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 > 州民政局 > 正文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26 16:29  来源:文山州财政局  【字体:     打印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31400101000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州殡仪馆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负责为我市(文山市、砚山县)火化区内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冷藏寄存、遗体整容、穿洗理遗体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殡仪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选择性服务;负责殡仪馆发展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配合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员工的社会地位和殡仪职工的社会形象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业务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我馆共计火化遗体3,327具,与2020年同期火化量同比增长了11.31%。为群众减免遗体接运专用尸袋费、殡仪专用寿毯两项费用共计181,650元,安排困难对象或农村居民免费停放遗体共计41家。

2.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做好火化设备维修工作。我馆从202010月份开始,筹备两台火化炉进行大维修的各项前期工作,2021220日起,我馆启动《文山州殡仪馆火化设备维修期间火化分流应急预案》,按停一台运行一台的方式对两台火化炉进行维修改造,5月完成火化设备维修改造工作,2台火化炉正常启用。二是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宣传工作。根据《文山州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殡仪馆对清明期间祭扫工作进行了安排。在馆区主要路段、重点区域悬挂条幅营造氛围,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文明祭扫绿色清明倡议书》,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进行宣传,做好入馆祭扫群众的管理。三是抓好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州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培训与应急逃生演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党日活动,召开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做出重要指示等文件精神,并按文件要求开展安全生隐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保卫工作,对入馆人员个人防护工作监管到位,要求全员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扫健康码工作。二是做好本馆外出返文的人员报备工作,要求外地返文上岗人员一律做岗前核酸检测。三是保障防护物资储备量,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四是做好新冠疫情预防接种工作,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接种。

4.推进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

一是配合社区做好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到茶安村、气生果村清理垃圾,安排参以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二是安排保洁人员做好日常环境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馆区卫生打扫。认真落实“门前包干”责任制;三是持续做好馆内环境治理,加强对治丧群众的“爱卫”宣传力度,增设垃圾桶投放点,增加清洁打扫次数,开展病霉生物防制消杀工作。

5.落实国有资产收回工作。

文山福康殡仪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拒绝分配2015-2019年红利,2021年初州殡仪馆通过司法途径追缴福康公司欠缴协议利润分配,同年317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馆于712日收到法院下达的判决书,州殡仪馆派律师代表向福康公司催缴,督促其依法履行缴纳义务,分别于202191日、99日收到福康公司拖欠的利润分配款共计5,499,235.55元,并已全额上缴国库。剩余未执行的86,600元,福康公司以此笔款项存在争议拒绝给付州殡仪馆,福康公司将另案起诉州殡仪馆以解决该笔款项的支付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其他事业单位0个。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118,39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8,960.45元,占总收入的75.0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752,432元,占总收入的24.13%;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7,000元,占总收入的0.87%。2021年度总收入3,118,392.45元,比上年4,516,775.31减少1,398,382.86原因分析:为进一步提升殡葬改革力度,文山市政府向全市发布公告于202111日对符合条件的市民在殡仪馆火化遗体免除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两项基本费用,费用由文山市政府按实际火化人数划拨我馆,我馆赞成并全力配合开展此项工作,但20213月起,我馆未收到文山市民政局拨付文山市城乡居民火化费、运尸费等相关费用约2,000,000.00,导致我馆年初收入预算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332,857.27元。其中:基本支出1,724,349.95,占总支出的39.8%;项目支出623,730.5,占总支出的1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1,984,776.82,占总支出的45.81%。2021年度总支出为4,332,857.27元,比上年3,971,677.53增加361,179.74元。原因分析:为进一步提升殡葬改革力度,文山市政府向全市发布公告于202111日对符合条件的市民在殡仪馆火化遗体免除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两项基本费用,费用由文山市政府按实际火化人数划拨我馆,我馆赞成并全力配合开展此项工作2021我馆共计火化遗体3,327具,与2020年同期火化量同比增长了11.31%。所以费用支出增加361,179.7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4,349.95元。与上年1,790,089.81元对比减少74,859.86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绩效工资减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因财政拨款额度不足,用经营性收入垫付,做成往来科目未入费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0,793.74元,占基本支出的84.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3,556.21元,占基本支出的15.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3,730.5元,与上年1,352,490.40元对比减少728,759.90,主要原因分析:文山市政府向全市发布公告于202111日对符合条件的市民在殡仪馆火化遗体免除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两项基本费用,费用由文山市政府按实际火化人数划拨我馆,我馆赞成并全力配合开展此项工作,但20213月起,我馆未收到文山市民政局拨付文山市城乡居民火化费、运尸费等相关费用约2,000,000.00元,导致我馆无法申请拨付项目经费,只能用经营性收入进行费用开支。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商品和服务支出623,730.5元,占项目支出的100.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资本性支出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对企业补助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其他支出0.00元,占项目支出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36,440.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92%与上年支出3,079,962.26元对比减少743521.81元,下降23.63%,主要原因分析:为进一步提升殡葬改革力度,文山市政府向全市发布公告于202111日对符合条件的市民在殡仪馆火化遗体免除遗体火化费和遗体接运两项基本费用,费用由文山市政府按实际火化人数划拨我馆,我馆赞成并全力配合开展此项工作,但20213月起,我馆未收到文山市民政局拨付文山市城乡居民火化费、运尸费等相关费用约2,000,000.00元,导致我馆无法申请拨付项目经费,只能用经营性收入进行费用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0,642.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357,015.00元,津贴补贴205,593.00元,绩效工资577,5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15,764.00元,办公费22,708.05元,印刷费5,000.00元,邮电费500.00元,差旅费9,112.00元,工会经费13,736.16元,福利费38,4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73,18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等,项目支出623,730.5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217.00元,水费3,957.50元,电费5,200.00元,邮电费1,400.00元,专用燃料费151,250.00元,劳务费240,000.00元,专用材料费112,460.00元,维修(护)费3,17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1,4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2,373.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057.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910.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06.7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4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83,42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因素影响,我馆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64元,下降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决算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决算支出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64元,下降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因素影响,我馆2021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部门属于事业单位,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部门资产总额3,323,564.01元,其中,流动资产1,115,360.33元,固定资产净值2142321.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净值65882.44,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4,985.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301.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0平方米,账面原值426,386.7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9,801.42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统计数的特殊情况说明。2021“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预算批复金额为245,000.00元,财政实际拨款金额为175,000.00元,报送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动态统计表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342,293.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为274,5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173,180.00元,项目财政支出101,400.00元),经营性支出67,713.58元。但决算表中统计数为0元,是因为我单位殡葬专用车的运行维护费,按政府会计制度要求需列支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决算报表中所统计的数据只是统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统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的其他交通费用金额173,180.00元,所以产生差异。

2.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殡仪馆未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所以在州殡仪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无数据,故公开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九)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0000231400101111

网站地图

主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通信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邮箱:wszzfw@163.com
投稿邮箱地址及电话:wszzfw@163.com,0876-3990249;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及涉未成年人举报电话:0876-3990268
ICP备案号: 滇ICP备0500030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26000023    公安备案号:滇公网安备 53262102000185号