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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民政部门(本级)2023年预算公开

2023-01-29 16:04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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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民政部门2023年预算公开(本级)

第一部分文山州民政部门(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文山州民政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文山州民政部门(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市)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许可。负责州级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承担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

4.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县(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7.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因战伤残人员管理工作。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4.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州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州民政局机关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党办人事教育科、规划财务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组织管理科、社会事务科、慈善养老和社会工作科、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实社会救助帮扶,兜住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是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积极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使用好“政府救助平台”,困难群众申请低保更加方便快捷。截目前,全州共有城乡低保15.84万户29.7万人,其中:城市低保1.55万户1.96万人,农村低保14.29万户27.74万人(比2021年底增加5276人,增幅1.94%),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0273户10642人;临时救助1.59万户5.72万人次。全州纳入“单人户”施保4.21万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3.36万人,三四级残疾人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3.1万人,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3615人。全州全州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流浪乞讨救助、补发A类提标、一次性生活补助、价格临时补贴)11.79亿元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切实兜牢“民生之底”。是全面落实残疾人“两补”政策,截至目前,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13682人,累计发放资金811.50万元,惠及13.02万人

2.聚焦各方力量,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网。一是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做好未成年人保护。运用好12345热线专家席,受理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政策法规咨询及业务转办。牵头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26个成员部门开展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宣传月活动,围绕未成年人四项权益、开展六方面保护,明确8类困境儿童的分类标准及保障措施。2022年以来,共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资金1461.30万元,2443名儿童得到有效救助。其中:集中供养孤儿40人,散居孤儿78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38人,艾滋病感染儿童80人。借助云南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上海浦东社工协会,国际儿童救助会、深圳壹基金等高校和公益社会组织力量,累计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开发“村(居)委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示范”项目12个。二是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构建。全州共建成儿童之家970个,共实名录入乡镇级儿童福利服务督导员197人,村(居)委会儿童主任(儿童之家管理员)988人。目前,正在策划“儿童之家”智慧管理平台建设,计划在全州范围内选择20所“儿童之家”作为重点提质对象,作为全州提升运行和管理的重要示范对象,提升受益人覆盖面。围绕村(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聚焦源头预防和治理,充分运用政策,全面整合资源,开发“村(居)委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示范”项目10个。三是做好街头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用好“全国救助寻亲网”“头条寻人”“宝贝回家”平台,持续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接送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2022年以来实施救助的215人中未成年人就达16人,成功帮助寻亲2人。

3.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效能。一是强化顶层谋划,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完成文山州“十四五”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并印发执行;2022年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共计3832.79万元,涉及项目39个。目前,项目建设工作正在稳步推进,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二是认真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发放高龄津贴3753.185万元,惠及64967名老人(其中:80-89周岁57370人,90-99周岁7401人,100周岁以上196人)。三是扎实开展高龄津贴发放“一卡通”清理整治工作。重点对2018-2021年期间高龄津贴发放政策落实情况、发放标准、发放金额、发放方式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州“人卡不一”高龄老人已整改完成376人。四是认真做好民政领域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工作。及时制定了《文山州民政领域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目标任务领导小组。截至目前,共张贴宣传海报、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告知书等3000余张,视频播放500余次、宣传宣讲800余次。五是积极做好省级社工站示范点项目建设工作。投入80万元建成4个省级社工站示范点,分别是文山市卧龙街道社工站、西畴县兴街镇社工站、广南县莲城镇社工站、砚山县者腊镇社工站。六是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扩大社工人才队伍。2022年共有640人成功报名,其中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2人、中级社会工作师170人、助理社会工作师468人。邀请资深专家通过“线上+线下”培训方式为考生提供免费考前培训,并免费提供考试资料,2022年通过助理社会工作师127人,社会工作师13人。截至目前,全州有社工255人,其中:助理社会工作师221人,社会工作师34人。

