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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9-18 11:04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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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州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州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全面依法治州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
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制订州政府中长期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
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州政府规章报送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州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负责立法协调。
    4.
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州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翻译、审定州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负责审核各部门编辑的法规文件汇集。
    5.
负责承办国家、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和州人大常委会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及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6.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县(市)、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7.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8.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9.
管理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10.
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
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2.
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
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涉外事务有关工作。
    14.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
    15.
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文山州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为统领,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以抓基层基础工作为着力点,全面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强统筹、夯基础、创特色、抓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全面进步,为平安文山、法治文山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1.抓党建,全面强化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疫情防控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全系统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认真组织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站位,自觉把司法行政工作放在全州发展大局中来思考和谋划。

2.抓统筹,全面强化依法治州办公室职能作用发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创新发展。研究制定我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全州行政程序、行为、时限得到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不断扩大行政复议知晓度和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办理州政府行政复议申请申诉案件60件,有力维护了文山依法行政良好形象。

3.抓提升,全面强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是加快构建以县级社区矫正中心为主体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推进州(市)、县(市、区)、乡四级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扣深挖根治和长效常治年度目标任务,合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化。

4.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围绕“七五”普法主要任务,充分利用各类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移动媒体等大众和新兴媒体开展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宪法等重要节点宣传、三下乡法治下乡、法治宣传边关行、法治宣传固边防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七五”普法规划验收工作,积极谋划“八五”规划。推动全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5.抓队伍 紧紧围绕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以提高司法行政能力为核心,着眼于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公正廉洁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6.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更好的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执行好律师执业维权惩戒政策,督促全州各级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转变管理观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文山州司法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司法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注:文山州司法局部门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司法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453.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1.51万元,占总收入的99.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万元,占总收入的0.14%2020年州司法局决算收入1453.51万元,较20197060.84万元减少5607.33万元,下降79.44%,变动原因为:一是减少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资金;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统一压缩部门“三公”经费和项目经费,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法制建设工作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都不同程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司法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518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91万元,占总支出的24.89%;项目支出3894.59万元,占总支出的75.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20年州司法局决算支出5185.50万元,较20192412.06万元增加2773.44万元,增长114.98%,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支出3699.2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司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0.91万元。较20191328.81万元减少37.9万元,下降2.85%,主要为2020年退休两人,导致相关人员工资性支出减少、公积金、社保款缴费减少所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6.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司法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94.59万元。较20191083.26万元增加2811.33万元,增长259.53%,主要是增加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基本建设支出3699.2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深化依法治州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充分发挥一个统筹作用。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州为统领,内聚外合,综合发力,切实肩负起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完成文山州2019年法治成效建设考核任务;制定下发了年度全面依法治州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筹备召开了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突出地方特色开展立法工作,科学编制《文山州人民政府立法工作办法》和《文山州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完成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的修订工作。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省对文山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依法防控疫情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实地督导工作。组成4个督察组围绕州委、州人民政府印发的《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开展实地督察。

强化行政执法工作规范。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对15个州级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了审核和公告。二是组织全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的自检自查及整改落实工作。三是配合州委编办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砚山县平远镇行政管理体制体制改革方案》、《文山州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分解》。四是起草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报州人民政府审定。

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通过加强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能力和办案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推广应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行政复议渠道不断畅通,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2件,其中,受理60件,不予受理2件;办结32件,正在办理28件。行政应诉案件21件,已开庭16件,未开庭5件。案件主要涉及山林土地权属、房屋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工伤认定等领域。

坚持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制定下发了《中共文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把疫情防控作为2020年最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主动履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运用法治手段服务“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成效,为全州经济发展总体复苏向好提供了法律支撑和法治保障。

2.协调整合资源优势,推进刑事执行效果

加强社区矫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时成立州县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并召开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加大重要节日、重要时间节点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安全力度,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教育帮扶力度,确保了元旦、春节及省、州“两会”期间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指导全州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卡点劝返、人员排查、物资捐赠等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全州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3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2433人,有在册社区对象2801人。

认真开展安置帮教。使用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无缝对接要求,实现安置帮教对象零脱管、零漏管。核查202011日起全国监狱刑满释放人员文山户籍和在文山州居住的刑满释放人员活动轨迹,并进行安置帮教;疫情防控期间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到必接必送。2020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768人、衔接率100%;安置帮教2768人、安置帮教率100%

加快州强戒所建设。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实质性建设各阶段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1123日,累计完成投资32974435.87元,预计2020年底主体工程竣工。

3.践行为民服务理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推进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对已建成的县(市)、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成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群众的法律综合平台。切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提升服务整体效能,通过“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串联起公证信息管理平台、云南智慧法援平台、司法鉴定信息管理平台、人民调解管理平台等其他业务系统,确保咨询事项、业务办理、投诉建议的受理、指派、承办、归档、满意度评价等全过程实现“一网通办”。目前,全州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584场次、提供法律咨询24970人次。

