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加大戒毒人员收治力度,确保应收尽收、依法收治。

18.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总结夯实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工作成效。

19.打造高品质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一条主干、四张网”的建设模式推进“三大平台”业务数据融合一体化。

20.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和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党对律师工作领导,实现全州律师在政治建设上有新提升,积极推动党建与所建融合发展。

21.持续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在全州范围内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和缩短办证时限三项重点工作。

22.加强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健全完善科学管理、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统一管理机制,促进司法鉴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

23.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重点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24.夯实选拔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基础工作。做好2021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和2020年度资格申领审核工作。

25.开启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新时代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环节。结合文山州情特点,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八五”普法工作联系点。

26.持续深化重点人群普法工作。以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为重点,实施国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进一步发挥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贯彻落实全省、全州强边固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对边民、少数民族的普法宣传,巩固深化“法治宣传边关行”和“法治宣传固边防”,加大对涉边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边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意识和行为,促进依法治边。

27.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宣传和传承。

28.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坚持普治并举,进一步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工作。

29.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完善监督程序。

30.抓紧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的阶段性特征和发展趋势,结合文山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

31.推动司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文山州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统筹推进州委涉司法行政改革任务,精准研判推进改革中面临的主要风险点,稳定有序推进改革。

32.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建设。全面加强县级司法行政工作建设,落实县级司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

33.努力锻造新时代司法行政铁军。坚持政治统领、理论武装、业务提升、实战训练相结合,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警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34.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认真严肃、深入开展全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着力解决全州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全面提升全州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

35.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和工作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各项要求紧密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36.强化新闻宣传和舆论管控工作。做新做活做实司法行政正面宣传,加大表彰奖励力度,选树全州司法行政各业务领域的先进典型,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37.指导二级部门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完成强戒人员的收戒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生活卫生、习艺职业技能培训、诊断评估、所外就医和探视探访、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的涉毒人员进行戒治管等教育戒治工作。

38.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聚焦疫情防控,提供坚强有力后勤保障2021年已实“六无目标”,顺利完成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任务,实现疫情防控“零输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内设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办公室、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立法科、戒毒工作管理指导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干部人事警务科、组织培训科。

2.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心理矫治中心)、生活卫生管理科、习艺劳动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后勤装备保障科、人事警务科、组织干部科、警戒护卫大队、强制隔离戒毒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人员编制信息为涉密信息,此处编制人数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本级部门编制数)其中:行政编制4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4,926,943.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09,721.36元,占总收入的97.0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17,222.03元,占总收入的2.94%。与上年对比:2020年收入14,535,141.87元,2021年增加40,391,801.52元,增长277.89%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4,515,141.87元,2021年增加38,794,579.49元,增长267.2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增加二级预算单位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并将戒毒所设施建设32,484,298.33万进行单独核算,导致2021年收入和支出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9,306,634.8元。其中:基本支出18,374,552.54元,占总支出的30.98%;项目支出40,932,082.26元,占总支出的69.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合计51,855,038.29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9,108.99元,项目支出38,945,929.30元,2021年基本支出增加5,465,443.55元,增长42.34%,项目支出增加1,986,152.96元,增长5.1%,合计支出增加7,451,596.51元,增长14.3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二级预算单位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2020年戒毒所无实际发生数,因此在2021年相应的增加了该二级部门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74,552.54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基本支出12,909,108.99元,2021年增加5,465,443.55元,增长42.34%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二级预算单位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2020年戒毒所无实际发生数,因此在2021年相应的增加了该二级部门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95,560.69元,占基本支出的85.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78,991.85元,占基本支出的14.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32,082.26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项目支出38,945,929.30元,2021年增加1,986,152.96元,增长5.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二级预算单位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2020年戒毒所无实际发生数,因此在2021年相应的增加了该二级部门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司法行政运行支出245000元,基层司法业务项目支出100,000.00元,普法宣传项目支出281,198.54元,律师管理项目支出102,699.97元,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支出410,739.65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支出103,091.00元,法制建设项目支出271,933.00元,信息化建设支出925,270元,其他司法支出项目支出581,832.70元,强制隔离戒毒项目建设支出37,826,017.40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目支出64,300.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251,243.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1%。与上年对比:2020年支出51,834,688.29元,2021年增加7,416,554.92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二级预算单位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2020年戒毒所无实际发生数,因此在2021年相应的增加了该二级部门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6,134,484.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026,409.3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002,941.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9,844.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624元,资本性支出245,000。基层司法业务项目支出100,000.00元,普法宣传项目支出281,198.54元,律师管理项目支出188,999.97元,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支出410,739.65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项目支出103,091.00元,法制建设项目支出271,933.00元,信息化建设支出925,270元,其他司法支出项目支出583,598.50元,强制隔离戒毒项目支出42,178,944.59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目支出64,3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9,79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退休福利支出45,600元,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9,781.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450元,发放死亡抚恤金191,964.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7,09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0,000元,行政人员医保费支出626,864元,事业人员医保费支出36,85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77,1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231.0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59,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918元,支出决算为122,732.07元,完成预算的8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480.07元,完成预算的96.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52元,完成预算的29.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部门“三公经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310.62元,增长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1,660.62元,增长1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50元,下降34.2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第一,单位车辆年限均在6年以上,维修费、油耗增加;第二,开展八五普法、社区矫正、公证等工作量有所增加,公务用车次数和费用也在相应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480.07元,占91.65%;公务接待费支出10,252元,占8.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2,480.0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2,480.0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开展八五普法、社区矫正、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管理、公证、法律援助、戒毒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25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25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和督察以及与下级部门协调对接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3,600.26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6,727.75元,2021增加976,872.51元,增长63.1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新增二级预算单位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应的增加了该二级部门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5,114.6元,水费24,225.8元,电费87,870.69元,物业管理费179,600元,差旅费78,513元,维护费102,005.4元,租赁费83,928元,会议费12,669元,培训费139,148.4元,公务接待费10,252元,专用材料费1,765.8元,劳务费106,595.57元,委托业务费45,715元,工会费164,136元,福利费208,200元,其他交通费用692,19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048.3元,资本性支出157,622.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资产总额8894.85元,其中,流动资产218.64元,固定资产1507.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037.05元,无形资产131.4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86.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0.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

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19,689.0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2,9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06,719.07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2,97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9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司法局,实有车辆编制5辆,实有在编车辆5辆,实有车辆6辆,其中,含有2021年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正常采购程序购买特种车辆(不暂编)——救护车1辆,年末实有特种车1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3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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