4.积极构建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方式。一是扎实抓好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文山市卧龙街道大以古社区以社区“大党委”为核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驻区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三社联动”引进第三方社会组织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延伸建设老年人“幸福食堂”。砚山县稼依镇大稼依社区以“四包”责任制+“111”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村联村共管、户联户监管,干部联群众群管”的管理格局。西畴县西洒镇北回社区创设“四会联动”,组建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党员先锋队、治安义务巡防队等群众组织,全方位、无死角参加治理公益活动。二是积极开展村级下属委员会建立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共996个村(社区)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等下属委员会建立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录入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妇女和儿童工作委员会均达100%。会同组织部门完成全州996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三是落实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根据民政部、省厅关于全国基层社会治理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常态、长效、动态更新完善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数据,切实做到数据准确度高、数据更新快。截目前,已完成868个村委会、128个社区,城乡社区工作者、村(居)委会赋码、村(居)、乡镇(街道)信息、服务设施、服务人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出证等14个模块200余个指标相关数据录入工作。

5.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着力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婚姻登记26109对,其中:结婚登记18799对,(涉外结婚登记257对),离婚登记3720对,补领结婚3285本,补领离婚登记证305本。成功劝阻早婚28对,现代婚育观念逐步形成。二是深化殡葬改革和服务创新。推动实施“规范殡葬改革、培育丧葬新风”行动计划。截至目前,全州累计火化遗体19101具,入墓安葬18642具,寄存骨灰459具,火化率达100%,入墓率97.5%。厚养薄葬节俭办丧成为良好社会风尚。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等部门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全州共整治殡仪馆违法违规收费4起,整治限制丧属自带丧葬用品1起,整治违法违规殡葬服务中介25家,整治医院太平间1个,完善公益性安葬设施审批手续3061个,专项整治工作正有力有序推进。三是将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审计、注销审计均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用专项资金为社会组织支付审计费用,仅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州民政局先后为文山州广东商会、文山州徽商商会等20家社会组织提供免费法人离任审计、注销审计等,减轻社会组织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四是提供便民服务,简化年检流程。除2021年度存在换届审计、法人离任审计的上传相关审计报告外,其他社会团体均不要求上传相关审计报告,减轻社会组织负担。五是发展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目前,全州累计在全国志愿服务系统注册1745支志愿服务队,注册志愿者106840人,先后为老人、妇女儿童、困难群众开展志愿服务时长达219.46万小时。六是全力发展福彩和慈善事业。投入40万元在文山实验小学北校区、里布嘎社区泰民家园小区打造两个福彩公益驿站,为环卫工人、交通警察、城管协管员、快递员等户外工作者以及普通市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目前主体改造工作已基本完工,正在开展后续工作。两次获得53个快乐8游戏销售新增名额,快乐8销售网点数量增加至276家,占全州网点数量的86.5%;一季度我州快乐8平均销量排名全省第二名。截至2022年10月销售福利彩票2724万元,其中:电脑票销售2480万元,即开票销售24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9万元,增幅6%。1-10月销售2.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3051万元,增幅13%。累计接收捐赠199笔,共计5135.930万元,其中资金355.879万元,物资折款1180.051万元。

6.发挥行政区划服务作用,积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一是组织开展撤乡设镇调查工作。及时摸清和掌握符合撤乡设镇条件的乡级基本情况,下发《文山州民政局关于统计上报撤乡设镇相关数据的通知》,对全州43个乡以及文砚同城区域内的乡再次开展摸底调查工作,筛选基本符合条件的乡。二是认真指导州内县(市)间界线联检工作。下发《文山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牵头的砚山县、丘北县明确了联检工作具体要求,在2022年9月26日-27日完成了联合检查实地踏勘工作。三是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制定下发《文山州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督导各县(市)对照《审核标准》,对行政区划、自然地理实体、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目前已经完成21270条数据并全部提交省级信息数据库。四是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第一时间在政务网站上发布《条例》全文,及时转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宣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指导各县(市)以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宣传活动,全州共发放宣传海报7000余份,宣传折页10000余份。