推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一是积极引导律师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充实壮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组织律师服务团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二是落实律师职业权利保障机制,协调州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调取相关人员信息资料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文山州看守所依法保障律师会见工作规范》。三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定了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实施方案,将全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组织关系及党员组织关系全部划转至州律师行业党委统一管理,形成了州律师行业党委对全州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垂直管理的组织工作局面。截至目前,全州律师事务所共 35 家,有执业律师413人,有律师实习人员60人;有律师事务所党支部20个、有律师党员124名。全州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0291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133件、法律援助案件3100件,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法律顾问818家,业务收入4447万元。

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开展全州司法鉴定领域、公证行业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以整改规范为抓手,典型案例为警示,抓实专项整治。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工作。抓好未成年人司法项目的实施,出台《维护未成年人受保护权、关爱权和发展权六条工作措施》,在全州民政部门设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抓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全州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州司法局荣获全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突出贡献单位”称号。2020年,全州共办理司法鉴定服务4250件,公证服务1658件,办理法律援助服务3267件。

推进脱贫攻坚全面开展。一是持续深入落实“单位挂点、科室包片、干部帮户”和“转作风、走基层、访农户”的工作机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入户走访工作,详细了解大兴寨村民委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梳理出问题清单,逐项研究完善帮扶措施,明确帮扶进度,落实工作责任,2020年上半年大兴寨村所有帮扶对象全部达到脱贫标准。二是深化律师参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万人进千村帮万户”专项行动,为精准扶贫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全州339名专职律师和56名律师实习人员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战役,覆盖建档立卡贫困户数达830余户,解答咨询3230人次,代写文书497件,审查合同89件,办理各类案件912件,提供法律援助406件,开展法治宣传447次,举办培训讲座96次,以案释法68件次,群众参与受教育达13470人次。预防纠纷206次,排查纠纷317次,调解案件7件,调解成功230件,履行协议1040件。

4.防范化解矛盾风险,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防治疫情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案》主题宣传月活动、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和宪法宣传周活动,以“法律六进+N”方式,通过举办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印制分发宣传资料、制作法制宣传栏,利用网站、新闻媒体平台和LED 电子显示屏宣传、全州农村流动电影放映资源播放法治宣传片等,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活动18687次,悬挂张贴标语20243条、发放宣传材料146.32万份、广播宣传18200次、展板专栏宣传5831块、电子屏宣传12651条、新媒体发布11614条,举办巡回宣讲、讲座226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完成全州“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和省“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三是继续推动和改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栏目,组织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法律服务机构走进广播电台直播间,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州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制定印发了《文山州建立单位挂钩帮扶行政村(社区)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总结提升推广“枫桥经验”,把日常排查化解活动与重大节日、社会敏感时期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民转刑”命案专项行动,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一线,有针对性的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化解,围绕矛盾纠纷热点、难点地区及纠纷类别,着力化解一批有影响力、长年积压、辐射面广、侵犯群众根本利益的典型案件。组织全州人民调解组织推行调解“五步工作法”,不断完善“四级”人民调解程序。截至目前,全州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56次,排查矛盾纠纷20654件,调解20654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20386件,成功率98.7%,协议涉及金额18060.59万元,其中疑难复杂案件390件,排查发现纠纷2163件,预防纠纷641件,调解协议已履行20283件,履行率99.49%,申请司法确认194件。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强化涉黑涉恶线索分级核查责任制落实,按规定高效完成线索接受、移送、反馈等工作,全力实现“问题线索清零”目标。二是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涉黑涉恶”大排查,严格落实开辟“第二战场”,每月开展新入矫正对象排查报备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重新犯罪风险高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重点排查,自觉接受刑事执行监督,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合法、规范。三是妥善做好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指导工作,加强对法律援助办案律师的指导监督,提高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质量。州司法局荣获“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2020年,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共收到举报、工作发现问题线索2条,上报转办线索2条,核查问题线索2条,核查率100%;共收到律师所涉黑涉恶案件报备100件,指派工作人员进行听审100人次;共受理涉黑涉恶法律援助案件177件;共排查社区矫正对象1021人、刑满释放人员3883人,开展集中教育5144人次,个别谈话7103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8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6%。较20192409.92万元增加了2773.55万元,增长115.09%。主要原因为增加文山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1.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州宣传片拍摄支出2万元;2.律师工作管理工作经费支出8.40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493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19%。主要用于州司法局机关机构运行和履行政府职能的相关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交纳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7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交纳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6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公共安全(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其余支出均为0.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司法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4万元,完成预算的75.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预算的84.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44.57%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压缩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34.86万元减少23.22万元,下降66.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86万元,下降69.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18.7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12条意见,压缩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万元,占86.60%;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占13.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0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司法行政系统内外、上下级间的工作联络、交流学习、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往来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67万元,较2019142.31万元增加12.36万元,增长8.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从原法制办转隶8人到州司法局,2019年无人员经费预算,导致2020年人员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文山州司法局资产总额608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30.55万元,固定资产221.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48.38万元,无形资产82.74万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1.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4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社区矫正机关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事执法活动。

监督索引号532600001315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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