7.压实压紧四方责任,筑牢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线。全州民政服务机构突出“严、紧、细、实”抓牢疫情防控工作,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始终保持“零感染”。一是养老服务机构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养老机构纳入重点单位进行管理防护,采取网格化管控,实行“一院一策”“一院一制”式管理。全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入住老年人中符合接种条件的实现疫苗接种率100%。二是儿童福利机构实行“封闭式”保护。州儿童福利院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不接待走访、慰问和探视的外来人员,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在院儿童接种率100%。三是救助管理机构实行“差异化”防控。根据区域疫情情况延缓特殊困难受助人员接送往返服务,严格对受助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救助人员入站隔离观察措施。四是殡葬领域实行“全域性”防控。认真执行治丧从简要求,严控送葬人数、送葬车辆、办丧时间,殡仪服务场所严格实行体温测量、场所消毒和防护工作。疫情期间,州殡仪馆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灵堂,切实解决群众办丧困难。五是婚姻登记场所实行“预约试”登记。组织开展网上或电话预约登记,避免扎堆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密集情况。六是福彩销售站点实行“保护性”营销。成立工作专班,深入站点开展防疫知识宣传,督促各站点严格落实出入扫码登记、销售场所消毒、进店佩戴口罩等措施,全州319个福利彩票销售站点没有因为疫情防控不到位被暂停营业的情况。  

8.强化营商环境建设,以高水平招商引资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 境是第一竞争力”的理念,围绕“我有什么优势”“我要什么产业项目”“谁能帮我们解决这个发展问题”三个关键问题,立足行业领域,制定下发《文山州民政局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从养老医护产业招商和殡葬服务两条线,奔赴重庆和广东,招投社会福利项目和公益项目,截至目前,局领导率队赴省外招商4次,省内招商2次,正筹备老年养护院对外招租运营。

9.强化国家安全风险研判分析,抓紧抓实涉外工作。一是依法做好婚姻登记服务。2019年4月,我州开展涉越非法跨境婚姻摸排,共摸排出15430对,涉及越南、缅甸、美国、日本、加拿大、韩国、澳大利亚、泰国、新加坡等国籍,其中(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485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14945对,共同生活生育子女23059人,共同生活非共同生育子女2374人),截止到2022年9月,已到民政部门依法办理婚姻登记1643对。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三非”境外边民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文山州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境外边民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方案》。运用“手机信息采集小程序APP”进行“三非”人员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应采尽采、不漏一人”的原则,充分运用网格化管理、“三查五告知”和“一标三实”等手段,常态化开展境外边民信息采集登记,实现“以脸管人”的目的,做到“一人一档一码”,准确掌握辖区境外边民底数和动态情。今年以来,全州已录入境外边民系统18925条数据,其中外方配偶 16688人,携行子女2128人,务工7人,其他101人,羁押待遣1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800.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18.14万元,政府性基金15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情况:部门财务总收入与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58.16万元增加541.98万元,增长7.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去年5778.16万元增加439.98万元,增长7.6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比去年1480万元增加102万元,增长6.8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比去年0万元,减少0万元,降低0%。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销售收入情况进行分配,预计分配收入测算比上年度增加,上级总体返还地方收入增加,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比去年增加;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去年增加,主要是工资及民政保民生类人员费用增加,其中: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经费比去年增加28.7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比去年增加300万元、卫生健康和住房公积金比去年增加23.4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00.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00.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18.14万元(本级财力6218.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8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情况: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58.16万元增加541.98万元,增长7.4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去年5778.16万元增加439.98万元,增长7.6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比去年1480万元增加102万元,增长6.8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比去年0万元,减少0万元,降低0%。

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州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销售收入情况进行分配,预计分配收入测算比上年度增加,上级总体返还地方收入增加,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比去年增加;二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去年增加,主要是工资及民政保民生类人员费用增加,其中:行政运行人员工资经费比去年增加28.7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比去年增加300万元、卫生健康和住房公积金比去年增加23.4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00.1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0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9.3万元,与上年5575.36万元对比减少4776.06万元,下降85.66%,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将州本级预算安排的各类补助资金5401.74万元增加在项目支出中,其中:社会福利儿童资金补助247万元、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66.1万元、城乡底保金2912万元、 临时救助救助补助资金27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69万元、高龄津贴480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50.74万元;项目支出5418.84万元,与上年202.8万元对比增加5199.04万元,增长2563.62%,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将州本级预算安排的各类补助资金5401.74万元增加在项目支出中,其中:社会福利儿童资金补助247万元、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66.1万元、城乡底保金2912万元、 临时救助救助补助资金277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69万元、高龄津贴480万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50.7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82.1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7万元,主要用于区划地名及界线管理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50.74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村务监督员岗位补由、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经费开支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百岁老人岗位补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40.13万元,主要用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52万元,主要用核对中心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4.1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0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转退休缴纳职业年金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47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收养儿童及产生各项开支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866.1万元,主要用于主残疾人员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91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补助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补助及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69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6.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财政拨款人员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5.32万元,主要用于经费全额供给单位在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基本工资13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12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12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4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2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4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费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1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会经费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2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13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主要用于: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州民政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万元,较上年11减少5.2万元,降低47.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州民政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州民政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万元,较上年4万元减少3.2万元,减少8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7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单位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厉行节约,从2022年决算中有反映情况,增减情况差异不大,达到节约的效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州民政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7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28.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7万元减少2万元,减少28.57%。

增减变化原因。财政预算支付标准减少。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文山州民政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做到了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项目涉及文山各县(市)民政局,共涉及一般共预算资金项目及政府性基金18个项目,共6371.84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资金509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1275万元,主要支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120.24万元、社区干部岗位补贴80.4万元、社区工作人员培训经费20.1万元、原大队一级离职半停产干部生活补助经费30万元、高龄津贴48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9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66.1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912万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364万元、 临时救助资金122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50万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补助经费100万元、城乡社区日间照料(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400万元、养老机构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补助资金455万元、农村敬老院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省级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60年代精减退职补助经费5万元、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10万元、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专项经费2万元、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州本级)资金150万元、文山州村(居)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经费96万元、文山州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61万元、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专项经费20万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本级项目支出共629万元,主要支出在60年代精减退职补助经费5万元,主要用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补助、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估购买第三方服务经费10万元,主要开展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评估购买第三方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费用、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专项经费2万元,主要开展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费用、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州本级)资金150万元,主要是州社会福利院老年人及儿童经费费用、文山州村(居)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经费96万元,主要开展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及未保中心建设、文山州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61万元,属基建项目,正在建设中、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是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费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是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费用。

为确保全州民政工作安全运行,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巩固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增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推动社会组织、社工服务健康有序开展,严格按照预算数量、质量和工作开展的进度拨付项目款,坚持厉行节约,做到了预算清晰和精细。2023年财政批复18个项目共6371.84万元,共完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补助5308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982人、社区工作人员干部岗位补助469人、社区工作人员补助451人、高龄老人生活补助8000人,救助孤儿等特困儿童2100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补助68439人、城乡低保资金项目补助两项115380人一个月底保、临时救助1600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坚持厉行节约,做到了预算清晰和精细,年度预算的批准至下达额度后,严格按资金的使用进行开展相关补助及发放工作,年末支出率100%。

(二)概述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为确保全州民政工作安全运行,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核心职责,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巩固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水平,增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推动社会组织、社工服务健康有序开展,严格按照预算数量、质量和工作开展的进度拨付项目款,坚持厉行节约,做到了预算清晰和精细。2023年财政批复18个项目共6371.84万元,共完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补助5308人、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982人、社区工作人员干部岗位补助469人、社区工作人员补助451人、高龄老人生活补助8000人,救助孤儿等特困儿童2100人、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补助68439人、城乡低保资金项目补助两项115380人一个月底保、临时救助1600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坚持厉行节约,做到了预算清晰和精细,年度预算的批准至下达额度后,严格按资金的使用进行开展相关补助及发放工作,年末支出率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民政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6.08万元,与上年70.02对比增加6.06万元,增长8.65%。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预算人员增加及财政提标,所以机关运行经费比2022年大。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文山州民政局(本级)资产总额3950.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6万元,固定资产2778.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50万元,无形资产852.28万元,其他资产164.21万元。与上年3745.0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5.81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形资产土地录入系统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4.77万元,主要是每年进行折旧处理。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情况说明

文山州民政局2023年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无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无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所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为空表,已在表中作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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